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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龙吟

关于印顺法师及其著作的研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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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9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您说我忘了么?
您提个醒,在何时,何地,谁向谁,承诺过什么?真实内容是什么?
发表于 2015-3-9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rake 发表于 2015-3-9 00:22
不是您说我忘了么?
您提个醒,在何时,何地,谁向谁,承诺过什么?真实内容是什么?
您提个醒
,看,您若不忘能让我提醒么?
发表于 2015-3-9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您提醒一下老朽吧。
发表于 2015-3-9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永真 于 2015-3-9 00:45 编辑
erake 发表于 2015-3-9 00:29
那您提醒一下老朽吧。

好吧!
欢迎您加入参加本论坛的交流和讨论,本论坛为公共论坛,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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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坛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论坛,欢迎一切信仰及喜爱格鲁巴教法的同修光临本坛,请在注册之前先看完下面的《格鲁修学社区新手指南》,遵守其中的要求方可注册,希望您的格鲁修学社区得到参学的快乐!

【格鲁修学社区】新手指南

假如您是一位初次光临本社区的新手,俗话说,入乡随俗,首先我代表本社区的管理员们欢迎您的到来,其次,为了您能在本社区愉快的交流,我想为您提出一些忠告、建议和注意事项。

1、本社区的源流。

本社区的前身是鸿泥师兄创办的朗忍论坛,原来朗忍论坛的各位版主,现在都是本社区的管理人员,顾名思义,朗忍也好,格鲁修学也好,都旨在说明这是一个具有宗派性的BBS,以交流格鲁教法的修学心得,讨论格鲁教法的深义,汇集格鲁汉译法宝,传递格鲁新闻资讯为主,任何远离本宗旨的议题都是不受欢迎的,如果您想讨论其他宗派的见解,请到各自宗派的论坛,敬请理解。

2、根据本社区的宗旨,下列类型的帖子是不受欢迎的:

A、非议格鲁巴派内公认的大德,或者攻击格鲁巴传统的法义。

B、频繁发贴,主题与格鲁巴教法无关,或者是政治立场不符合国家要求,存在问题的。

C、格鲁教法集成上已经有的法宝,以及本社区(包括前身朗忍论坛)上已经发过的帖子,除非是为了引用证明自己的观点,否则请不要重复张贴。

D、网上已经有的佛经、其他教派的经典,以及外道的典籍,除非是为了引用证明自己的观点,否则请不要重复张贴。

E、不得取一些带有侮辱性的字眼,不得取不健康名字,不得取会引起不良联想的名字,不得冒用党和国家领导人之名注册和签名,不得冒用佛、菩萨、护法及祖师、大德的名字注册。

F、未经同意不得发布广告贴,不得在未征得管理员同意的情形下发布化缘、法物流通等帖子,在论坛发布类似贴子的,作警告处理并删帖。

G、禁止在本论坛内多个版面发表同样主题内容的帖子,或所发文章与所在版主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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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不服从管理员管理的,不听警告,屡次警告无效者,封ID;

J、本论坛自主选择友情链接,不交换链接,敬请各方理解。

K、本社区为『网络和合无诤』运动的倡导论坛之一,不欢迎任何可能引起教派纷争的帖子,对于某些可能引起争论、不利于格鲁巴团结的话题(如“护法之争”等)一律删除。

敬请各位同修注意以上各点,讨论中务必保持平和的心态,贴中出现任何不文明的语言、嘲讽都可能被管理员删贴,并导致相关讨论无法进行。

3、根据本社区的宗旨,我们欢迎下列帖子:

A、交流格鲁教法的修学心得的帖子

B、讨论格鲁教法深义的帖子。

C、汇集格鲁汉译法宝的帖子。

D、传递格鲁新闻资讯的帖子。

E、本宗精美如法的唐卡图片。

F、本宗大德的相关事迹及逸闻。

4、论坛礼仪及必备基础知识

A、论坛上是一个讲文明礼貌的地方,任何轻狂之词都是对自对他的一种侮辱,因此说话请注意语气。

B、提问的同修应尽量详细的阐明自己的问题,如果没有人回答,请勿反复上贴。

C、凡是得到回答的同修,应回帖表示感谢。

D、在提问前,最好对格鲁巴基础知识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推荐看《土观宗派源流》、《菩提道次第广论》、《略论》。《略论释》、《掌中解脱》等书籍,推荐上【格鲁教法集成】网站浏览、学习。

最后,再一次欢迎来到【格鲁修学社区】的各位同修,希望你们在这里过的愉快。


您在提问前,敬请通过百度等搜索引擎,或者通过社区上方内置的搜索引擎,搜寻相关内容,以避免重复,节约大家的时间。

注:发广告的就别费心了,我们版主很多,发现了就立即连帖子带帐号删除,请发广告的就别来注册了,谢谢合作!


遵守其中的要求方可注册,任何远离本宗旨“格鲁”的议题都是不受欢迎的,如果您想讨论其他宗派的见解,请到各自宗派的论坛,敬请理解。根据本社区的宗旨,下列类型的帖子是不受欢迎的:A、非议格鲁巴派内公认的大德,或者攻击格鲁巴传统的法义。
都不用我问,您若不点击同意,怎能注册成功ID?点同意,当然是某种方式承诺不攻击密乘格鲁的教法。当然,您要是摸着心口说,您的ID是别人给的,或者注册的时候根本不看,或注册这么多年来也从来不看版规,那就是我冤枉您了,我必须向您道歉。

发表于 2015-3-9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rake 于 2015-3-9 00:51 编辑

永真:“对的,看来您确实已经忘了不攻击密乘格鲁教法的承诺。”
您应该道歉!
道理很简单,上面写的很清楚,规则是对于“本社区”的,而您说的没有任何限制。
我在缅甸寺院中承诺不穿鞋,难道意味着我承诺在所有的地方都赤脚?
发表于 2015-3-9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erake 发表于 2015-3-9 00:49
您应该道歉!
道理很简单,上面写的很清楚,规则是对于“本社区”的,而您说的没有任何限制。
我在缅甸寺 ...

奇怪,难道您是在平行宇宙跟我讨论?您的ID不属于本社区的?您不是在本社区发的言?
发表于 2015-3-9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rake 于 2015-3-9 00:54 编辑

版规是有限制的,您说得有限制么?
再问您一遍:“我在缅甸寺院中承诺不穿鞋,难道意味着我承诺在所有的地方都赤脚?”
或者说您许诺不在厨房拉屎,就一辈子做貔貅么?
您需要到其他平行宇宙出恭么?
发表于 2015-3-9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rake 于 2015-3-9 00:56 编辑

这就是您思维混乱的根源。
无论是阅读还是逻辑,您都有意、无意模糊概念。
更何况,您对于概念有着自己随心所欲的编纂欲望。
诽谤就是说不是。
那么批评与自我批评,改为“诽谤与自我诽谤”算了。
发表于 2015-3-9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erake 发表于 2015-3-9 00:51
版规是有限制的,您说得有限制么?

版规是限制会员的,earke不是会员么?我说“某种方式承诺”难道是无限制的么?
发表于 2015-3-9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您说某种方式,故意模糊了概念,后面干脆又做了进一步的阉割。
您就是这样一步步混淆,偷换概念的。
发表于 2015-3-9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rake 发表于 2015-3-9 00:53
这就是您思维混乱的根源。
无论是阅读还是逻辑,您都有意、无意模糊概念。
更何况,您对于概念有着自己随 ...

我根本没有说你在论坛攻击格鲁教法,而说是您注册ID当时就以点击同意按钮的方式承诺过不攻击格鲁教法。这难道不成立吗?您觉得您点击同意按钮,不应该视为您同意了?
发表于 2015-3-9 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5-3-9 01:00
我根本没有说你在论坛攻击格鲁教法,而说是您注册ID当时就以点击同意按钮的方式承诺过不攻击格鲁教法。这 ...


当然不成立,我点击表明:在缅甸寺院中不穿鞋而已。
发表于 2015-3-9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永真 于 2015-3-9 02:08 编辑
erake 发表于 2015-3-9 00:57
前面您说某种方式,故意模糊了概念,后面干脆又做了进一步的阉割。
您就是这样一步步混淆,偷换概念的。
当然不成立,我点击表明:在缅甸寺院中不穿鞋而已。

笑话,我当然是指earke会员对社区的承诺,我根本不知道您高矮胖瘦,男女老少,姓甚名谁,我不是指您作为会员对本社区的承诺,难道是指您本人对一切众生和佛菩萨的承诺?难道我跟您的所有讨论的议题有一两条是在本社区之外进行的么????我都根本不知道您在社区外面说过什么,如何敢妄下结论判断您会在外面承诺不攻击格鲁教法?

而且您说的"在缅甸寺院中不穿鞋"至少已经表明:您是强调您有过在本社区遵守本社区规定承诺不攻击格鲁教法的意思(这难道不是我所要说的么?)。另外逻辑上的意思是:不等于在缅寺外也一直不穿鞋,那么就是说您的逻辑等于遵守脱鞋的承诺,不等于无论何时何地都有必要脱鞋,如同您如果说一句“我穿鞋”不等于您无论何时何地都穿鞋,因为您上床或足疗就不会穿着鞋。那么为何我在格鲁论坛说您有过承诺就是指您无论何时何地包括其他地方都遵守的承诺呢?您的逻辑不得不说异常霸道而又混乱如麻。


   就您在本社区的种种言论,除了傻子谁看不来您不会在本社区外承诺不攻击格鲁教法?您天真的认为,我说您承诺不攻击格鲁教法是指您对其他宗派的承诺????那跟我说台湾人来内地遵守法律不嫖娼,回到台湾后认为也得必须遵守内地法律不在台湾嫖娼这种逻辑有什么区别?内地的法律等于台湾的法律?成龙儿子在国外吸大麻合法,在北京吸大麻也合法吗?

发表于 2015-3-9 06: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5-3-9 01:12
笑话,我当然是指earke会员对社区的承诺,我根本不知道您高矮胖瘦,男女老少,姓甚名谁,我不是指您作为 ...

原来您反复提醒,论证,费那么大功夫就是为了说明:正月初一是新年如此简单的事实啊!
发表于 2015-3-9 06: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rake 发表于 2015-3-9 06:53
原来您反复提醒,论证,费那么大功夫就是为了说明:正月初一是新年如此简单的事实啊!

况且俺也没说正月初一不是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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