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小釵 发表于 2012-12-11 22:26 北方師兄: 格魯論壇版規如何訂,是願者上鉤,入境隨俗,客隨主便, 這道理您認同,同樣的,藏人的文化傳統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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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人 发表于 2012-12-11 22:48 依师 唉 依师 理解你的意思 可现在我们在谈版规,依师的问题可以新开话题不好吗?
喜饶热丹 发表于 2012-12-11 23:08 以上都看了。别的先暂时放下,上面忘记哪个楼说的,别的人也受到警告。那么容我问一句,属于宣扬别派教义的 ...
——再者,别人有违规,不构成他可以违规的理由,就像别人犯罪没被抓,不构成您可以犯罪的理由一样,您说是吗?如果别人犯罪了,没被抓,您犯罪了,却被抓住,您跟司法机关说:为什么某某也犯罪不被逮捕?您觉得司法机关会听您的这种辩解?您认为这样做就是您犯罪的合理性基础?您认为这样跟司法机关说,司法机关就会给您放了?
喜饶热丹 发表于 2012-12-11 23:17 某人说不提护法是为了团结。这在表面是这样的。可是深层呢,深层就是隐藏起来,危害尊者的生命?这是尊者自 ...
喜饶热丹 发表于 2012-12-11 23:24 去川菜馆可以“点”川菜,人家是没义务给你提供别的菜系。没问题。但是这个比喻是站不住脚的。 我举两个 ...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12-11 23:22 建议你看完我的回应,特别是9#中那段话: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12-11 23:25 【某人说不提护法是为了团结。这在表面是这样的。可是深层呢,深层就是隐藏起来,危害尊者的生命?这是 ...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12-11 23:31 呵呵,你的比喻不成立,川菜馆里面早就说了,这里只讨论川菜,只吃川菜,想讨论或者吃别的菜系,请去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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