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harrypotter

人格分裂的解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7-22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1 如果真的如你所说“相续”不能变两个,那么,欧也!这个世界的有情数目???
回:无量

2 你既然说出了相续,那么请问,相续怎么界定?依赖“质流”?那么“同质性”又怎么确定?依赖于“因果”?问题是我们说相续的时候就在表述其有因果关系,如果这样我们又回到了开始的问题。

回:对依赖“质流”“因果”。
发表于 2008-7-22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老兄,你的“相续”这个定义可真够坚固的啊!他卓然不群地傲立在法界洪流之中,自生自灭,不和任何事物发生关系,不参与构成任何事物的部分,不依赖于观察者而独立成为一个“X”,在缤纷大千中我们总能一眼就将其认出,并且知道,这个“相续串流”永远不会消失?
-----------------

回:不对,相续并不是不依赖其它任何事物自生自灭。但是,相续永远不会消失。
相续的延续依赖“质流”和“因果”,相续的前后刹那都是“识法”,故可确定其“质流”相同。

不对之处,请不吝赐教。
发表于 2008-7-22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老兄,我们先讨论讨论这个论证关系。
2 你既然说出了相续,那么请问,相续怎么界定?依赖“质流”?那么“同质性”又怎么确定?依赖于“因果”?问题是我们说相续的时候就在表述其有因果关系,如果这样我们又回到了开始的问题。
回:对依赖“质流”“因果”。
————我的问题是
相续怎么界定----依赖质流
质流怎么界定----依赖同质性?
同质性怎么界定----依赖因果?
因果怎么界定----依赖相续?
我们是不是回去了?:)

然后我们继续唠叨唠叨这个神奇的质流。如果质流能够界定相续。那么,我们用一块铁,打出一个粗笨的铁锤,然后剩下的铁打了一根比杨丞琳还可爱的小钉子。请问,这两个都算质流么?
都是铁块的相续么?
那么为什么“相续不能变成两个”呢?如果这句话成立,那么只能否定 1 比杨丞琳还可爱的小铁钉或者粗笨的大铁锤至少有一个不能算相续。或者,这里“相续”的定义不能表述铁,火,水等等一系列我们能想到的“质”?那么质流怎么表述相续?
而后面,“相续永远不会消失”。又决定了铁块必定的续下去。那么比杨丞琳还可爱的小铁钉和粗笨大铁锤之外难道还有可相续的东西?
顺便我们再继续续下去,“一杯糖水”,晒干了后,谁续了?还是没了?水是续到了汽,糖呢,提纯了。我们亲爱的糖水呢?难不成劈腿了!

当然,我们可以假定,心相续没有那么多的令人头大的花样,我们就可以假定他只是一个象纯金一样有自性的那种纯而又纯的相续——谁让我们都看不见呢,就先这么用定义把问题全绕开。那么,新的问题马上出来了。如果心相续没这么多事情,那么经书上说佛菩萨在各地有无量化身,这些化身有没有心相续呢?是一个还是很多呢?如果那个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心相续,那么原来没成佛前的那个心相续(这我们总得承认和我们俗人的一样吧?)又在成佛的时候跑哪里去了呢?
还望仁兄深思。
发表于 2008-7-26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说的“相续”是“心相续”。不要用铁和水来比喻。
2、同质性不是靠因果界定。是靠其特质决定。心的特质是“领纳、了别”。
3、佛、菩萨化身的心相续问题,我也不知道。说说您的看法吧?
发表于 2008-7-27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兄,
对你的回答1,请看我最后依你的设问。“我们可以假定,心相续没有那么多的令人头大的花样······”所以,老兄的回答似乎不能解决我推导出的矛盾。
对你的回答2 ,“同质性不是靠因果界定。是靠其特质决定。心的特质是“领纳、了别”。”——这里特质怎么确认分界?比如,此人的心的特质是“领纳、了别”,另外一个人不是么?那么,相续如何界定?还是原来的问题。:)
对于回答3 ,我想问的就是问题啊。我们一起讨论嘛。反正逻辑上面讲不通的事情,似乎不太靠谱。:)
发表于 2008-7-28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您前面的帖子没有太看懂,您可否将您的问题简化一点说?不要加太多修饰语,语气词。看着眼花缭乱。
我再详细重复一遍我的答案。
1、我说的相续是心相续,您用的铁、糖水举例不适合,所以没有办法回复。
至于您的假定“我们可以假定,心相续没有那么多的令人头大的花样。。。只是一个象纯金一样有自性的那种纯而又纯的相续——谁让我们都看不见呢,就先这么用定”
这个假定不成立。
2、同质性是靠其特质来决定的。相续是根据因果和质流来界定。
前念心识产生后念心识,前念心识是后念心识的近取因,前后心识同质性,都是“识法”。
应该很容易理解啊?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地方让你觉得矛盾呢?
3、佛化身无数之后究竟是一个心相续还是无数个心相续,这个问题我确实不知道,所以不敢乱说。(但是我猜测是一个心相续。)
不知道您可有这方面的经论资料,可以分享一下。说说您的看法?
发表于 2008-7-28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说的相续是心相续,您用的铁、糖水举例不适合,所以没有办法回复。
至于您的假定“我们可以假定,心相续没有那么多的令人头大的花样。。。只是一个象纯金一样有自性的那种纯而又纯的相续——谁让我们都看不见呢,就先这么用定”
——这句话简化后,就是,我们假定心相续就不类似铁、糖水之类相续,这就是你的补充说明了。然后,往下走就到了菩萨的问题。。你说,不知道。我推导说,可能也还有问题。这样可以了么?
2、为什么我觉得有矛盾,因为我觉得老兄你在循环论证。简要来说“前念心识是后念心识的近取因”你是怎么证明的?如果你认为这是明摆着的,那么请考虑本贴讨论“人格分裂是否多个心识混杂”。那么前后心识的关系就得需要很靠谱的说明。:)
3、如果是一个心相续,那么我们就得面对更多的问题。比如,文殊菩萨化身宗喀巴大师,他们沟通么?如果是一个?如果不是一个?那么应该怎么说?只要别说不可思议就行。不可思议这个词在格鲁派里面用起来是很小心的。:)
发表于 2008-7-28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1、“前念心识是后念心识的近取因”你是怎么证明的?
回:证明如下:前念心识有法是后念心识的近取因,以前念心识可生后念心识,且同质流故。
您如果觉得这是循环论证,可否用因明的办法辩驳一下?

2、如果是一个心相续,那么我们就得面对更多的问题。比如,文殊菩萨化身宗喀巴大师,他们沟通么?如果是一个?如果不是一个?那么应该怎么说?只要别说不可思议就行。不可思议这个词在格鲁派里面用起来是很小心的。
回:我说了菩萨化身的问题我真的不知道,这个问题我也一直想问,现在正在学心明学,后面会讲到这个问题的,到时候有了答案一定告诉您。
至于您说的宗大师和文殊菩萨的问题,我认为不是一个心识,也不是一个心识化成两个。而是本来就是两个心识。说宗喀巴大师是文殊菩萨的化身,我认为是指宗大师是文殊菩萨的代表,代表文殊菩萨的智慧、慈悲及宏法事业。文殊菩萨和宗喀巴大师可以对话,宗喀巴大师在文殊菩萨坐下学习了很多法门,所以他们不是一个心识。
这只是我自己的观点,不一定正确,我想听听您的高见,对以下问题可否亮出您的观点?这样我才知道如何回复你。
1、心相续可否变成两个或者多个?
2、心相续可否消失?
3、人格分裂是一个心相续变成多个了吗?
4、菩萨化身无数是不是代表菩萨可以把一个心相续变成多个?
都是是与否的问题。还请您直接回答?
发表于 2008-7-28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切地说宗大师和文殊菩萨是两个心相续,说两个心识不太准确,更正一下。
发表于 2008-7-28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循环论证的地方,前面我已经写过一次了。请看前面。
至于我,喜欢找出各种思路的内在矛盾,还没形成自己观点咧。
发表于 2008-7-28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循环论证的地方我已经指出错误了,这里再重复一遍。
相续怎么界定----依赖质流-------大地按:这不完整,依赖质流和因果。
质流怎么界定----依赖同质性?
同质性怎么界定----依赖因果?----------大地按:-这错了!同质性界定是靠其特质决定。
因果怎么界定----依赖相续?

你前面说大家忘了中观,很显然您是有自己的观点的嘛?我也想听听您用中观来解释一下我前面提出的四个问题?
发表于 2008-7-28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续怎么界定----依赖质流-------大地按:这不完整,依赖质流和因果。
————依赖因果地球人都知道啊,问的就是这个质流怎么表述啊。
同质性依赖其特质决定?
————老兄再想想再说如何?特质是什么?中观思想是怎么分析特质这一概念的? :)
发表于 2008-7-28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板锹 于 2008-7-28 01:10 PM 发表
相续怎么界定----依赖质流-------大地按:这不完整,依赖质流和因果。
————依赖因果地球人都知道啊,问的就是这个质流怎么表述啊。
同质性依赖其特质决定?
————老兄再想想再说如何?特质是什么?中观思想 ...

特质相同就称为同质。心识的特质是领纳、了别、显明。
这样表述难道还不清楚吗?您是不是明知故问啊?
发表于 2008-7-28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简单一点:
“质流”这个词有两个关键点,“质”----即同质性,“流”即因果性。
因果性-----前念能生后念
同质性-----前念与后念特质相同,都是心识,特制都为“领纳、显明、了别”。

如果你还觉得矛盾,那我无能为力了。
发表于 2008-7-28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观思想是怎么分析特质这一概念的?

这正是我想问您的,既然您总是不理中观,可见您对中观的理解很有心得,所以希望听听高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6 22:43 , Processed in 0.032980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