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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上善如水

有关自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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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Re:

<FONT size=4>原理在自他不二,身心觉受本来是和合升起的,</FONT><P><FONT size=4>起念即是因,对凡夫而言,负面和正面的体验是无法操控的个体经历,对于</FONT></P><P><FONT size=4>对身心有一定驾驭能力的人来说,只是一种动态规律。顺应规律,改变原先的</FONT></P><P><FONT size=4>流动方式,转移是可以实现的。</FONT></P><P><FONT size=4></FONT>&nbsp;</P><P><FONT size=4>春江水师兄,回贴非常有启发性,愿听到更为详细一些的开示! <IMG src="images/Emotions/32.gif"><IMG src="images/Emotions/40.gif"></FONT></P>
发表于 2006-7-3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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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8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Re:有关自他修

<P><FONT size=4>自他相換 不應該解讀為 把自己成為他人 他人成為自己吧 因為佛陀也有自他相換的證量 可是佛無法使凡夫成為自己 自己成為他人 因為凡夫不是佛陀 佛也不是凡夫</FONT></P><P><FONT size=4>所以自他換的正確解讀應該為 把愛己的心轉移到他人的身上 把原有排斥他人的心 轉移到自己的身上才對</FONT></P><P>&nbsp;</P>
发表于 2006-7-8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

<BLOCKQUOTE><FONT size=4><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口哨清凉</B> 发表于 <I>2006-6-27 9:51:02</I> :<BR></FONT><BLOCKQUOTE><P><FONT color=#ff0000 size=4>不过,操作上是可以把个别众生当时的苦受,转移,或起码一部分转移到</FONT></P><P><FONT color=#ff0000 size=4>自己身上的。不违反因缘法。原理在自他不二,身心觉受本来是和合升起的,</FONT></P><P><FONT color=#ff0000 size=4>起念即是因,对凡夫而言,负面和正面的体验是无法操控的个体经历,对于</FONT></P><P><FONT color=#ff0000 size=4>对身心有一定驾驭能力的人来说,只是一种动态规律。顺应规律,改变原先的</FONT></P><P><FONT color=#ff0000 size=4>流动方式,转移是可以实现的。当然前提还是先把众生想得比自己重要。凡夫</FONT></P><P><FONT color=#ff0000 size=4>也可以。</FONT></P><P><FONT size=4>--------------------</FONT></P><P><FONT color=#000080 size=4>除了特殊的業緣情況以外 一般無法取代他人的痛苦 </FONT></P><P><FONT color=#000080 size=4>大乘修行裡面的取捨法 是觀想眾生所有苦由自己承受 故稱取&nbsp;自己的快樂捨於他人 故稱捨 可是主要還是以心法為主 </FONT></P><P><FONT color=#000080 size=4>入行論裡有一句話 佈施般若密多 不是讓所有的乞丐消失 而是讓自己的慳吝之心化無 </FONT></P><P><FONT color=#000080 size=4>同樣的 自他相換也是如此</FONT></P></BLOCKQUOTE></BLOCKQUOTE>
发表于 2006-7-8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有关自他修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tin</B> 发表于 <I>2006-7-8 10:25:59</I> :<P><FONT size=4>所以自他換的正確解讀應該為 把愛己的心轉移到他人的身上 把原有排斥他人的心 轉移到自己的身上才對</FONT></P><HR></BLOCKQUOTE>请教一下,在这样思考的时候不就也同时提醒了自己有一个“我”了,有了“我”不就有了“他”吗?“无我”的意思是不是缘起而无自性?我学修比较差,这些概念之间老混在一起,哪位师兄帮忙理理思路,谢谢!
发表于 2006-7-8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Re:有关自他修

<P><FONT size=4>Leng兄</FONT></P><P><FONT size=4>我們平常會有一種想法 也就是認為 心被我控制 我控制身心 其實這種的我 未曾存在過 但是我們卻會如此的執取 故稱顛倒我執&nbsp; (要破的我)</FONT></P><P><FONT size=4>中觀正見認為我的存在 是依由身心安立而有 (不應該破的我) 就如中國人 是由北京人 上海人及福建人等 安立而形成 </FONT></P><P><FONT size=4>所以要懂得分辨清楚甚麼是要破的我 及不應該破的我 否則就很容易把空性當作甚麼都沒有了 這樣就是墮入斷邊了</FONT></P><P><FONT size=4>師弟敬上</FONT></P><p>[此帖子已被 tin 在 2006-7-8 12:22:08 编辑过]
发表于 2006-7-8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Re:有关自他修

<P><FONT size=4>其實 修習菩提心的主要原因 也是因為自己要快樂 為了讓自己得到永恆的快樂 真正的快樂 才選擇把愛己的心轉移到他人的身上</FONT></P><P><FONT size=4>&nbsp;為甚麼呢 因為無始以來 我們都已自我為中心 來愛護自己 但是這個方法錯誤了 如果仍然依循此道的話 將來必然仍是凡夫 </FONT></P><P><FONT size=4>所以 菩薩才是真正的愛自己 善巧的愛自己 可是凡夫呢 卻是愚蠢的愛自己</FONT> </P>
发表于 2006-7-8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Re:有关自他修

<FONT size=4>要破的我 及不應該破的我 那岂不是有了两个我?tin师兄您的意思是打比方说就象金矿石里提炼金子是吗?存在“不應該破的我”不就是说有“我”吗?我的这个说法还是墮入斷邊了吧?您的意思是不是说就象“缘起”和“性空”两个,要和在一起讲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空性”的道理?</FONT>
发表于 2006-7-8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Re:有关自他修

<P>要破的我並不存在 只有剩下不應該破的我 所以最終還是只有一個我 並沒有兩個 </P><P>可是要破的我雖然不存在 然而我們卻會認為這種的我是存在的 而產生與實際不吻合的顛倒執著 </P>
发表于 2006-7-8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Re:有关自他修

<P>tin师兄您好,那就还是有“我”?有一个不应该破的我,难道缘起性空都是讲的要破的我?</P>
发表于 2006-7-8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Re:有关自他修

<P><FONT size=4>Leng兄 您好</FONT></P><P><FONT size=4>緣起性空的我 是存在的我 不應該破除的我&nbsp; </FONT></P><P><FONT size=4>更清楚的說吧 就是透過緣起性空的我 來知道真實我是不存在的 進而破斥顛倒執的我</FONT></P><P><FONT size=4>師弟敬上</FONT></P>
发表于 2006-7-10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口哨和海峰兄

<P>几天没来,才看到。不好意思。都是探讨,您们话说得太客气了。</P><P>先说个人的。苦受的升起,是经历这样的程序(乐受同样):接受刺激,升起好恶感受,做出反应。</P><P>对于我们一般人来说,这个过程实在太快了。目不交睫。无法分出这些阶段。稍微心静些。可以发现</P><P>这一连串事件当中是有空隙的,一连串事件也可以分成可控和不可控两种。比如,我被刺扎到了,觉</P><P>得痛,讨厌,然后躲避。这里,扎刺,觉得痛,这些觉受,是现象,不可控。感到讨厌,烦躁,躲避,</P><P>都是可控的。你可以在感到疼痛时,停止升起烦恼的心,直接躲避。这样烦躁不会出现,也不会传递。</P><P>&nbsp;</P><P>自他的联系,不是自他同体的意思。是指缘起法的联系,众生在身和心的相互作用规律,现代科学可以</P><P>建立一定认识,但佛法认识到的规律更为广阔和细微,对我们学人来说,首先需要掌握并牢记普遍联系的</P><P>原则。至于具体运作规律,当实修过程把身心调整得更为敏锐和开放后,自然冷暖自知。</P><P>菩提心是在承认普遍联系的原则基础上,以正面积极的态度来处理这种联系。彻底的菩提心,需要正见</P><P>和在心地上坚持正见的勇气。大丈夫事也。</P><P>&nbsp;</P>
发表于 2006-7-10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有关自他修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tin</B> 发表于 <I>2006-7-8 10:25:59</I> :<BR><P><FONT size=4>自他相換 不應該解讀為 把自己成為他人 他人成為自己吧 因為佛陀也有自他相換的證量 可是佛無法使凡夫成為自己 自己成為他人 因為凡夫不是佛陀 佛也不是凡夫</FONT></P><P><FONT size=4>所以自他換的正確解讀應該為 把愛己的心轉移到他人的身上 把原有排斥他人的心 轉移到自己的身上才對</FONT></P><P>&nbsp;</P><HR></BLOCKQUOTE><P>tin兄误会了吧。鸭不记得说过自他相换有相互“成为”的意思。我不反对你在下面对自他相换的解释。</P><P>但自他相换,并非仅仅是一种态度的培养。否则跟基督教的“爱邻居”之类教言无本质区别。众生与</P><P>有情无情世界的并存与互动关系,既要从教理的理解,也应从实修中体会。自他修,要拉低为一种心理</P><P>暗示,或某类观念,多少有点可惜。</P><P>&nbsp;</P>
发表于 2006-7-10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Re:有关自他修

我想自他换也没有很复杂吧。因为爱我的执著并没有什么特殊存在的理由,仅仅是因为我们宿世这样串习所以变得强大。同样的道理,只要我们反复观修爱他的利益,和爱我的过患,对于他的五蕴聚上反复串习爱他的执著,这也就是自他换了吧。
发表于 2006-7-10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有关自他修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静风</B> 发表于 <I>2006-7-10 14:59:34</I> :<BR>我想自他换也没有很复杂吧。因为爱我的执著并没有什么特殊存在的理由,仅仅是因为我们宿世这样串习所以变得强大。同样的道理,只要我们反复观修爱他的利益,和爱我的过患,对于他的五蕴聚上反复串习爱他的执著,这也就是自他换了吧。 <HR></BLOCKQUOTE><P>确实如此。不过爱我的执着,极其坚固,且有欺骗性。把握得越微细,越容易发现是纯净的发心,还是</P><P>我执的另外面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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