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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龙吟

契入空性4——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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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7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13楼:
我写的这一段您是否看漏了?
所以,佛法中的无常仅仅是对常性的否定,即非指自体的变异,亦非指自体的断灭,而是彻底的说明我们通过分别因缘的集与散,以名言在其上安立了因与果、生和灭。而这种因与果、生和灭的变异,仅仅为名言在因缘集、散上的安立,决无实有的自体从因生果,由生还灭。

断章取义的批评,不合适吧------
发表于 2010-9-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而这种因与果、生和灭的变异,仅仅为名言在因缘集、散上的安立,决无实有的自体从因生果,由生还灭。
-----------------怎么可能没有看到?!正是这一段,在下才在上贴中才不断的强调再强调“不要把胜义拉进来,我说的是名言上的有无。不是自体,自性生灭的有无。” 有生灭,变异,有无,决无有实有的自体,自性的生灭有无! v如此,在名言上直说有为法有会变成无有无有什么错?怎么成断见呢?反过来 正好是认为有不会变成没有,才是大大的常见!
所以,佛法中的无常仅仅是对常性的否定,即非指自体的变异,亦非指自体的断灭,
--------------佛法中无常。至少在应成来说 那也只是世俗谛!虽然认可有通达无常为方便,来认识胜义空性,但无常本身确非是空性也非是胜义。应成,自然不会许有为法实有自体自性的生灭有无。但是缘起的生灭有无有何不可?于名言缘起上,依缘生缘灭直说,若有,若无,怎么成了断见? 你说“有为法有不可能变成没有,若认为有为法有变成无没,那是断见”又说在下面解说“所谓无常其实是仅仅为名言在因缘集、散上的安立,决无实有的自体从因生果,由生还灭。”如是云云。正好不言自明的,犯了如宗大师所说的“不善区分有和自性有差别”之过失! 所以若在名言上依缘生缘灭说若有若无若是断见。那么一切许可有情可解脱生死之宗皆有断见之过患。若认为有为法自性生、自性灭、自性有、自性无、虽在应成中观眼中显然落于常断二边。然这于许有为法有生有灭,从有到没有,有何关系?若要有关系,唯有许其自性有=有,自性无=无了!

[ 本帖最后由 zq123 于 2010-9-8 09:3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0-9-8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名言在其上安立了因与果、生和灭"。

我承许以名言在其上安立了因与果、生和灭。我并没有说这种认识是错的,我没有说这就是断见。

“所谓无常其实是仅仅为名言在因缘集、散上的安立,决无实有的自体从因生果,由生还灭”。
“仅仅为名言在因缘集、散上的安立”=我所承许的

我区分的很清晰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将我所承许的说成是我否定的?!
发表于 2010-9-9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区分的很清晰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将我所承许的说成是我否定的?!

我没有说你否定上面的观点。我只是说你许上面的观点,又说:有为法不可能有变没成没有,若认为有为法可以从有到无,那么这其实是断见,这一点合不起来。若说有为法从有变成没有,那便是断见,那么月称诸师亦成断见。我说你不能区别有和自性有的区别,也是因为这点。因为你若将有不等于自性有,那么有可以是缘起有,自性有。在应成眼中,虽许自性有,自性的灭难免是落于常断两边了,可是许缘起有,缘起无,可以是从有到无。你若细分了有和自性有,那么便不会在上面一棍子打死的说:若认为有为法从有到无,那便是断见。这样的话了! 简一点是,前面的贴上的观点,若放在某有情上,可以这样说:某有情有法,应是断见,以其认为有为法从有到无故。但是如上所说,显然 认许有为法从有到无,不能成立其便是断见,若成立,那么如上所云,月称诸师皆是断见了。我相信龙先生自已是许自已能解脱的吧?通过修行佛法可以断烦恼的吧? 若如此,你也成了断见了。因为你许 有为法从有到无,因为你许有为法烦恼,从有到无。0--------这便是我的意思。

或许我们应相信你,你说 “认为有为法从有到没有是断见”中的有和没有,其实是意许是在认可有为法有自性的前提上来说的。即使如此,你在表达上总是错了,那么至少你在这一部份的区别上不敏感。

[ 本帖最后由 zq123 于 2010-9-9 10:42 编辑 ]
发表于 2010-9-9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了有营养的酱油!

支持一下。。。。。。
亲耐的老龙,说一点见的标准。。。就是你啥时候说话不基本上不出漏洞了,那么说明你内心接近于过关了。。。否则,还是生硬。。。这在禅宗故事里面比比皆是。。。
比如,虽然我相信你肯定不可能犯低级错误,但是,低级错误的背后,是头脑里面的高级错误在指挥。。。本质上还是有自性的低级错误。。。
我们的老大龙树,他说八不的时候,是连在一起说的。。。我们的另外一些老大,也是打击完这边打击那边。。。
你的鸡汤熬多了,就会出现“因为酱油不会是酸的,因此炒鸡蛋最有营养”这样的表述。。。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19楼
又说:有为法不可能有变没成没有,若认为有为法可以从有到无,那么这其实是断见---
这是你以为的吧,我可没有这么说过。

我已经强调了:佛法中的无常仅仅是对常性的否定,即非指自体的变异,亦非指自体的断灭
我强调了从自体上说的变异和断灭是我所否定的,已经描述的很清楚了------

从我这边来看是你没看懂我写的,就急于批评,但我同意你所要表达见地;从你那边来看是我表达错了,或者区别不敏感。
现在由于我的澄清,你所认为的我的错或者不敏感已经显得不重要,因为我们讨论的目的不是为了确认我是错的或者我不敏感,也不是为了否定你对我对个人的判断,重要的是我们在见地上已经达成一致。
在我同意你的见地情况下,你不能依然认为我现在还是错的,而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对吧。

既然如此,我们可以握手,而后来者则可以仔细阅读我们的文字以获得对于无常真正的理解。

随喜你的参与!
发表于 2010-9-10 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21#我已经强调了:佛法中的无常仅仅是对常性的否定,即非指自体的变异,亦非指自体的断灭
回:无常是对常的肯定。如:生老病死是人之常。“即非指自体的变异,亦非指自体的断灭”=虚空般恒常?=遍及一切的我?
 楼主| 发表于 2010-9-10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甲说:桌上没有一个苹果是事实
乙说:错,桌上有一个没有苹果才是事实
甲:------?!!!
我不知道这种戏论有什么意义?
发表于 2010-9-10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tibetcul.com/video/
回23#:刚好最近听到经部宗的一点宗义。可能我听的不完整!
既然是戏论,大师又何因在论坛上纠结呢! :P
发表于 2010-9-10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1:这种以为从有到无的现象,就是无常,是一种断见;因为有,不可能变成没有;原来的有现在没有了,那原来那个有到哪里去了呢?怎么可能刹那灭尽什么也没有了呢?

引2:又说:有为法不可能有变没成没有,若认为有为法可以从有到无,那么这其实是断见---
这是你以为的吧,我可没有这么说过。

综合引1和引2 你现在是不是认为 有为法可以从有变成没有? “有不可能变成没有”不成立!?
 楼主| 发表于 2010-9-10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25楼:
我的理解一直都是一致的,不存在开始和现在的差异,从头到尾我都在怀疑你是不是对我的阐述有所误解,而且我已经尽力做了解释.
在我已经同意你的见地的情况下,你继续质问,我表示很不理解,而且我有理由相信你现在的目的已经不再是为了探讨,而是纠缠到我认错,以显示你的高明,对此我深表遗憾!

另外,你所引用的"引2",我从来没有说过.
我从来没有说过"有为法不可能变成没有,若认为有为法可以从有到无,那么这其实是断见"这一句话,除了21楼和现在这一楼我引用你19楼的诽谤以外,我再也没有说过这一句话.
如果我说过,你可以原文引用,并标示出是第几楼,然后把这几个字标红,如果你找不到,那你就是诽谤!!!

以下是你19楼对我的诽谤,你无中生有的认为"有为法不可能有变没成没有,若认为有为法可以从有到无,那么这其实是断见"是我说的,但其实我根本就没有说过!
我没有说你否定上面的观点。我只是说你许上面的观点,又说:有为法不可能有变没成没有,若认为有为法可以从有到无,那么这其实是断见,这一点合不起来。若说有为法从有变成没有,那便是断见,那么月称诸师亦成断见。我说你不能区别有和自性有的区别,也是因为这点。因为你若将有不等于自性有,那么有可以是缘起有,自性有。在应成眼中,虽许自性有,自性的灭难免是落于常断两边了,可是许缘起有,缘起无,可以是从有到无。你若细分了有和自性有,那么便不会在上面一棍子打死的说:若认为有为法从有到无,那便是断见。这样的话了! 简一点是,前面的贴上的观点,若放在某有情上,可以这样说:某有情有法,应是断见,以其认为有为法从有到无故。但是如上所说,显然 认许有为法从有到无,不能成立其便是断见,若成立,那么如上所云,月称诸师皆是断见了。我相信龙先生自已是许自已能解脱的吧?通过修行佛法可以断烦恼的吧? 若如此,你也成了断见了。因为你许 有为法从有到无,因为你许有为法烦恼,从有到无。0--------这便是我的意思。

我唯一提到有为法的句子是:有为法恒常的特性是没有的.
既然有为恒常的特性是没有的,那么我其实就是承认了有为法的无常性,承认了有为法的生灭性,虽然这无常和生灭是以名言而安立的,但我承认.
然而你却诬陷我,并说说了上面等等的理由,我开始认为是你的误解,现在我认为是你故意诽谤,对此我表示愤慨,并很不高兴.

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这样对待我以及其他人,你这种诬陷,然后在别人已经做出了解释以后的继续质问,让人讨厌;而且这必然会对你自己造成不利的后果!
我言已尽,好自为之!
发表于 2010-9-10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哇!酱油打得越来越有趣咧

“有为法不可能有变没成没有,若认为有为法可以从有到无,那么这其实是断见”
第二种理解,是认为某些事物毁灭了,消失了,就是无常。譬如我们说美女的无常,就是美女的死亡,认为美女死掉了、没有了就是无常。在我们的潜意识里,那个原来有的美女突然死了,然后没有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种以为从有到无的现象,就是无常,是一种断见;因为有,不可能变成没有;原来的有现在没有了,那原来那个有到哪里去了呢?怎么可能刹那灭尽什么也没有了呢?
发表于 2010-9-10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手一抖,业力就出来了,还没说完就贴上去了。

老龙认为zq的诽谤应该是这个吧:
”第二种理解,是认为某些事物毁灭了,消失了,就是无常。譬如我们说美女的无常,就是美女的死亡,认为美女死掉了、没有了就是无常。在我们的潜意识里,那个原来有的美女突然死了,然后没有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种以为从有到无的现象,就是无常,是一种断见;因为有,不可能变成没有;原来的有现在没有了,那原来那个有到哪里去了呢?怎么可能刹那灭尽什么也没有了呢?”————老龙原帖的话。为了保证没断章取义,我还多留了一段儿啊!
“有为法不可能有变没成没有,若认为有为法可以从有到无,那么这其实是断见”————zq总结的话,老龙认为自己没说的话。
这样的问题就简单化了,就是这两句是不是同一个意思咧?
发表于 2010-9-11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吟 于 2010-9-10 09:31 发表
甲说:桌上没有一个苹果是事实
乙说:错,桌上有一个没有苹果才是事实
甲:------?!!!
我不知道这种戏论有什么意义?



我理解的是这样:甲的观察对象是外在的尘境,乙的观察对象是内在的识境。    :)
发表于 2010-9-12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26楼
若是因为我而令您生气发怒,那么我很遗憾。虽然这不是我的本意,但确实发生了。
之所以在您认许我的观点时,我还提出问题,并非是为了显示在下的“高明”,亦非为了令你“伏首”正如你所说的。这有什么意义呢?正如你不会把这做为讨论的目地,难到别人(比如我)就会如此嘛?如此臆度他人就未免多心了。(正如您指控我在诽谤你,我同样也可以依此指控你诽谤我啊)只不过,我参加讨论的目地从来就不是为了表达一个观点,而然让你来认可。而是对于你1楼的发言的“不解”若如你1 楼所说,那么就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在你认许我的观点后我再一次的提出我的问题。其实就是我对你上面黑所引的那个话不解,而你确又说你没有说过“有为法不可能有变没成没有,若认为有为法可以从有到无,那么这其实是断见”,当然我从来说没说过这是你的原话。只不过是我对你那一段(28楼黑所引)的总结和理解。你若认为我理解错了,大可以解说那一段,来澄清你的观点。
引1:这种以为从有到无的现象,就是无常,是一种断见;因为有,不可能变成没有------虽然,您说你提到有为法三字的只有在“有为法恒常的特性是没有的”,但是在引1中,难到你不在说有为法,而是在说无为法吗?若是在说无为法,那么有谁认为无为法从有到无?你这一句话上面的美女的例子难到和这句话是脱离的?若是在说有为法,那么我依此而总解你的意思说:“有为法不可能有变没成没有,若认为有为法可以从有到无,那么这其实是断见”哪里有对呢?难到你的“因为有,不可能变成没有”也是在说无为法吗?


最后,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这样对待我以及其他人,在自已话放在上面,自已不去解说,别人提出问题,反而指控别人是诽谤和诬陷,让人“讨厌”;而且这必然会对你自己造成不利的后果!
我言已尽,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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