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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寶僧

立個 "有自證分" 宗, 求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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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7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宗高 发表于 2012-3-27 20:06
其实应成派并非否定心的自证的作用,而是否定如下部宗所承许的具有自性特征的自证分,这才是应成派所破。应 ...

若準此, 則立 "執青眼識作有法, 應能了知其自身" 你將如何答?
发表于 2012-3-27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執青眼識作有法, 應有對其自證之識
以自相續中有對其直接領受, 且不待他識的原故. 譬如火自明.


才疏学浅,弱弱的问几句,请问眼识是如何直接领受眼识的?是否眼识正在感受青色的同时也在领受他自己?这是如何运作成立的?

再者你举出的喻,再加上宗,我怎么看好像是识有了别的意思,因为识有了别的自相。火有明的自相是肯定的,是火的自性故。识有了别的作用,是识的自性故。但是火有明性,和火能够照亮自己好像不是一回事,识有了别的作用,和识能感受自己也不是一回事。火是能明,而且火又是所明,恩~~~~~,我想想,

火有明性,而不能照亮自己,是能明故,火自身燃烧,发出光明,是能明,是光明的因,而不是被照亮,能照亮和被照亮是不同的。
同理,识有了别的自性,是能了别故,不能是能了别的同时,也是被了别。如同火有烧热性,但是不能自己把自己也烧完了。

梵语语法不懂,说的再多解释我也不懂,一句也不懂。悲惨

以執青眼識作有法, 應有對其自證之識
以有後來對其回憶故.

曾在一本书上看过,因不定,有后来的回忆,不一定成立有自证,因为:以意识对前法的回忆,是根境识三者过去后,意识对前识的回忆,根本不需要成立自证分。

佛智现观诸法,应是意识所缘,不是根识所缘。意识能遍缘三世法,根识只能缘现前法。
大概是这样,如果不翻书,只凭记忆的话。
发表于 2012-3-27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寶僧 发表于 2012-3-27 20:49
觀清師, 立火喻是以火不待它照而自明. 而這是沒有能所分立的一種自明. 以此譬喻 心不待另一心而能自明. 而 ...

1、“没有能所分离”的自明是什么?我就是说没有“没有能所分离”啊!你证明“沒有能所分立的一種自明”看看?(怎么可能有不是“那种笨拙之见”的自明?)
2、上海的讨论,是我照着《了义灯》说的。《了义灯》的意思,是没有离心的外境,也没有缘“离心外境”的内识;但许存在境和缘境的识——并非如你所理解“就二顯對立時, 相對於心另一方的外境是可許有的”。
发表于 2012-3-27 23: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慧灯元照 于 2012-3-27 23:13 编辑
寶僧 发表于 2012-3-27 17:08
那就出兩個因:
一,
以執青眼識作有法, 應有對其自證之識


请进一步证明执青眼识能自明。火的比喻不给力。
若许能回忆执青眼识,最多只能证明当时存在一种对青色境的认知,却如何证明那个认知能认知它自己呢?
若许回忆对象只是青色,执青眼识只能是间接认知对象的话,又如何能证明执青眼识当时就能自明呢?
若有人问,如此说来,认知只能是靠比量了解吗?则可以答并非,他心通现量可了解。若问佛怎么办?则可以撇除佛的情况,佛连鼻识都能用来看,还有什么可讲。
 楼主| 发表于 2012-3-27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释观清 发表于 2012-3-27 22:17
1、“没有能所分离”的自明是什么?我就是说没有“没有能所分离”啊!你证明“沒有能所分立的一種自明”看 ...

1, 證明在我上面所舉兩個論式.
2, 若此, 則你所謂"應有外境"豈不你自已亦成認承. 那怎能作能破式. 如果不是破式, 那就不明你說什麼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3-27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慧灯元照 发表于 2012-3-27 23:00
请进一步证明执青眼识能自明。火的比喻不给力。
若许能回忆执青眼识,最多只能证明当时存在一种对青色 ...

请进一步证明执青眼识能自明。
-->> 不是給你立了兩個因了麼? 怎麼又問一次.
若许能回忆执青眼识,最多只能证明当时存在一种对青色境的认知,却如何证明那个认知能认知它自己呢?
-->>由於其它親證的非理性(詳如釋量論現量品425-539頌廣破), 承認有親證就等於承認自證了.
若许回忆对象只是青色,执青眼识只能是间接认知对象的话,又如何能证明执青眼识当时就能自明呢?
-->>這句不相干的. 我已明言對執青眼識的回憶.
若有人问,如此说来,认知只能是靠比量了解吗?则可以答并非,他心通现量可了解。若问佛怎么办?则可以撇除佛的情况,佛连鼻识都能用来看,还有什么可讲。
-->>這也是不相干的.
发表于 2012-3-27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寶僧 发表于 2012-3-27 23:20
1, 證明在我上面所舉兩個論式.
2, 若此, 則你所謂"應有外境"豈不你自已亦成認承. 那怎能作能破式. 如果不 ...

1、跟没回答一样。你那两个论式哪有那么多内容?“没有能所分离”的自明,在哪里?我笨,分析给我看。

2、你到底不会是没观点的吧?如果是唯识,那“应有外境”不就被“爆头”了么?!如果是经部,那你继续表述。

你把想说的自证的性相、差别都拿出来。还包括“念”。“自证”还没成立,又多了一个,这也需要给“因”。

如果你还说你都说了,那我只好说“宗大师都说了”,然后大家睡觉。
发表于 2012-3-28 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不至错解法师意,先把对法师立论的理解复述下,如您同意,2段是所破,如不同意,再领深美,一笑可也。  :)

细审法师的意思,疑虑似不在宗大师“名言不许自证分”,而在此说“于真能破他宗而言, 似未全功”,而您亦许“僅就自宗安立而言或有密意可嘉”,而后您立“有自证分”,并例二宗因。——不知是否?
-----------------------------------------------------------------------------忧郁的分格线----------------------------------------------------------------------------------------------------------------

首先我要说,对您所立“有自证分”宗,我亦深许,诚如您所言,寂护菩萨就“自证世俗有宗”,然而您于例1时说,“宗大師不认有直接領受”,于2因说,“宗大師对此借入行论的破斥, 引伸至世俗有的层面”,于此二点,容我商榷。——我觉,①“宗大師不认有直接領受”,②“引伸至世俗有”,①可能是站自宗毕竟遮破而言,而②“引伸至世俗有”,正是通过证世俗有以显胜义空,亦即说,宗大师从未否定过“世俗有”,然而于自宗立“名言不许自证分”,乃就本宗安立,——这样一来,就本宗安立“名言不许自证分”,如何就“于全破未显其功”呢?——假设承认此句于本宗安立,而且本宗毕竟不违的话。
发表于 2012-3-28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定达 于 2012-3-28 07:34 编辑

“執青眼識有法,有對其自證之識,以自相續中有對其直接領受, 且不待他識的原故.”。这相当于只是定义自证的,没有触及核心问题。
“執青眼識有法, 有對其自證之識,以有後來對其回憶故。”这才说了唯识师,承许自证的原因。
不过,有后来对执青眼识的回忆,就定有尝受执青眼识的自证吗?愚以为,这只能说是相当于现代人的科学假设,科学的假设能真正地令人断除疑惑,而产生决定吗?如果许‘未領受亦有回忆的可能’,那么依此论式,就不能绝疑,说明这只是自己所立的公理。不仅应成派,有部也不许自证,也说明这自证成立的道理就是一种假设。由此能产生了达彼的比量吗?那它是现量亲见吗?这也没证据。要先承认了自证有,才能承许现量亲见。

一切法皆是比量的亲境,唯识师也当承认。一切法在分别中成立,必有成立它的正因;而自证的成立找不出正因,就是在分别中不应理,在分别中成立不起来。法者,皆于比量中有。有在比量中成立不起来的法吗?

故“自证有法,不存在,以非比量所了知故。自证存在的宗,找不出正因故。”

愚对应成派中观见不了解,只是提供点看法,供大家抉择。
发表于 2012-3-28 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寶僧 发表于 2012-3-27 17:08
那就出兩個因:
一,
以執青眼識作有法, 應有對其自證之識

法师,光看论式不太明白
可否于第一论式进一步成立“宗法”?
于第二论式进一步成立“周遍”?
发表于 2012-3-28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寶僧 发表于 2012-3-27 20:49
觀清師, 立火喻是以火不待它照而自明. 而這是沒有能所分立的一種自明. 以此譬喻 心不待另一心而能自明. 而 ...

这里也有疑问,火不待他照而自明的“自明”是什么含意?
“火不待它照而自明”和“火不待它照而明自”有没有区别?
发表于 2012-3-28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师所立之宗:名言中許有 "有自證分"

因:宗大師雖說名言亦不許自證分, 但此中不許, 似僅能就宗大師所許的應承中觀派自宗之安立而言, 非能如應承派於一切法上雖名言中亦能真實遮破一切許自性有之宗. 也就是說, 宗大師此中所出之見, 僅就自宗安立而言或有密意可嘉, 但就真能破他宗而言, 似未全功.


破立:宗大师非于建立自宗之目的,而安立名言中不許 有"自證分",而是事实就是如此,法尔如是,大师岂能说妄语

因:应成非于名言上真實遮破一切許自性有之宗,恰恰相反,应成许一切世俗名言安立。此中安立可有二,正世俗和倒世俗,错误的虚妄的名言安立,是倒世俗,以世俗名言量,即可破除。但这两个都不是应成胜义之所破。应成胜义之所破,是执事物有独立的不待因缘而成立的自性,此破一切事物,包括佛,地道功德等等。以世俗谛安立的事物的流转,都是成立的,因为,从胜义谛的角度去观察,因为事物都是没有自性,才得以流转啊,无自性是顺利流转的前提,有自性,则无法流转。

回到“自证分”,需要分清楚,在自证过程中的能所两个。比如回忆,能忆为心,所忆为境,不论如何安立,能所之中,必须有一个主体是客观存在的,有自性的,才能达到自证的效果。真实的情况是能所双亡,所以,无自证的可能性,因为无“自”的原因,何来“证”?

有这样一句话:“名言所表,即遍计所执,皆是虚妄”。用俗话来说,就是说语言是无意义的。比如,法师认为的一加一等于三,在下认为,是正确的,是正世俗。大家如果不知道前提,可能以为我们两个都是傻子,连小孩都不如,他们都知道一加一必须等于二,否则是要被打手心的。

补充内容 (2012-3-29 10:15):
论点:证量是建立在身心状态上的,不是名言上的
原因:要将前面的”破立“,更正为“破”,此处为“立”。通过对身心状态的深入探究,慢慢达到地道功德,佛功德,这是用身心状态直接来成办的。名言只能起间接的作用
发表于 2012-3-28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宗高 发表于 2012-3-27 20:06
其实应成派并非否定心的自证的作用,而是否定如下部宗所承许的具有自性特征的自证分,这才是应成派所破。应 ...

师兄高,说的太好了!

其实,师兄的高明,从网名上就可以获得“自证”啊:宗高宗高,立的宗,就是高啊,呵呵,玩笑话,师兄莫怪
发表于 2012-3-28 10: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宝师,释量论我没学过,不是来跟你辩论。我的意思是请你写明辩论过程,比如你和印度那位一等格西是如何来往辩论的,我照样拿去问就是了,别人也许会看出你们辩论的破绽,不然写信无数个来回也于事无补。若没空,那不勉强。
发表于 2012-3-28 14: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RBZND 于 2012-3-28 14:09 编辑

个人觉得应成破阿赖耶、自证都是先破其自相有,然后说它们是多余的施设,唯是异门安立、或者非世间共许,并举比喻类比。不能算绝对的以事势比量遮破。 火光之喻应该能成立。要考察的可能是自证分上的世俗显现对此喻有无妨难,想不出什么结果。所以我认为应成是以共许比量和譬喻比量来破名言上的自证分。
好像我只是重复了法师的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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