“名词成灾”的流行病里,灾情最严重的该是所谓“科学至上”(scientism)。 在现代的工业社会里,科学早成显贵,科技更是骄子,所以知识分子的口头与笔下,有意无意,总爱用一些“学术化”的抽象名词,好显得客观而精确。有人称之为“伪术语”(pseudo-jargon)。例如:明明是 first step,却要说成 initial phase:明明是 letter,却要说成 communication,都属此类。 中文也是如此。本来可以说“名气”,却凭空造出一个“知名度”来,不说“很有名”,却要迂回作态,貌若高雅,说成“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真是酸腐可笑。另一个伪术语是“可读性”,同样活跃于书评和出版广告。明明可以说“这本传记很动人”,“这本传记引人入胜”,或者干脆说“这本传记很好看”,却要说成“这本传记的可读性颇高”。 我不明白这字眼怎么来的,因为这观念在英文里也只用形容词 readable而不用抽象名词 readability。英文会说:The biography is highly readable,却不说 The biography has high readability。此风在台湾日渐嚣张。在电视上,记者早已在说“昨晚的演奏颇具可听性”。在书评里,也已见过这样的句子:“传统写实作品只要写得好,岂不比一篇急躁的实验小说更具可看性?” 我实在不懂那位书评家以不能说“岂不比一篇……更耐看 (更动人)?”同理,“更具前瞻性”难道真比“更有远见”要高雅吗?长此以往,岂不要出现“他讲的这件趣事可笑性很高”一类的怪句? 此外,“某某主义”之类抽象名词也使用过度,英美有心人士都主张少用为妙。中国大陆文章很爱说“富于爱国主义的精神”,其实颇有语病。爱国只是单纯的情感,何必学术化为主义?如果爱国也成主义,我们不是也可以说“亲日主义”、“仇美主义”、“怀乡主义”?其次,主义也就是一种精神,不必重复,所以只要说“富于爱国精神”就够了。 名词而分单数与复数,是欧语文的惯例。 英文文法的复数变化,比起其它欧洲语文来,单纯得多。请看“玫瑰都很娇小”这句话在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里的各种说法: The roses are small.
Les roses sont petites.
Die Rosen sind klein.
Las rosas son chiquitas.
Le rose sono piccole. 每句话都是四个字,次序完全一样,都是冠词、名词、动词、形容词。英文句里,只有动词跟着名词变化,其它二字则不分单、复数。德文句里,只有形容词不变。法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的三句里,因为做主词的名词是复数,其它的字全跟着变化。 幸而中文的名词没有复数的变化,也不区分性别,否则将不胜其繁琐。旧小说的对话里确有“爷们”、“娘们”、“ㄚ头们”等复数词,但是在叙述的部分,仍用 “诸姐妹”、“众ㄚ鬟”。中文要表多数的时候,也会说“民众”、“徒众”、“观众”、“听众”,所以“众”也有点“们”的作用。但是“众”也好,“们”也好,在中文里并非处处需要复数语尾。 往往,我们说“文武百官”,不说“官们”,也不说“文官们”、“武官们”。同理“全国的同胞”、“全校的师生”、“所有的顾客”、“一切乘客”当然是复数,不必再画蛇添足,加以标明。 不少国人惑于西化的意识,常爱这么添足,于是“人们”取代原有的“人人”、“大家”、 “大众”、“众人”、“世人”。“人们”实在是丑陃的西化词,林语堂绝不使用,希望大家也不要使用。电视上也有人说“民众们”、“听众们”、“球员们”, 实在累赘。尤其“众、们”并用,已经不通。 中文词不分数量,有时也会陷入困境。例如“一位观众”显然不通,但是“观众之一”却嫌累赘,也欠自然。“一位观者”毕竟不像“一位读者”那么现成,所以,“一位观众来信说……”之类的句子,也只好由它去了。 可是“……之一”的泛滥,却不容忽视。 “……之一”虽然是单数,但是背景的意识却是多数。和其它欧洲语文一样,英文也爱说 one of my favorite actresses, one of those who believe……, one of the most active promoters。中文原无“……之一”的句法,现在我们说“观众之一”实在是不得已。至于这样的句子: 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
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 目前已经非常流行。前一句虽然西化,但不算冗赘。后一句却恶性西化的畸婴,不但“作为”二字纯然多余,“之一的”也文白来杂,读来破碎,把主词“刘伶”压在底下,更是扭捏作态。其实,后一句的意思跟前一句完全一样,却把英文的语法 as one of the Seven Worthies of Bamboo Grove, Liu Ling……生吞活剥地搬到中文里来。 所以,与其说“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以嗜酒闻名”,何不平平实实地说“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以嗜酒闻名”?其实前一句也尽有办法不说“之一”。中文本来可以说“刘伶乃竹林七贤之同侪”;“刘伶列于竹林七贤”;“刘伶跻身竹林七贤”;“刘伶是竹林七贤的同人”。 “竹林七贤之一”也好,“文房四宝之一”也好,情况都不严重,因为七和四范围明确,同时逻辑上也不能径说“刘伶是竹林七贤”,“砚乃文房四宝”。目前的不良趋势,是下列这样的句子: 红楼梦是中国文学的名著之一。
李广乃汉朝名将之一。 两句之中。“之一”都是蛇足。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同俦同类,每次提到其一,都要照顾到其它,也未免太周到了。中国文学名著当然不止一部,汉朝名将当然也不会祇有一人,不加上这死心眼的“之一”,绝对没有人会误会你孤陋寡闻,或者挂一漏万。一旦养成了这种恶习,只怕笔下的句子都要写成“小张是我的好朋友之一”,“我不过是您的平庸的学生之一”,“他的嗜好之一是收集茶壸”了。 “之一”之病到了香港,更变本加厉,成为“其中之一”。在香港的报刊上,早已流行“我是听王家的兄弟其中之一说的”或者“戴维连一直以来都是我最喜欢的导演其中之一”这类怪句。英文复数观念为害中文之深,由此可见。 这就说到“最……之一”的语法来了。英文最喜欢说“他是当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好像真是精确极了,其实未必。“最伟大的”是抬到至高,“之一”却稍加低抑,结果只是抬高,并未真正抬到至高。你并不知道“最伟大的思想家”究竟是几位,四位吗,还是七位,所以弹性颇大。兜了一个大圈子回来,并无多大不同。 所以,只要说“他是一个大名人”或“他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就够了,不必迂而回之,说什么“他是最有名气的人物之一”吧。 在英文里,词性相同的字眼常用and来连接: 例如 man and wife, you and I, back and forth。但在中文里,类似的场合往往不用连接词,所以只要说“夫妻”、“你我”、“前后”就够了。同样地,一长串同类词在中文里,也任其并列,无须连接:例如“东南西北”、“金木水火土”、“礼乐射御书数”、“柴米油盐酱醋茶”皆是。中国人绝不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以及茶。”谁要这么说,一定会惹笑。同理,中文只说“思前想后”、“说古道今”。可是近来and的意识已经潜入中文,到处作怪。港报上有过这样的句子: 在政治民主化与经济自由化的发展道路,台北显然比北京起步更早及迈步更快,致在政经体制改革的观念、行动、范围及对象,更为深广更具实质…… 这样的文笔实在不很畅顺,例如前半句中,当做连接词的“与”、“及”都不必要。 “与”还可以说不必要,“及”简直就要不得。 后半句的“更为深广更具实质”才像中文,“起步更早及迈步更快”简直是英文。“及”字破坏了中文生态, 因为中文没有这种用法。此地一定要用连接词的话,也只能用“而”,不可用“及”。正如 slow but sure在中文里该说“慢而可靠”或者“缓慢而有把握”,却不可说“慢及可靠”或者“缓慢与有把握”。“而”之为连接词,不但可表更进一步,例如“学而时习之”,还可表后退或修正,例如“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可谓兼有 and 与 but 之功用。 目前的不良趋势,是原来不用连接词的地方,在 and 意识的教唆下,都装上了连接词;而所谓连接词都由“和”、“与”、“及”、“以及”包办,可是灵活而宛转的“而”、“并”、“而且”等词,几乎要绝迹了。(英:但也不要不当而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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