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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鸿泥

断章取义与忽悠:龟毛兔角、自性空、缘起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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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9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所知?
发表于 2009-7-19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所知。
但正如我在3#提出的诡辩,讨论是有意义的。
否则当别人举出毕竟无有自性的时候,难道就不用回答了么?
发表于 2009-7-19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immy 于 2009-7-19 12:11 发表
龟毛是不是属于所知? 如过不是属于所知的话, 还讨论什么啊? 根本缘不到嘛. 怎么讨论? 如果是属于所知的话, 难道还有不是自性空的"所知"?

"毕竟无" 是不是属于所知?


不是法就不能讨论?为什么?

常一自在的我有没有?讨论么?
发表于 2009-7-19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毕竟无 是不是 属于 所知?

毕竟无 是不是  属于 所知?

对于缘不到的东西 (比如@#$%^&*)**&^%), 我们连名字都无法安立, 只能瞎叫一个"无".  那个瞎叫的"无"到是可以缘到的.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发表于 2009-7-19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不能讨论啦

不是法就不能讨论? 当然不能讨论啦, 法分, 有法 和 无法.
发表于 2009-7-19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认为毕竟空是有自性的毕竟空。——针对这种哲学诡辩,说龟毛亦无自性,很有利益。“

竊以為,针对这种哲学诡辩,说龟毛是无,便有利益。说龟毛亦无自性,那是殺雞用牛刀,也容易被人反咬,以為你許其是有。
发表于 2009-7-19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性”不是法,“自性”毕竟空。然而应成中观集中全力讨论“自性”问题,批驳它宗明显或隐含的自性见,是不是属于无聊?:lol
发表于 2009-7-19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immy 于 2009-7-19 12:27 发表
不是法就不能讨论? 当然不能讨论啦, 法分, 有法 和 无法.


你那边很晚了。等您睡醒了再来吧,现在都语无伦次了:)
发表于 2009-7-19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odrak 于 2009-7-19 12:31 发表
“认为毕竟空是有自性的毕竟空。——针对这种哲学诡辩,说龟毛亦无自性,很有利益。“

竊以為,针对这种哲学诡辩,说龟毛是无,便有利益。说龟毛亦无自性,那是殺雞用牛刀,也容易被人反咬,以為你許其是有。



咬来咬去才好玩嘛。
问的是龟毛是不是自性就没有,它的“不存在”是不是“有自性的”不存在。——针对这个问题,只有回答无自性,而不能回答说它不存在,因为这个回答不解决对方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慧灯元照 于 2009-7-19 12:39 编辑 ]
发表于 2009-7-19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odrak 于 2009-7-19 12:31 发表
“认为毕竟空是有自性的毕竟空。——针对这种哲学诡辩,说龟毛亦无自性,很有利益。“

竊以為,针对这种哲学诡辩,说龟毛是无,便有利益。说龟毛亦无自性,那是殺雞用牛刀,也容易被人反咬,以為你許其是有。


说“缘起无自性”,喻里面,常举龟毛、兔角、骡胎、竹实,因为他们的“无自性”容易被人理解(也就是堪布说的粗分法无我),因为他们毕竟无。如果说这是“牛刀'的话,那它就是从龙树以来一直挥舞着的“牛刀”了。若直说“龟毛是无”,反而像解数学证明题时,跳了步骤了。
发表于 2009-7-19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常一自在的我虽然没有,但是众生执着为有,所以讨论。
龟毛没有,众生会执着它有吗?
基本上我赞同上面江译师的意见。

原帖由 释观清 于 2009-7-19 12:21 发表


不是法就不能讨论?为什么?

常一自在的我有没有?讨论么?
发表于 2009-7-19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喻里面,常举龟毛、兔角、骡胎、竹实,因为他们的“无自性”容易被人理解"

---說龟毛、兔角、骡胎、竹实是自性的”同喻“,是指它們的”無“。而非它們的“无自性”,請三復是言。

[ 本帖最后由 chodrak 于 2009-7-19 12:50 编辑 ]
发表于 2009-7-19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odrak 于 2009-7-19 12:49 发表
"喻里面,常举龟毛、兔角、骡胎、竹实,因为他们的“无自性”容易被人理解"

---說龟毛、兔角、骡胎、竹实是自性的”同喻“,是指它們的”無“。而非它們的“无自性”,請三復是言。


之前并没有讨论诸法的无,而是无自性。

请回到论题。往上面看……

在谈到无自性时,举龟毛、兔角、骡胎、竹实做喻。若对敌不认可它们无自性,则说“龟毛、兔角、骡胎、竹实是毕竟无”。

请再三阅读。
发表于 2009-7-19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16楼: 堪外心所缘境之物, 为所知之性相

于此将抉择外境,有境及证境之方法等三种。此中,外境与所知、所量,就主要而言皆同义。可知晓或可明了,为外境之性相。堪为心所缘境之物,为所知之性相。由量识所证悟之物,为所量之性相。


回23楼, 无我包含 有法(所知) , 无法.

先睡觉去了:)
发表于 2009-7-19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应成的观点,缘起是自性空,自性空也是缘起。这是大家熟知的。

但是清师所说的应该是:若是缘起,遍是自性空。若是自性空,不遍是缘起。

这里只是要弄清楚 单称命题和全称命题的区别。
比如:补特伽罗无我是有,有也是补特伽罗无我。
但是:若是有,遍是补特伽罗无我;若是补特伽罗无我,不一定是有。

清师在和我们玩摄类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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