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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rsky1058 发表于 2011-11-29 10:50
1 给你个觉得不是山寨的版本
《 圆觉经》云:“ 一切众生无始来,又有种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若诸世 ...
老兄,“根本”是什么意思?苗芽等皆从根本生;根本若断,苗芽不生,此属常识。你要说一个东西是“根本”,和你说一个东西是“主要”,完全是两码事。说“根本”是要负责任的。只有贪嗔痴慢疑见皆从淫欲生,淫欲断则贪嗔痴慢疑见皆断,这时淫欲才能叫“根本”!
佛说法大多是应机设教,处别时别对机别。有时为强调断淫欲的重要性,说淫欲是生死根本,乃密意所致,一点也不奇怪。否则,以下所引的佛经中,说无明是根本的更多——难道佛说有矛盾乎?
《大般涅槃經》卷37〈12 迦葉菩薩品〉:“善男子。無明即是一切諸漏根本。何以故。一切眾生無明因緣於陰入界憶想作想。名為眾生。是名想倒心倒見倒。以是因緣生一切漏。是故我於十二部經說無明者。即是貪因瞋因癡因。”(T12, no. 374, p. 583, a4-8)
《大般涅槃經》卷25〈10 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善男子。譬如枷犬繫之於柱。終日繞柱不能得離。一切凡夫亦復如是。被無明枷繫生死柱。繞二十五有不能得離。”(T12, no. 374, p. 516, b5-7)
《雜阿含經》卷28:“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諸惡不善法生,一切皆以無明為根本,無明集、無明生、無明起。所以者何?無明者無知,於善、不善法不如實知,有罪、無罪,下法、上法,染污,不染污,分別、不分別,緣起、非緣起不如實知;不如實知故,起於邪見,起於邪見已,能起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若諸善法生,一切皆以明為根本,明集、明生、明起。明,於善、不善法如實知者,罪、無罪,親近、不親近,卑法、勝法,穢污、白淨,有分別、無分別,緣起、非緣起悉如實知,如實知者,是則正見。正見者,能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正定起已,聖弟子得正解脫貪、恚、癡,貪、恚、癡解脫已,是聖弟子得正智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T02, no. 99, p. 198, b26-c13)
《增壹阿含經》卷17〈25 四諦品〉:“今有四諦法,如實而不知,輪轉生死中,終不有解脫。如今有四諦,已覺已曉了,已斷生死根,更亦不受有。”(T02, no. 125, p. 631, b3-6)
《大寶積經》卷38〈4 如來不思議性品〉:“由彼違理作意因,無明為緣生雜染,復因無明諸行緣,乃至展轉生諸苦,違理作意及無明,為彼有支生根本,諸佛如實了知已,隨其所應宣妙法。”(T11, no. 310, p. 221, b1-4)
《佛說決定義經》卷1:“……罪法不了。福法不了。可行法不了。不可行法不了。高下法不了。有為無為法不了。如是不了。不能於黑白法等。起無相智。由此無明不能覺了而為過失。乃至障如實智。不能證得寂靜涅槃。謂此無明體性迷闇純一癡法。猶如盲者唯行闇道。集諸塵垢損減智慧。於諸障法不能出離。而此無明與明為障。無明為苦痛。無明為毒器。無明為繩縛。無明為毒根。無明為毒樹。無明為根本煩惱。無明為隨煩惱本。無明是顛倒處。無明為黑闇室。無明是癡闇。如是等義。名為無明。由此為緣。行法得起……”(T17, no. 762, p. 651, a3-14)
无明和渴爱的关系到底如何,谁更根本,经里也说得很清楚。《大方廣佛華嚴經》卷23〈22 十地品〉:“而諸凡夫心墮邪見,無明癡冥,蔽其慧眼,常立憍慢幢,墮在渴愛網,隨順諂曲,常懷慳嫉,而作後身生處因緣;多集貪欲、瞋恚、愚癡,起諸重業,嫌恨猛風,吹罪心火,常令熾然,有所施作,皆與顛倒相應。”(CBETA, T09, no. 278, p. 546, b13-17)
《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2〈2 陀羅尼護持國界品〉:“無明顛倒生死源,種種妄想為波浪,二障已除智自在,遊行不染如蓮花。”(T08, no. 261, p. 870, c2-3)
《大寶積經》卷119:“住地有四。何等為四。謂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世尊。此四住地。能生一切遍起煩惱。起煩惱者。剎那剎那與心相應。世尊。無明住地。無始時來心不相應。世尊。四住地力。能作遍起煩惱所依。比無明地。算數譬喻所不能及。世尊。如是無明住地。於有愛住地。其力最大。譬如魔王色力威德及眾眷屬。蔽於他化自在諸天。如是無明住地蔽四住地。過恒沙數煩惱所依。亦令四種煩惱久住。聲聞獨覺智不能斷。唯有如來智所能斷。”(T11, no. 310, p. 675, b18-29)
《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有同样的论述:“住地有四種。何等為四。謂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此四種住地。生一切起煩惱。起者剎那心剎那相應。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世尊。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煩惱依種。比無明住地。算數譬喻所不能及。世尊。如是無明住地力。於有愛數四住地。無明住地其力最大。譬如惡魔波旬於他化自在天色力壽命眷屬眾具自在殊勝。如是無明住地力。於有愛數四住地。其力最勝。恒沙等數上煩惱依。亦令四種煩惱久住。阿羅漢辟支佛智所不能斷。惟如來菩提智之所能斷。”(T12, no. 353, p. 220, a3-15)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世尊曾以無量異門。說十二分甚深緣起。於彼最初宣說無明。以為緣性。何因緣故。一切煩惱諸行緣中。唯說無明以為緣性。於此無明見何殊勝。……”(T16, no. 717, p. 837, b26-c1)
《大智度論》卷90〈80 實際品〉:“一切煩惱雖是過去業因緣,無明是根本故,但名無明。”(T25, no. 1509, p. 696, b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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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经之外,要判断到底什么才是根本,必须依靠诸大论师的抉择。关于这个问题,宗大师引龙树《宝鬘论》、无著《集论》、莲华戒《修次》、法称《释量论》、月称《中论明句释》等,抉择得很清楚。这是“烦恼集业之理”,是“中士道”部分必须观修的所缘。参见:
如許薩迦耶見與無明異者,譬如盤繩,略降黑闇,於繩實體不能明了,於彼遂起執蛇之覺。如是障蔽明見蘊體,由無明闇誤蘊為我,從此發生諸餘煩惱。
如許彼二為一,即薩迦耶見為煩惱根本。此復由其薩迦耶見,執為我已,遂即分判自他差別。如是分已,貪著自黨,嗔恚他品,緣我高舉,執我常斷,於我見等及彼相屬所有惡行執為第一。如是便於開示無我之大師,及師所說業果四諦三寶等法,邪見謂無,或復生疑為有為無是耶非耶。如《釋量》云:“有我知有他,執嗔自他分,與此等系屬,生一切過失。”
《略论》之《毗钵舍那》说得也很清楚:
佛說貪等之對治,僅是一部份煩惱之對治,所說無明之對治,乃一切煩惱之對治。故知無明是一切過失之根本。如《顯句論》云:“佛依二諦說,契經等九部,是就世間行,於此廣宣說,其為除貪說,不能斷瞋恚。為除瞋恚說,亦不能斷貪,為斷慢等說,不能壞餘垢,故彼非周遍,彼皆無大義,若為斷癡說,能盡壞煩惱,以佛說煩惱,皆依愚癡生。”
……
如前所說之二種我執無明,非是內外諸宗所計之常,一自在之人我執,亦非無方分之極微塵與彼集合成之粗色外境,及非時分之剎那心與彼相續成之識類內心,復非二取所空之實有自證,概非彼等不共遍計之人法二執,乃一切有情不待邪宗,無始傳來所共有之俱生我執也。當知彼執,即生死根本。如《入中論》云:“有生旁生經多劫,彼亦未見常不生,然猶見彼有我執。”
无明我执(萨迦耶见)是根本,由无明我执引申出所有其它的烦恼,无明断除则一切烦恼断除,如此便断除了业力和生死轮回。惑→业→苦,实属基本常识,并不是什么很复杂的道理。淫欲当然是障道法,对生死流转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绝不可能是“生死根本”。否则,请你回答我在24楼提出的问题。 佛教之所以殊胜于外道,恰恰就是在于没有把贪嗔慢等现象当作根本,不像外道那样,仅仅停留在修布施、不净、慈悲等方便而已;佛教进一步追寻一切烦恼的根本——无明我执,并以观修我空法空作为断一切烦恼的根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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