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補充兩句吧.
1, 這貼原非旨在向朋友們解釋我對許自證分成立的理解. 只望壇中有朋友或自或背後有達者若能申破, 則使我論文中的基調更趨穩定. 要照規矩, 有宗本來就可以等破了. 後來有人問因, 我就出因. 若因有誤, 對方可以開始破了, 若未明, 更進一步問宗法或周遍. 則我再答即可.
2, 第一論式中宗法以自明保證. 也就是說, 這已是立自證分的根本所在. 周遍證明上面已提過了, 是以他證有諸違害而立. 宗大師於此有說此雖非他亦不定立自. 但細推之下, 加上班禪立後來憶青之念, 我認定宗師其實是否定凡夫自相續中是有對自識親證之力. 而且, 這也只是開了新說, 不能就說因此, 他宗許以自明的有 "親證" 之識已受否定. 這正是我所諍之處. 傳統以刀不自割指不自觸的破法, 我可以用 "唯勝義破" 簡別, 或可更強硬地在世俗上借火能自明, 暗能自暗來抵抗. 這也是我看不出月稱或寂天一宗有何更能進一步破斥的地方.
3, 第二論式, 其宗法周遍同以自明保證. 寂天借鼠毒破周遍之說. 初讀仿如似能破. 後唯依宗大師的理解, 方可見其關連. 但也因為如是, 使其破斥唯在不許凡夫自相續有新證自識之宗才有用, 而對法稱或寂護一系在世俗上許自證分並無相害. 當然, 有朋友可能在這裡作 "和稀泥" 說同時承認兩宗. 但這需要對宗師所謂世俗亦不許自證之說作密意說明才可以的.
不說更多了. 有興趣詳情的朋友過陣子來參加網絡會議的討論. 而真能看懂的朋友, 對此能申破的, 懇望不嫌攝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