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青鬃狮子

我这样算违反“盗戒”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25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asd 于 2011-2-25 14:31 发表
戒律有戒律的逻辑。
比如,你的东西被偷了,似乎是说,当小偷生起“这个东西是我的了”的决定时,你就失去了所有权。
如果你再偷偷的把它弄回来,这就犯盗。

我想问一下,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小偷和强盗不是听 ...


不是这么解的。有哪个人偷东西的时候不是用据为己有之心?这也正是犯盗戒的一个关键点:起己物想。
而是说,如果失主自己不再认为这个东西是我的了,那这个时候,这个东西就算是小偷的。就算是小偷的,他当初偷盗时,那个罪是一样有的。毕竟在偷盗的当时,东西的所有者还没有放弃对此物的拥有心。而,若失主真的已经决定地认为,算了,谁拿了就拿了吧,那么往后他再看到此物,去夺回来时,犯盗。正如,若你东西已经送人了,又去抢回来,这是犯盗,是一个原理。
发表于 2011-2-25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asd 于 2011-2-25 14:31 发表
戒律有戒律的逻辑。
比如,你的东西被偷了,似乎是说,当小偷生起“这个东西是我的了”的决定时,你就失去了所有权。
如果你再偷偷的把它弄回来,这就犯盗。
我想问一下,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小偷和强盗不是听 ...


戒相到细节上是很微细的,作为一个小小居士,说话有些漏洞也很正常。
这个地方可能是我记错了,我再查查看。
发表于 2011-2-25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 的帖子

是不是归依时最少要受持一条“不杀生戒”?我皈依时,上师的大致意思是:三宝弟子就意味着是不能伤害众生的人,因此至少要受持一条不杀生的戒律,其余随个人自愿发心是否受持。
发表于 2011-2-25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多杰索南 于 2011-2-24 22:52 发表
买盗版而“省”出的钱是不是本该属于版权所有者?
买走私货省出的钱本来应该是税,是属于国家人民的,会不会一下子亏欠了很多人。。。:o

算与众生结缘了……
国家税?我奋斗一辈子只能租70年房,拼死累活混口饭却让我吃转基因食物,全国人民碘中毒还不承认当年犯下逼迫不缺碘人也必须吃碘盐的错误……(到此处只是九牛一毛)我拿他点钱怎么了!

[ 本帖最后由 阿旺希绕 于 2011-2-25 15:32 编辑 ]
发表于 2011-2-25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多杰索南 于 2011-2-25 15:29 发表
是不是归依时最少要受持一条“不杀生戒”?我皈依时,上师的大致意思是:三宝弟子就意味着是不能伤害众生的人,因此至少要受持一条不杀生的戒律,其余随个人自愿发心是否受持。


应该不需要特别受持。皈依学处似乎就有一条悲悯有情。所以即使不受不杀生戒,也不应去做杀生。但这个和不杀生戒应该有别。
发表于 2011-2-25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的帖子

这是两个问题吧。。。
记得《大乘本生心地观经》里讲四恩,其中有“王恩”一说。
是否先思维国家的恩德,再评述功过更妥当些吧,呵呵。
好比有些父母,虽然对孩子有种种过失,但不失其对孩子的恩德吧。
发表于 2011-2-25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igg 于 2011-2-25 16:07 发表


应该不需要特别受持。皈依学处似乎就有一条悲悯有情。所以即使不受不杀生戒,也不应去做杀生。但这个和不杀生戒应该有别。

哦,原来如此。
那如果一个人归依了三宝,但没有受持不杀生的别解脱戒,其后杀生的同时会失去归依的戒体?
发表于 2011-2-25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益西彭措-别解脱戒品在家篇

㈢主人具权有执之资财:
就犯根本罪而言,他人的财物尚需具备两个条件:1、主人于资财有权,2、主人于该权力有执著。犯他胜罪,必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

这里的有执是指凡夫对某财物权力的执著,而并非指我执,及其种子等,因此凡夫也有对某财物消除了“有执”的可能性。有执有权的主人,包括持戒清净者,破戒者,有闻思修功德者,无闻思修功德者,内道,外道,地位较高者,地位低下者,富翁,贫民,造五无间罪者……,总之包括了一切的男女黄门。

如果无权有执,则不犯戒如乘车时,本是5元的票价,车主强要6元,这额外的1元,车主有贪执,但没有权力收取,故属有执无权,这时不犯任何罪。

如果有权无执,则犯支分罪:一类是已消除了人我执著的圣者,如佛、菩萨、罗汉对自己的衣、钵虽有权,但他们都没有执著;一类虽是凡夫,但对财物(或某种财物)已消除了执著,如北俱卢洲的人对财物都没有执著,或如他人已舍弃的财物,尽管他对此财物仍有权,但已没有了执著,或者此财物虽属于某人,但该人尚未意识到已拥有这种财物等等。

以上情况下行偷盗均只得支分罪,而不会导致根本罪,但在最后的这一种情况,如果此人后来意识到自己拥有这种财物时,小偷所犯的支分罪之上又增加了一个根本罪。如国外甲已经给国内亲友乙寄了一万元钱,但丙中途将钱取走了,这笔钱的拥有权已属于了国内的乙,乙在还没有发现之前不可能有执著,故属有权无执类型,丙只得支分罪。后来一旦甲通知了乙,从乙对这一万元钱产生了执著之时起,丙在支分罪之上又增加了根本罪。类似情况在法友律师的《戒律根本论大疏》中有具体的说明。

那么哪些人对财物有权呢?法友律师在《戒律根本论大疏》中列出了四种类型:
1、以发心、加行而成为主人。

⑴、以发心而成为主人的情况。他人已一心一意地对财物做了布施,这时受布施的人已实际上成了该财物的主人。例如,甲已决定准备送给乙一台电脑,乙也知道了甲已发心送自己一台电脑,但甲后来收回了这个发心,若乙对电脑已产生了执著,则甲会犯根本罪。

⑵、以加行而成为主人的情况。如果甲发心布施某种财物,并且乙已用手接过甲送来的该财物,乙即成了该财物的主人。如果是无主人的财物,首先拾到的人即是该财物的主人。但如果该财物的主人尚未对该财物舍去权力和执著,且价值过量,则拾去并占为己有的人会犯根本罪。

他人将财物偷走后,并对该财物产生了执著,而被偷者也舍弃了对该财物的权力和执著,这样小偷已成了该财物的主人。假如被偷者事后后悔,又将财物强行索回,被偷者即会犯根本罪。

[ 本帖最后由 bigg 于 2011-2-25 16:53 编辑 ]
发表于 2011-2-25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asd 于 2011-2-25 14:31 发表
我想问一下,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小偷和强盗不是听了都很高兴?反正小偷强盗不相信因果。


我自己想了一下,小偷通过偷的行为,应该是不能有效建立对所偷物品的所有权的。只要你认为被偷的东西还是你的,那么这个东西的所有权应该一直有效。
所以我想1-asd的话应该是有道理的。
除非是某种状况,你也知道根本找不回,于是“就当是没有了”,这相当于自己主动放弃所有权。
然后小偷有没有所有权?法律似乎也不支持这一点,这个似乎还是很难说……如果小偷没有所有权,那么黑吃黑永远不犯根本盗……:lol
这个交给律师,让与时俱进的律师解决吧,呵呵。
发表于 2011-2-25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想知道戒律同世间法律的关系,很久以前好像听过一个说法:做了违犯世间法律的事同时就犯了佛制戒律。
但早已忘记了出处,还请了解戒律的师兄明示。
如果此说法成立,那么是持戒人否犯戒,甚至普通人做事情所触发因果是不是都会因法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发表于 2011-2-25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asd 于 2011-2-25 14:31 发表
戒律有戒律的逻辑。
比如,你的东西被偷了,似乎是说,当小偷生起“这个东西是我的了”的决定时,你就失去了所有权。
如果你再偷偷的把它弄回来,这就犯盗。

我想问一下,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小偷和强盗不是听 ...


不相信因果不代表没有因果。。。
个人觉得。。。
发表于 2011-2-25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格鲁说自己叫“善律”,现在有什么译出的关于别解脱的戒律论著或讲述吗?
有资源的人推荐一下,多谢。
发表于 2011-2-25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旺希绕 于 2011-2-25 15:29 发表

算与众生结缘了……
国家税?我奋斗一辈子只能租70年房,拼死累活混口饭却让我吃转基因食物,全国人民碘中毒还不承认当年犯下逼迫不缺碘人也必须吃碘盐的错误……(到此处只是九牛一毛)我拿他点钱怎么了!


突然想到 现在离谱的高房价和高通胀

这是赤裸裸的偷盗。。。

虽然不犯盗戒,(因为公仆们够不皈依的吧)。。。
但是这个因果是不是仍然是存在的呢?
好奇中。。。
发表于 2011-2-25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多杰索南 于 2011-2-25 17:01 发表
很想知道戒律同世间法律的关系,很久以前好像听过一个说法:做了违犯世间法律的事同时就犯了佛制戒律。
但早已忘记了出处,还请了解戒律的师兄明示。
如果此说法成立,那么是持戒人否犯戒,甚至普通人做事情所触发因果是不是都会因法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这个似乎也真的不好说,比如嫖妓,以前是给钱就不犯邪淫。但现在有很多大德根据法律说要算邪淫。
以前犯盗戒的根本,有个数额,好像就是根据一个国家犯偷盗被处死的数额算的,但是现在我们贪了上亿的都不一定处死。
很多大德把这个标准定的很低,似乎只要不到20元?物价和汇率因素似乎也很难考虑……

不过,戒律>法律,守旧胜于创新,这个好像是一种倾向性。
发表于 2011-2-25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多杰索南 于 2011-2-25 17:01 发表
很想知道戒律同世间法律的关系,很久以前好像听过一个说法:做了违犯世间法律的事同时就犯了佛制戒律。
但早已忘记了出处,还请了解戒律的师兄明示。
如果此说法成立,那么是持戒人否犯戒,甚至普通人做事情所触发 ...


有区别。美国人招妓不是邪淫,中国人就是。因为美国妓女合法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6 01:55 , Processed in 0.034810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