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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慧灯元照

以应成中观解释“兔角无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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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4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诃提娑迦罗 于 2009-7-24 16:58 发表
好吧。那么我们来复习一下四部宗义。请看T29, no. 1558, p. 34, a12-p. 35, a14当中,《俱舍论》里有部和经部的一段辩论。
经部许无为法其体全无,缘虚空与涅槃之识,实则缘的是“无境”。
《成实论·五智品》说: ...


回上去仔细看我的贴。兔角为什么不是法,我一开始就讲清楚了。
体无和毕竟无的差别你没有弄清。虚空是假立法,假立法不代表毕竟空。毕竟空的东西不是法。择灭非择灭也是无体的,但它们是有。
兔角的名言自然是有为法。但无实指,并没有什么真的兔角被指代,完全是一个虚构的概念而已。
法的安立需要名言和所依二者,兔角光有名言,没有所依,因此我说离于名言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发表于 2009-7-24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的帖子

感谢您不惮辛劳为我释疑。
1. 您说不是发生论,但这里似乎绕不开发生论。您说“在我们认识心的时候,如果以“八不”去观察,将发现心除了是名言以外,并不具有心的自性。”这只解决了前半句问题。现在请解释一下后半句“能安立名言的是心”又是什么意思。尤其,是这里的“心”是指什么?是心王?还是心所?还是心王和心所?
2. 这个说法我倒是学过。然而若如此,我理解,照您前面说,“名言是从心安立的,从更大范围来说,无有离于一切心的东西存在”,则“不离于心”是说名言(境)和心是两个东西,而不是一个东西,只是它们不能分离。然而若如此,就很难说“除了名言,没有心的自性”。
请一一开示一下。
发表于 2009-7-24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的帖子

另,您说:“法的安立需要名言和所依二者,兔角光有名言,没有所依,因此我说离于名言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
请问,所依是不是名言?
 楼主| 发表于 2009-7-24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能认识事物的是心,心也能认识它自己,因此心是心安立的无过。
这里的心指第六意识。
“开示”就不必了,这涉及到整个应成中观体系,不是在网上能说清楚的,几百个贴都未必说清楚,因为我跟我师父辩论了两年都一直都在辩论这些,最近才好像渐渐有些明白而已。
如果真的对应成中观感兴趣,当依止仁波切从入中论学起。仁波切肯定能够解决你的种种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7-24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礼进 于 2009-7-24 17:16 发表
另,您说:“法的安立需要名言和所依二者,兔角光有名言,没有所依,因此我说离于名言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
请问,所依是不是名言?


所依也是名言安立的,如,在支分上安立车名,支分是所依。但分析支分,又会发现它们还是名言安立的。
如果还有兴趣交流,私下交流吧,这不是一天两天辩得清的事。
发表于 2009-7-24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的帖子

后两者(不为他量坏、不为胜义理智坏),举例是明确的,但有没有确切的界定?或者谈谈您的理解?又,如说兔角,他量可否坏?胜义理智可否坏?是否胜义理智只能坏自性?
发表于 2009-7-24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指,与所指,要分清楚。
心是能知,亦是所知。
发表于 2009-7-24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的帖子

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引的内容你也不看,非要坚持自己的观点,又不说我究竟哪里说错了。
经部许行不相应行法、无表色、无为法三种法为非实有。其中不相应行和无表色是假有,即你所说的“体无”;而许无为法是非法,毕竟无。虚空在经部中的定义就是“无所触”,什么叫无所触?即不堪称为所知。请问不能叫所知的东西,是“体无”呢,还是“毕竟无”呢?

另外。重要的是,我所列的因明论证,是在说,在因明中“无法”不能做全称肯定命题的主项。否则“有法不成”。请针对这点提出反驳。

[ 本帖最后由 诃提娑迦罗 于 2009-7-24 17:41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7-24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胜义理智的对境是胜义谛,即空性。
兔角能被名言量所坏,因为现实中根本就没有这个东东。并且兔角也不是世间共许。
最近在网上写帖子写得别的事情一件都没干。
这个话题我觉得可以结束了,有兴趣交流其他的话,qq  msn啥的都可以。
我决定听从老哈之师的谆谆教导,潜心多看几本书去。
发表于 2009-7-24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挑个毛病,预祝初转法轮日思维精进

2,无有离于一切心的东西存在。意思是,离开任何一个补特伽罗的心而存在的东西是没有的。不存在一个东西,任何补特伽罗的心都缘不到它。因为法是对境,对境和有境(心)必须同时成立,离开一个就没有另一个。至于离开我个人的心,可不可以有法存在呢?可以。因为那是别的补特伽罗们的心共许安立的。
————“别的补特伽罗们的心”离于你的心独立存在啰?
发表于 2009-7-24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的帖子

若所依也是名言安立的,则不能说“法的安立需要名言和所依二者”,而应说“法唯名言安立,名言分能依所依。”
您说得是,这些问题不跟师父学光自己看书是搞不清楚的。我只是想听听您的看法,以促进自己的理解。感谢。
 楼主| 发表于 2009-7-24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诃提娑迦罗 于 2009-7-24 17:25 发表
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引的内容你也不看,非要坚持自己的观点,又不说我究竟哪里说错了。
经部许行不相应行法、无表色、无为法三种法为非实有。其中不相应行和无表色是假有,即你所说的“体无”;而许无为法是非 ...


建议你跟礼进同学讨论一下这个问题。请教仁波切也可以。
我明确说过我没有学过逻辑——任何一种。但我的观点已经完全澄清。始终都绕回起点的话,没有意义的。
一个人辩两个人并且要随时应对偶然加入的甲乙丙丁,体力有限,精力也有限。
欢迎私下交流。最近我不来论坛了。谢谢。
发表于 2009-7-25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你历来的回帖中,我真的建议你去看几本“一手”书,不要尽看二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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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奇怪的逻辑。慧元你看的是“一手”???
我看的是“二手”???
根本就没这种事。

你的观点哪里能是应承啊?能成立名言安立的,就是应成的世俗谛成立,世俗谛成立了,才谈得上胜义谛空。
你也认识到兔角非世俗谛事物,那就是非名言安立,就不成立胜义谛空。

要是同意你这种所谓的应成,那这格鲁论坛要成为“伪”格鲁了。
发表于 2009-7-25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车没有自性,为了强调车是名言安立的,故强调车没有离于名言的自性。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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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逻辑,你的苹果论应该这样阐述,你家没有苹果,故强调你家没有红色的苹果。(岂非言下意为,你家有非红色的其他颜色的苹果)你这就是画蛇添足的一句话嘛。:lol
发表于 2009-7-25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龟毛兔角应该属于遍计我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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