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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龙吟

请教一个格鲁派的严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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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空行者0 于 2010-5-13 16:50 发表
太可怕了,本来我一个人生活挺好的,来了一帮人吃俺的喝俺的还要压俺努力工作来养他们,否则死无葬身之地!
这样的事情不但小说中有,现实中应该也有


我家里以前就是这样





现在怎么样了呢?一切都好了吗?
发表于 2010-5-13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比以前好多了
发表于 2010-5-13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寒玉 于 2010-5-13 16:58 发表
我还是挺想成家的,但是很害怕作茧自缚.


这个本人似乎不好说什么,似乎我们应该男女有别。不过我已经成家了,还好。
我见过一些单身女性,我实在很佩服的只有一个,但年龄也有快50岁,做人差不多能拿得起放得下,算成精了,但也少不了很多辛劳。
爱情的基础本就是情欲,凡夫很难脱得了这一点,有出家的机会还好,不然还是接受好了,虽然那真的就是苦水,不过在苦水里泡一泡,人会成熟起来的,会打消很多幻想。
反之,一个人没有孩子,没有爱人,如果慈悲心也没有修起来,一辈子连“爱”的味道从未尝到过,这个不能说有点缺憾。
个人浅见,可以直接看作胡说。
发表于 2010-5-13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什么样的人会认为“爱情为精神上的富足”?
发表于 2010-5-13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80年代的老电影,名字好像叫《恋爱时,我们不懂爱情》:lol

应该再拍一部姊妹片《学佛的人,别去谈论爱情》:lol
发表于 2010-5-13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igg 于 2010-5-13 17:21 发表


这个本人似乎不好说什么,似乎我们应该男女有别。不过我已经成家了,还好。
我见过一些单身女性,我实在很佩服的只有一个,但年龄也有快50岁,做人差不多能拿得起放得下,算成精了,但也少不了很多辛劳。
爱情 ...





谢谢师兄的经验分享!
发表于 2010-5-13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任其 于 2010-5-13 20:03 发表
问题:什么样的人会认为“爱情为精神上的富足”?






大概是没出家的大多数人吧.出家人会以菩提心慈悲心做为精神上的富足.
发表于 2010-5-13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怕)生死苦,难达业果空。
发表于 2010-5-13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财富是金钱上的富足,其因为布施;
对于佛的四众弟子,慈悲是精神上的富足,因其俱发菩提心故
对于普通世人,爱情为精神上的富足,其因是业力牵引和贪嗔痴执着
发表于 2010-5-14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omsusu 于 2010-5-13 21:12 发表
财富是金钱上的富足,其因为布施;
对于佛的四众弟子,慈悲是精神上的富足,因其俱发菩提心故
对于普通世人,爱情为精神上的富足,其因是业力牵引和贪嗔痴执着

  顶你!~~~~
   但说句实话,哥们至今也是单身,对于爱情不敢奢求,如果爱情是恒久的也值得为之追求,但是爱情的感受不过是自己的一堆错误的念头,追求爱情不如实惠些找个能够有共同目标的,贤惠的另一半踏实的过日子。但又有点搭伙过日子的意思,就是不知道自己能否做的了自心的主,安分守己,到时候又觉得生活枯燥!~最起码的因是没有邪淫!~但是在现在的自由社会,好像不邪淫的,有点像大熊猫似的稀有!~:L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爱情像金钱一样对众生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么这就是一个严肃的话题

而讨论与思考也应该更加深入------
发表于 2010-5-14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机会,问问六世DL。
发表于 2010-5-15 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普贤白象 于 2010-5-13 12:09 发表
受缘爱啊
爱的因是受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七
第二由十二緣起門中思惟(分四)
、支分差別
        ...........
 受者,謂觸取三境順生三受,謂苦樂捨。

 愛者,謂於樂受起不離愛,於諸苦惱起乖離愛。說「由受緣生愛」者,是從無明和合觸緣,所生之受而能生愛,若無無明,雖有諸受,愛終不生由是因緣,觸是境界受用,受是生受用或異熟受用,若此二圓滿,即為受用圓滿。其中三界有三種愛。
…..
二、支分略攝者。
如集論云﹕「云何支分略攝,謂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能引支者謂無明行識,所引支者謂名色六處觸受,能生支者謂愛取有,所生支者謂生老死。」若爾引生兩重因果,為顯有情一重受生因果耶抑顯兩重耶,若如初者,則已生起果位之識,乃至於受,後生愛等不應道理。若如第二,則後重因果中缺無明行及因位識,前因果中缺愛取有。答無過,謂能引因所引之法,即能生因之所生起,所引已生,即於此立生老死故。若爾何為說兩重因果耶。答為顯引果苦諦,與生果苦諦相各異故。前者於所引位唯有種子,自體未成是未來苦,後者已生苦位現法即苦。又為說明果之受生有二種因,謂能引因及此所引生起之因,故說二重因果。如本地分云﹕「問,識等至受及生老死,若是雜相,何故說為二種相耶。答,為顯苦相異故,及顯引生二差別故。」又云﹕「問,諸支中幾苦諦攝,及現法為苦,答,二謂生及老死。問,幾苦諦攝當來為苦,答,識乃至受諸種子性。」是故能生之愛與發愛之受,二者非是一重緣起,發愛之受,乃是餘重緣起果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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