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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abyman

举报高考移民是否有违菩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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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杰师父对戒律很熟。
发表于 2011-4-8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题

首先,声明,我需要交流,讨论,来详细理解问题,如果我的发言引起您的不快,忘见谅。谢谢!!!

是不是有违菩提心应该看是不是出于想救人之心和随顺因果的发心,主要是检视自己的发心。
菩提心,就是“救人之心和随顺因果的发心”,这个应当详细解释一下,救人,救什么,从什么状态,救到什么状态,随顺因果,是要随顺什么样的因果,而且还有为什么要随顺因果?比如说,救人一命,和救人出轮回,这个有很大的区别。
应不应该解释您说的不算。我其实已经说的很明白了,看话最好结合上下文。
我结合的上下文,但是您是将举报他人,认为是救别人么?我至少认为被举报的人,恐怕并不这么想。而且无法说我将他举报了,对他解脱轮回有什么直接的益处。这样做也只是让他的这件事,不成功而已。如果他“高考移民”成功,就造了大业,就堕到恶道,我觉得还不能这样理解。他的行为跟强盗的强取豪夺有类似的地方,但不完全是一回事。这里的前后因果极为复杂。所以我说,需要做更详细的解释。
如大悲商主杀人而救人满足四万大劫资粮的典故,菩萨杀人不光是为救其他无辜的人,也为救被杀之人,以免其造作恶业。
这个典故是这样的,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引申的意思,如果那个强盗堕入地狱,会很长时间,不能值遇佛法,而无法摆脱轮回,很有可能会长劫中处于恶道,处在大痛苦中。
注解的很好,我的确没有广释“造作恶业”的后果,有时以为有些话不说别人也能懂,看来这是不对的。
我觉得这个事情看起来简单,但有深刻的含义,好像普通的凡夫不能直接这么做。这个商人应该是有法将强盗超度了,否则他自己还要背业的。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所谓“不举报,则利益高考移民”这是不符合因果的,巧取豪夺的利益不是真正的利益,而是严重的恶业。我觉得这个比较复杂,如果我们看,人有这种行为,说明他有这种需求,从十善,十恶,看,他违反了什么?我觉得很难说清楚,因为背景比较复杂。是否是恶业,我不好下结论。而且具体到这个人,他怎么着了,算是巧取豪夺,必须有明确的说法。要符合十不善的定义。应该有个标准。而且他这个行为是不是以法律为标准,不一定,要看国家政策本身,而且还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所以我有些存疑。
您说背景复杂,复杂在何处?必须有明确的说法,而且应该有个标准,笼统地说意义不大。
高考就是国家的一项政策,禁止“高考移民”也是国家政策,在一种国家政策上不想承认另一种国家政策的这种思维,我也是有些存疑的。
据我所知的“高考移民”的“实际情况”并不复杂。
此处的善不善业我想也很简单,是不是想让孩子既享受着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又占用劣质资源地区的名额,公道自在人心。
喜欢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是一种思维习惯,比如“放生”就被很多人质疑,也弄出了很多复杂的论议,不过我认同如法放生的合理,那么就去做。
考的政策是有很多背景的,也有许多问题。在古代关于科举大考,学子向来分为两派,南派和北派。当时南方的人才济济,高水平的人才较多,所以点进士的时候,南方人可能会比较多。因此,明清两代政府在科举录取上对南北有比例分配,即每一科,录取多少南方人,录取多少北方人。所以当时导致南北学子的矛盾很大。南方人因为录取比例的问题,经常和北方学子打架。明史和清史稿都有相关的记载。我们当今的高考录取政策不是没有这样的问题。其实各大学在录取时,对每个省份的录取是有固定人数的,而且每个省份人数和录取分数都不一样。这样,如果考试大省像河南、山东、河北等等,竞争都比较激烈,南方各省份,广东等地亦是如此。而且少数民族地区,直辖市,一般都比较照顾,是为了出于稳定的需要。比如北京,相对录取人数较多,而且分数线也较低。这个政策并非按照各地参考和报名情况决定。其实,我们的招生能力还是有限的。这种分配政策,本身缺乏公平性。例如我自己就是北京人,我当年考大学的时候考了519分,我的母校是北京市1本的最后一名(排队,也算211工程),我同宿舍有个江苏苏北的同学,他考了620多分。竞争程度可见激烈。而我同寝室的另一名同学,也是北京的,考了420分就上了(他当时走了北京市的特殊政策,也属于国家统一招生,教育部承认学历)。我们各自的努力程度,自己都是很清楚的。我扪心自问,绝对没有像那个江苏的同学那样努力。甚至我上大学后,有很多关于学习的方法,还要向他请教。他确实比我刻苦,比我付出了更多的努力。而我,相对而言,这个大学,考得比他轻松。这个政策,可以看出它的问题。其实很多考生并非输在学习水平和能力上,是输在起跑线上,录取政策上。所以,高考移民就应运而生了。在国外,好像美国不是这样录取的。似乎各大学对于各州没有关于人数比率的分配,完全看学生的个人能力。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可以向论坛的其他师兄咨询。想起几年看过的文章,好像是“我奋斗了20年,只为和你同坐1张桌,喝咖啡”,好像这个题目,或是意思,现在想来,深有感受。

以为了令其不造恶业的发心而警告、举报又岂能违背菩提心?这个发菩提心本身没有问题的,但是这样是否算发菩提心,是个问题。我们要避免他人做恶业,这可以理解。但是要看对方做的是什么样的业,这个比较复杂。在这个结论没有得出之前,我们不急于行动。此外,采取什么方式,是个问题。举报可以,但是,可能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结果尚未可知。也可能,一个人从此振作,也可能颓废。如果没有其他的办法,我们该怎么做?这是个选择(我没有表示“举报”是对还是错的意思),但是作为执行的人,我要对此承担后果。
有“高考移民”发生的同时,就注定有至少一个孩子的一生已经被影响了,这是一个残酷的现实。名额都是固定的,上来一个必然就要下去一个。
举报可能会对被举报者产生不良影响,如您猜想的颓废;不举报却可能有良性影响,一生因此飞黄腾达也说不定。这些可能性都是有的。
而另一个孩子因为有高考移民者的存在而落榜了,可能因此就颓废一生,也可能因此而振作。这些可能行也是有的。
这些都是由“举报”这个外缘而感召的个人果报,由往昔善恶之因决定。
我偷盗了别人的钱财,别人可能会受害,也可能会受益。
我布施给别人的钱财,别人可能会受害,也可能会受益。
所以在有能力看清因果之前应该对偷盗和布施都慎重,这是个选择,但是作为执行的人要对此承担后果。
我有时猜想,大悲商主如果没有承担一切后果的勇气,绝不会贸然杀人。
如果说政策本身就不公平,我觉得这是利益之争。如果要那样说,很复杂。如果说高考移民肯定会影响一个移民目的地的孩子,要进行移民的考生如果输在起跑线上,这对他而言,也不公平。



如父母眼看子女吸毒,岂能不令其戒毒反而送其毒品?没有问题。
批注的很专业,很像小学老师批作文,荣幸。
抱歉,我是学教育的,虽然已经不干教师了,还是有这个习惯,谢谢。

[ 本帖最后由 fsgreen 于 2011-4-8 09:27 编辑 ]
发表于 2011-4-8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题外话

我想到了雨果的《悲惨世界》。一个犯错误的人,他的人性有脆弱的,自卑的,不为人知的一面,其实他一样有他自己的痛苦。所以是不是,在他犯错误的时候,要惩罚他,刺痛他看,让他难堪,让他当众出丑,还是采取别的方式。我至今存有疑虑。我疑惑的是我该怎么办。我不想否认他的错误,也不想掩盖,但并不想主动揭露。这件事,是值得我的对人性的思考。
发表于 2011-4-8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没有什么不快的,难得碰到肯独立思考的人一起讨论。
问题需要分开来看,国家行为and个人行为。
立场也应该分开来表述,法律的、人性的和佛教的。
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对国家和个人的行为提出看法,但最好不要混为一谈。
诚如您所说,教育公平性从古代就开始争论了,每年的两会这也都是一个热点问题。前几年曾经有代表委员公开提出过几种方案,但也是有种种弊端。教育资源的分配的确有失衡的现象,这都不用详细说了。各高校在各省区录取名额的分配本来也不均衡,基本上所有高校都会在当地扩大招生数。
只是我们应该清楚,这是在国家政策的制定端所发生的事,我们可以对国家政策发表意见、评论、抗议,但不能违反。
这是一个更大的问题,如果公民觉得哪种法律不合理,是不是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违背它?如果大家都这样,社会将陷入什么样的状态可想而知。
而且“高考移民”还是有掠夺性的,这一点是绝不能否认的。
如果我对一种法律不认同,觉得它不合理,我可以采取一些行为抗议它、抵制它,这都是我自己的事,但前提是这种行为不能伤害到他人。
比如抵制高房价,我可以选择不买房,我可以选择去睡天安门抗议,我可以选择组织示威游行,但是,就是不能因此而欺骗他人、巧取豪夺而获得房子。这二者的性质绝对是不同的。
“高考移民”也是这样的,现在的“高考移民”基本上都是强势地区的学生去抢夺劣势地区的名额,这同“抵制政策”完全不是一个性质。
你可以罢考,可以去睡天安门,可以组织示威游行,但就是不能抢夺本属他人的名额。
如果用极端手段去“抵制政策”不如说成是以“抵制政策”为由获取非法利益,这无论是在法律还是人性上都是不值得同情的。
从佛教的角度来讲,是不是罪业主要看发心,我不觉得大悲商主是因为有能力超度被杀者所以“不怕”杀人的,他只是做好了杀人后堕地狱的心理准备了——宁可自己堕地狱也不想让对方堕地狱,他有承担后果的勇气。这才是这例公案的精髓,而不是因为他有什么不可思议的神通。
而如之前所说,被害者却可能出于什么原因反而变好,如诈骗,令对方失了钱财反而从贫穷中崛起,未来更富有。但这从因果的角度讲,富有不是因为被偷盗,而是其本有这种福德。
如明知对方诈骗而不阻止,却想:说不定他诈骗后能富有一生。
只考虑现世而不考虑因果,我想应该不是什么菩萨学处,同纵容吸毒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师父因为怕弟子疼而舍不得打骂,未必能教出什么好徒弟。
我没感觉学佛之后就变得没人性了,人性反而更加鲜明了,没有因为想遵从什么金科玉律而灭绝了同情心,同情心反而更强了。
换位思考是必须的,如果只把道理用在别人身上而不贯彻到自己,那将是低贱的。
而自他一如,有勇气承担一切的人,会是真的勇士。
发表于 2011-4-8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步讲,应该先给以劝诫、警告,这些无效再采取措施不迟,这也是我之前强调过的。
发表于 2011-4-8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题

我说的是,我对人性的思考,没有说“你变得没有人性了”,这个你误解了。
发表于 2011-4-8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多杰索南 于 2011-4-7 21:57 发表
可以先以匿名方式予以劝慰、警告,警告无效再举报。
是不是有违菩提心应该看是不是出于想救人之心和随顺因果的发心,主要是检视自己的发心。
如大悲商主杀人而救人满足四万大劫资粮的典故,菩萨杀人不光是为救其他 ...

嗯嗯,我也想这么说,被多杰师兄说出来了:lol
关键得看自己当下的心,狠斗私字一闪念,看看自己为什么要关注这个事情,只要是有一点自我的因素在作怪,那就和菩提心没啥关系了。
发表于 2011-4-8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高考移民”基本上都是强势地区的学生去抢夺劣势地区的名额。
其实,这个政策本身就是巧取豪夺,否则公平竞争,要考实力,通过名额限制,和政策倾斜,那高考移民,必然出现。比如说,我考试那年,我们高中的录取率为87%。我们40多名同学,将近30多人都上了本科,其余的,有10多人,上专科,最次的一名同学,当时也考了中专,但是她好像没有去,托了关系,最后也上了大学。所以,高考移民,无奈之举。
这个错误逻辑,在于游戏规则本身就是不公平。所以对待,双方,我期望他们都有一个好的结果。
你的意思,强取豪夺,要惩治。
我的意思,无奈之举,看着办。
但是,这和菩提心,两回事。
不举报,不意味着,违背菩提心。
发表于 2011-4-8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sgreen 于 2011-4-8 15:36 发表
不举报,不意味着,违背菩提心。

我对楼主的问题的回答是:举报,不意味着违背菩提心。
这并不是说不举报就违背菩提心了。
举报和不举报都可以违背菩提心,也都可以随顺菩提心,关键还是看个人的发心。
应该追究的是自己内心的想法,而不光是外在的行为。
如果是出于嫉妒、坑害、漠视、幸灾乐祸等发心,无论举报不举报都是过失。
所以咱俩的观点未必是矛盾的嘛,只是对政策、对个人行为,我们都有自己的看法而已。
发表于 2011-4-8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sgreen 于 2011-4-8 15:18 发表
我说的是,我对人性的思考,没有说“你变得没有人性了”,这个你误解了。

是您误解了。
我说的没失去人性并不是针对您,而是有的人觉得学佛会把人学的没人性。
发表于 2011-4-8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语言就是这样,容易造成误解。致歉,祝身体健康!!!
发表于 2011-4-8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sgreen 于 2011-4-8 15:36 发表
所以,高考移民,无奈之举。

这个逻辑上面已经分析过了。
国家政策导致了高房价的出现,但这并不是抢占他人房产的理由。
两个人身入无人荒岛,为了生存一个是不是可以吃了另一个?是不是无奈之举?
79年之前上大学要推荐,之后国家恢复了高考。如果这么看,国家政策实际上还是有恩于民的,可能这个政策有种种不合理之处,并不完美,只是人们的视线更多地集中在挑毛病,而不是在感谢国家给予的机会上。
我们应该懂得,国家是一个权力机构,也是暴力机关。
没有哪种利益是“应该”、理所应当、无条件就给予民众的,一切都靠权力讲话,包括特权。
如果我觉得“多党执政”才合理,于是就去组建个党派,但能不能成功呢?凭什么不行呢?
如果我觉得政党都是不合理的,要求取消政党,不遵从各种权力的领导才是合理,行不行呢?凭什么一部分人团结起来就领导另一部分人呢?
我觉得世界属于世界人民,不应该有国界,出国不需要签证,合不合理?
土地应该属于所有人,我可以随便搬到别人家住,合不合理?
我觉得动物都应该平等,屠宰场无异于刑场,屠宰场的刽子手等同杀人犯,理应枪毙,合不合理?
哪有绝对的公平,又哪有绝对的合理?任何条条框框从根本上说都可以是不合理的。
在一种本来就不公平的权力架构上去追求公平、合理,我想这本身就不合理。
人民就好比乞丐,权力就好比财主,本来都是施舍的,去争论该多给谁一碗粥,少给谁一个馒头才合理,否则财主就不公平,这合理么?尤其在财主儿子也在乞丐堆儿里的情况下。
无政府主义者也是不合理的,愤青也是不合理的,怎么都能挑出不合理之处。
但这些恐怕同佛教讲的因果关系不大,去我们自己内心找合理和公正,比追求这些外在的公平合理有意义的多。
发表于 2011-4-8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本就是利益之争。
我觉得还是管好自己,置于别人,由他自己吧。

我们应该懂得,国家是一个权力机构,也是暴力机关。
这谁都晓得,但是当暴力机关,超出底线,无节制的掠夺时,祸国,不远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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