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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愚者

讨论:名言我是哪种量的显现境?(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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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3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只是听闻,只停留在伺察意的阶段,不敢说讲的都对。但讨论确实是很有好处,有的知识听过就听过,别人不提出细节来问,自己也就思考不到了。谢谢您:handshake
发表于 2011-8-25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唯名言我是中觀應成的觀念,所列舉的量的分類卻是經部師的建立,所以這個問題恐怕會有宗義的糾結。

如果就經部師來看,我是妄執之境,所以不能成立,也就不是任何量之境;至於補特伽羅可以成立,因為以五蘊為補特伽羅之所在(以五蘊合集、五蘊相續或某一蘊為補特伽羅之所在)。五蘊既然遷滅變化,是有為法,所以補特伽羅也是有為法。

中觀應成師以一切法皆名言假立,我亦可隨世俗名言合理安立。說這個「唯我」是意識分別之所緣境亦可,但不必是比量之境,因為非以因比度成立,就像意識分別緣瓶,不須透過比度。由於中觀應成師以一切心皆是現量-相對於其所緣境皆是現量-所以也可以說名言我是現量之顯現境。而這個意義下的現量,與分別、邪知等皆不相違。譬如執兔角之心,所緣境是兔角,兔角雖不能成立,但卻可作為執兔角心之境;執兔角之心相對於其境兔角,是現量。

由於中觀應成師對量的定義已與他部大不相同,所以再進一步探討是哪一種現量的顯現境,恐怕不能依照經部師現量分類的架構來看。如果要說是根現量,名言我不能說是以眼耳鼻舌身根為增上緣所了別者,有色根不起作用時仍可緣我故。不是自證現量之所緣,應成師不許自證故。不是瑜伽現量之所緣,不觀待於止觀雙運,尋常人平時皆緣我故。似乎只可說是意現量,但定義必須與經部師對意現量的定義不同。

尋常人雖緣「唯名言我」,但不一定了知所緣之我「唯名言有」,就像尋常人緣一世俗法時,不必知其為世俗諦;須證勝義諦後,才能知所緣世俗諦為世俗諦,但站在宗義立場作討論時,可直言其所緣為世俗諦。在應成師的立場,也可直言有情眾生所緣之我是唯名言我。

名言我不是有為法,無生住滅相故。若有生住滅相,則有造業者不必受果之過失,造業者果報未現前時已滅故;也有未造業而受果之過失,造業時受果者未生故。
名言我卻可有作用,如結生時取蘊的作用,而此作用是隨順世俗安立我為取者,並非因我是實有。(中觀以下各部宗義均許實有法才能安立作用)

所以「有為」與「有事」在經部師視為是「同義」,在應成師眼中似不盡然,如唯名言我雖無生住滅相卻有作用。待考。

許多問題的討論不能跳脫概念主張者的宗義背景。
发表于 2011-8-25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上:
你说由於中觀應成師以一切心皆是現量,这是不对的。应成也有现量比量之分,但比量的第二刹那属于现量。
你说名言我不是有为法,这也是不对的,正如苹果虽是在苹果的蕴上安立,但苹果是有为法;名言我虽是在五蕴上安立,它也是有为法。一切法要么是有为,要么是无为,没有第三种。许无为法有作用的只是毗婆沙师,那是毗婆沙宗义的特法。
发表于 2011-8-25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名言我义为何?即唯于名言应理之我,非离我之外另安立名言我,若是离我之外另安立名言我,彼名言我又是无为法,实即许常我,与声闻二部所许的得绳及相续何殊。名言我是生灭法,应成不许为住法,名言我是生灭法,故必受果,无为法怎能受果。火与烟是有为法否?若是。火时烟未生,烟时火已灭,火与烟怎有因果联系。
发表于 2011-8-25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我們我見心類學的討論是立基於經部師的觀念,比如說「現量」,在經部師的觀點,是離分別不錯亂的。但到了唯識,則不說其不錯亂,取而代之,說其為依習氣所生。因為根現量上顯現境如外境有,依唯識宗義,外境有不成立,故外境有的這一分顯現有錯亂,然而仍可安立為現量,故現量的性相中不說「不錯亂」。(舉這個例子是想說明心類學的概念不能全體套用到各個宗義)

中觀應成師以一切心皆是現量,如前所說,是相對於其所緣境而言。應成師並不否認比量,因為有依因的比度,所以就應成師而言,是現量與是比量二者並不相違。

說蘋果是實事與分別上緣蘋果之總義,這個看法在經部師可承許,蘋果實事是有為法,蘋果總義是無為法。就應成師而言,亦可如是承許,但不能說蘋果為實事,應成師許一切法皆非實有故。可被應成師承許是有為法的蘋果,就是所見有生住滅相的那一顆顆被稱為「蘋果」的東西。另外也有只是在分別上顯現的蘋果總義,在執蘋果總義的分別上,古往今來東西南北的「蘋果」都被統一在蘋果的總義中,總義則無生住滅相。但即使應成師許有生住滅相的蘋果,也不是如經部師所許唯實事才有生住滅相,而是隨世俗名言許其有生住滅相。

但就名言我而言,是就五蘊或四蘊上假立的,過去的我與今日之我是一個我,所以無生住滅相。我們又不能許蘊是我,蘊與我性相不同故。應成師又強調在蘊上找不到我。所以這個我又不具蘊的生住滅相。雖然可以說我死、我生,但與有為法上的生滅不同:一顆蘋果消失了,就算再生出一個蘋果,你不能說後來這顆蘋果與前一顆蘋果是一,除非說「這兩顆同是蘋果」,可是這一說法上的蘋果已是作為總義的蘋果,不是有生住滅相的蘋果。前一生的我死了,這一生的我生起,不同的是蘊,我卻是同一的。造業之我與受果之我,縱然經過了百千劫,仍是同一個,所以不是有為法。世俗名言亦不許過去之我已滅,否則不會將過去之我看成我,所以隨順世俗名言,也不會說此我有生滅相。

有為法是無常,無為法是常,諸宗共許。但除有部師以外,經部師以上「常」的概念是基於「非遷滅變化之無常法」來安立常,經部師也許常法,但此常法唯於名言中有,不是實事。這個觀點可由經部師貫穿到中觀應成師。所以不同於外道及有部師實事之常的意義。因此,說此「名言我」是常,與外道的常我意義迥異。

這是一個有趣的課題,我不敢說我的論理沒有破綻,只是嘗試抉擇不同宗義下對一事的看法。有一點還是要再強調,一般所見心類學的概念是在經部宗義的基礎作建立的。

[ 本帖最后由 北方將領 于 2011-8-25 13:20 编辑 ]
发表于 2011-8-25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尊.法幢吉祥贤 《宗義建立》:

要破「我」,則首先應了解所要破除的我長什麼樣子,否則無
法破除。如寂天菩薩在《入菩薩行論》第9品當中所說的「未辨假
立實,不認彼無實」(頌139ab)。意思是:如果無法辨識無明所虛
構出來的實有法(所破之我),就不能確認該虛構的實有法被破除
後的無我或空性。就像射箭,必須先要知道箭靶在哪裡;因此,在
破除「我」之前,應該詳細分辨:哪些「我」是所破,而哪些「我」
並非所破?我們在言語當中所用的第一人稱的「我」,它是「名言
之我」147或「唯假名安立之我」148,並不是所破。而什麼是「所破
之我」149呢?就是有情的根識或意識中顛倒顯現的“我”。各宗安
立的所破之我各有不同,如下表所示:……

我觉着很明显,北方大概把唯名言我和所破我,搞到一起了。呵呵。
“前一生的我死了,這一生的我生起,不同的是蘊,我卻是同一的。造業之我與受果之我,縱然經過了百千劫,仍是同一個,所以不是有為法”,这个,大概类似于各宗所谓的那个“常一自在”的我,连“独立自主”的我似乎都谈不上吧。

[ 本帖最后由 bigg 于 2011-8-25 14:45 编辑 ]
发表于 2011-8-25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所見心類學的概念是在經部宗義的基礎作建立的固然没错,但并不是到中观就完全不称许。
楼上说名言我不是有为法。那是什么?那就只能是无为法。没有第三种了。莫非楼上是要许,名言我唯独是分别心的显现境,也就是义总?这不行。名言我在应成中观是补特伽罗的事例,是心不相应行法。应成中观中,补特伽罗是心不相应行法。不相应行法是有为法。
又正如堂主所说,若唯我是常法,那么谁造业,谁受果?唯我将成无用。
我举苹果为例,就是要说明,“苹果”和“我”,都是在蕴上安立的,都是有为法,不是义总。
又,若说比量的第一刹那也是现量,各家宗义中我所未见。比量与现量不相违,请楼上给出教量以释我疑。我想楼上是不是记错了,应成中观许一切能正确了解对境的心都是量,量分现量比量,而一切再觉知都是现量。至于龟毛兔角,那么相对于龟毛的义总来说,认识它的心是一个现量,但对龟毛来说,这个心是颠倒心,是从境的角度来区分的。至于比量第二刹那是现量的理由,是此第二刹那并不是比量,因为它不是比度知(不需要正因故),但它又可以正确了解对境——所以必须是量,那么唯独只能安立为现量。
楼主所贴确有混淆宗义之嫌,但其后的讨论都是在应成中观的范畴内,不须牵涉他部宗义。

[ 本帖最后由 龙眼菩提 于 2011-8-25 15:00 编辑 ]
发表于 2011-8-25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7# 的帖子

同意龍兄的分析。師兄慧眼獨具,可喜可賀!
 楼主| 发表于 2011-8-25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眼菩提 于 2011-8-25 14:51 发表
一般所見心類學的概念是在經部宗義的基礎作建立的固然没错,但并不是到中观就完全不称许。
楼上说名言我不是有为法。那是什么?那就只能是无为法。没有第三种了。莫非楼上是要许,名言我唯独是分别心的显现境,也就 ...


若应成宗许“名言的唯我”是无为法,那么对于应成,圣者在根本定中,其有漏的业烦恼种子寄于可处将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吧?本来许其寄在“唯我”。现在“唯我”成常法了,显然不堪为有漏的寄了。
发表于 2011-8-25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odrak 于 2011-8-25 16:27 发表
同意龍兄的分析。師兄慧眼獨具,可喜可賀!



译师谬赞了,我只是复述书本知识。希望译师也能参加讨论,指点如我一样的后学。
发表于 2011-8-25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愚者 于 2011-8-25 16:59 发表


若应成宗许“名言的唯我”是无为法,那么对于应成,圣者在根本定中,其有漏的业烦恼种子寄于可处将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吧?本来许其寄在“唯我”。现在“唯我”成常法了,显然不堪为有漏的寄了。

同意楼主。
发表于 2011-8-25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簡單回覆一下:名言我當然不是所破之我。說為名言我是常,並不是說他是一實有之物。為什麼是常,是就有無生住滅相立論。應成師以一切法為名言假立,所以只要看他符合什麼性相,就可安立為什麼法。這個名言我如上分析,沒有生住滅相,所以須安立為常,如是而已,其實並沒有牽涉到什麼複雜的分析。

名相相同意含不一定一樣,說為名言我是常,不等同於外道常一自在之我,其實前文已說明。

此外,無為虛空是常,我們不是也可以說其中有日月星辰等有為法在運行嗎?經部師視無為虛空為唯名言假立,是常,不同於有部師所說的實體之常,不礙於我們在世俗名言中作如是敘述。

[ 本帖最后由 北方將領 于 2011-8-25 20:35 编辑 ]
发表于 2011-8-25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成需安立业烦恼种子所寄处吗?业烦恼种子需要一载体才能令我受果吗?
发表于 2011-8-25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名言我分明有生住异灭。名言我就是我们不假观察时所认知的这个我,我怎么会没有生住异灭?我生病,我吃饭,我死了,我做善恶业,这是共许的事。正因为没有自性我,三世相续生灭才能安立为同一个名言我,并非因为名言我是常才能以它安立三世相续生灭。
常法有作用,这是毗婆沙宗以上完全不许的。虚空能容纳色法故而有作用,这是毗婆沙师安立虚空有作用的理由之一,而在经部以上,所谓的有作用,必须是指能生自果,即有因果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昨日之我造善恶业,才有今日如此这般的一个我,今日之我行善法,才有将来成佛的那个我,因果之理昭然。今天的我,是明天的我的近取因,正如由种生芽。此只有有为法才能成办,绝非无为法的功能。

[ 本帖最后由 龙眼菩提 于 2011-8-25 20:42 编辑 ]
发表于 2011-8-25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生住滅,則前我與今我、未來之我不堪為一,已變化故。就像剎那變化的火焰,前火與後火非一。隨順世俗名言安立為作用者,前文已說。否則中觀應成許一切法皆唯名言假立,豈不就成了無一法堪有作用。

[ 本帖最后由 北方將領 于 2011-8-25 20: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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