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高人 但頗想推想
一 經論常言 “未造不會遇” 對此 有如下的連想
A 此話 只是單就 “造作者 若未造某業因 自不會遇到該業果”這個角度而言
B 但這句話 不表 無盜因的眾生甲 不會受到別人對之做偷盜 即甲在世 還是有可能會有財務虧損之事 亦即 若甲碰到 今世新造盜因的乙時 甲的財務 就會有損
C 對此新盜因 被偷的甲 可請警察來相助 或任何動作
若該財務回歸 就表這個業因 當生感果 反之 就是以後才會感得歸還的果
(即後來的某世 乙會以某種形式 還給甲)
二 探索
X 應該沒有新造的因 也就是一切 都必是由其前因而來
Y 依廣論 P174 第4行提到 “….不新造能引之業….” 即可證知 是有新造之業因
而其或會在今生感果 或在來世才感果
X 一定會感果嗎
Y 依廣論P120 “已造之業 不失壞” 來說 這個新造的業因 應該是一定會感果的
(也就是 乙不管是這世 或來世 都將會以某種方式的還給甲)
除非這個乙 以四力對治這個偷盜的業因 那這個盜因 會如敗種的不再感果
(参閱廣論 P144-149 四力對治與淨惡之理) 即這個乙的盜因 不會再令甲 得到還錢之果報
X 這很不公平呀
Y 不錯 但若乙能因為改過向善的對治 (壞掉這個偷盜因 即如敗種 令不感果)
其修行或心地 應該已經淨化到 很不錯的狀況
如廣論 p174 第三行 說到 “見地(見道)無能引(業)” 都說明 若淨化 是會變成另一種型態的眾生
Y 乙淨化 對甲 有什麼好處
X* 我想已淨化的乙 一定會適時的對甲 作有助益的事 其或是主動還錢 或是對之作更大的幫忙
也不一定 (不管這世或來世)
三 結論
所以 可以對今世被偷的人 依如下諸點 作慰問與開解
1. 若是自己前世欠小偷的 這世還了 以後 無債一身輕 這也很好呀 2. 若這盜事 是他人新做的業因 他不是今世會還 就是來世會還 (也就是一定會還 且或許會有更好的回饋 也不一定 如X*所述) 3. 當然 現在的難關 就已經很不好過了 如何"止渴"才重要 但"業的運作"就是如是 如要吃到飯 還需要因為曾下過稻種 加水 加…..且要等上好幾個月 才可能有大米 煮成飯 所以 在遇到不好之事 冷靜的思維 自然可以平靜的度過 4. 再說 我們大多是善惡業 都作過 所以 我們不是只有不喜歡的惡業 會感苦果 我們的善業 也是隨時在感樂果 如現在還有幾位好朋友的安慰與相助 就是善業在感果 不是嗎 “因果”非常的細微與複雜 所以 如上只是自己的一個很粗略的推想 希望對你的那位正沮喪的朋友 有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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