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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因明源流(二)
〖二〗正理 正理论又称正理明、思辨明或辩论明。它是印度古老的逻辑学说,也是印度正统六派哲学之一(见印度哲学史)。正理论按其在不同时期的演变、发展及其不同的逻辑思想特色,又可以分为古正理论和新正理论。 一、古正理论 它的创始人是约公元前2世纪的名叫足目的哲学家。足目从前人和同代人的逻辑思想中总结、整理出16个逻辑范畴──十六句义,并以此为提纲,写了《正理经》这一不朽的逻辑著作,为印度逻辑奠定了较为科学的基础。该书是正理论的根本经典,全书共有简短的经文530条,分为5篇,详细阐述十六句义。这十六句义为: ⑴、量,指知识、认识手段; ⑵、所量,指认识的对象; ⑶、疑、即疑惑; ⑷、目的,指需要论证或反证的对象; ⑸、见边,也称譬喻或实例; ⑹、宗义,指自宗或本学派的哲学原则; ⑺、论式,即五支推理形式; ⑻、思择,或称思辨、辩驳,是提出更多的理由论证已论证的命题; ⑼、决断,给立敌双方的命题和反命题下最后的判决,裁决谁是谁非; ⑽、论议,由立敌双方各自陈述宗义; ⑾、诡论议,即诡辩; ⑿、坏义,破坏对方宗义的论诘; ⒀、似因,错误的理由; ⒁、曲解,歪曲别人的本意,以破坏其命题; ⒂、倒难,错误的非难; ⒃、坠负,失败的原因。 十六句义是最初的逻辑体系,依然残留着辩论术的原始痕迹。从纯逻辑角度说,十六句义实际上可以概括为量论、论式和论过三个方面。量论是关于认识对象和获得知识的方法的理论。它由“量”和“所量”两部分组成。 (一)量指知识来源和认识方法,它分为现量、比量、喻量、言量。 ⑴、现量是五种外感官与外部对象接触而产生的知识或感觉。它有3个特征: ①、不可显示,即这种知识不能用名言或概念表述; ②、无有谬误,意为非错觉; ③、决定明了,即正确无误的认识。 ⑵、比量是以实在的知觉为根据的推理及推理知识。比量有3种: ①、有前比量,谓由因推果,如见烟知有火; ②、有余比量,谓由果推因,如见河水猛涨、流速,即可推知在此之前曾下大雨; ③、共见比量,即根据若干事物的共同性质,从一事推知另一事,例如一物从原来的位置转换到另一位置,就可推知它曾移动过。 现量和比量的区别是:现量直接涉及现有的事物;比量既涉及现有的事物,也推论过去、未来的事物。这就是说,比量可以用于推断过去、现在、未来三段时间的事情,现量仅限于对当前事物的知觉。 ⑶、喻量是引用正确的同法喻论证命题,即借公认事物的共同性推断待知之事物。 ⑷、言量或称声量主要是指圣者和智者或经典的权威言论。这些言论可以作推理的根据。 (二)所量是量的对象、认识的对象,所量共有12个,即: ⑴、我,指灵魂; ⑵、身,即身体; ⑶、根,指感觉器官; ⑷、境,意为感觉对象; ⑸、觉,也称觉知、知性; ⑹、意,指意根、内感官; ⑺、作业,表示活动; ⑻、过失; ⑼、死后转生; ⑽、果报; ⑾、苦; ⑿、出离,即解脱。 在这12个对象中,身、根、境三者属于物质对象;觉、意、作业、过失、苦五者属于精神对象;灵魂、转生、果报、出离都是猜测或虚构的对象。正理论者认为,这12个对象总摄一切主观的和客观的对象,它们都是实在的、可觉知的,但有永恒与非永恒的区别。“我”和“出离”是永恒的,其余的都是非永恒的。 论式是推理形式,它由宗、因、喻、合、结五支组成。宗是一个命题,即由辩论的一方所提出的论题;因是用以说明宗的理由或原因;喻是例证,它又分为同喻和异喻两种,前者指所举事例与论题具有同一性质,后者则是指所举事例与论题的性质相反;合是同喻和异喻的联合运用;结是根据因、喻、合作出的最后结论,也是对论题的重申。宗、因、喻、合、结五支有如下列式: ·宗(论题):声是非永恒的。 ·因(理由):因为它是生成的。 ·喻(例证): 同喻──凡生成的,必是非永恒的,如碟等; 异喻──凡非生成的,必定是永恒的,如“我”等。 ·合(运用): 在同喻中——碟是生成的,故碟也是非永恒的; 声也如此,即声是生成的,故声也是非永恒的。 在异喻中——“我”是非生成的,故“我”是永恒的; 而声非如此,即声不是非生成的,故声不是永恒的。 ·结(结论):故声是非永恒的。 论过即逻辑错误。十六句义的后4句共提出54种论过,其中有:似因5种、曲解3种、例难24种、堕负22种。严格地说,唯有5种似因是逻辑错误,其余三者都属于辩论态度方面的问题。5种似因是: ①不定,即不能确定地成立论题的因; ②相违,是同一论者提出自相矛盾的因; ③论据相等,指对于立敌双方的论题同等有效的因; ④所立相同,即宗与因同样不确定; ⑤过时语,指不能适用于当时的因。 《正理经》所提出的论式,是足目为表达正理论的主要哲学观点而采用的逻辑方法。例如:在足目看来,非永恒的“声”和永恒的“我”是两个对立的实体。表面上,这个论式是在论证“声”之非永恒性,但实质上是借“声”之非永恒性反证我之永恒性。《正理经》一书,集中体现了正理论的基本逻辑论点。历代正理论家基本上是在它所规定的原理范围内发挥、注释。在注释著作中,伐蹉衍那和他的《正理经疏》公认是最权威的。此后,比较重要的正理论著作有:6世纪显作的《正理评释》、9世纪中叶语主的《正理指针》和10世纪邬陀衍那的《正理花束》等。 二、新正理论
它是12世纪印度东部米提拉地区一批以克伽自在为首的正理论家提出的一种新的学说。这些正理论家受到当时正在输入的西方哲学和科学的影响,开始采用一些新的观点和方法论述正理学说。“新正理”一词,意在表示他们在阐述正理论的逻辑理论方面和古正理论者有所区别。新正理论的主要代表克伽自在吸收了许多古正理论中所没有的胜论观点,抛弃了一些陈旧的古正理论中的逻辑学说。他的《谛如意珠论》是一部公认的新正理的经典著作。该书包括现量篇、比量篇、喻量篇和言量篇四个部分,克伽自在在书中着重综合论述了正理论的认识论、逻辑和类似语言分析哲学的语法哲学。在内容编排上,他并没有沿用《正理经》的十六句义方法,而是按现、比、喻、言四量安排的。克伽自在也不象古正理论者那样,与佛教因明学者作对,而是把批判的矛头主要指向弥曼差派和吠檀多派。因此,他所代表的新正理论的逻辑,无论在理论体系方面,或者在注释概念、术语方面,都比以往的逻辑思想更为严谨。继克伽自在之后,对新正理论的逻辑贡献较大的学者有:胜天、罗怙主和摩度罗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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