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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更新——夏坝仁波切最新翻译宗喀巴大师之《金鬘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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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
发表于 2011-6-18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皈依供养仁波切!随喜功德!愿正法永住!
发表于 2011-6-18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分享!
发表于 2011-6-20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叹随喜!愿正法永住!
发表于 2011-6-28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更新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9-6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更新——今年8月15日在大庆富裕正洁寺夏坝仁波切继续译讲《现观庄严论之金鬘疏》,现继续陆续更新,以飨有缘。

                                      般若波罗蜜多教授现观庄严论及释之广疏•善说金

宗喀巴大师  著     夏坝仁波切  译


(上接8楼)
彼等之果,乃由末三发心及第八品全部[所摄]。若如是,或为因;或为由第七品所示之行相及性相;或为体性、分类及事业。如是,念种相智品摄一切义故,言“‘大师于此说,一切相智道’,显示唯此一道及果”等,余有依多种安立之理而陈述。
《般若灯论》云:“此中,唯境、唯加行、唯果等门中,以三种一切智含摄八事,由此密意而赞般若波罗蜜多也。”如是安立三品、六品、八品,是故陈述八事含摄于三智。
雪域诸智者,有云:“三乃是总,且广大故,彼含摄小之五别,如水滴汇海。”有云:“三乃自性故,彼中含摄五分际,如指与拳。”余等认为:“三乃是此等能表之三十法,故言彼中含摄八事。”
若如前二,以三摄五。如是有诸多宗规,其中《明句释》中,此论虽有八品,然许为显示三品而说。故成摄品,此说显系失此际义;即便摄品,含摄之理亦有过失,因若摄基智所暗示之加行道,则亦需摄《圆满一切相品》之声缘资粮道,然未摄之故。
果 由礼赞所示,第八品无有烦恼,暗示之愿智,未如是了知八地理应配合作证地。基智十六性相,及体性之四性相,乃具相之大乘道,却结合于声闻道;即便配合前三 能作,及三加行中,缺基智加行故;第二品声缘圣道之际,仅结合于见道,无有证明;此等显现诸多先后矛盾之处,乃诸智者详察即知。故恐文繁,于此不书。
诸祖师不作摄品,而观察五或八现观摄为三之理已,为辨礼赞境之数目多寡,故而观察其品,然此乃宣说三智含摄一切现观之际,且礼赞境中未摄三十法之词,故知此似非阿阇黎之密意也。
于此,自宗者:意念“三乘现观悉为三智随一”,而言“三智含摄八现观”,因无有此三未摄之现观故。切莫不晓此理,而将所摄能摄执为全然相异,失却此际之义也。
(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szj 于 2011-9-6 18:0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1-9-8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般若波罗蜜多教授现观庄严论及释之广疏•善说金鬘


宗喀巴大师  著     夏坝仁波切  译


(接上)
第二分二:正说、成母子之理。
第一,顶礼。此分二:于何之境、以何方式?
今初。于彼佛母也。
若问:彼佛母云何?答:佛、声闻等独觉、菩萨,四子所围绕,如前所说之众,能令成办彼等所愿,或由彼能令成办之故,安立为彼等之母也。
如是,相顺于《般若灯论》中“声闻、菩萨、佛所围绕,即能令如是成办之故,成为彼等母之般若波罗蜜多,于彼顶礼”所说也。
此释相顺于《释》所说:“具有佛、声闻、菩萨众之母。”此乃释根本颂之“具为”或“具有”之义,说成围绕,不相顺于释根本颂时辛德巴等所说。
是故,此中应知,具为处、具有处、围绕处,乃为佛母。围绕之义,因母子具有主眷之说,仅念此义也。
是故说成“主尊为佛,由声闻、菩萨等所围绕”,而诤论佛之眷属有无独觉者,乃是立似宗而作似诤也。
第二,由成办四子所愿门中而赞也。
此分三:基智成办声缘所愿、道智成办菩萨所愿、种相智成办佛之所愿之理。
今初。连结“能令获得者,即声闻之母”,“与”乃摄后之词,后二亦如是。
此中如阿度拉所许,所依、方便、果三,及补充其应理,共为四也。
今初,如《菩萨藏》中“声闻解脱由声行,缘觉具足缘之想”所说,非但自须闻声,亦令化机闻声之声闻;及声闻类属,仅以通达缘起之缘证得菩提,讲法、闻法,悉不观待于闻声之缘觉,意乐为欲求自之涅槃寂静之众也。“亦”者,非仅声闻也。
若问:然则,根本颂未示独觉耶?答:虽未明示,然由根本颂之一次第之词所示,即由首句颂所说所依之词声闻而暗示也。
其原因者,此处显示由基智方便而获得二种劣乘寂灭果,而独觉亦需依此方便获得彼果之故。
若问:若与声闻同类,岂无差别耶?答:较声闻有超胜之差别也。
问:以何耶?答:由断除所取分别,及通达无有所取之故,解脱少分超胜也。
有云:言“纳入声闻类之原因,果及所欲相同”,故疑彼二无别时,配合“显示由一次第之乘而超胜”,为此之故,配合解脱超胜。
余等主张:“若许:‘声缘二乘以一次第宣说。’如是则但成二乘。”此乃善说也。言 “补特伽罗为劣乘,证悟为基智,意乐为自利,于此一次第之故,纳入声闻类”,此乃未入字义也。
第二,凡愚执我及我所;圣者抉择无我,而成为断除我执之基,知基之蕴、界、处悉皆无生,即唯以圆满了知补特伽罗我及所取本来空性之基智也。
此中“唯”者,为配合附加之词缀,而非定解之说。
(未完待续)
发表于 2011-9-9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liness:
 楼主| 发表于 2011-9-9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般若波罗蜜多教授现观庄严论及释之广疏•善说金鬘


宗喀巴大师  著     夏坝仁波切  译

(接上)

第三、“基智成办声缘所愿之理”中辨析有余无余涅槃类

第三,有余蕴及无余蕴之相为体性之涅槃,即息除烦恼及苦之二种寂灭也。

若问:然则,此二差别如何?答:此之辨析有三:声闻部、唯识宗及中观宗。

初中分二,有、无余之义,认许何为涅槃。

第一。有云:“虽无余断集,然未断苦,及苦亦无余断尽,为差别。”此不应理。阿罗汉虽无余断尽定引后有之惑业,然《俱舍明义释》云:

“诸阿罗汉,并非无有异生位所作轮回之善、不善、不定等业,然无随眠故,彼等无力现前成办后有。”

《释量论》云:“离贪安住者,由悲或由业。”

又云:“已越有爱者,非余所能引,俱有已尽故。”此等上下诸论,多说具有有漏业故。

是故,虽无余断烦恼,然由未舍蕴之续流与已舍蕴之续流,二者许为差别。

《六十正理释》云:“此中,有余蕴者,唯有余蕴,而脱离烦恼系缚;无余蕴者,断蕴续流相。”如此列为前宗。

二部皆许:阿罗汉舍其寿行已,不再延续后识,而许唯为寂灭界。

第二。问:云何涅槃体性?答:有为、无为二者中之无为也。

智藏论师《集论释》中云:“此中,迦湿弥罗毗婆沙师许二灭及虚空三种为无为;中部毗婆沙师,则于其上增加真如而许四种。”

是故,《思择燃论》引毗婆沙宗云:“无为谓二灭、虚空及真如。”

其释云:“真如者,由无前际、无坏后、无对、毕竟无有等所表,即诸实有法无体性也。彼等乃常,是不变之体性故。”

如是四无为中,二部虽皆许二种涅槃为择灭,然差别者,毗婆沙宗许为非遮之体性,而经部许为无遮。此《俱舍自释》中广说也。

观誓亦云:“诸说实有者,乃说实事者,如数论、胜论、毗婆沙及瑜伽行派等。说非实有者,乃说无实者,如赤衣部、经部、顺世外道等。”

《能仁密义庄严论》中,于毗婆沙所认定之三无为,将择灭说为有余涅槃,将非择灭说为无余涅槃。此说虽欲宣说迦湿弥罗毗婆沙师之主张,然错引《俱舍自释》中他部之主张,且将“仅无烦恼,为择灭;唯无蕴,为非择灭”如是说为经部之主张,则与《俱舍自释》中所说经部主张相违也。

                                                  (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szj 于 2011-9-9 19:18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1-9-10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般若波罗蜜多教授现观庄严论及释之广疏•善说金鬘

宗喀巴大师  著     夏坝仁波切  译

(接上)

第二。有余、无余之义如前。其体性者,《摄决择分》云:“善清净法界为相。”《毗婆沙论释》则云:“有余蕴及无余蕴涅槃界者,乃择灭也。”

此宗亦许:无余之时,断意续流。是故,由道所断二障,虽未断尽,然无所依,故成立彼等自行遮返。是故许大小乘涅槃虽无所断差别,然有作、不作利他之差别。

《摄决择分》云:“住有余依涅槃界中,可得安立有障无障;住无余依涅槃界中,毕竟无障可立差别。何以故?于此界中一切众相及诸粗重皆永息故,皆永灭故。”

又云:“问:若此界中永无有障,如诸如来离一切障,阿罗汉等亦复如是。何因缘故,阿罗汉等不同如来作诸佛事?

答:彼阙所修本弘愿故,又彼种类种性尔故,阿罗汉等决定无有还起意乐,而般涅槃,是故不能作诸佛事。”

第三。总之,经论中所出有四涅槃,即自性、无住、有余、无余涅槃。

此中初者,诸法自性,离诸戏论。

第二,谓佛及菩萨之涅槃也。

后二分二:依劣乘者,若阿罗汉未舍寿行,则虽断烦恼,然具业惑所引之余苦,此即“有余”;舍寿行故,亦舍粗苦蕴,于清净世界之莲花中央,以意身而住者,即为“无余”。

依大乘者,《入三身门论》云:“具蕴之涅槃,立二能仁身,诸蕴解脱故,法身无有蕴。”

如是说三身为有余、无余者,即《金光明经》中“依此二身,一切诸佛薄伽梵说有余涅槃;依此法身,说无余涅槃”之义也。

复次,慧月云:“彼亦共声闻之涅槃。”

                                                                                          (未完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11-9-11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般若波罗蜜多教授现观庄严论及释之广疏•善说金鬘

宗喀巴大师  著     夏坝仁波切  译

(接上)


第四,补特伽罗我执乃一切烦恼及苦之根本;而由基智证悟补特伽罗无我,是故将我执摧坏,由退返彼,而获解脱诸苦之涅槃。

《三摩地王经》云:“设若于法观无我,既观察已若修习,此因能得涅槃果,由诸余因不能静。”

第二,谓作成办也。此亦如前分四。

第一,如《三摩地王经》云:“唯此能证甘露道,劝舍恶道思善趣,觉悟恶见诸众生,是故得名为菩萨。”如是,诸于化机之轮回未尽之间欲利众生之菩萨众也。

第二,由通达一切三道胜义无生,及名言中由因、体性、果等通达之体性也。

第三,谓一切众生希求之义利,即增上生、决定善也。

第四,于他人开示无误道,则需自通达如是道为前行,如《释量论》云:“方便生彼因,不现彼难说。”

第三,转法轮也。此中分四。由何所依?

诸能仁者,具足正断身语意一切罪行之身,由于较自在天等瑜伽超胜之故,称为瑜伽自在者,即声缘、菩萨等也;较彼断、证更为超胜之故,是彼等之主尊,即犹如顶严宝之诸佛也。

以何方便?以具足通达一切种相无生之种相智也。

若问:“何”字乃代词故,如何辨别为分支之种相智耶?答:此乃代词,然与差别之词“诸能仁”关联之故,能了知也。

复次,于赞三智之际,即成已赞前二智之余,故能了知也。由其隐义亦能了知为种相智,犹如曰“来也”,便知来者是士夫。

果。于何等处,宣说教证之法故,显系一一相传,辗转他处也。是故无余法轮即八万四千所摄之一切圣言之行相也。

言“无余”及“一切”二者,由欲诠之故,于别别方所,亦趋入一切,即为显示非少许之义也。

为何义耶?三毒及彼三等同分,别别根本亦各分为二万一千之故,共八万四千诸行之对治也。

(未完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般若波罗蜜多教授现观庄严论及释之广疏•善说金鬘

宗喀巴大师  著     夏坝仁波切  译

(接上)
若问:然则法轮云何?答:此分四,法轮之体性、释词、分类、数量。

今初,诸毗婆沙师但许见道为法轮。经中说,于婆罗痆斯,对五贤示法,阿若憍陈如生起见道时,诸夜叉称赞:“转法轮也!”念:见道具有与轮宝相顺法之故。

相顺法云何?见道速疾证谛,故为速行;舍前谛之所缘行相,而入后者;由无间道决断所断之得,故从未胜而得胜;

由解脱道引发离所断之离得,胜已安置于相应之故;缘上界之谛,故为超越;缘下界之谛,故为降临。是故法相顺。

《俱舍论》云:“于中唯见道,说名为法轮,由速等……。”

妙音尊者认为:“八正道乃法轮,与轮所具之所依之毂、能断之辐、能摄之辋,乃具相顺故。

问:如何?答:语、业边际、命三,与毂相顺,此三乃戒学之故,能作定、慧之所依。

见、思、勤,与辐相顺,因此乃慧学,故能断不相顺品。

念、定与辋相顺,因以见等心一境性之理而执为所缘之故。”

《俱舍论》云:“……辐等故。”

彼等错乱于一方能立,故应舍彼等诸宗;此中应承许一切教证之法为法轮。由三法轮统摄一切圣言,一切道亦有法轮之义故。

第二,如《摄事分》云:“薄伽梵于阿若憍陈如相续,随顺一切智法性而转,此复随转余等,彼等亦复随转余等,由是一一辗转,随顺而转,以是义故,说名为‘轮’;是正见等法之自性,故名‘法轮’”。

第三,证法分类,如《明句论》云:“法轮,一类乃资粮道;一类乃加行道;一类乃无间道之间。”

然于此中,虽未说无学道,亦应承许,《俱舍论自释》立自宗中云:“或以一切圣道亦趣入化机相续,故是法轮。”《摄事分》亦说无学道乃法轮之故。

教法分类,如云:“契经与应颂,记别及讽颂,自说缘起喻,本事与本生,方广及希法,论议共十二。”是为十二分教也。

彼亦摄为三藏,即如:契经、应颂、记别、讽颂、自说,此五乃声闻之经藏;缘起为主,本事、譬喻、本生为眷,此四乃律藏;希法、方广二为菩萨之经藏;宣说论议者,乃大小二乘之论藏也。此乃《集论》之理路。

如《摄事分》云:方广为大乘藏,余等为声闻相应藏,说此二皆为经藏。于此宣说之事与宣说之理皆不相顺。

(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szj 于 2011-9-12 19:51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1-9-13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般若波罗蜜多教授现观庄严论及释之广疏•善说金鬘

宗喀巴大师  著     夏坝仁波切  译

(接上)
又有说契经为九分教者,乃以缘起主眷为一,如《楞伽经释》中所说也。

第四,若问:别别法蕴其量几何?有人主张:即舍利弗所作《法蕴论》之量,即六千颂也。有人许为由撰蕴、界、处、谛、缘起等之一一教言。余等许为一一所断之一一圆满对治者。

如《俱舍论》云:“有言诸法蕴,量如彼论说,或随蕴等言,如实行对治。”

然则,此中由共与不共乘之二种理路:若依初者,每一法蕴别别有一千颂,总纳为八千四百万偈。此为《集论释》之理路。

若依第二,如云:“由象王极坚堪载之墨汁,可写一法蕴。”若如此,《报恩经》所说“圣天施讽诵由五千大象所负诸经卷”此亦应理。

若问:若有如许法蕴,则瞻部洲中何不显现如许乎?
答:广存于他世界及龙宫等处。

《弟子书》云:“教如胜宝贤善无有坏,清净正理龙首具冠者,大众恭敬纳受如顶严,令除大地深渊极昏暗。”如《明句论》中所说。

此中,《明句论》言“每偈三十三字”不当,故译为三十二,否则句不均衡故。

诸智者断每二十八字为一颂者,非此中意趣也。

第四,彼应理者,若以尽所有、如所有之种相智为先行,则能随顺所化机之界、意乐、随眠而转法轮;彼若不先行,则退还此故。转无余法轮为种相智之果乃成立也。

(未完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般若波罗蜜多教授现观庄严论及释之广疏•善说金


宗喀巴大师  著     夏坝仁波切  译

(接上)


第二,诤曰:若许三智及四补特伽罗为母子,则彼等即非同时,是因果故。

若许,彼应成非补特伽罗与现观耶?答分二:立自答、遮他答。

今初,此中安立现观佛母及补特伽罗子者,非如母子生起体性而安立。

何以故?若于世间,有士夫于作大利益者,称“此乃我母”,如是,由三补特伽罗之现观,圆满成办各自之究竟三愿,故为彼等补特伽罗之母也。

复次,由此母成办彼等子相续中之现前所愿,即未生无漏蕴令生起,已生令恒住,是故亦是佛母。

于圆满成办究竟之所愿,需生养现前之无漏蕴为前行故。

此亦《具足清净释》云:“若问:何故成为彼众之母耶?答:能获所说之三大义利故,犹如凡于诸士夫作大利益者,世间称其为母。

复次,凡彼等之无漏蕴体未生未养之间,彼等莫能获得所说之诸大义利也。

是故应知,其义即生者养者。故亦为母也。”

此中安立佛母之理,前者成办究竟、后者成办现前之所愿,故显安立佛母。颂、释二中,仅显前者。

然种相智仅于佛地有故,仅堪为佛之养母,不堪为未生令生之母也。

(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szj 于 2011-9-14 14:0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1-9-15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般若波罗蜜多教授现观庄严论及释之广疏•善说金鬘

宗喀巴大师  著     夏坝仁波切  译

(接上)
第二,有云:“经中言:‘获得此身,未入如来数;由证种相智,则入如来数’之故,母子乃为施设之安立。由相续具三智证悟故,如其次第,堪能安立声缘、菩萨、佛。是故许母子为同时。”

余等主张:“由佛母成办三愿者,其饶益随顺于基智、道智、最后续流以下之种相智三种,佛之能生与真实种相智者,乃彼养母;世第一法以下之基智、道智二者,乃二圣能生之母。

饶益育养之母、子承许同时;而生母、子者,许先后时。三佛母,亦承许为前《具足清净论》之论义。”

此等不应理。诸施设安立承许为母子者,《庄严论》相关者中,未有出现。言“由证种相智,则入如来数”,而未宣说为母子;言三智为三种补特伽罗别别之母时,有学道之三智未关连佛母;子乃补特伽罗,母乃彼之现证,故不容非同时之故。

是故世第一法以下之基智与道智,乃是具自相续之佛母。其因者:成办彼补特伽罗之二种究竟所愿,或生起暂时所愿之无漏蕴故。此为经义。下下圣者之相续中,生起上上之无漏,及长养此时无漏之母,如是皆应承许。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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