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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是刹那生灭的,怎样用比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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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0 17: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似水流年 发表于 2014-8-20 17:02
哦,不好意思,忘记问你了,等你上高中了,老师就会讲除了光学显微镜还有一种叫电子显微镜的东西,科教片 ...

电子显微镜也看不到基本粒子吧,尤其看不到刹那生灭。
发表于 2014-8-20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能拍下来好不好,呵
 楼主| 发表于 2014-8-20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蓝海 发表于 2014-8-20 17:23
都能拍下来好不好,呵

百度百科说“基本粒子要比原子、分子小得多,现有最高倍的电子显微镜也不能观察到。质子、中子的大小,只有原子的十万分之一。而轻子和夸克的尺寸更小,还不到质子、中子的万分之一。”
“光学显微镜的最大放大倍率约为2000倍,而现代电子显微镜最大放大倍率超过300万倍,所以通过电子显微镜就能直接观察到某些重金属的原子和晶体中排列整齐的原子点阵。”
发表于 2014-8-20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读书要认真!!!!上百度也是!!!!!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6aba7d0100y00m.html

啦啦
 楼主| 发表于 2014-8-20 22: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蓝海 发表于 2014-8-20 21:04
所以说读书要认真!!!!上百度也是!!!!!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6aba7d0100y00m.html ...

你是说百度里写错了吗?

前面用手机发的,不知道已经发出去了,结果发了好几次。不好意思!
发表于 2014-8-20 22: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已经可以确定的

夸克是可以确定的,弦论也是,不一定用显微镜,但是是可以确定的,确定方法,粒子对撞机
 楼主| 发表于 2014-8-21 1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蓝海 发表于 2014-8-20 22:51
是已经可以确定的

夸克是可以确定的,弦论也是,不一定用显微镜,但是是可以确定的,确定方法,粒子对撞机 ...

用粒子对撞机可以确定夸克是刹那生灭的吗?
发表于 2014-8-21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忘记了最初的问题了。
思考问题的思路都给你了,饭不能喂到嘴里,方法教给你,自己去思考找答案。
 楼主| 发表于 2014-8-21 12: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似水流年 发表于 2014-8-21 12:00
楼主忘记了最初的问题了。
思考问题的思路都给你了,饭不能喂到嘴里,方法教给你,自己去思考找答案。

用电子显微镜的方法,从前面引用百度的说法来看,应该是不行的。除非百度的说法是错的。
发表于 2014-8-21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桌子,要么变,要么不变,不存在“变又不变”或者“一会变一会不变”这种情景。那么,如果是恒常不变,就根本不会变旧,而是一直就那样子,这和和事实不符;如果它是变,那就只能存在刹那变,因为如果有刹那不变就可以延续出恒常不变。所以桌子变旧说明桌子是刹那生灭的。
发表于 2014-8-21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人世間之時間觀念,桌子会慢慢变旧,時間一久就會毀壞,所以是刹那在生滅很慢,但以天界之時間之標準,桌子變舊毀壞,就會加快很多,生滅速度也就加快,阿羅漢眼中桌子一下子就毀壞,到菩薩與佛境界,世間所有一切事物都剎那在生滅,剎那在成住壞空之變異之中。
发表于 2014-8-21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otwind 于 2014-8-21 17:49 编辑

俱舍論十三卷二頁云:謂有為法、滅不待因。所以者何?待因謂果。滅無、非果。故不待因。滅既不待因;纔生已即滅。若初不滅;後亦應然。以後與初、有性等故。既後有盡;知前有滅。若後有異,方可滅者;不應即此而名有異。即此相異,理必不然。豈不世間現見薪等、由與火合,故致滅無;定無餘量、過現量者。故非法滅、皆不待因?如何知薪等由火合故滅。以薪等火合後,便不見故。應共審思:如是薪等、為由火合、滅故不見?為前薪等、生已自滅,後不更生,無故不見?如風手合、燈焰鈴聲。故此義成、應由比量。何謂比量?謂如前說滅無非果,故不待因。又若待因,薪等方滅;應一切滅,無不待因。如生待因,無無因者。然世現見覺焰音聲、不待餘因,剎那自滅。故薪等滅、亦不待因。有執覺聲、前因後滅。彼亦非理。二不俱故。疑智、苦樂、及貪瞋等、自相相違,理無俱義。若復有位明瞭,覺聲無間,便生不明瞭者;如何同類不明瞭法、能滅明瞭同類法耶。最後覺聲、復由誰滅。有執、燈焰滅以住無為因。有執焰滅時,由法非法力。彼俱非理。無非因故。非法非法為生滅因。以剎那剎那、順違相反故。或於一切有為法中,皆可計度有此因義。既爾;本諍隨應止息。許不待餘因、皆有剎那故。又若薪等滅、火合為因;於熟變生中、有下中上應生因體,即成滅因。所以者何?謂由火合,能令薪等、有熟變生;中上熟生,下中熟滅。或即或似生下中因,即能為因滅下中熟;則生因體、應即滅因。或滅生因,應相無別。不應由即此或似此彼有;彼復由即此或似此非有。設於火焰差別生中,容計能生能滅因異。於灰雪醋日水地合,能令薪等熟變生中。如何計度生滅因異。若爾;現見前水滅盡,火合於中,為何所作?由事火合,火界力增。由火界增,能令水聚,於後後住,生漸漸微;乃至最微,後便不續。是名火合於中所作。故無有因、令諸法滅。法自然滅。是壞性故。自然滅故;纔生即滅。由纔生即滅,剎那滅義成。


瑜伽三十四卷十一頁云:即由如是現見增上作意力故;觀察變異無常性已;彼諸色行、雖復現有剎那生滅滅壞無常;而微細故,非現所得。故依現見增上作意,應正比度。云何比度?謂彼諸行、要有剎那生滅滅壞,方可得有前後變異。非如是住、得有變異。是故諸行、必定應有剎那生滅。彼彼眾緣和合有故;如是如是諸行得生。生已不待滅壞因緣,自然滅壞。如是所有變異因緣、能令諸行轉變生起。此是變異生起因緣,非是諸行滅壞因緣。所以者何?由彼諸行、與世現見滅壞因緣、俱滅壞已;後不相似生起可得。非彼一切、全不生起。或有諸行、既滅壞已;一切生起、全不可得。如煎水等,最後一切,皆悉消盡。災火焚燒器世間已;都無灰燼。乃至餘影、亦不可得。彼亦因緣後後展轉漸減盡故;最後一切都無所有。不由其火作如是事。是故變異、由前所說八種因緣、令變生起,自然滅壞。如是比度作意力故;由滅壞行,於彼諸行剎那生滅滅壞無常,而得決定。
发表于 2014-8-21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notwind 发表于 2014-8-21 17:42
俱舍論十三卷二頁云:謂有為法、滅不待因。所以者何?待因謂果。滅無、非果。故不待因。滅既不待因;纔生已 ...

相当随喜!!!
发表于 2014-8-21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桌子会变旧,所以是刹那生灭的?
为什么?

如下推理能接受不?

桌子不是刹那生灭的.要环境的作用才会变旧,因为桌子本来是不会变旧的。
既然桌子本来不会变旧,环境也不能使桌子变旧,因为桌子有不会变旧的能力。

就是说,既然不会变,外力也无法改变。如果会变,环境一直在变化,所以它不得不变。




 楼主| 发表于 2014-8-21 19: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妙童 发表于 2014-8-21 15:56
桌子,要么变,要么不变,不存在“变又不变”或者“一会变一会不变”这种情景。那么,如果是恒常不变,就根 ...

有外缘损害时就变,没有外缘损害时就不变,为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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