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景宗 于 2012-2-9 11:18 编辑
弘一大師: 律学要略
乙亥十一月在泉州承天寺律仪法会讲万泉记录
------我有一句很伤心的话要对诸位讲:从南宋迄今六七百年来,或可谓僧种断绝了!以平常人眼光看起来,以为中国僧众很多,大有达至几百万之概;据实而论,这几百万中,要找出一个真比丘,怕也是不容易的事!如此怎样能受沙弥比丘戒呢?既没有能授戒的人,如何会得戒呢?我想诸位听到这话,心中一定十分扫兴;或以为既不得戒,我们白吃辛苦,不如早些回去好,何必在此辛辛苦苦做这种极无意味的事情呢?但如此怀疑是大不对的:我劝诸位应好好地、镇静地在此受沙弥戒比丘戒才是!虽不得戒,亦能种植善根,兼学种种威仪,岂不是好;又若想将来学律,必先挂名受沙弥比丘戒,否则以白衣学律,必受他人讥评:所以你们在这儿发心受沙弥比丘戒是很好的!
这次本寺诸位长老唤我来讲律学大意,我感著有种种困难之点;这是什么缘故?比方我在这儿,不依据佛所说的道理讲,一味地随顺他人顾惜情面敷衍了事,岂不是我害了你们吗!若依实在的话与你们讲,又恐怕因此引起你们的怀疑;所以我觉著十分困难。因此不得已,对于诸位分作两种说法:(一)老实不客气地,必须要说明受戒真相,恐怕诸位出戒堂后,妄自称为沙弥或比丘,致招重罪,那是不得了的事情!我有种比方,譬如:泉州这地方有司令官等,不识相的老百姓亦自称我是司令官,如司令官等听到,定遭不良结果,说不定有枪毙之危险!未得沙弥比丘戒者,妄自称为沙弥或比丘,必定遭恶报,亦就是这个道理。我为著良心的驱使,所以要对诸位说老实话。(二)以现在人情习惯看起来,我总劝诸位受戒,挂个虚名,受后俾可学律;不然,定招他人诽谤之虞;这样的说,诸位定必明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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