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竊以為玄奘法師曾在無遮大會立宗, 無人能興辯難, 對於基本的因三相如何有不知之理, 其 同品定有 .異品遍無 之譯, 不可能是錯解下的翻譯. 譯成同品定有, 應是以下考慮: 若因有, 則同品定有: 若因無, 則異品遍無. 這也是考慮周遍時的思維, 周遍是因法(因與所立法)之間的問題.
之所以有定與遍兩種不同的翻譯措詞, 應是考慮到同品一分有及全分有均可成立, 故說定有而未說遍有; 而異品則全分無, 故說遍無.
這雖然沒有解決字面上看不出"唯同品有"的唯,但在性相中可討論,就像在藏文立敵辨論的論式中若要成立或攻難遍相,字面上也不必提到唯字(kho na).在名相中本來就不須包含性相的全分.
2.至於定有.遍無的有無之義,應非"有煙之山上,有火,有煙故"的有無之義, 因為還有"聲,無常,所作故"這類的論式,其中並未說有無. 定有遍無的有無,應是就是否以量成立而言.
雖然楊化群先生的翻譯非常直譯,較難理解,但可參考,先引前貼文:
謂由量識認定,於成立彼之無過欲知有法上,與立式相符唯有,為成立彼宗法之性相.
謂由量識認定,唯於成立彼之同品上,與立式相符唯有,為成立彼後遍之性相.
謂由量識認定,由與成立彼之直接所立法義體聯繫之力,於成立彼之異品上,與立式相符唯無,為成立彼遣遍之性相.
說"由量識認定"一語可知:"有"是量成立義.
其中"與立式相符", 所謂"立式"有二:立是及立有,如以有煙推知有火,立有;以所作推知無常,立是.
3.以集合觀念思考非常易於掌握,但有一點須注意,安立論式都得構成語句,放在語句中的主詞或述詞位置會呈現不同面貌,譬如"瓶與柱二"放在主詞位置不是空集合,但放在述詞位置卻是空集合,無一法為瓶與柱二故.
4.之所以三相不能成二相,因為雖然了解其中一遍相,必然能了解另一遍相,但兩者一前一後非同時,後一不待餘量可由前量引生,二量卻非同一量.
[ 本帖最后由 北方將領 于 2011-3-17 14:32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