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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ursky1058

DL首次公开表态支持同性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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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9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4楼,5楼谈的是对同性恋的关怀,对弱者的不歧视, 但是不等同挺同性恋,DL喇嘛先前是如此,不少基督教徒也做得到啊。 可是现在承认同性婚姻, 在西方而言就是100%的挺同性恋,这个请看美国法国立法时的例子。不用我多言。确实喇嘛是走前一大步。所以说西方说他首次没有错啊。
发表于 2014-3-9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艾滋病很可怕,内脏糜烂。同性恋不会伤害别人,因果也可怕。看不出支持
发表于 2014-3-9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arraboth 于 2014-3-9 20:43 编辑
永真 发表于 2014-3-9 10:02
就像对于不幸或病人那样的同情?那么,对于同性恋来说,这无异于是对他们的歧视。


是不是病人要先看是不是病。是不是病,問醫生比較清楚。
世界衛生組織早已公告性傾向不是精神障礙。
至於國內:
2001年,中华精神科学会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同性恋或双性恋性倾向“从性爱本身来说不一定异常”,但认为“某些人的性发育和性定向可伴发心理障碍,如个人不希望如此或犹豫不决,为此感到焦虑、抑郁,及内心痛苦,有的试图寻求治疗加以改变。”
也就是說,如果你對自己的性傾向滿意,稱為自我和諧,那就沒問題。如果自我不和諧,仍可以治療。但治療對象不應該是難以改變的性傾向,而是焦慮跟憂鬱。因為異性戀也同樣會發生自我不和諧。
-----

所以,如果醫學上已經公認同性戀不是病,而有些人硬要把同性戀當病人,說是歧視也無不妥。

至於佛菩薩同情我們,那是因為我們陷於煩惱中。而不管哪種戀,都是煩惱牽纏,站在佛菩薩的立場看,未必差異很大。若以煩惱之病論 (如維摩詰經所說,眾生病故我有病) 那也沒甚麼好特別同情同性戀的,因為我們自己也一樣有病。
发表于 2014-3-9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blursky1058 发表于 2014-3-9 13:04
我转的就是原文, BBC的原文。

BBC的標題沒有"首次"
而這兩個字才是伐君質疑你的重點

其他華文媒體轉載時寫了首次,但我同意伐兄所說,並不是首次。
支持同性婚姻可能真的是首次。

其實尊者在這個問題上也稍有立場移動。反對暴力跟歧視是一直如此,但對同性戀行為本身似乎稍微更開放一些。這也無可厚非,據說最初尊者在西方專訪中被問到同性戀問題時,尊者有點茫然,還問翻譯這問題是什麼意思。同性性行為之前在印度跟西藏當然存在,但同性戀的定義不只是如此,而是對異性沒有辦法產生性欲,有沒有從事性行為倒是其次。似乎當時的尊者覺得這是稀奇的事情。
发表于 2014-3-9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3-9 20:40
BBC的標題沒有"首次"
而這兩個字才是伐君質疑你的重點

BBC的配图是标有“首次”的
发表于 2014-3-9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觉阳 发表于 2014-3-9 18:24
艾滋病很可怕,内脏糜烂。同性恋不会伤害别人,因果也可怕。看不出支持

我在衛生學院工作,我可以說說。
AIDS剛開始在同性戀群體大流行,但現在已經不完全如此了。它就是個病,病不長眼睛的,不會挑對象的。
在進步國家,同性戀感染此病大約占感染人數的一半強。主要還是有許多同性戀者不用保護措施。剩下的一半是異性戀者從亂交,嫖妓,打針等各種管道得來。
這樣看來,其實同性婚姻說不定對防治艾滋有幫助,因為防治艾滋除了用保護措施之外,最有效的就是: 不要在外面亂搞。 如果有婚姻制度的規範,也許好一些。

現在最糟的感染區其實是非洲的一些國家,當地的文化,丈夫在外面亂搞又不用保護措施,然後把病帶回來給妻子。得了病之後又沒有錢治療。有些地方的得病率高達40%,非常麻煩。
 楼主| 发表于 2014-3-9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3-9 20:40
BBC的標題沒有"首次"
而這兩個字才是伐君質疑你的重點

那华文媒体转载的首次,那转载谁的呢?
您的理解是自己出发点而已理解而已
其实如果做个调查,你说支持”同性婚姻“,问的人可以是任何人包括佛教徒,大家理解说您是等同支持同性恋的比例是多少
并且我想说的是,dl喇嘛有很多智囊团,这些话是对著名脱口秀larry king的节目而说,受众是西方人,他远远知道传递了意思。现在引起些争议了
发表于 2014-3-10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3-9 20:40
BBC的標題沒有"首次"
而這兩個字才是伐君質疑你的重點
同性性行為之前在印度跟西藏當然存在,但同性戀的定義不只是如此,而是對異性沒有辦法產生性欲,有沒有從事性行為倒是其次。似乎當時的尊者覺得這是稀奇的事情。

喇嘛為何要做這種示現呢?難道他沒有讀過經典和注疏中對般荼迦的解釋嗎?器官毀損或者發育不全而不能人道之男與心因性不能人道之男皆屬般荼迦,故而對異性無法產生性慾者,即是般荼迦之一種。自古有之,至少印度有。生為人而無法對異性產生性慾(這裡說的是凡夫,不不是說阿那含位及以上的聖者沒有性慾的情況)是業報下劣所致,難道喇嘛是想說,西藏人普遍來說受報較西洋人為殊勝,所以沒有這樣的人?
发表于 2014-3-10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器官毀損或者發育不全而不能人道之男與心因性不能人道之男皆屬般荼迦
就这句话的解释,不能说明是对异性不能人道吧?
发表于 2014-3-10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肠金 发表于 2014-3-9 13:55
佛菩萨同情我们,也是歧视?

佛菩萨是悲悯我们,这跟同情我们是两回事。
你只有感觉比对方优越,才会去同情对方的。
发表于 2014-3-10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光明最胜王经 于 2014-3-10 08:04 编辑

首先,可以肯定地说,同性性行为是“邪淫”之一种。

佛告诸比丘:“若优婆塞,与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三处行邪淫,犯不可悔。若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二处行淫,犯不可悔。若发心欲行淫,未和合者,犯下可悔。若二身和合,止不淫,犯中可悔。”
“若优婆塞有男子僮使人等,共彼行淫二处,犯不可悔罪。余轻犯罪同上说。”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

弥勒!
有四种业,能令丈夫受二形身(同时拥有男性生殖器和女性生殖器的“阴阳人身”),一切人中最为其下。
何等为四?
一者 于尊敬所 而有烝秽。
二者 于男子身 非处染着。(即指同性性行为)
三者 即于自己 而行欲事。
四者 詃卖女色 而与他人。
(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

男同性恋的地狱苦报:
又彼比丘。知业果报。次复观察合大地狱。为当更有异处以不。彼见闻知。复有异处。名多苦恼。是合地狱第六别处。
众生何业生于彼处。彼见有人杀盗邪行。乐行多作。堕合地狱多苦恼处。杀生偷盗业及果报。如前所说。
何者邪行。谓男行男。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合大地狱多苦恼处受大苦恼。
作集业力。于地狱中。见本男子。热炎头发。一切身体皆悉热炎。其身坚[革*昂]。
犹如金刚。来抱其身。既被抱已。一切身分皆悉解散。犹如沙抟。死已复活。
以本不善恶业因故。于彼炎人。极生怖畏。走避而去。
堕于崄岸。下未至地。在于空中。有炎嘴乌。
分分攫斲。令如芥子。寻复还合。然后到地。既到地已。
彼地复有炎口野干而噉食之唯有骨在。复还生肉。既生肉已。阎魔罗人。
取置炎鼎。而复煮之。如是无量百千年岁。
煮之食之。分之散之。乃至恶业未坏未烂。
业气未尽。于一切时与苦不止。若恶业尽。
于多苦处尔乃得脱。若于前世过去久远有善业熟。不生饿鬼畜生之道。若生人中同业之处。失无量妻。不得一妻。究竟如是。设自有妻。则厌离之。喜乐他人邪行业因余残果报。
(正法念处经卷第六、七地狱品)

发表于 2014-3-10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光明最胜王经 于 2014-3-10 08:10 编辑

按照佛陀的真实教言归纳:同性恋是邪行之一,地狱果报惨烈,切不可以身尝试,甚至都不能发出此念头。
发表于 2014-3-10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精勤 于 2014-3-10 12:32 编辑

为什么一说到同性恋就要往艾滋病上扯,也许从概念上来说,这个群体因为性交方式的原因更容易感染,但也不一定必然就这样嘛。
必须承认,在戒律上,同性性行为是属于邪淫的,可是即使你不是同性恋,你的性行为方式就都是符合戒律的吗,其他的九个戒你都不违反了吗,其他的就不会有果报甚至严重的果报了吗。就像大家都是病人,有的人病在腿上,有的人病在手上,有的人病在眼睛上,那病在手上的人凭什么就认为病在腿上的人更严重,甚至轻视别人呢。
而且同性恋产生的原因是很多的嘛,要是是无法选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或者无法选择的成长环境造成的,某人就是不喜欢异性的,那又怎么办。
发表于 2014-3-10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勤 发表于 2014-3-10 12:30
为什么一说到同性恋就要往艾滋病上扯,也许从概念上来说,这个群体因为性交方式的原因更容易感染,但也不一 ...

按照佛陀的真实教言归纳:同性恋是邪行之一,地狱果报惨烈,切不可以身尝试,甚至都不能发出此念头。
发表于 2014-3-10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勤 发表于 2014-3-10 12:30
为什么一说到同性恋就要往艾滋病上扯,也许从概念上来说,这个群体因为性交方式的原因更容易感染,但也不一 ...

你的说法是开始比烂的节奏了。
学佛就是做到一点算一点;做不到,但也别比烂。
现在不是轻视同性恋,是此行为是否符合佛经的教诲。不符合的话,就不能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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