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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末学

用盗版软件属于不与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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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1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菩提草 发表于 2019-3-11 11:31
盗版的软件是盗版者创造的,用户用钱买到或是免费试用的,是盗版者制造的软件,不是正版厂家制造的,所以应 ...

破解版和原版有99.9999……%都是一样的,在世俗法律里认定为一样的,佛戒里没说对这种情况是认定为一样还是不一样。如果不一样的话,那【直接从盗版商手里买破解版】连“违背承诺”的问题都没有了。因为破解版是拿来就用的,你根本没有先“同意用户协议”,或者你同意的协议【不是】关于厂家原始产品的协议。如果是原版+破解文件/注册机,然后你手动按照教程破解,那有违背承诺的问题,因为是先同意协议,安装原版,说好了不破解,然后自己再破解的。
发表于 2019-3-12 19: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理解执戒律的原則,对自己尽可能的严格,即使这样还是很多的问题,让自己感到非常的惭愧!
发表于 2019-3-12 19: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是做建筑设计的,所有的专业软件非常的贵!学习佛法以后很多的因缘设计做的少了,但是还是需要专业软件的,那么再贵的软件都买正版的,不敢违反戒律!
发表于 2019-3-12 19: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少量的钱买盗版软件,其实是贪图便宜的贪心所祟,这个才是大大的麻烦
发表于 2019-3-12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njiangxuej 于 2019-3-12 21:01 编辑
中嶽嵩山 发表于 2019-3-12 19:32
花少量的钱买盗版软件,其实是贪图便宜的贪心所祟,这个才是大大的麻烦

那选择用开源软件的岂不是更麻烦?一分钱都不想出,宁肯自己折腾源代码。
发表于 2019-3-12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njiangxuej 于 2019-3-12 21:05 编辑
中嶽嵩山 发表于 2019-3-12 19:19
我个人理解执戒律的原則,对自己尽可能的严格,即使这样还是很多的问题,让自己感到非常的惭愧!

这个就是佛没说的,自己来怎么严怎么变嘛。这样让自己自我感觉很良好,可是难说这样对待佛戒的态度比变通派更高尚吧。
发表于 2019-3-13 16: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hanjiangxuej 发表于 2019-3-12 20:59
那选择用开源软件的岂不是更麻烦?一分钱都不想出,宁肯自己折腾源代码。

源代码是开发者自己公开的,所以继续开发研究者不侵犯损害原作者的利益。用盗版软件是侵犯了版权,开发者设定的版权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使用盗版也侵害了开发者的权益,而不是只是拷贝了软体文件。我们观察不与取戒最主要的是看有没有侵损他人,所以我认为使用盗版是违反戒律的行为
发表于 2019-3-13 16: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hanjiangxuej 发表于 2019-3-12 21:01
这个就是佛没说的,自己来怎么严怎么变嘛。这样让自己自我感觉很良好,可是难说这样对待佛戒的态度比变通 ...

很惭愧,我是很差劲的三宝弟子,至于感觉良好,高尚之类与否那是不敢奢望的,至于说我的发言让您感觉到不舒服,还给您道歉
发表于 2019-3-1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njiangxuej 于 2019-3-13 18:12 编辑
中嶽嵩山 发表于 2019-3-13 16:41
源代码是开发者自己公开的,所以继续开发研究者不侵犯损害原作者的利益。用盗版软件是侵犯了版权,开发者 ...

“侵损他人”在佛戒上似乎只能侵损到“已有”的利益。比如你生产了一样货品,我拿走了,我侵损了你的利益,这没错。我拿了,你就没法再把它卖给张三或李四,你只能再造一个新的去卖。

可是软件的利益,似乎是“尚未有的,未知数目的”潜在利益,作者自己也不知道能卖出多少份。相比于传统货物,软件的复制和分发是不需要成本的,点两下鼠标就完了,不具备“我拿了别人就少一件”的排他性。版权这个东西是人在世俗法律中规定出来的,当然有它的合理性,可是佛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态度,这个需要研究。

如果对“潜在利益”的破坏都构成盗戒的话,那么工作面试,考试升学等等都侵害了落榜者的潜在利益——你为了一个月多拿2000块钱去面试换工作,把别人挤掉了,要是你不去,别人不就得到这2000块钱了吗?所以可以说你侵害了别人2000块钱吗?这显然也不合理。那么破坏哪种潜在利益可以被视为犯盗戒呢?如果说面试不算犯,侵犯版权算犯,而版权又是人为规定出来的东西,这不是在说,佛戒的一些具体细则,是按照世俗法律在变动和实行的吗?
发表于 2019-3-13 20: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您这个说法很有问题啊,开发软件者付出了诸多代价完成的,因为他们的付出,使用者才能够得到便利!这本身就是一个买卖关系!至于说卖方卖多少是他自己的事,因为产权属于他,和别人没什么关系。你不能说复制一款软件成本很小,就把开投入的成本忽略掉了吧,假如使用了盗版软件,开发者提起诉讼肯定会打赢官司的。世间人都承许的事情到了佛弟子这里可以变通,这是说不过去的。您说换工作多挣二千块钱,只要换工作行为正当,多挣了钱是他的正当权益,和其他人无关,这个是任何人都明白的事情
发表于 2019-3-1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njiangxuej 于 2019-3-13 21:38 编辑
中嶽嵩山 发表于 2019-3-13 20:13
您这个说法很有问题啊,开发软件者付出了诸多代价完成的,因为他们的付出,使用者才能够得到便利!这本身就 ...

“产权属于他”,首先是得在佛教里有这个东西啊。有时候世间法还说主人可以杀奴隶杀战俘呢,因为“他的命属于主人”是当时的社会共许的观念。可是佛教承认这种生命控制权吗?不承认啊。“世间人都承许”也不尽然。比如美国的版权法很严,在印度就不怎么管。不但不管,在医药领域,印度还由国家还带头抄,鼓励抄,多抄。你美国凭本事研究出的专利?我印度还凭本事抄的呢。。
那佛教承认知识产权这个东西吗?承认,有何经证?万一不承认的话,那世俗相关的法律就不能用在诠释盗戒上了啊。如果说因为付出了劳动就该获得回报,金融市场做市吹泡沫的庄家也做的很辛苦的啊,布局十年八年才收网,你又不能承认他们该挣大钱。那不就又绕回去成了“软件开发因为合法反正合法所以合法,金融做市因为不合法所以是诈骗”。其实做市不合法也就是近几十年的监管规定,早些年连内幕交易都是合法的。“世间人共许”变来变去。


发表于 2019-3-14 11: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hanjiangxuej 发表于 2019-3-13 21:06
“产权属于他”,首先是得在佛教里有这个东西啊。有时候世间法还说主人可以杀奴隶杀战俘呢,因为“他的命 ...

那请问您承许软件有版权吗?
发表于 2019-3-14 18: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嶽嵩山 发表于 2019-3-14 11:01
那请问您承许软件有版权吗?

我当然承认,可是我的承认不重要的吗。要不是佛经上明确说不行,我还想主张应该可以帮人安乐死呢。
发表于 2019-3-14 19: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hanjiangxuej 发表于 2019-3-14 18:47
我当然承认,可是我的承认不重要的吗。要不是佛经上明确说不行,我还想主张应该可以帮人安乐死呢。

您应该是在家修行者,所以称您为师兄可以吗?既然承许软件有版权,那盗版使用就是未经版权所有者同意窃取了软件的使用权,这就是典型的不予取啊。这么清楚明白的事情还要怎么解释啊?
发表于 2019-3-14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njiangxuej 于 2019-3-14 21:48 编辑
中嶽嵩山 发表于 2019-3-14 19:49
您应该是在家修行者,所以称您为师兄可以吗?既然承许软件有版权,那盗版使用就是未经版权所有者同意窃取 ...

合着是我认为有,就有。您客气,太客气了。我从来都没想过我的意见有这么重要,重要到可以解释佛戒没说的事情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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