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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上善如水

什么是假活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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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目瞪口呆!:L
发表于 2010-11-23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有好处,但是被骗也是一种因果。
发表于 2010-11-23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纳尼亚大学~~
这个太有喜感了!!
:lol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德钦嘉波 于 2010-11-23 15:32 发表
纳尼亚大学~~
这个太有喜感了!!
:lol


纳尼亚大学典故,来自 http://www.gelu.org/bbs/viewthread.php?tid=7366&extra=&page=1 的“地藏法门传乘金刚上师”。
孟卖佛学院典故,来自
http://gelu.org/bbs/viewthread.php?tid=7247&highlight 的“全国最大法王、同时蒙古却又是释迦族的释迦文”。
论坛从其前身朗忍论坛到现在的格鲁社区,出现过的好笑事情有84000之多,每个人因为各别的因缘、根器,会有自己特别喜爱的。个人来说,这10年来,我最喜爱的前三位一直是:

1。孟卖佛学院
2。纳尼亚大学
3。雪山山洞里的第27代格鲁贝尔法王所传的失传614年的格鲁密法

有时候我们温习一下,看着他们开始时是如何宣传的,漏洞在哪里,中间对方如何辩护、如何躲避质疑、如何甩无赖,对自己以后识别骗局的能力,是很有帮助的。大部分骗子其实并不内行,只要我们经过比较多的案例,自己很容易嗅出骗子味道,甚至自己不必别人说穿就能看穿漏洞、外行之处。譬如我们看看论坛最近最新的案例: [url=http://bbs.gelupa.org/viewthread.php?tid=21234&]http://bbs.gelupa.org/viewthread.php?tid=21234&;extra=page%3D1&page=1[/url] ,其个人简历写着:


经文殊院上宽下霖上人认定、考察,特选西藏色达五明佛学院拜多吉布仁钦活佛为领习依止上师教授阿瑟黎(原布楚寺大佛爷,日喀则、扎什伦布寺大宝法王之上师),主修黄教内密藏医传承心髓、破瓦法、大圆满心髓前行....

如果看得多,很容易自己就能看出这是傻话。
1。宽霖上人是汉传寺院文殊院方丈,好像天台宗的
2。色达五明佛学院宁玛派(实际上在四川,不在西藏,文章写“西藏色达”大概因为根本没去过所以搞错了)
3。大宝法王是噶举派,和扎什伦布寺无关
4。“布楚寺”不知道是指楚布还是布楚,但看后面提到大宝法王,大概是楚布的误写
5。“黄教内密藏医传承”,虽然不知道是啥,但明显是指格鲁
所以,他的所谓学法历史就是:一位汉传寺院的方丈派他去宁玛派寺院向一个噶举派活佛学习格鲁的法??!这相当于日本刚柔流空手道宗师派徒弟去武当派向一个少林武僧学习叶问永春拳那么不靠谱!一看就知道只是外行者把一些名人、寺院名字、法门名字拼凑而成的。

再看看其名片:


很黄的名片写着的扎什伦布、塔尔寺是黄教寺院,头衔“黄教医师、上师”,都是格鲁的,另外一个头衔涉及大宝法王,这是噶举的。可是,照片上他戴的却是宁玛派的帽??!如果我们看到一张名片同时写着“美国驻华大使”、“德国商务参赞”,照片却是一个人穿着一件写着“中国政协代表”,谁都知道起码有部分身份是假的,甚至更大可能性是,他和美国、德国、中国都无关。
所以,自己看多了案例,对这些外行的例子,不劳别人揭穿,自己就能看懂。


发表于 2010-11-23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0-11-23 16:00 发表


纳尼亚大学典故,来自 http://www.gelu.org/bbs/viewthre ... p;extra=&page=1 的“地藏法门传乘金刚上师”。
孟卖佛学院典故,来自http://gelu.org/bbs/viewthread.php?tid=7247&highlight 的“蒙古法 ...

温习了一遍,要是该被骗还是会被骗的。被骗是因果,识破骗局也是因果。
发表于 2010-11-23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发财是因果,发财也是因果
发表于 2010-11-23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哈,反正这个世界就是因果构成的,操心也没有用。有时间睡会觉。:lol 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10-11-25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俗人 于 2010-11-21 08:20 发表
少林绝命腿 我就买过一本:lol


那你真俗:lol
发表于 2010-11-25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0-11-23 16:00 发表


纳尼亚大学典故,来自 http://www.gelu.org/bbs/viewthre ... p;extra=&page=1 的“地藏法门传乘金刚上师”。
孟卖佛学院典故,来自http://gelu.org/bbs/viewthread.php?tid=7247&highlight 的“全国最 ...

=
很可爱的介绍!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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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5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妙莲花 于 2010-11-25 15:01 发表


那你真俗:lol

当时很流行啊。:lol
发表于 2010-11-2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P 34楼的名片设计好臭
发表于 2010-11-25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位汉传寺院的方丈派他去宁玛派寺院向一个噶举派活佛学习格鲁的法~~
完全是绕口令,把不明真相的群众绕里边,他就成功了一半了。
这些先生们大抵上都喜欢拿别人的大帽子来给自己当伞打,上各个佛教论坛转一圈,谁的命名头大,就拿来用。
有敬业精神的,还PS一点认证信或者找大德合影充充门面,更多的就是空口白牙的说。
有些时候传那些奇装异服的,让人看都不忍心看,只想建议他们好好学习一下正经的上市如何穿衣吃饭说话办事再出来混,也稍有点技术含量。
发表于 2010-11-26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圣密宗---智及宗师的真实身份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杭西法(85)刑字第29号


被告人:王信得,曾用名智及。男,现年三十九岁,浙江省绍兴市人,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捕前系浙江省中医药研究所气功室气功员,家住本市望江新村四幢三0七室。现在押。
被告人王信得于一九七九年七月,从浙江图书馆借得《字门正宗》藏书一本,将该收扉页上的江西鹅湖峰顶寺可修禅师像翻拍修饰放大,谎称是其师“静悟禅师”。并由其师传授了以气功为内涵的武术流派--“少林金刚禅自然门”,自已是该门派的唯一传人。嗣后,被告人通过某新闻社记者XX,以书名王信得或以虚构的“少林金刚禅自然门研究学会”的名义,在香港的《新武侠》武术杂志上对所谓“少林金刚禅自然门”的门派气功术进行宣杨。一九八三年三月、九月,海外侨胞XX先后慕名来杭拜被告为师。被告人以“门派”的“省心”手段要XX“交代”隐私,严守密法戒律,并以供养师父为名,先后骗得XX的港币折人民币二仟二佰余元。
一九八一年初,杭州X厂女工XX拜被告为师,采取其“门派”的“省心”手段,迫使X交代隐私问题,并制成录音。此后就抓住X的隐私劣迹,对X进行玩弄,并将X带至杭州植物园、花港公园等公共场所及风景区,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此外,还利用给病人按摩之机,对女青年XX侮辱。
被告人王信得玩弄杭州女工XX的流氓行为,为XX的丈夫察觉,曾向被告工作单位作了反映。因而,被告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一九八二年八月至十月,被告先后以“同案人”身份,具名“改彻底”“笑还青春”“知情者”等,投写匿名信五封,捏造事实,诬陷XX投机倒把,获利数万元,意图陷害。
以上罪行,事实清楚,罪证确凿。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信得无视国法,虚构“静悟禅师”及其“少林金刚禅自然门”武术门派,利用收徒之机,以供养师父为名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以收徒教人练功为手段或乘为人治病之机玩弄、侮辱妇女,情节恶劣,已构成流氓罪。还捏造犯罪事实,诬告他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应数罪并罚。为严肃国家法纪,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信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五日

原帖由 大肠金 于 2010-11-22 09:59 发表
想不到王信得也成佛了!20多年前,就看过他剃个光头踢腿的造型,那时候万籁声还四处声明跟王不是一回事哩。


转载自:http://taishandaojia.com.cn/html/84/t-18784.html
发表于 2010-11-28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信得 罪有应得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8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陌路萧狼 于 2010-11-28 20:49 发表
王信得 罪有应得


现在住澳洲,徒弟不少,前几年还被中佛协邀请为108中华高僧什么的参加活动嘛,其实,他连沙弥都不是吧?!这年代,有钱即可,一个罪犯一样也能拿下佛协承认为中华高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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