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harrypotter

再深入研究一下同义关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8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我钝根也算不上,大的道理也讲不来,所以只能列举事例,权作参考。
赛第佐木绰第四章自宗末尾说:唯常与常二者是平等遍是,却不是同义,“唯常”是无故。
热第第二章断诤:有云:无通达为有之量与无二者应非平等遍是,彼二者非平等遍有故。答:不周遍。进而证明了彼二者非平等遍有。
发表于 2011-3-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赛第佐木绰第四章自宗末尾说:唯常与常二者是平等遍是,却不是同义,“唯常”是无故。】一个不存在的怎么是平等遍是呢?
发表于 2011-3-8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得为“瓶柱二者”叫一声“冤枉啊!”
它只不过是相违法中的一个事例,并不表示神马既是瓶又是柱。“一切相违的法都是我的同类,为什么总拿我说事儿?”
发表于 2011-3-8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17楼:我也不知道。我是死读书的,不会太多推理,书上是那么说的。
发表于 2011-3-8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就不能怀疑一下吗?;P 事例——顾名思义,就是存在的例子,不存在的就没必要说。:lol 即便说了,也得符合公式嘛!还是那句话,若A是B,B是A,则A、B同一{同义},否则必不同一{同义}。:lol 【唯常与常二者是平等遍是,却不是同义,“唯常”是无故。】这句话很矛盾,既然唯常和常是平等遍是,哪就是同一【同义】。【平等遍是】性相故,而你所引后半句又说不是“同义”{同一},原因是“唯常”无故。请问“没有”和“有”是同义吗?欢迎讨论。:handshake
发表于 2011-3-8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11-3-8 08:30 发表


我估计你把 共依(gzhi mthun pa) 称为 "别" ( bye brag )了,是不是这样?

特别强调一下 "别“: 下面的例子是从毛儿盖大师的书里面的例子化出来的:

瓶 是 “瓶的返体 和 金瓶 随一”,因为 瓶是“瓶的返 ...


回:本来在下的意思倒不是说一定把共依称为“别”而 两个同义的法,他们可不可以各自都没有自已的别。各自没有别的二法可不可以是同义。是这样的。

您的例子虽然不是这样 但是大至也就这意思。那么照此“瓶的返体和金瓶 随一”和“瓶的返体和瓷瓶 随一” 是不是同义呢? 虽然他们都没有自已的别。但是好像还不是同义。因这 金瓶是“瓶和返体和金瓶 随一”,因为金瓶是金瓶的原故。然而金瓶不是"瓶的返体和瓷瓶 随一"因为其不是瓶的返体,又不是瓷瓶的原故。能给"瓶的返体和金瓶随一"找一具同义的法不?
发表于 2011-3-8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讨论摄类学的话,我再举两个说这方面法义的经论的事例。
佐木绰四章断诤:若是成事,汝与汝应是同义,瓶柱二者与瓶柱二者是同义故。答为承许。
我觉得供在佛堂的金瓶是瓶的反体与金瓶随一的别?

[ 本帖最后由 ARBZND 于 2011-3-8 12:06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1-3-8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ARBZND 看的东西多,举出的例子非常的好,令人茅塞顿开。受教了!感谢!!!!
 楼主| 发表于 2011-3-8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RBZND 于 2011-3-8 12:04 发表
如果是讨论摄类学的话,我再举两个说这方面法义的经论的事例。
佐木绰四章断诤:若是成事,汝与汝应是同义,瓶柱二者与瓶柱二者是同义故。答为承许。
我觉得供在佛堂的金瓶是瓶的反体与金瓶随一的别?


此二者非为异,许同义的话,有些奇怪。还是要看到上下文才能知道其意思。


供在佛堂的金瓶  是   瓶的反体与金瓶随一  的别, 承认。
 楼主| 发表于 2011-3-8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njian 于 2011-3-8 09:29 发表
赛第佐木绰第四章自宗末尾说:唯常与常二者是平等遍是,却不是同义,“唯常”是无故。】一个不存在的怎么是平等遍是呢?


唯常和常二者是平等遍是 <----> 若是唯常,遍是常;且若是常,遍是唯常 【解释:这里的唯常,比如 虚空是唯常, 被解释为  虚空 仅仅是常(绝对不是无常)】,这个当然是成立的。如果说到 同义, 则必须两者 为异,因此两者必须都是 法 才行。

应该许 ”唯常没有“, 也有其解释【解释为:唯常应该没有, 因为还存在‘无常’的缘故。如果居然许 '唯常有',这句话的意思此时被解释为:“只有常存在”——没有其他的存在。这个当然不对,所以必须许 唯常没有 】

这个是藏传摄类学的一个特点(以前我个人不曾见诸文字),虽然我个人不是最喜欢这个——就是对同样一个句子根据断句的不同作出不同的解释,然后其中一个解释成立后,整个句子就成立了——然后就用在另外一个断句方法下的诠释上
 楼主| 发表于 2011-3-8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njian 于 2011-3-8 09:07 发表

语言逻辑{形式逻辑},这是公理,连公理规则都不遵守,还谈神马呢?:lol


这个公理是形式逻辑的公理。因明虽然根植于自然语言,但在构建自身体系的时候选择了另外一条道路。另外形式逻辑虽然这个名词更多人知道,但实际上和因明比较能对等比较的是之前的词项逻辑。但是其实就是在词项逻辑里面他也要处理 “是”的歧义性,只不过他采用了另外一种办法。我以前对此写过一篇专论:

然而自然语言中的“A是B”至少存在两种不同的语义解释方式,在词项逻辑中,该问题被特别标识出来并以“类和分子”、“集合体和个体”的术语予以描述:前者指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形成一个类,内中的分子必然具有该类的属性,反映该类的概念叫做类概念;后者指若干个体总合构成一个集合体,其中个体不具有集合体的属性,反映该集合体的概念叫做集合概念。比如 :
    1.1) “唐诗是中国古代文学的瑰宝”是一个单称肯定命题,其主语“唐诗”为一集合体。本命题只对唐诗本身作出判断,不适用于个体的唐诗。
1.2) “唐诗是唐代的文学作品”是一个全称肯定命题,其主语“唐诗”为一类概念,本判断适用于每一首作为分子的具体唐诗。
从集合论的角度来看,此问题的本质是自然语言中的系动词“是”可能表示“&#61646;”关系,也可能表示“&#8838;”关系 。比如我们可借助集合论的记号,将例子1.1的语义描述为“唐诗&#61646;中国古代文学的瑰宝”, 将例子1.2的语义描述为“唐诗&#8838;唐代的文学作品”。
摄类学完全是基于自然语言的,故此自然语言中的这个歧义也顺理成章地被带入了摄类学,并使得摄类学中的“A是B”成了初学者面临的第一难点:“A是B”其含义可以是指 “A&#61646;B”,也可以是指“A&#8838;B”,也可能指两个都成立。反过来,在摄类学中说“A不是B”时,可以是指“ A&#61647;B”,也可以是指“ A&#61643;B”,也可能指两个都成立 。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藏传因明在辩论实践中会对歧义性语句强制规定一种特定的理解方式,而在进行规定的过程中,摄类学还将严格遵守“A是B”和“A不是B”两句必须承许且只能承许一句的法则,此即西方逻辑中的不矛盾律和排中律 。如果“A&#61646;B”和“A&#8838;B”同时为真,技术上这样做没有任何需要特别处理之处;如果一者为真一者为假,必要时可能需要使用其他表述方式来区分开二者。
发表于 2011-3-8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RBZND 于 2011-3-8 12:04 发表
如果是讨论摄类学的话,我再举两个说这方面法义的经论的事例。
佐木绰四章断诤:若是成事,汝与汝应是同义,瓶柱二者与瓶柱二者是同义故。答为承许。
我觉得供在佛堂的金瓶是瓶的反体与金瓶随一的别?


嗯,这样说来,虽然瓶是“瓶的返体和金瓶随一”但不是它的别,然而它还是有自已的别的。而我上面一开说的是如果两法同义 那么二法都没他们的别,不知能不能找到一种,没有别的,确又是同义的二法。
 楼主| 发表于 2011-3-8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愚者 于 2011-3-8 16:37 发表


嗯,这样说来,虽然瓶是“瓶的返体和金瓶随一”但不是它的别,然而它还是有自已的别的。而我上面一开说的是如果两法同义 那么二法都没他们的别,不知能不能找到一种,没有别的,确又是同义的二法。


“'瓶的返体'和'柱的返体'随一”,没有别。
“'与瓶为一'和'与柱为一'随一”,也没有别。

此二法是同义: 为异、有共依、周遍互是
发表于 2011-3-8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波特兄,对您的回帖,我只想简单回答:希望您能系统地学习一下【形式逻辑】,最少花费一年的时间,这样我们讨论起来才有深度和意义。:lol
发表于 2011-3-8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11-3-8 17:02 发表


“'瓶的返体'和'柱的返体'随一”,没有别。
“'与瓶为一'和'与柱为一'随一”,也没有别。

此二法是同义: 为异、有共依、周遍互是


原来如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5 23:22 , Processed in 0.033540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