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罗蜜多教授现观庄严论及释之广疏•善说金鬘
宗喀巴大师 著 夏坝仁波切 译
《金鬘疏》之加行道部分(14)
——上接14楼《金鬘疏》之加行道部分(13)
第二分二:总义及支分义。第一分二:所断分别、能断对治。
第一分七:以何分别之体性;于何分别之境;如何分别之理;彼分别之细分;数量决定;次第决定;数句料简。
第一以何分别之体性分二:总之思惟、分别思惟;
今初。《俱舍论》云:“寻伺粗细心。”乃言具粗相。
《释量论》云:“若识缘声义,彼即是分别。”乃言杂缘名、义。
《辨中边论》云:“三界心心所,是虚妄分别。”乃言三界一切二现之心是为分别。
此中分别云何?后之诸注疏者许言:“非是前二,乃为后者。”而诸先贤,许为中者。
此中前论,虽了知此等分别心趣入境理之义,然昧于名言。因“此等分别趣入境时,此等所取、能取,执为胜义无有。”乃自所承许之故。
所谓“此法即如是”而作结合,即是声分别故。
是故,许等持为遮分别之体性,与许对此无有显现声义之分别者,乃相违也。
是故,虽错乱为能所二取,然不著彼彼不应为此处之分别,因所谓“此乃所取,此乃能取”耽著性相不全之故,譬如凡夫之根识也。
杂缘者周遍于分别,分别不周遍于杂缘。故是指能作杂缘之分别,而非离彼之分别也。
第二,若尔,此等分别具何遮、立之相耶?佛智许此为遮分别,因曰:“此中,所取分别有二:仅依实法者,若问:以何耶?答:了知仅诠唯蕴等实法;依于对治者,若问:以何耶?答:仅于波罗蜜等清净实法,安立为唯心也。
能取分别亦有二。依于补特伽罗实有者,若问:以何耶?答:能取相增益为补特伽罗实有,主要遮止见有情等境之实法。
依于彼等假立者,若问:以何耶?答:能分辨‘仅假立为彼,亦非执取’也。
如是,亦出于《三佛母八事相顺释》。布达协日亦许为遮分别。
如是,先后注疏者大多数亦许为遮分别,且说此乃根本颂圣者、阿阇黎等所许,认为:若非遮分别,则不堪为差别法也。
[ 本帖最后由 szj 于 2011-9-22 09:34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