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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鬃狮子

最近假和尚假尼姑很火~~~假尼姑露胸露腿征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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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妙莲花 发表于 2012-4-14 10:09
如果一个佛教徒说,我的宗教情感被伤害了,那可能还不是真正的佛教徒

您说的很有道理,不过也很没有道理,
如果按照《四十二章经》等经典所说,今天世界上真正算是出家僧人(沙门)的,乐观估计能有一个连都是奇迹了。我记得四十二章经里面好像说:辞亲出家解无为法,名曰沙门(不是原文,原文请自查)。注意后面的“解无为法”。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妙莲花 发表于 2012-4-14 10:09
如果一个佛教徒说,我的宗教情感被伤害了,那可能还不是真正的佛教徒

另外,当一个佛教徒说:“我的宗教感情被伤害了”,也不代表他的心内不再平静,或者充满愤怒,毋如认为,这是一种教化,教化对方要懂得尊重。例如,如果一个文明人,即使自己不信仰什么,但是和和尚也好,牧师也好,阿訇也好,等等有信仰的人一起吃饭,也要尊重对方的信仰中的饮食习惯吧。
发表于 2012-4-14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青鬃狮子 发表于 2012-4-14 09:56
假有两种:一、从来不是。二,曾经是出家人,但是破戒,但是还以出家人的身份在佛教队伍中生活的。

第二種稱為破戒的出家人(破戒的尼姑),不能稱為假出家人(或假尼姑)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福癡三世 发表于 2012-4-14 14:18
第二種稱為破戒的出家人(破戒的尼姑),不能稱為假出家人(或假尼姑)

已经破根本戒,那就该自动还俗啊。如果还在僧人队伍中,就有个名词叫“贼住”
就是贼子,比假还厉害,还严重。这种情况当然也是假僧人了。
只不过大家一般说的假和尚,只是狭义的而已。
发表于 2012-4-14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沒有破根本戒,那就不一定要还俗啊。所以只能稱為破戒的出家人(破戒的尼姑),不能稱為假出家人(或假尼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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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青鬃狮子 发表于 2012-4-14 10:00
老伐,有此一说。
好像是《十八头陀经?》里面说的吧。好像佛在此经中赞叹大迦叶的苦行,并且说只要佛教 ...

頭陀行翻譯成苦行,我總是覺得不太好。
苦行是以“受苦”本身來求解脫。而奉行某種儀式,持守某種戒律本身可以導致解脫,是佛教所不承認的。
至於頭陀行,雖然對於某些人來說可能會覺得“苦”,但本身並沒有離開中道,只是比較嚴格的節制而已,其行持並不直接導致某種強烈的苦受,也不認為這些行為本身可以導致解脫。故而與苦行外道之行不同。如今都翻譯成“苦行”的話,似乎讓人誤會佛教中有類似苦行外道的那種見地和行為,好像是不妥的。

发表于 2012-4-14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2-4-14 20:20
頭陀行翻譯成苦行,我總是覺得不太好。
苦行是以“受苦”本身來求解脫。而奉行某種儀式,持守某種戒律本 ...

很有道理,应径行称为头陀行或者杜多行,称苦行实在容易误会
 楼主| 发表于 2012-4-15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福癡三世 发表于 2012-4-14 19:44
沒有破根本戒,那就不一定要还俗啊。所以只能稱為破戒的出家人(破戒的尼姑),不能稱為假出家人(或假尼姑)

阁下,说“破戒"就是专指破了根本戒,如果不是破四根本戒,那就不叫"破”。
因为即使是四根本戒,里面也有轻重的不同,什么突击罗之类的名称,那些违犯四根本戒的都不能叫“破”。例如杀戒,怎么算破呢?杀个蚊子,杀头牛等等都不算,只能算犯了杀戒,不能叫破了杀戒。
算了,不和你说了。
发表于 2012-4-15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了网易和假尼姑。。。。。哈哈哈
发表于 2012-4-15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毫无善根的,不会客气,有叫我
 楼主| 发表于 2012-4-15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觉阳 发表于 2012-4-15 12:05
对毫无善根的,不会客气,有叫我

善哉善哉
发表于 2012-4-15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加福音 23-34》当下耶稣说:“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
 楼主| 发表于 2012-4-15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水堂主 发表于 2012-4-15 19:46
《路加福音 23-34》当下耶稣说:“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

师父好。之前有个帖子对您言语不恭,后经多位网友告知您是出家人,在此向您忏悔。
发表于 2012-4-20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觉阳 发表于 2012-4-15 12:04
举报了网易和假尼姑。。。。。哈哈哈

好样的!
发表于 2012-4-20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魏德东:假僧人现象的挑战与应对


4月以来,两位京漂歌手以“北京和尚兄弟”的名义开设微博,然后剃着光头、身穿疑似僧装在光天化日之下饮酒、邪淫、聚财,刀刀致命,向着佛教的命门砍来。凡此种种,又无不以微博等网络形式向全社会公开。4月7日,这两男两女居然走进中国佛学院所在地北京法源寺,终于被佛僧认出、报警,被警方带走。

一波未平又起一波。就在“和尚兄弟”还在警察局的时候,网络上又出现了一位疑似比丘尼。疑似比丘尼在一间办公室与一位城管亲热,照片不堪入目。与上例类似,这些人还是利用网络大张旗鼓地招摇,由此判断,十有八九这也是一位假比丘尼。

从法律层面讲,这些假冒宗教名义、侵犯佛教的名誉权,甚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自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是比较容易处理的。真正对佛教和社会提出挑战的是,那些没有按照佛教仪轨出家,也以僧装出现,但在与政府部门有关的寺庙从事佛教服务的假僧人,当如何对待?今年的1月4日,《中国新闻周刊》发表了《被承包的“信仰”》一文,揭露“这是一门新的生意,不要技术,不需厂房,打的是庙宇的主意,靠他人的虔诚和信仰攫取暴利”。更有一些被雇佣的假僧人,为了谋取经济利益,在寺院利用算命、看相、指点迷津等手段,对游客进行宗教层面的恐吓与讹诈,日复一日地以貌似合法的形式损害着佛教、道教等中国传统文化的名誉,误导着大众的宗教认知。而这种情况又往往发生在五台山、少林寺、泰山等风景名胜区域,社会影响巨大。

从政府管理角度讲,社会危害巨大的风景名胜区的假僧人,一般都与当地的“假道场”紧密相关。这类假道场,一般都没有经过宗教事务部门登记,而由园林、文物、文化、风景区、开发区等单位直接或间接修建,雇佣真、假僧人,开门赢利,最容易隐藏骗人骗财的现象。有的场所则冠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站”、“老年活动中心”、“文物保护单位”等名义,予以身份的合法化。假道场存在的基本原因显然是真道场的不足。以北京市为例,1947年登记的佛寺道观是1500家,目前则只有10多家,而北京市的人口由200万增加到了2000多万。在庞大的泰山风景区,登记的活动场所有5家,根本不能满足信众烧香拜佛的需要,于是景区又自己开放了10多家未获得宗教场所登记的寺庙。

合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何以如此之少?当前,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有些人依然认为信仰宗教的人,少一点比多一点好,落实到政策层面,就是抬高宗教场所登记的门槛,限制宗教场所的数量,想当然地认为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宗教活动场所数量已经基本能够满足民众的宗教需求。这一判断脱离了宗教发展的实际,使得最近10多年来出现的大量宗教场所,包括园林局等部门修建的场所都得不到合法登记,进而成为假僧人、假道士骗人骗财、扰乱旅游与社会秩序的渊薮。

如何对待目前客观存在的大量的未登记宗教活动场所?思路有两个,一是明确宗教事务的专管权,园林、文物等非宗教事务部门不得直接或间接经营宗教活动,将所有宗教事务交还宗教事务局。第二,宗教事务局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民众的宗教需求,对于上述未登记场所,凡是达到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要求的,一律予以登记;对于个别方面未达到要求的,积极创造条件,使其符合要求后,予以登记。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宗教界的作用,去假存真,提高宗教服务的水平,满足民众的宗教需求。如果做到这两条,风景名胜区的宗教混乱现象将得到根本遏制。

换个视角看,众多假僧人、假道场的出现,客观上说明僧人、寺院有被假冒的价值,如同很多人喜欢购买假名牌一样,被假冒未尝不是一种光荣。这至少说明在风云诡谲的现代化浪潮中,佛教、道教等中国传统宗教终究经受住了冲击,赢得了存在的合法性。而克服假冒伪劣的方法,根本上讲有两条,一是提高民众的“购买力”,落实在宗教层面,就是提升大众的宗教与人文素质,培养民众的正知正信;另一方面则是名牌降价,提供更多物美价廉的优质精神产品。在现代化进程中,中国传统宗教如何普门大开,普度众生,可谓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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