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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洛桑索南

有人在卖论坛结缘的真实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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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0-5-10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0-5-9 15:00 发表



完全不是和您抬杠的意图。。。可是,您大概没干过设计工作。。。搞了一个自己认同喜欢的封面设计,就像生了个女儿长得像杨丞琳那么可爱,然后你让我在她脸上画个叉,以防止她被色魔占便宜,我承认这是合逻辑的 ...

看来老大应该生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儿哦。嘿嘿。。。
发表于 2010-5-10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商人嘛!永远在伤害别人。
发表于 2010-5-10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商人唯利是图,这样会让商人变得越来越聪明,像我这样不追求利的人是一种错误,我犯错误之前不会这么认为,认为商人这样不好,犯错误以后我的思想改变了,非常佩服商人

[ 本帖最后由 听经 于 2010-5-10 11:17 编辑 ]
发表于 2010-5-10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牛哥在道场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拉姆你发财了!
我大惊,闪电般想到了几个可能,我买的基金涨了十倍?还是有人打算包装我做为会唱歌的女活佛?
还没等我YY完,牛哥说:你做的真实名经在网上的价格卖到了450元。
哦。我很失落,继而有点好笑。
我不知道是哪个倒霉的家伙拜了这样一位“宁玛活佛”为上师,建议去调查一下该活佛的来历,正信的佛教徒都知道佛经不能用来出售牟利,更何况是“活佛上师”。
掌中解脱举了个例子,有户人家迫于家庭经济困难不得已出售了一套大藏经,并以此获得的钱延请高僧应供,该高僧仅是吃了这顿饭便头疼不已,菩萨并托梦告诉他此事,命他赶紧忏悔,否则后果堪忧。
此事告诉我们,仅是吃了一顿卖佛经的饭就有如此严重后果,更何况是……
因果的事,纤毫不能大意。它是世间最公正的法官。
发表于 2010-5-10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撺掇一个朋友请了一套祈竹仁波切文集



这样做有没有功德?
发表于 2010-5-10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牛哥在道场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拉姆你发财了!



哎哟,开悟者的语言,有加持力:lol
发表于 2010-5-10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还去了那个店
撺掇一个朋友请了一套祈竹仁波切文集,四卷本,180rmb 真贵了 我在网上请的 还不到100
发表于 2010-5-10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出钱助印,免费结缘,却要骗来出售,这首先就是很无耻的。很值得唾弃!
发表于 2010-5-10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扎西无忧 于 2010-5-10 07:45 发表

看来老大应该生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儿哦。嘿嘿。。。


我们作为格鲁人,应该公正客观地理解事情,有关这点嘛。。。我勇于坦白承认,我女儿漂亮可能不是共许的客观现实,但“女儿永远是自己的最漂亮,老婆永远是别人的更漂亮”,这是宇宙间站得住的永恒真理。
发表于 2010-5-10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婆永远是别人的更漂亮


我也有这种感觉,可是我表达不出来
发表于 2010-5-10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扎西拉姆 于 2010-5-10 10:57 发表
掌中解脱举了个例子,有户人家迫于家庭经济困难不得已出售了一套大藏经,并以此获得的钱延请高僧应供,该高僧仅是吃了这顿饭便头疼不已,菩萨并托梦告诉他此事,命他赶紧忏悔,否则后果堪忧。...



掌中解脱
第四天、加行法之一(第一、二、三加行)

        诵「皈依法」时,从以证正法为体的经函降注甘露,净治自他有情。依法所造的罪计有:谤舍正法、贩经如货、不敬佛经、卖经为食等等。这些罪过我们很容易犯,後果也特别严重。

  第一「谤舍正法」,例如,以大乘法为由毁谤小乘、或以小乘为由毁谤大乘;以及显、密、四续部、萨迦、格鲁、噶举、宁玛等各以自宗为由而对他派所作的一切毁谤;下以为然地跨越经书和字纸等举动也是谤舍正法之业。某些人喜欢将字纸等置於座垫下,似乎故意要造集恶业。《三摩地王经》等佛经中说,谤舍正法之业後果极为严重,前已详述。

  「贩经如货」,是指将经典当作财物来进行贩卖:「不敬佛经」,例如,将经典置於露地上,用牙垢涂抹经书,手指沾上口水来翻书页,将器具放在经书上等,过失极其严重。据说阿底峡尊者到达阿里的时候,行一位咒师起先不愿来听法,後因听说尊者对一位文书用齿垢涂经难以忍受,而说:「啊呀!不可!不可!」时,这位咒师才生起信心前来听法。我们这些经常和经书打交道的人,应该加倍小心,因为这些过失极其重大。

  [买经为食」,是指受用卖经得来的钱财,这种过失也是极为严重的。
以前有一位大成就者,名叫温敦杰冈巴(50),是「香巴七宝」(51)中的第五位大师,修观音法得成就。他的一位在家施主,因为家道中落而出售一套十万颂《般若经》,为忏此罪,施主请来杰冈巴等四位出家人,用卖经得来的钱买来食物供养他们。当天晚上,杰冈巴一下子病得十分严重,他入定观察,见体内有一个白色阿字来回跳跃而引起剧烈疼痛。於是向本尊祈祷,观自在现身说:

  「你们这几个人卖经为食,此事极为下妙。因为你的罪障较轻,所以现世即报,而他们几个将别无选择地堕入地狱。你现在应该修造一部金字十万颂《般若经》来忏罪!」

  本尊另外又说了供净障朵玛的方法,命他乡修。杰冈巴照办後,身体就好了
。修增长所缘时,应观「灭」、「道」等法成甘露相注入自他一切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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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法名却吉僧格(法狮子)。
51、香巴噶举派早期的七位大师:琼波瑜伽师的上首弟子麦邬敦巴、雅波嘉摩齐、杜敦•仁旺(宝自在)、拉堆•贡却喀(三宝堡)、摩觉巴•仁钦准珠(宝精进)、香贡•却僧(法狮子);摩觉巴的弟子杰冈巴•却吉僧格:杰冈巴的弟子宁敦•却吉喜饶(法慧);宁敦的弟子桑结敦巴(佛师)。
发表于 2010-5-10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能问下嘛?

小弟曾给北京的几位师兄结缘了几本五字本和七字本的真实名经。其中也有雍和宫大街的。真的希望不是他们。洛桑索南师兄能告诉我您看见真实名经的那家店的门牌号吗?
小弟在此恭请诸天护法见证,如果有人用小弟助印,并结缘送出的,倾注了善老大和扎西以及其他师兄弟们付出大量心力完成的真实名经,以及小弟为故去的长辈印制的《地藏菩萨本愿经》以及同时附上的每本经书十块钱的快递费来牟利,小弟将要以适合的方式为老大们的心血和我的长辈的清誉讨个公道。
小弟谨以小子作为忽必烈子孙之名向祖先及所有护佑我之家族的一切神灵起誓,如若果真,绝不饶恕。

[ 本帖最后由 红炉点雪 于 2010-5-10 22:46 编辑 ]
发表于 2010-5-10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红炉有点搞错了。。。那是扎西拉姆的功劳,我是最初一次说过如果有人这样做很好而已,并不是负责人啦,没有啥功劳。
发表于 2010-5-11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正十妙圆 于 2010-5-9 16:44 发表
多了一种流通的方法,高价请书的人也可能很需要它。有时我也会高价请一些书的,真正的价值是你需要它。


本身这点上,我完全同意,我也常常高价请一些书。
然而,这不能割裂来看。从我们角度来说,需要而且愿意高价请,是因为我们愿意或者没有选择。我们愿意是一回事,这个事情对不对,是另外一回事。

纯粹的商业买卖,你1元的卖100000,我都不觉得有道德问题,纯粹供求市场而已,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在这点上,我不认同前面说因为利润深所以不道德的观点。
纯粹的卖佛书,如果不是佛教徒,可能也没问题,反正他没有皈依,皈依学处并不限制他,而我自己凭空幻想“不视为货品”应该类似遮戒类别多于性戒类别(这点我是胡扯,没有研究过,很大可能错,请别被误导)。
可是,用别人善款、非卖品卖了自己盈利,哪怕纯商业社会里,也是不道德的。你看我长得瘦,你送我营养品,明天我拿去卖了,这个不犯法,甚至你来质问我我也可以很大声回答,你给了我东西就是我的,我有权处置,这是成立的,然而,大家听到,都会觉得我是一个混蛋,而我自己这样做的时候心里也很明白我是一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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