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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000

多识活佛对三净肉的解释好象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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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耆婆迦:有三种状态,予说不受用肉,三种状态者:即己见(见杀)、己闻(闻杀)、己疑(疑为己杀);耆婆迦!予说于此三种状态不受用肉。耆婆迦!予又说三种状态可受用肉,三种状态者:即不见(不见杀)、不闻(不闻杀)、无疑(无疑为予杀);此三种状态可受用肉。”——《耆婆迦经》

1、无论是《十诵律》还是《耆婆迦经》都有不见、不闻杀的说法,因此,多识活佛的解释是来源于经论,似乎不能说是错误吧?
2、{【三种净肉】
--------------------------------------------------------------------------------
 (名数)一我眼不见其杀者。二不闻为我杀者。三无为我而杀之疑者。}
这个解释我认为有问题。因为不闻为我杀这条是多余的,第三条怀疑是为我杀都不能食用,何况亲自闻为我杀之情景呢?三其实已经含摄二了。我觉得活佛的解释是正解——你没有看到被杀的场面、没有听到被杀的声音,没有为我而杀的怀疑,这才是三净肉的标准。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谁能直接问多识活佛吗?
发表于 2008-1-17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000 于 2008-1-17 11:43 AM 发表
既然 十诵律 这么说,那亲眼看到为别人杀的肉是三净肉这一点就可以肯定。
所以,多识活佛在这一点上说错了这一点应该也就可以肯定。
:)


错不错,要看依什么经律.
发表于 2008-1-17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净肉:谓可食之肉,卽比丘不见其杀,不闻其杀,不疑其为供养于己而杀之肉,卽三净肉。比丘食鱼、食肉,佛世已有诤议,提婆达多尝请佛禁比丘食肉,而佛不禁,仅禁食不净肉。此当因比丘托钵受食,选择太严,反受其累,故开食三净肉。”
  
  ---泰国大藏经律藏戒律纲要 
     泰僧皇 公拍耶跋折罗禅那婆罗娑亲王  御辑
          黄谨良   敬摭译



“佛陀禁止僧众吃三种肉,凡是親眼见到宰杀的动物的肉,或是親耳听到宰杀的动物的肉,或怀疑是宰杀了用來供养比丘的肉类,僧众皆不可食用(见[律藏]I,218-219)。这是因为如果比丘吃这三种见杀,闻杀,疑杀的肉就牵涉到杀生,所以不能吃。这在[律藏]中提到∶“如果一个比丘看见,听见,和怀疑这肉是为他而杀的,他则不能吃。又在[中部. 耆婆迦经]里佛说:「耆婆迦(Jivaka)!予又说三种状态可受用肉,三种状态者:即不见(不见杀)、不闻(不闻杀)、无疑(无疑为予杀);此三种状态可受用肉。」佛允许比丘众吃三净肉,因此南传佛教国家僧众没有吃素就是这个原因。在家众也可用这些作一个衡量的準则。”

  ---八关斋戒的受持与功德 法增比丘(Bhikkhu Dhammavaro)
发表于 2008-1-17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多识活佛开示里依据的不是《十诵律》,可能是[中部.耆婆迦经]。

但有一个题外话想问问:《十诵律》和[中部.耆婆迦经],分属什么部派。

藏传佛教戒律依什么部派?

前辈中人有赐教否?


附:

这里有一个关于《十诵律》的介绍,郭元兴著。

http://www.88fo.com/zongpai/doc_list.asp?doc_id=3198

[ 本帖最后由 pengcuo 于 2008-1-17 02:28 PM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7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抛却经律说法,大家可以思维一下:
听到为我杀的声音和怀疑为我杀两句的范围。
如果连怀疑为我杀的都不能吃,亲自听到为我而被杀的声音还能吃吗?这是一个逻辑常识问题我觉得。即使不是为自己所杀,如果亲眼见到或者亲耳听到被杀的场面及声音,这也是不能吃的。
发表于 2008-1-17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见者,不自眼见为我故杀是畜生;亲眼看到为别人杀的肉,应该是三净肉吧

呵呵,不为“我”杀怎么跑到“我”口中?
如果学习经论就是这样学的话,我们就不需要师傅讲经了,大家都报考中文系,岂不妙哉?
我们还是应该诚心忏悔,看到这样的邪见都是我们的业报。汗!!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智生说“呵呵,不为“我”杀怎么跑到“我”口中?”

这个上面已经解释过了:“比如甲为乙杀的肉,杀完了,我去了乙家,乙请我吃。”
不知智生何以要问这句话。

他又说:“如果学习经论就是这样学的话,我们就不需要师傅讲经了,大家都报考中文系,岂不妙哉?”不知道这句话又是针对我的什么错误说的,请明示。:)

他又说:“这样的邪见”。不知道我的哪个见解是邪见。请明示。:)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措说:“1、无论是《十诵律》还是《耆婆迦经》都有不见、不闻杀的说法,因此,多识活佛的解释是来源于经论,似乎不能说是错误吧?”
我的原话:“既然 十诵律 这么说,那亲眼看到为别人杀的肉是三净肉这一点就可以肯定。
所以,多识活佛在这一点上说错了这一点应该也就可以肯定。
:) ”
加措没有直接指出我上面推理的逻辑问题。如果我的说法是错的,那一定会有逻辑上的错误,请指出。:)
发表于 2008-1-18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甲为乙杀的肉,杀完了,我去了乙家,乙请我吃。”


1.这是不是为你杀呢?
2.是不是可以怀疑为你杀呢?
3.更何况,你还亲临屠宰现场。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一个简单的逻辑常识而已,只是你不肯认错而已,这样有堕入邪见的危险。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分律:
以此因緣集比丘僧告言。自今已去若故為殺者不應食。
是中故為殺者。若故見故聞故疑。有如此三事因緣不淨肉。我說不應食。
若見為我故殺。
若從可信人邊聞為我故殺。
若見家中有頭有皮有毛。若見有脚血。又復此人能作十惡業常是殺者。能為我故殺。
如是三種因緣不清淨肉不應食。
有三種淨肉應食。若不故見不故聞不故疑應食。若不見為我故殺。不聞為我故殺。若不見家中有頭脚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殺者。乃至持十善。彼終不為我故斷眾生命。如是三種淨肉應食。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在[律藏]中提到∶“如果一个比丘看见,听见,和怀疑这肉是为他而杀的,他则不能吃。”

这一句有可能标点打错了。可能是“这在[律藏]中提到∶“如果一个比丘看见、听见、和怀疑这肉是为他而杀的,他则不能吃。”
如果是这样则此律藏与四分律、十诵律所说应该是相同的。法增比丘是说的南传的律吧。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比如甲为乙杀的肉,杀完了,我去了乙家,乙请我吃。”

牛哥说:
“1.这是不是为你杀呢?
2.是不是可以怀疑为你杀呢?
3.更何况,你还亲临屠宰现场。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一个简单的逻辑常识而已,只是你不肯认错而已,这样有堕入邪见的危险。”

1、当然不是为我杀。
2、当然一点为我杀的怀疑都没有。因为,甲是为乙杀的肉,杀完了,我才去,甲在杀生的时候连我这个人都没想过,怎么可能为我杀呢?:)

我就是没看到你说的内容的逻辑啊。:) 不要急于让我认错,好吗?我错的话,你指出我的逻辑问题啊。:)
发表于 2008-1-18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000 于 2008-1-18 08:51 AM 发表
亲眼看到为别人杀的肉,应该是三净肉吧。


这个是你说的吧,后面的讨论都是围绕你这个前提的。逻辑不好,记性也不要不好。
发表于 2008-1-18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师兄们,在这个问题上,是否应该先考虑一下慈悲心?

其实,提出问题的师兄,可能想问朋友杀好鱼(或其他动物)招待他,(他朋友也没想过为他杀鱼的问题)如果他吃了(而他也不怀疑鱼是为他而杀的), 是否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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