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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永真

请问各位师兄,公检法、特警、军人、行刑人员有罪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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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01: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3-11-2 00:45
有護守責任者放棄護守的責任,導致人死,不論是何種職業(比如軍人放棄護國的責任,警察放棄護民的責任, ...

那比如非职业的无责任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杀了坏人救好人,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么这究竟来说善业还是恶业,还是兼而有之?
发表于 2013-11-2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3-11-2 01:25
那比如非职业的无责任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杀了坏人救好人,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么这究竟来说 ...

如果要問“究竟”的話,那一個業大概只能是善業、惡業、無記業之一,至少我沒聽說過能同時是善業又是惡業的。但在“路間不平拔刀相助”的過程中,可能整個事件只有短短幾分鐘、十幾分鐘,但其間涉事人員有許多的心念生起,其中可能有善的,有不善的,看起來小小的一件事,最後引發甚麼樣的果報,不是這麼容易說清楚的。所以說凡夫無法看透細微的因果嘛。
发表于 2013-11-2 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的问题是:如何抉择才能避免在终极的因果的意义上造恶业?那么这个问题大概很难回答,一是因为细微因果难知。二是除非证果、解脱,不然苦是世间的真谛,不论怎么抉择,凡夫的行为几乎很难避免不善业以及不善业带来的未来的苦的果报。
如果你的问题是:如何抉择才能符合世间共许的伦理道德。那应该还是可以回答的:
一,如果你是有责任,有义务的人(军警),那就要负起责任。如果你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不能杀人,那就该早早放弃身份(不做军警)。
二,路见不平的情况,既然你没有责任、义务。你如果觉得这么做符合世间共许的道德(视乎当时具体情境、你个人的判断),那么你可以出手救人,并为了救人而打伤甚至打死罪犯。至少,在菩萨道的角度来看,这么做在一定的条件下,应该是可以被允许的。要是说你害怕,或者觉得难以判断两方孰是孰非,或者怕负起杀人的果报,那你不作为,也没什么,因为本来你就不是有责任、义务的身份。
发表于 2013-11-2 06: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贤愚经记载,从前一位国王依法处死了一个罪犯,以此异熟果报国王转生为海中一条大鲸鱼,身体长达七百由旬。他的眷属及大臣中凡杀过生的人都转生为小鲸鱼,并居住在那条大鲸鱼的身上噬食它,就这样在百千万年中感受痛苦,死后又转生为王舍城的昆虫。依法处决有罪的人,居然感受如此果报,那么杀害无辜的有情将感受何等痛苦呢?
发表于 2013-11-2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在遵守国法,但如果哪天上面要你朝无辜的人扫射,将枪口抬高一尺就胜造七级浮屠了。
发表于 2013-11-2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刑的法律是怎樣制定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永真 于 2013-11-2 21:48 编辑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3-11-2 04:26
如果你的问题是:如何抉择才能避免在终极的因果的意义上造恶业?那么这个问题大概很难回答,一是因为细微因 ...

因为有次我对某师兄说过,若要守杀戒和酒戒不是什么问题,不但从不会有杀生和喝酒的欲望,而且对这两件事情非常厌恶,尤其对草菅人命滥杀无辜者,可说得上嫉恶如仇,而且我是非常支持除暴安良保家卫国等行为的,因为这是另人间不会变成地狱的一个最后的保障。所以我不确定这种心态算不算赞叹杀随喜杀?
发表于 2013-11-2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3-11-2 21:47
因为有次我对某师兄说过,若要守杀戒和酒戒不是什么问题,不但从不会有杀生和喝酒的欲望,而且对这两件事 ...

這不算隨喜殺業吧?首先,我記得(具體出處一時想不起來)佛經裡也有讚歎輪王功德、讚歎如法統治國家的賢王等的內容。但我們知道,所謂如法統治國家的賢明國王,其國內也是有軍隊、警察的,也是要保家衛國,除暴安良的(否則就不算賢明的國王了)。
其次,雖然僧人的生活,盡其最大可能地避免殺生(僧人不烹煮飯菜,不儲存糧食,不種植,不採集,不掘地等等),但僧團生活中還是會有一些應盡的義務可能導致殺死微小生命的,比如清理浴室、清理廁所等。對此,毘尼藏中記載佛命弟子清理掃蕩,令浴室廁所等處無蟲。佛顯然不可能命令殺生,而接受指示去清理的弟子也沒有殺生的意向。但依據常理可知,若無神通,要達到“盪除淨盡”浴室、廁所中的蟲子等微小眾生,幾乎是不可能避免殺死其中的一部分的(若對生活有仔細的觀察,可以知道,濕、化所生的微蟲,有一些是非常微小,又非常脆弱的,大掃除的過程中,是不可避免在無意中殺死許多此種微小生命的)。佛制的戒律,遮止粗重的殺業,以及可能引起世人譏嫌的行為。至於此種殺死微蟲的行為,既然難以避免,佛不可能要求弟子做超過其能力的事情,也不可能因此令弟子放棄一切義務(打掃浴室、廁所)而使得僧團所居之處髒亂如豬圈(這樣會招致人們的譏嫌和厭惡,使得人們退失對僧的信心)。在這裡,佛並沒有要求弟子為避免一切殺生的可能而放棄應盡的義務。因為凡夫活在世界上,幾乎不可能避免無意中殺生,而佛的教導,是要人以積極向上的方式去處理這個問題(努力精進,證得最終的解脫之後,則一切所作皆成無記,從根本上避免了造惡業),而不是消極地去“避免一切微小殺業”。因為這超過凡夫的能力,實際是避免不了的;若效法耆那教等,為了避免造業而將自己活活餓死,那是為了追求小善而造大惡,得不償失。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3-11-2 22:44
這不算隨喜殺業吧?首先,我記得(具體出處一時想不起來)佛經裡也有讚歎輪王功德、讚歎如法統治國家的賢 ...

多谢伐兄的讲解。您对一些社会人士和宗教人士废除死刑的呼吁有什么看法?
发表于 2013-11-2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3-11-2 23:04
多谢伐兄的讲解。您对一些社会人士和宗教人士废除死刑的呼吁有什么看法?

我個人立場是反對此種呼籲的。
若要說佛教徒應該如何對應,大概至少首先要區分在家和出家。在家居士如果參與政治(比如做人民代表,做議員),呼籲廢除死刑,大概也沒甚麼不可以的。但出家人本該避免參與政治,尤其是參與世俗立法的事情,我個人認為,若以比丘的身份去呼籲廢除或保留某種法律,這是不太恰當的。
另外,所謂佛教徒,自然是要學佛了,在這個問題上,佛是怎麼做的呢?當年制盜之他勝律條的時候,佛詢問曾經做法律工作,精通世俗法典的弟子,按照摩揭陀國的法律,盜多少錢成死罪?回答是五錢。於是佛制定了盜五錢則成斷首不可悔的戒律。可見,當年佛並沒有抗議死刑、呼籲廢除死刑。相反,在制戒的時候,還參考了世俗法律的死刑條文。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3-11-2 23:15
我個人立場是反對此種呼籲的。
若要說佛教徒應該如何對應,大概至少首先要區分在家和出家。在家居士如果 ...

想请您谈谈对于自杀的看法,当然那些缺失了面对痛苦烦恼的勇气而绝望自杀的自然是无可异议的恶业,但有其他的情况,比如佛经中释种大名的自杀,《天龙八部》中萧峰的自杀,朝鲜战争中邱少云的自杀,以及孔孟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观念,您是怎么看的?
发表于 2013-11-3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3-11-3 01:37
想请您谈谈对于自杀的看法,当然那些缺失了面对痛苦烦恼的勇气而绝望自杀的自然是无可异议的恶业,但有其 ...

若从导致不善果报的角度来说,只有阿罗汉自杀不会导致不善果报,因为阿罗汉不再造业,也不受后有。
但从世俗道德角度来说,殉节、殉国等是世俗共许的高尚行为。
发表于 2013-11-3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3-11-2 23:15
我個人立場是反對此種呼籲的。
若要說佛教徒應該如何對應,大概至少首先要區分在家和出家。在家居士如果 ...
另外,所謂佛教徒,自然是要學佛了,在這個問題上,佛是怎麼做的呢?當年制盜之他勝律條的時候,佛詢問曾經做法律工作,精通世俗法典的弟子,按照摩揭陀國的法律,盜多少錢成死罪?回答是五錢。於是佛制定了盜五錢則成斷首不可悔的戒律。可見,當年佛並沒有抗議死刑、呼籲廢除死刑。相反,在制戒的時候,還參考了世俗法律的死刑條文。

佛制戒保護佛弟子不因偷盜而被殺,如此也就不需有人執行死刑.
发表于 2013-11-3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察秋毫 发表于 2013-11-3 14:30
佛制戒保護佛弟子不因偷盜而被殺,如此也就不需有人執行死刑.

此說似不合理。若準此說,則五錢法應當成為所有佛弟子共同遵守的戒律了。但我們知道,對於不在僧數者的盜戒,只是籠統說不偷盜而已,並無五錢法。
发表于 2013-11-3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在僧數者不必遵守摩揭陀國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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