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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神识有自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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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0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5-4-9 18:01
“不分粗细身心总体义”,粗分的身是肉身,密法上来说是意身或意性身,由烦恼障造业产生的肉身,八地以上的 ...

“空性永恒不变”,那么,承许 空性 有自性 吗?

另外,光明心 有自性吗?
发表于 2015-4-10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弟子2005 发表于 2015-4-10 14:20
歪个楼,请教师兄,这是否就是上座部不承认有中阴身存在的原因?因为中阴身的心识无有所缘?

谢谢师兄,不得不承认我的基础太差,没有太看懂
发表于 2015-4-10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鸿泥 发表于 2015-4-10 11:18
当然,《楞伽》有个较容易理解、接受的说法,说:“若心体灭,则本识灭。本识灭者,不异外道断见戏论。”——如风吹动水面,因而有水波的动相;风平则浪静,消失的仅仅是水波,不是水,水依然还在。因无明风故,有心念的动相;无明灭,则心相随灭,但心体(清净的阿赖耶识)不灭。


请问心体为水不灭,何异常见?
发表于 2015-4-10 21: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论粗心,细心,微细心,最微细心,不论心是精神的识或是物质的气,心先后相续,都是次第缘。既是次第缘,即是因缘成,即是因缘所成法,即空无自性。既是无自性,不断亦不常。

中论观因缘品第一
龙树菩萨造梵志青目释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
果先于缘中  有无俱不可
先无为谁缘  先有何用缘 
缘中先非有果非无果。若先有果不名为缘。果先有故。若先无果亦不名为缘。不生余物故。问曰。已总破一切因缘。今欲闻一一破诸缘。答曰
若果非有生  亦复非无生
亦非有无生  何得言有缘 
若缘能生果。应有三种。若有若无若有无。如先偈中说。缘中若先有果不应言生。以先有故。若先无果不应言生。以先无故。亦应与非缘同故。有无亦不生者。有无名为半有半无。二俱有过。又有与无相违。无与有相违。何得一法有二相。如是三种求果生相不可得故。云何言有因缘。次第缘者
果若未生时  则不应有灭
灭法何能缘  故无次第缘 
诸心心数法。于三世中次第生。现在心心数法灭。与未来心作次第缘。未来法未生。与谁作次第缘。若未来法已有即是生。何用次第缘。现在心心数法无有住时。若不住何能为次第缘。若有住则非有为法。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常有灭相故。若灭已则不能与作次第缘。若言灭法犹有则是常。若常则无罪福等。若谓灭时能与作次第缘。灭时半灭半未灭。更无第三法。名为灭时。又佛说。一切有为法念念灭。无一念时住。云何言现在法有欲灭未欲灭。汝谓一念中无是欲灭未欲灭。则破自法。汝阿毗昙说。有灭法有不灭法。有欲灭法有不欲灭法。欲灭法者。现在法将欲灭。未欲灭法者。除现在将欲灭法。余现在法及过去未来无为法。是名不欲灭法。是故无次第缘。
发表于 2015-4-10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疆 发表于 2015-4-10 21:49
不论粗心,细心,微细心,最微细心,不论心是精神的识或是物质的气,心先后相续,都是次第缘。既是次第缘, ...

然则请问:
1、空性 有无自性?
2、相续 (不是指心相续,也不是指任何什么的相续,就是纯指 相续 这个情况)有无自性?(如说无自性,则应如何解释 这情况本身 是既非常也非断的?)
发表于 2015-4-10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家人 发表于 2015-4-10 22:09
然则请问:
1、空性 有无自性?
2、相续 (不是指心相续,也不是指任何什么的相续,就是纯指 相续 这个 ...


一个古老的逻辑悖论。它在历史上被称为爱皮梅尼特悖论。
爱皮梅尼特是—个克里特岛人。他说:“所有的克里特岛人都撤谎。”假如他说的话对的,那么作为克里特岛人的爱皮梅尼特就是在撤谎,那么他的话就是错的。反之,假设他的话不对,那么作为克里特岛人的爱皮梅尼特就没有撒谎,他的话就是对的。无论采用哪一种假设,都是无法自圆其说的。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悖论表述成更为简洁的形式。这就是“我说的这句话是错的”。这是和《画廊》一样的单级怪圈。因为这个句子中的“话”可以指这个句子本身。这就是说一个句子在描述这个句子本身。
发表于 2015-4-10 22: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疆 于 2015-4-10 23:04 编辑
家人 发表于 2015-4-10 22:09
然则请问:
1、空性 有无自性?
2、相续 (不是指心相续,也不是指任何什么的相续,就是纯指 相续 这个 ...


一切法无自性。空性亦无。《中观论》中说:“若有不空法,则应有空法。实无不空法,何得有空法?”“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
因为相续就是无自性的标志,缘生缘灭,是无常的有为法,故一切相续无自性。相续名言亦无自性。
发表于 2015-4-10 23: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疆 于 2015-4-11 00:18 编辑

我(神识)即非是我,我无自性,假名为我。
如来即非如来,假名如来。
非我,或者无我(的自体实性),不是无我。
非如来,无如来的实体自性,不是无如来。
佛说一切事物都是缘起的,即一切事物都是由种种因素条件构成。即是无自体无自性,名之为空。因为如果事物有自体自性,则亘古长存不变易,不能通过改变其构成要素的办法使之改变。因为该事物有自体,与其他因素无关。如果这个假说成立,则违背了这个世界的现实。因为事物有自性,则静止的永不能动,动的永不能静,燃烧永不灭 ,灭者永不燃。善者永不恶,恶者永不善,凡人永不能成佛。反之,正因为佛说诸法无自性,则此世界生机勃勃,有生有灭,无常变化。例如,火~燃烧,是由可燃物,助燃物,燃烧点三要素所构成。所以可以通过改变三要素,或者生火或者灭火,或者改变火焰的温度。假如说火有自性,或者名叫有自性的火,则不需要三要素构成,则也不能通过改变因缘要素的方式熄灭。则此火亘古长存,用不熄灭。实际中不存在这种实有自性的火。诸法亦然。
所以,如果万法有自性,包括神识有自性,则凡夫永远是凡夫,恶人永远是恶人,自性是定性,则凡夫永远不能成佛。因为万法无自性的定性,所以凡夫可以成佛。正如《妙法莲华经.方便品》中说:“诸佛两足尊,知法常无性,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
空义无过,如中观论中说:

汝谓我着空,而为我生过,汝今所说过,于空则无有。
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
汝今自有过,而以回向我,如人乘马者,自忘于所乘。
若汝见诸法,决定有性者,即为见诸法,无因亦无缘。
即为破因果,作作者作法,亦复坏一切,万物之生灭。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00: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ye 发表于 2015-4-9 17:58
请白话解释

神识从凡夫身体一直到成佛,如果说有自性的话,那么凡夫就会一直是凡夫而没有办法成佛了。正是因为无自性的原因故,上一秒的心识与下一秒的心识,中间已经经历过完整的生住异灭过程,所以是没有自性的。而楼主错误的以为无自性是什么都没有了的意思,才会担心将来有一天心识也会没有了。而混淆了无自性的概念
发表于 2015-4-11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cri 发表于 2015-4-11 00:33
神识从凡夫身体一直到成佛,如果说有自性的话,那么凡夫就会一直是凡夫而没有办法成佛了。正是因为无自性 ...
而楼主错误的以为无自性是什么都没有了的意思

可是,楼主不是您吗?
发表于 2015-4-11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疆 发表于 2015-4-10 22:56
一切法无自性。空性亦无。《中观论》中说:“若有不空法,则应有空法。实无不空法,何得有空法?”“大 ...

由XX(例如“心”)相续,可推知XX(例如“心”)无自性。
可是,一总括 相续 这个事(自无始至无终的这个全程)本身,显然不是相续的,否则总括的 相续 了。那么,怎么来解释它也是无自性的呢?

既然诸法 都是 缘生缘灭,皆无自性,那么 一总括的 缘生缘灭 本身 难道不是恒常不变之法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5-4-11 17:45
可是,楼主不是您吗?

是“我”,呵呵
发表于 2015-4-11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rake 于 2015-4-11 18:59 编辑
家人 发表于 2015-4-11 17:56
由XX(例如“心”)相续,可推知XX(例如“心”)无自性。
可是,一总括 相续 这个事(自无始至无终的这 ...


我在上面讲了一个悖论,其实与您的问题相同:一个句子在描述句子本身。
缘起法本身是否缘起?无常法则本身是否也无常?
似乎目前数学、逻辑学和语言学并未完满解决这个悖论。一种观点认为这是语言的缺陷,语言有层次,描述语言的语言称作“元语言”,如果将语言和元语言混同在一个层面,会出现很多悖论。
或许可以这样说,缘起法描述万法,它却是“元法”,就是万法之规则,与万法不能放在一个层面论述。
其实这也是我的困惑。
发表于 2015-4-11 21: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家人 发表于 2015-4-11 17:56
由XX(例如“心”)相续,可推知XX(例如“心”)无自性。
可是,一总括 相续 这个事(自无始至无终的这 ...

藏传因明学·常法

2014-11-13 多识仁波切

(一)常法的“常”是常住不灭、永恒不变之意。常法的定义是:法与非一刹那存在为一体者。其定义的第一部分界定常法属于法的范畴,是“法”,第二部分界定常法是“非一刹那存在”的常住不灭之法。“一刹那存在”是无常法。“刹那”有粗分刹那和细分刹那两种。
粗分刹那,也称“一期刹那”,“一期”指一个周期,如一小时的一个周期是60分,一天的一个周期是24小时,一年的一周期是365天多一些,生命的一周期是从生到死,小时的“一期”只有60分,小时只存在60分,一天的“一期”是24小时,因此,一天的寿命只有24小时,过一秒便是另一天。一年的周期是365天多几小时,其存在期从每年元月一日零点开始到下一年元月一日零点前结束。组成“年”的月、日、时、分、秒都有各自的一期。每一秒、每一分无法常住到第二秒、第二分。日、时、分、秒虽然时间长短不同。但都有各自一期的存在时间,无法延长。
细分刹那指极短时分。有的书上说,“一刹那”是一眨眼(约一秒钟)的64分之1时分,有的说是一眨眼的360分之1时分。但“刹那”的真正的意思是无法再划分的极短时分。
粗分的“一刹那存在”是说:每一种因缘形成的有为法,虽然从生到灭,各自的寿命长短不同。有的存在几秒钟,如烟火的火花;有的存在几小时,如昙花;有的存在几十年,如人;有的存在几十亿年到几百亿年,如地球和太阳。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有生就有灭。从生到灭,分分秒秒,都在变化,都在老化,没有不变的常住静止状态。
细分的“一刹那”存在是说:每一种缘生物,虽然各自存在的生灭周期有长有短。但是从生到灭,分分秒秒,都在变化,都在老化,没有不变的常住静止状态。即使是最短的一刹那中,也没有常住不变的静止之物。生灭同在一刹那中,即生即灭,前灭后生,生生灭灭,连续不断,以至于无穷。若有一物,能将恒定不变状态,保持到第二刹那,就意味着一刹那的“常住”,但凡缘生之物,连一刹那的常住之物都是不存在的。因此,缘生物都称“一刹那存在”。
懂得“一刹那存在”的含义,就不难理解“非一刹那存在”的常法。在实有的有为法中没有任何常住不变之法,那么,“常法”是指什么呢?
常法是指一种虚空状态或虚拟状态。如无为法、总相、抽象规律、假谛、意象、名有等。
“无为”与“有为”是相对的。“有为法”指因缘所生的、实有的、有实际作用的、有生有灭事物。“无为法”与此相反,是非缘生、非实有、无作用、无生灭的空虚境界。
“三无为”中的“虚空无为”,指无色无相的虚空状态——宇宙空间。虚空指虚无空间,人们所看到的蔚蓝色天空,是物相,非真虚空。真虚空是心识认知对象,非视觉对象。虚空有永恒虚空和暂时虚空。前者如无限宇宙太空,后者如空杯中的空间,杯中装满茶水,杯中空间就消失,故称“暂时虚空”。
“择灭无为”是用智慧简择(分析认识)将其破除,使原有烦恼贪瞋痴等永远熄灭后的虚空状态。“非择灭无为”是因缘未成熟而未生的虚空状态,如冰封的冬天没有次年春天的鲜花,如现在无法看到的未来世界等。
“总相”无相,如人、树、物质、国家、社会、数等都是同类事物概括的总相或总体,是没有具体内容的抽象概念。
对立、联系、因果关系之类的抽象规律,观念中的具体事物的形象。如观念中的“苹果”是真苹果的空虚形象,是苹果的意象,没有具体的色香味特质,是与真实(真谛)苹果相对的假谛。
又如,牛、树、苹果、面包、山、太阳之类有具体形象的事物,说牛、树、苹果、面包、山、太阳等的名称时,在观念中浮现经验形成的意象。但本无形象的如物质、存在、法、知识、本有、有、无、社会、数之类的抽象事物和无形象的思想观念、精神现象之类的具体存在,在观念中不会形成具体的形象,只有定义所规定的空洞的抽象概念和虚拟意象。
与实有相对的“虚有”,如树、牛、苹果等等的排他返转的自体、义体。集合名如林、群、队、蕴等,虚名如人我、法我、我等。
以上这些都是常法。
发表于 2015-4-11 22: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家人 发表于 2015-4-11 17:56
由XX(例如“心”)相续,可推知XX(例如“心”)无自性。
可是,一总括 相续 这个事(自无始至无终的这 ...

相续的全程是总相,相续过程中具体的刹那是别相。在世俗谛内,别相是实法,总相是虚法,是我们主观总结出的概念。如声音无常,刹那生灭不住,旋律是总相,是我们通过记忆比较得到的概念。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同类因得同类果。以为刹那实有,则有总相成立。例如认为过去心曾有,现在心正有,未来心将有,则有有心识相续的总相。反之,认知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则无心的相续总相成立。
世俗谛内,说缘起,因为缘起,则有相对,有相对则有相悖,如有常则有无常,有无常则有常。胜义谛内,说无自性空,以无自性空故,无(因)缘,无常无无常,究竟寂寞,离一切戏论。
无自性空义甚深,难以凡情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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