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1-11-27 15:06
婚前性行为算不算邪淫?
哪位知道确切佛经依据?请开示、研讨(其实也没啥可研讨的,如果有就是有,问题解 ...
就我所知婚前性行为不一定算邪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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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婆塞戒经》: 若于非时、非处、非女、处女、他妇、若属自身,是名邪淫。唯三天下有邪淫罪,郁单曰无。若畜生,若破坏,若属僧,若系狱,若亡逃,若师妇,若出家人,近如是人,名为邪淫。出家之人,无所系属,从谁得罪?从其亲属、王所、得罪。恶时乱时虐王出时,怖畏之时,若令妇妾出家剃发,还近之者,是得淫罪。若到三道,是得淫罪。若自若他,在于道边、塔边、祠边、大会之处作非梵行,得邪淫罪。若为父母、兄弟、国王之所守护,或先与他期,或先许他,或先受财,或先受请,木泥、画像及以死尸,如是人边作非梵行,得邪淫罪。若属自身而作他想,属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淫。如是邪淫亦有轻重,从重烦恼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则得轻罪。 2、十不善业道经 (大藏经
经集部) 马鸣菩萨集
西天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试鸿胪少卿宣梵大师赐紫沙门臣日称等
奉诏译:
云何欲邪行。于此罪中而有四类。非处非时非分非往。非处者。谓于诸佛菩萨经像和尚阇梨父母所止。或相邻近。皆所不应。非时者。谓于昼日或偶月事怀妊新产。彼不乐欲及病恼等。或受净住八关斋戒。皆非其宜。非分者。谓于面门及以非道。童男处女自执持等。俱不应作。非往者。谓于他妻及比丘尼亲族异趣及炫卖(意为妓女?)等。设自境界作非梵行。所不应理。如上当知
3、《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摘录)
若行不应行,名欲邪行。或于非支、非时、非处、非量、非理,如是一切皆欲邪行。若于母等母等所护,如经广说名不应行。一切男及不男,属自属他皆不应行。除产门外,所有余分,皆名非支。若秽下时、胎圆满时、饮儿乳时、受斋戒时,或有病时,谓所有病匪宜习欲,是名非时。若诸尊重所集会处,或灵庙中,或大众前,或坚硬地高下不平令不安隐,如是等处,说名非处。过量而行,名为非量。是中量者,极至于五,此外一切皆名过量。不依世礼,故名非理。若自行欲,若媒合他,此二皆名欲邪行摄。若有公显,或复隐窃,或因诳谄方便矫乱,或因委托而行邪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3、《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摘录)
若行不应行,名欲邪行。或于非支、非时、非处、非量、非理,如是一切皆欲邪行。若于母等母等所护,如经广说名不应行。一切男及不男,属自属他皆不应行。除产门外,所有余分,皆名非支。若秽下时、胎圆满时、饮儿乳时、受斋戒时,或有病时,谓所有病匪宜习欲,是名非时。若诸尊重所集会处,或灵庙中,或大众前,或坚硬地高下不平令不安隐,如是等处,说名非处。过量而行,名为非量。是中量者,极至于五,此外一切皆名过量。不依世礼,故名非理。若自行欲,若媒合他,此二皆名欲邪行摄。若有公显,或复隐窃,或因诳谄方便矫乱,或因委托而行邪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4、《大智度论》卷十三(摘录)
邪淫者,若女人为父母、兄弟、姊妹、夫主、儿子、世间法、王法守护,若犯者是名邪淫。若有虽不守护以法为守。云何法守?一切出家女人在家受一日戒,是名法守。若以力,若以财,若诱诳,若自有妻、受戒、有娠、乳儿、非道,如是犯者,名为邪淫。如是种种乃至以华鬘与淫女为要,如是犯者,名为邪淫。如是种种不作,名为不邪淫。问曰∶人守人嗔法守破法应名邪淫,人自有妻,何以为邪?答曰∶既听受一日戒,堕于法中,本虽是妇,今不自在。过受戒时,则非法守。有娠妇人,以其身重,厌本所习,又为伤娠。乳儿时,淫其母,乳则竭。又以心着淫欲,不复护儿。非道之处,则非女根,女心不乐,强以非理,故名邪淫。 5、《中阿含经》 128 经: “彼或有父所护,或母所护、或父母所护、或兄弟所护、或姊姊所护、或妇父母所护、或亲亲所护、或同姓所护、或为他妇女、有鞭罚恐怖及有名雇赁至华鬘亲,不犯如是女。彼于邪淫净除其心,白衣子善护行。”
5、《中阿含经》 128 经: “彼或有父所护,或母所护、或父母所护、或兄弟所护、或姊姊所护、或妇父母所护、或亲亲所护、或同姓所护、或为他妇女、有鞭罚恐怖及有名雇赁至华鬘亲,不犯如是女。彼于邪淫净除其心,白衣子善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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