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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精勤

佛教关于同性恋的看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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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天天:

这点很难说。
戒律(含十善业)有分性和遮(这里的“性”是类似性质的性,不是性交的性)。如果属于性罪,那么,从佛教角度看(当然,非佛教徒不会承认),哪怕你不是佛教徒,你杀生了也是有报应的、不妙。
然而,撇开这点不讨论的话,我觉得,两人一起觉得爽,你情我愿,只要不影响别人,那么,确实,关别人屁事?
发表于 2011-7-4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1-7-4 14:57 发表
这点很难说。
戒律(含十善业)有分性和遮(这里的“性”是类似性质的性,不是性交的性)。如果属于性罪,那么,从佛教角度看(当然,非佛教徒不会承认),哪怕你不是佛教徒,你杀生了也是有报应的、不妙。
然而, ...


同意您!业的规律就像头上的铡刀,赫然摆在那里并且真实地发生着作用,它是不管你们人界自设的那些自以为能说得过去小儿科一般的自我安慰的,触动了机关,就一定要身心来受苦苦的惨报,日久难出!

所以我更为那些情执深重饮鸩止渴,然而同时又是很善良的人们忧伤!

[ 本帖最后由 天天开心 于 2011-7-4 15:09 编辑 ]
1-asd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7-4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7-4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asd 于 2011-7-4 15:09 发表
最好就是出家身,不沾男女事,差的如我们在家人,也愿意学佛,但是爽么也要爽,所以佛陀开许正淫而非邪淫,当然戒律的确是不会让你爽的,爽本身就是粗重烦恼,而戒律的体性就是调服粗重烦恼,佛教是从这个角度来讲反 ...


你哪来那么多邪啊正啊的!完全都是你自诩!梅香拜把子,还不都是小蹄子!?

对佛和佛教徒来说,都是轮回盛事,都是要你命的毒药!

佛是迫不得已,因为怕不许会要了凡夫的命,这只能说明这种可笑的“正淫”毒性发作更重!

别拿佛的迫不得已,当自己的正牌开许,佛可没分谁是正宫娘娘,谁是下贱妃子 :lol

[ 本帖最后由 天天开心 于 2011-7-4 15:25 编辑 ]
发表于 2011-7-4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精勤 于 2011-7-4 14:07 发表
“在批评一条规则之前,最好先试着去了解为什么要这样规定的真正理由。”
谁能讲解下禁止非阴道性行为(“但是也包括同性恋,以及口交、肛交和手淫。”)的真正理由。


据说是和因果有关,至于细节,本人不仅不知道,甚至,可能在见道乃至成佛以前都不会知道。

而且,在佛教来说,也谈不上“禁止”,不管哪一种戒律,乃至皈依,都是自愿受持的,自己不愿意,怕是也不会得戒。

佛陀洞察因果规律,发现在南瞻部洲,众生如果进行“非阴道性行为(“但是也包括同性恋,以及口交、肛交和手淫。”)”会给自己带来不喜欢的痛苦的果报,所以佛陀告诉众生这一发现。某个众生如果相信佛语,并且在自己衡量之后觉得,为了获得暂时的快乐而在将来承受巨大的痛苦是不划算的,而决定舍弃“非阴道性行为(“但是也包括同性恋,以及口交、肛交和手淫。”)”,可以选择在三宝面前立下誓言,那么戒律就生效了。而如果他在立誓断除此类行为之后,不守信用,欺诳三宝和一切众生,继续如此做出此类行为,那么按照因果规律,他不仅要承受此类行为本来的果报,还要额外承受违背自己誓言的果报,也就是破戒的罪过。

所以持戒的功德巨大,破戒的罪过也极重,对于戒律,要么别受,受了就要努力的守持,这不是来自于别人的强制要求,而是自己对自己负责。别解脱戒,如果自己受了以后发现实在难以守持,也可以明智的舍弃----收回自己的誓言,这样就不会发生破誓言的罪过了。但是,因果规律仍然在发生作用,许多行为仍然会带来痛苦的果报,只是自己不知道或者不在乎而已。
发表于 2011-7-4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天开心 于 2011-7-4 15:15 发表


你哪来那么多邪啊正啊的!完全都是你自诩!梅香拜把子,还不都是小蹄子!?

对佛和佛教徒来说,都是轮回盛事,都是要你命的毒药!

佛是迫不得已,因为怕不许会要了凡夫的命,这只能说明这种可笑的“正淫” ...


是啊,据说在北卢俱洲,因为根本没有配偶这一概念,也就不存在婚外邪淫嘛!

而且,一部经里有讲到过,一个人即使只和自己配偶正淫,可是数量和意乐等等不同仍然会影响将来自己生哪一层天,总之是以离欲为上嘛(对中下士道来说)。
发表于 2011-7-4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上:
实际上,经典里还明列了一些比较奇怪的内容,譬如肚脐,我研究了很久,结论是这条恐怕要犯戒也很有难度。还有,不当的对象包括尸体、畜牲、妖怪(狐狸精)、鬼。由此可见,佛陀年代的印度,是很多花样的。
发表于 2011-7-4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格桑强巴 于 2011-7-4 15:42 发表


是啊,据说在北卢俱洲,因为根本没有配偶这一概念,也就不存在婚外邪淫嘛!

而且,一部经里有讲到过,一个人即使只和自己配偶正淫,可是数量和意乐等等不同仍然会影响将来自己生哪一层天,总之是以离欲为上嘛 ...


谢谢您!我刚知道您告诉我的这些!而且它们是多么合理啊!
我好想看到这部经,而且我好希望我自己,我们大家都有把握上升到更高的天上
但我更愿意回来后继续热爱善良的人们
发表于 2011-7-4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1-7-4 15:47 发表
回楼上:
实际上,经典里还明列了一些比较奇怪的内容,譬如肚脐,我研究了很久,结论是这条恐怕要犯戒也很有难度。



笑抽了!
发表于 2011-7-4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格桑强巴 于 2011-7-4 13:43 发表


是么,请问什么典籍?

《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
弥勒。复有四缘令诸男子其心。常生女人爱欲。乐他于己行丈夫事。何等为四。一者或嫌或戏谤毁于人。二者乐作女人衣服庄饰。三者于亲族女行淫秽事。四者实无胜德妄受其礼。以此因缘令诸丈夫起于如是别异烦恼。若悔先犯更不造新。心生信乐作佛形像。其罪既灭此心亦息
 楼主| 发表于 2011-7-4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天开心 于 2011-7-4 14:41 发表


精勤大概就属于想先听过佛教能征服人心的科学道理后,再做自由地选择的人吧,呵呵

我想最大的道理,就是你会受你欲望的奴役,通过对这些处的过分刺激,你使你的心紧密地束缚于轮回之下。而且耽于性事还会导致 ...

这个和科学无关啦,但是我总愿意去问个为什么,在理性、深入了解和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建立起的信仰才会真实、坚固。别人怎么说就怎么信,那样的信仰坚固吗?而且我喜欢因法生信,不是因人生信,信仰毕竟是终身甚至生生世世的事情,给点时间,有什么不好?
发表于 2011-7-4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1-7-4 15:47 发表
回楼上:
实际上,经典里还明列了一些比较奇怪的内容,譬如肚脐,我研究了很久,结论是这条恐怕要犯戒也很有难度。还有,不当的对象包括尸体、畜牲、妖怪(狐狸精)、鬼。由此可见,佛陀年代的印度,是很多花样的。


啊?肚脐......那经典里有没有提鼻孔、耳孔啥的呢?

我一直在想做春梦算不算,因为有的据说是非人盗精气,难道和鬼还有更直接的亲密接触?
发表于 2011-7-4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所说的“不给他人造成伤害”,有时是不那么容易划分的。
我有几个这样的朋友,曾经有人被父母发现过。别人是否受伤害我不知道,反正当父母发现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恋者时,会受到一定的“伤害”是事实,即便这种伤害是出于“传统、陈腐、不理性等旧观念”。(如果说“不让父母知道不就行了”,那相当于说一个人搞外遇,只要不被配偶发现以受到伤害就行了,是相同的逻辑。)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扪心自问,当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恋时,自己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恐怕这才是检验我们自己是否真的能对这个问题持真正赞同还是虚情假意的开明的一个真正标准。
发表于 2011-7-4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天开心 于 2011-7-4 15:52 发表
谢谢您!我刚知道您告诉我的这些!而且它们是多么合理啊!
我好想看到这部经,而且我好希望我自己,我们大家都有把握上升到更高的天上
但我更愿意回来后继续热爱善良的人们


阿难诸世间人不求常住。未能舍诸妻妾恩爱。于邪淫中心不流逸澄莹生明。命终之后邻于日月。如是一类名四天王天。于己妻房淫爱微薄。于净居时不得全味。命终之后超日月明居人间顶。如是一类名忉利天。逢欲暂交去无思忆。于人间世动少静多。命终之后于虚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诸人等自有光明。如是一类名须焰摩天。一切时静。有应触来未能违戾。命终之后上升精微。不接下界诸人天境。乃至劫坏三灾不及。如是一类名兜率陀天。我无欲心应汝行事。于横陈时味如嚼蜡。命终之后生越化地。如是一类名乐变化天。无世间心同世行事。于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终之后遍能出超化无化境。如是一类名他化自在天。阿难如是六天。形虽出动心迹尚交。自此已还名为欲界
----《楞严经》

原帖由 天天开心 于 2011-7-4 15:54 发表
笑抽了!


我刚才在头脑中很认真的实践了一下,发现肚脐的体位、姿势真是太喜剧了,周星驰都发明不出来!印度人是多么了不起啊!
发表于 2011-7-4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多杰索南 于 2011-7-4 15:55 发表

《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
弥勒。复有四缘令诸男子其心。常生女人爱欲。乐他于己行丈夫事。何等为四。一者或嫌或戏谤毁于人。二者乐作女人衣服庄饰。三者于亲族女行淫秽事。四者实无胜德妄受其礼。以此因缘令诸丈夫起于如是别异烦恼。若悔先犯更不造新。心生信乐作佛形像。其罪既灭此心亦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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