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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吉利

关于因果决定的提问——并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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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3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12楼说的是我本意。“好像没有人回答楼主的提问,这个问题是因果法则的问题,当一个事情(好的或坏的)发生,如何理解它是以前种下的因所结的果还是一个当前因而会导致以后果发生?”
这个我很想知道。
发表于 2012-1-3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吟 于 2012-1-3 22:10 编辑
吉利 发表于 2012-1-3 19:13
12楼说的是我本意。“好像没有人回答楼主的提问,这个问题是因果法则的问题,当一个事情(好的或坏的)发生 ...


这个问题是常识性的,难道还需要回答吗?!

当一个事情(好的或坏的)发生,从果的角度来看就是以前种下的因所结的果;从因的角度来看,就是当前因而会导致以后果的发生。

还不明白?譬如,农夫种下禾苗,收获稻子,然后把稻子又种到地里变成禾苗,然后禾苗又长成稻子。如此,从稻子来看,是禾苗的因所已经结的果;从禾苗来看,就是稻子的因,种到地里将要导致的果。

我不明白,这有什么高难度呢?普遍人都了解的常识而已。

或者你们的问题是,到底是先有“稻子”还是先有“禾苗”?类似的问题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那么这个问题就更简单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取决与你观待的角度,从鸡的角度来看,一定是先有蛋;而从蛋的角度来看,一定是先有鸡。
 楼主| 发表于 2012-1-4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的意思是“当我被一个小偷偷了钱,从果的角度来看就是以前我种下的偷盗因导致的果;从因的角度来看,就是当前偷盗因还会导致以后果的发生。”  有道理!

    但是我的意思是当我被一个小偷偷了钱,  可能是我以前种了偷盗的因结的果,这样我还了以前的。这段因缘结束。
                                                          也可能是小偷从当下种了偷盗的因。  这个是第一因,这样这件偷盗的因缘才开始。
                                                           也可能是我以前种了偷盗因结的果,同时小偷也种下了偷盗的因。我们以前因缘的连续。

     不知道说清楚了没有?

 楼主| 发表于 2012-1-4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能是偷我者当下刚发生的因。                       也就是说被偷盗这件事不是我必受的果。是偶然发生的。这个偷盗的人做了第一个因,因为世俗事这么多,总不可能没有新事发生吧!?
发表于 2012-1-4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吉利 发表于 2012-1-4 14:59
为什么不能是偷我者当下刚发生的因。                       也就是说被偷盗这件事不是我必受的果。是偶然 ...

应该是缘:骗子、被骗者、当时的意识、财物、这些东西在都存在了才能发生。如果因看不见,自己当时的决定不能说自己不知道吧?
 楼主| 发表于 2012-1-6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吉利 于 2012-1-6 08:24 编辑

17楼, 这的确是个常识性的问题

但是请问,我现在正做一件事,是我以前该受的果?还是我今生刚做的因?你怎么辩别


如果问,你这样辩别有意义吗?有,因为这关系到  我思维“所有亏损皆是己招!”的一句口诀。

如果我现在正做的一件事,能判定一定是以前的果报,那我们可以甘愿忍苦负重,因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业果,并非他人所加!?
如果我现在正做的一件事,不能判定是以前的果报,如果是今生刚发生的,(因为不可能没有新事物发生呀),你又如何决定“所有亏损皆是己招”?

难道这个问题简单吗?!不需要高人解答吗?


哎可惜,并没有人能看清标题回答我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2-1-6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1

本帖最后由 吉利 于 2012-1-6 08:28 编辑

1
1-asd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1-6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asd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1-6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2-1-6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高人  但頗想推想

一 經論常言 “未造不會遇” 對此  有如下的連想
A 此話 只是單就 “造作者 若未造某業因 自不會遇到該業果”這個角度而言
B 但這句話 不表 無盜因的眾生甲 不會受到別人對之做偷盜  即甲在世 還是有可能會有財務虧損之事    亦即 若甲碰到 今世新造盜因的乙時  甲的財務  就會有損
C  對此新盜因  被偷的甲 可請警察來相助 或任何動作
    若該財務回歸 就表這個業因 當生感果 反之 就是以後才會感得歸還的果

    (即後來的某世  乙會以某種形式  還給甲)

二 探索
X 應該沒有新造的因  也就是一切 都必是由其前因而來
Y 依廣論 P174 第4行提到 “….不新造能引之業….” 即可證知  是有新造之業因  

    而其或會在今生感果 或在來世才感果
X 一定會感果嗎
Y 依廣論P120 “已造之業 不失壞” 來說  這個新造的業因  應該是一定會感果的

   (也就是  乙不管是這世 或來世  都將會以某種方式的還給甲)
   除非這個乙  以四力對治這個偷盜的業因  那這個盜因  會如敗種的不再感果

   (参閱廣論 P144-149 四力對治與淨惡之理) 即這個乙的盜因  不會再令甲 得到還錢之果報
X  這很不公平呀
Y  不錯  但若乙能因為改過向善的對治 (壞掉這個偷盜因 即如敗種 令不感果)

     其修行或心地  應該已經淨化到 很不錯的狀況
     如廣論 p174 第三行 說到 “見地(見道)無能引(業)” 都說明 若淨化 是會變成另一種型態的眾生
Y  乙淨化 對甲 有什麼好處
X* 我想已淨化的乙   一定會適時的對甲 作有助益的事  其或是主動還錢 或是對之作更大的幫忙

     也不一定 (不管這世或來世)

三  結論
     所以  可以對今世被偷的人  依如下諸點 作慰問與開解

1.     若是自己前世欠小偷的 這世還了 以後 無債一身輕  這也很好呀
2.     若這盜事 是他人新做的業因  他不是今世會還  就是來世會還 (也就是一定會還 且或許會有更好的回饋 也不一定 X*所述)
3.     當然 現在的難關  就已經很不好過了 如何"止渴"才重要  但"業的運作"就是如是 如要吃到飯 還需要因為曾下過稻種 加水 …..且要等上好幾個月 才可能有大米 煮成飯 所以 在遇到不好之事 冷靜的思維  自然可以平靜的度過
4.     再說  我們大多是善惡業 都作過 所以 我們不是只有不喜歡的惡業  會感苦果
     我們的善業 也是隨時在感樂果  如現在還有幾位好朋友的安慰與相助  就是善業在感果 不是嗎
因果非常的細微與複雜 所以 如上只是自己的一個很粗略的推想
希望對你的那位正沮喪的朋友 有些幫助

 楼主| 发表于 2012-1-6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吉利 于 2012-1-6 15:37 编辑

终于有人回答了,感谢中。。。。。。
    是这个意思的问题和回答,我正在看和想中。

24楼回答的,我刚明白了一点,然后看了25楼,25楼正是我想探讨的问题。感谢仁兄。

  但是反过来再看24楼,我就又糊涂了。好像这两种回答很矛盾,但是好像都很好。思考中。。。。。。。(我表达不好,但是疑惑在《不遭遇未造业》,可是现世明明有新做的业嘛。)

  
                                                       还有是不是今生的苦痛有的是前世欠的,有的是今生别人新作的,所以a、我欠别人的,我就甘心情愿还了他;b、别人新的强加我的事、招惹我、欺负我的事,我就不必对待呢,反正是他新作的,我走开不行吗?所以领导强分配给我的工作,我不干扯皮不行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1-6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吉利 于 2012-1-6 15:24 编辑

还是25楼好,感谢弃味,再次感谢!          我回家也要学习广论!我刚才下载广论,好长呀!!!
发表于 2012-1-6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时候我告诉他说这一定是因果的结果"······
可以问下自己这时候是不是和别人讲因果的好时机呢?因果是极隐秘事,只有佛才能如实了知某某众生何时以何因感何果。佛传授的利益大众的方法是四摄法: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当时如果用四摄法来处理结果会不会不同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1-6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我已经说我用方法不对,不善巧。我当然会尽力帮朋友。        后来的因果疑问是我越来越疑问。故求助-先说服我自己。  
发表于 2012-1-7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夜三更突然看到这个贴,说点看法。
首先,你要让别人信因果报应,就要先成立三世是存在的,否则就谈不上。这是信佛的根本之一。
信佛的根本之二,是要成立业果的道理。
第一个问题我假设你已经搞定了。(事实上很难,但不是主题嘛,所以……)
关于你的疑问:
1、你说因果是决定的,为什么这些一定是我当受得果?为什么不可能是别人做这件坏事的因呢?(很难答)
答:别人造业并不是你一定不受果,比如有人对你造偷盗的业,你就要受被偷盗的果。但是,你不会受他自己要受的那个偷别人东西的果,造成你被偷盗的根本原因,是你自己的业。如果别人造业你可以受那个业所带来的苦乐异熟的话,那么任何人的业都没有理由不成熟在你身上,你将会,比如,既在天界又在地狱……这明显是不可能的。
   2、如果本该就是我欠他的果我自作自受的,那我坦然受之,但如果是别人做此坏事的因,我是不是可以避免?!
答:在这个事情发生前,什么都可以假设。但现在已经发生了,没什么可避免了。既成事实。
   3、你有什么理由让我相信这一定是我上辈子欠他的缘故?
答:不一定是欠他,但你受这个结果,一定有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而这个原因只能在你自己身上,理由同1.
   4、为什么不是我在这个被骗的时间点,对方造这个骗人事件的原始的因(第一因),所以不一定是我欠他生的果,而是这件骗钱事件在无始轮回中的最开始(也就是骗钱者刚刚造的第一个因,就是整个骗钱事件的开始。)
答:他来偷你骗你,这件事不会是没有因的。任何事情都有因。其实在被骗这件事上,有太多的“如果”可以假设,有太多看似可以避免的机会,但问题是,那么多的随机事件偏偏就要在那个节点上必须那样发生而绝没有变成另外的样子,那么是什么力量促使的?业啊!
   5、应该有第一个因吧。
我不知道你讲的第一因是啥。但是,如果有第一因的话,这个第一因就没有因吗?有,则它不是第一。没有,则它不可能出现。


让这娃多培培福报吧,真的很悲剧。人生真的不是靠硬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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