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chodrak

格魯派學人需要注意的三項原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14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2-14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
发表于 2011-2-14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點目前是很嚴重的事,現在強調白話,所以連一些原有的術語也變成白話表示,某仁波切的書也有此現象,現有術語不用,用白話文表達,
所以102任甘丹赤巴被問到將經典翻成白話是否可行,仁波切表達反對意見,並舉喻--積非成是,原有正確經典,將被認為是錯誤的

发表于 2011-2-14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葉小釵 于 2011-2-14 16:12 发表
第三點目前是很嚴重的事,現在強調白話,所以連一些原有的術語也變成白話表示,某仁波切的書也有此現象,現有術語不用,用白話文表達,
所以102任甘丹赤巴被問到將經典翻成白話是否可行,仁波切表達反對意見,並舉喻--積非成 ...


在佛经的翻译中,固有的法相名词,也就是佛教所用的术语,这是不能改变的,应遵循以往的译例。
据说,在译场中,第一件事就是要先制定法相名词的通用译例,指导大家的翻译必须按照这个来。
发表于 2011-2-14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信受奉行!
发表于 2011-2-14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学习中!
发表于 2011-2-14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信受奉行!
发表于 2011-2-14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赞叹!
多谢,受教了!
发表于 2011-2-14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odrak 于 2011-2-14 11:54 发表
格魯派學人需要注意的三項原則:



一、本教派的名相不應與其它教派的名相混起來使用;

二、解說其它教派的種種名相時應如其舊、不可比附自宗而擅自發明;

三、絕不因某種體驗或“境界”而創造印度論師、 ...


尊敬的译师,我恭敬地求问:我不清楚您题目的设定,是用在什么范围内,是否只是用在翻译和解释的场合里?

还是用在所有和讲辩著有关的所有场合里,如此我将有一疑问:

您这三种原则,和白话文有什么必然的冲突?如有,为什么《掌中解脱》用的全是白话文?!

而我认为,采用白话文,不必然就等于违反了格魯派學人的三項原則。对否?


恭敬等候您的指教!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天天开心 于 2011-2-14 21:12 编辑 ]
发表于 2011-2-14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愿如是信授,并如是行!
发表于 2011-2-15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教奉行
 楼主| 发表于 2011-2-15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的帖子

這當然是指學修時的原則,不限于翻譯。翻譯中無論是使用古譯還是白話文,意思必須要符合經論的原意。但翻譯是一項艱苦的工作,由於文化差異,要在新的文化體系中反應原文化的思想是困難的,有時表錯義也是正常的,這需要幾代人的努力,漢地如此,目前的西方社會也是如此,但目標是盡可能地表達經論的原意。我說的第三條原則反對的是:因種種原因,如坐禪體驗等,自己發明出一套術語,這些術語到底是什麽內涵,大概只有當事人能懂,自然也無法依據經論來斷定這些體驗是否如法,這與翻譯中是否使用白話文根本是兩回事。
发表于 2011-2-16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教诲!
随喜师兄功德!
望师兄能抽时间多给一些这样的甘露!
发表于 2011-2-16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信受奉行!
发表于 2011-2-17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来传话游戏,传的人越多,传的越远,失真度越高啊。
又一个信号失真学----教派知识构架的传递
为了保真
一、本教派的名相不應與其它教派的名相混起來使用;
二、解說其它教派的種種名相時應如其舊、不可比附自宗而擅自發明;
三、絕不因某種體驗或“境界”而創造印度論師、漢藏譯師書中所未見的新名詞。

应用场合
1:格鲁与汉传唯识不用辩论了
2:格鲁和宁玛不用辩论了
3:格鲁和禅宗不用辩论了

早就知道是这样了,没想到真是这样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6 00:36 , Processed in 0.046491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