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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immy

"龟毛兔角"是不是属于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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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该到此为止了,你回去再看一下有无等定义吧。
发表于 2008-6-22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要搞清楚无和无法的区别。
发表于 2008-6-22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的帖子

也來摻和兩下.基本上同意大地的觀點,但藏文中似乎沒有"無法"這種表達,應稱"非所知".
发表于 2008-6-22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的帖子

而且,差別在於遮(或遣馀)與無, 而不是無與非所知,無與非所知同義故.
发表于 2008-6-23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6-23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江译师前来指导。

:victory:
“无法”这个词是我们跟随上师学习摄类学学到的,至于藏文中有没有,实在不知道。不过依在下愚见,从汉文的表达上“无法”这个词却要比“非所知”更加精确。
现在试分析如下:

藏文我没有学过,不知道藏文的语法,但我知道英文中一个词写出来,从字面是可以区分名词、形容词、动词等词性的,甚至还可以区分时态等。可是在汉语中一个词写出来,不在语境是很难区分是动词、名词、副词、形容词。
比如这个“无”就是这种情况。
因此在摄类学中为了更好的区分各种概念,避免不必要的彼此的误会,所以对各种概念加以明确和区分是非常必要的。

当表示“兔角”时用“无”来代替就容易产生很多误会,而用“不存在的法”虽然精确,但却稍嫌罗嗦,所以“无法”这个词作为“不存在的法”的缩写,更显精确。

至于“非所知”这个词,虽然不会像“无”一样争议更大,但是在汉语中仍然有形容词和名词的区分,容易误会
比如我们可以说“兔角”是“非所知之法”,但是如果说“兔角”是“非所知”,就仍然会有“白马是白色”的类似错误理解。

所以我觉得当表示“兔角”之类的不存在之法,用“无法”这个词更加精确。

-----班门弄斧,请译师指正。
发表于 2008-6-23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和无是一对反义词,多识仁波切直接译为存在和不存在。存在,又包括常和物两种存在。不存在就是指龟毛兔角之类了。至于“无法”,太多岐义了,根本“无法”(不适合)用在这里,私自创造佛法名相也太“无法”无天了吧?hoho

另外,大部分译师都是把非法、不存在译为“无”的,因为跟有是相对的。无,就是没有。好像是动词吧?至于把无跟无遮的无混同,在下实在不敢苟同,无遮的无应该是形容词了。
发表于 2008-6-23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饶嘉措 于 2008-6-23 10:40 AM 发表
有和无是一对反义词,多识仁波切直接译为存在和不存在。存在,又包括常和物两种存在。不存在就是指龟毛兔角之类了。至于“无法”,太多岐义了,根本“无法”(不适合)用在这里,私自创造佛法名相也太“无法”无天了 ...

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什么叫私自创造,你没见过的就是私自创造?
再说了,你自己说“无”是动词,那“兔角”是“无”,“兔角”也是动词了?
发表于 2008-6-23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
(一)全称有体法。为‘无法’之对称。指存在或实有之法。唯识家认为现在十八界之法有体性,故称有体法;无为法亦含摄于有体法中。反之,过去、未来及龟毛免角等法无体性,故称为无体法(无法)。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大一二·四二二下):‘本有今无,本无今有;三世有法,无有是处。’
------- [因明正理门论、因明入正理论]
---摘自《佛学大词典》
【有法】
 (术语)对无法之语。如龟毛兔角体性都无者,谓之无法,如他之事物体用非无者,谓之有法。涅槃经十曰:‘本有今无,本无今有。三世有法,无有是处。’[囗@又]于因明宗之前句,名为有法,后句名为法。即前句有后句之法之义。例如声(是有法),无常(是法)合二者而名为宗。因明大疏上本曰:‘初所陈唯具一义能持自体,义不殊胜,不得法名。后之所陈具足两义能持复轨,义殊胜故,独得法名。前之所陈,能有后法,复名有法。’
-----摘自《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发表于 2008-6-23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的帖子

"比如我们可以说“兔角”是“非所知之法”,但是如果说“兔角”是“非所知”,就仍然会有“白马是白色”的类似错误理解。"

要說表達準確,在藏文中可以说兔角是非所知,但不可說兔角是非所知之法.至於说“兔角”是“非所知”,就仍然会有“白马是白色”的类似错误理解,"我本人沒此感覺.
发表于 2008-6-24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饶嘉措 于 2008-6-22 04:46 PM 发表


似乎你这里有理解有问题呢。赫赫。
在因明中,无不是无为法。有、无、物、常,这四个要分清。
有:就是存在,分为无常和常两部分;
无:是不存在,龟毛兔角之类;
物:无常的事物,如桌子、电脑等等;
常: ...


关于“无”是不是所知,似乎各扎仓是有争议的。我个人偏向的理解,这个问题有些类似于所知 是常,但凡是所知不一定是常。

第一个宗)

以无作有法,应该是有。
以是常的缘故;
若言因不成,则言应该是常,以是无遮的缘故。

第二个宗)
但凡 是无,定不是有,如兔角
发表于 2008-6-24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无”是不是所知,似乎各扎仓是有争议的。"

是嗎?哪家札倉認為"無"是所知?
发表于 2008-6-2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6-24 09:05 AM 发表


关于“无”是不是所知,似乎各扎仓是有争议的。我个人偏向的理解,这个问题有些类似于所知 是常,但凡是所知不一定是常。

第一个宗)

以无作有法,应该是有。
以是常的缘故;
若言因不成,则言应该是常, ...

“有”、“所知”、“成事”、“法”是同义,那么您说“无”是所知吗?
另:若“无”是无遮,是常。则空性是“无”。
发表于 2008-6-24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6-24 09:05 AM 发表


关于“无”是不是所知,似乎各扎仓是有争议的。我个人偏向的理解,这个问题有些类似于所知 是常,但凡是所知不一定是常。

第一个宗)

以无作有法,应该是有。
以是常的缘故;
若言因不成,则言应该是常, ...

我昨天也正想这么说呢,这个问题和以前轰轰烈烈的辩论“所知是常”如出一辙。明白了“所知是常”的道理,就可以明白“无是所知”的道理。


现在我立宗:
1、所知是常
2、“无”是所知
发表于 2008-6-24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这里偶不够学术化了,因为我是凭印象说的,呵呵。CHODRK 问到来源,确实把我问住了。我需要再去查查资料。

不过这里是说得通的,他可以许  无是有,可是仍然可以说 但凡是无者必定非是有。 无过,因为虽然兔角是无,但他说 无是有  的时候的无, 是就其返体方面而说的(注意我不是说 无的返体,而是类似 所知是常 里面的所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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