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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osefan

论宗教怪相之观世音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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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7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josefan 发表于 2016-3-7 10:37
我觉得应该对不同的人,针对他们的实际情况说不同的话。
比如我主贴里的对于那些不信仰佛教的,或者是迷信佛菩萨法力无边的人,有特别的针对性。
佛陀三转法轮的正法最终的目的是要导向众生的暂时乃至究竟的安乐...

建议找个师父好好学习,然后才好为人师也不迟。您这种垃圾观点,我12岁就懂说。
 楼主| 发表于 2016-3-7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6-3-7 10:39
我觉得应该对不同的人,针对他们的实际情况说不同的话。

比如我主贴里的对于那些不信仰佛教的,或者是 ...

复制我的话干嘛。
 楼主| 发表于 2016-3-7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6-3-7 10:39
建议找个师父好好学习,然后才好为人师也不迟。您这种垃圾观点,我12岁就懂说。

不开心了。。。
发表于 2016-3-7 10: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osefan 发表于 2016-3-7 10:40
复制我的话干嘛。

老大在引用你的帖子精华之处。
发表于 2016-3-7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josefan 发表于 2016-3-7 10:43
不开心了。。。

“一个真正的好人,会发现身边的人都是他快乐的源泉,即便是企图陷害他的人,也能给他带来无穷的乐趣”---josefan
 楼主| 发表于 2016-3-7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6-3-7 10:48
“一个真正的好人,会发现身边的人都是他快乐的源泉,即便是企图陷害他的人,也能给他带来无穷的乐趣”-- ...

您这招“打着红旗反红旗”我接不下来了。
发表于 2016-3-7 10: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osefan 发表于 2016-3-7 10:52
您这招“打着红旗反红旗”我接不下来了。

此比喻不恰当,“打着红旗反红旗”属于背叛性质,比如优秀共产党员任志强,而老大只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6-3-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6-3-7 10:56
此比喻不恰当,“打着红旗反红旗”属于背叛性质,比如优秀共产党员任志强,而老大只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

哪里!我记得是李敖有个视频里拿着GCD宣言来挑中国GCD的毛病。
发表于 2016-3-7 11: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osefan 发表于 2016-3-7 10:58
哪里!我记得是李敖有个视频里拿着GCD宣言来挑中国GCD的毛病。

李敖那同样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啊!不能说是“打着红旗反红旗”。
 楼主| 发表于 2016-3-7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osefan 于 2016-3-7 11:07 编辑
永真 发表于 2016-3-7 11:03
李敖那同样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啊!不能说是“打着红旗反红旗”。

别怪我太认真:

今天我站在这里,大家说,你要不要骂GCD?刚刚我说过,我先替北洋军阀讲了好话,让我替GCD讲一句好说。说你怎么这样敢为GCD讲好话?为什么不敢?当GCD没有做坏事情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把真相澄清出来?谁说GCD不许别人讲话?我拿一本书给你们看。《毛泽东文集》。当然你们会笑我你在打着红旗反红旗。其实不是,我给你们看一段蛮有趣的,念给你们听。
我们有你们相反的意见,批评得不负责任,怕负责任,老虎屁股摸不得,这是很不对的。有了错,一定要自我批评。凡是采取这种态度的人,人总是要讲的。
既然我摸了老虎屁股,我今天给大家做一个重大的宣誓,我告诉大家,从18世纪19世纪以来,人类所梦想的自由主义,这种追溯方法,都是这个自由那个自由,可是自由主义最重要的第一个层面是你心灵能不能解放。如果你心灵是郑成功式的,那你就困死了。所以我认为心灵开放是重要的,这一部分自由主义叫做反求诸己。都是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没有一个改革开放的自己,永远困扰自己。所以我说,真正的自由主义者没有人想做,因为太痛苦了,因为太难了,要有很高的文化水平才能做自由主义者,所以自由主义这一段叫做反求诸己。成功了,我自己就知道。我不是郑成功,我可能是卖东西的窑子,我是一个妓女,这是自由主义的第一部分。

-李敖北大演讲
 楼主| 发表于 2016-3-7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6-3-7 10:39
建议找个师父好好学习,然后才好为人师也不迟。您这种垃圾观点,我12岁就懂说。

老大,我今天学到了您的两个技能:毒舌和打着红旗反红旗,有机会见面请你吃饭!
发表于 2016-3-7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啊,楼主何德何能引众大佬出面反驳。
 楼主| 发表于 2016-3-7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空见 发表于 2016-3-7 11:41
奇怪啊,楼主何德何能引众大佬出面反驳。

厉害吧,我都快爱上我自己了...
发表于 2016-3-7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空见 发表于 2016-3-7 05:41
奇怪啊,楼主何德何能引众大佬出面反驳。

因為沒頭沒尾的偽劣雞湯讓認真學習經教的師兄們看不下去啦.
发表于 2016-3-7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6-3-7 10:36
在联谊论坛,作为表达自己想法,我不认为有任何犯规。然而,他这观点和很多其他观点是垃圾。

偶支持林林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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