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龙吟

【无常,所以不值得羡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8-25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南柯一梦 于 2018-8-25 08:31 编辑
发表于 2018-8-25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南柯一梦 于 2018-8-25 09:10 编辑

所以依人类人种属空间所得法,因含有人类人的属性,依旧属于不了义(未必通用宇宙一切空间,仅娑婆空间存在),所以佛说他不曾说过(未彻悟的人类人依局部空间种类的所证得的,同理于宇宙空间每一个种属所证得的)局部空间不了义的佛法。他仅仅说过独一了义的佛法,--而且佛陀这个佛法还是借人类人空间和理解的方式去表达,又怕人类人污染他的说的,故佛说说如来有说法,即謗佛。细心体会,会受承的。对于佛陀所指向的唯一法而言,相比较而言,我们未和佛陀绝对相应以前,所理解的这个世界所述这种佛法依旧不可得,如同师兄们议论的各种法的内涵或外延。不可比拟佛的描述和空间。佛陀描述的佛法,是一切空间佛法的“总集合”,不需要解码和翻译,一音宇宙,随类自解又不相逆。或许这是佛陀不怎么爱描述的一合相。说到一合相,天主教的天主独一的描述,佛陀的一真法界,还有道家(非道教)表达的“孔德之容,唯道是从”同样证量和理解,不同区域人文文化差别话表达吧。这个法的总集合,也就是金刚经描述的“一合相”。因此试想表达佛陀唯一不二的法的存在和证量又不能污染法的存在属性时,就是禅宗所说“开口就不是了”,只能拈花而笑,用行为语言表达了。
发表于 2018-8-25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柯一梦 发表于 2018-8-25 08:30
所以依旧属于不了义(未必通用宇宙一切空间,仅娑婆空间存在),所以佛说他不曾说过(未彻悟的人类人依局部 ...



扯的多又拗口,或许后面用“心心相印,自他不二,他自不二”。就简单了。而这个表达,和密续的不二没什么本质区别。
 楼主| 发表于 2018-8-25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吟 于 2018-8-25 14:02 编辑
永真 发表于 2018-8-25 01:45
我觉得在一些专讲有为法的经论中或联系上下文的特定语境中“诸法”这个词汇代指有为法这并不奇怪。但说 ...

喔~~原来你还在纠结这个啊。。。

在佛法中,有为法和无为法,以及世俗谛和胜义谛在不同的宗义基础上所阐述的内容是不同的,这是一个比较大的话题,我也无法在这里就各宗的立场而做详细的说明。

不过既然这里是格鲁社区,当然秉承自宗的立场,对此,我或可稍作解释,以期大家能够厘清概念共同进步。

首先引用几段文字:
三界从缘生      故说名有为
彼由彼性空      说名有为空

若无生住灭      是法名无为
彼由彼性空      说名无为空

总言无性者      是说无为法
彼由无性空      名为无性空

——《入中论颂》

大家应该都知道入中论在格鲁自宗内的分量,上述说的很明确了——若无生住灭,是法名无为。

如果在文义上还有不太理解的地方,可以看《入中论自释》或《入中论善显密意疏》或还有法尊法师的《入中论讲记》。

从入中论的这些文字来看,无为法是相对于有为法而说的,有为法具有生、住、灭的三相,无为法刚刚与之相反,是没有这三相的,所谓‘不生不住不灭’,是无为法的定义。

从这里可以看到,无为法的本意,是对众生执有实在有为法而说的。但很多人不了解这个意思,在有为法之外,以为另有一个无为法的存在。

其实,无为是不离有为的,只能对待有为而说无为,从无为的说明中,指出有为法的如幻不实,彻底的否定实有生、住、灭性,亦即从这否定上,假名说为不生不住、不灭的无为法。

因此,无为所以名为无为,实即是指的无自性的本性空寂,亦即是开显缘起空义的,哪里会另有一个真实不生不住不灭的无为法呢?

所以上面入中论又写道:彼由无性空,名为无性空。

那种认为无为法,是非因缘生所生,如虚空一样的恒常,是既不可破、亦不可坏的常住不坏的观念,不是我们格鲁自宗的观点。

在格鲁自宗看来,无为只能是相对于有为而说的,无为不是别于有为而另有无为,无为其实就是有为的实相!除了有为的实相,再没有一个其他的无为可得。有为既是空无自性的,无为当然亦空无所得,所以入中论又写道:总言无性者,是说无为法。

以上略释格鲁自宗对无为法的阐述,如果想要完全厘清,那还需要从宗义的角度去学习各宗的理路,这里就不展开了。



另外关于我写的"诸法",在你对无为法错误理解(非自宗)的基础上,相关质疑都显得毫无道理。我希望你不要纠缠于如何找到或猜测我的错,而是因此能学习到更正确或更明确的佛法正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25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8-8-25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8-8-25 14:52
赞同楼主的观点。
一切法都是无常的,就是都是缘起的,就是都无自性的:就是空义。
胜义谛,不是另有一法 ...

诸无为法为常法,“一切法都是无常的”没有经论依据,经论表述无常时,会用“一切有为法,皆是无常义”“诸行无常”,没有经论认为包括无为法的一切法都是无常的。
发表于 2018-8-25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8-8-25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8-8-25 19:09
中论明文: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胜义,是不可说是常识无常的,为了说明俗真谛,才说胜义,
可不是在 ...
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

这句没有任何问题。
但您说的“一切法都是无常的”就是有问题,没有经论依据,没有大乘经论认为一切法包括无为法都是无常的。
发表于 2018-8-25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8-8-25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8-8-25 19:32
有常,就是有自性了,就是又体了。就不是缘起了。
好多人以为有个什么东西是不生不灭的,可不是啊,是胜 ...

没有任何法是有自性的,无为法、常法也不例外。
发表于 2018-8-25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永真 于 2018-8-25 20:13 编辑
龙吟 发表于 2018-8-25 13:30
喔~~原来你还在纠结这个啊。。。

在佛法中,有为法和无为法,以及世俗谛和胜义谛在不同的宗义基础上所 ...
那种认为无为法,是非因缘生所生,如虚空一样的恒常,是既不可破、亦不可坏的常住不坏的观念,不是我们格鲁自宗的观点。

不对,无为法可以说是广义缘起,但若说是因缘生所生就错了,无为法不是因缘生灭法。

“因缘所生”只适合于有为法,不适合于无为法。

无为法如虚空,非因缘所生,无相无色,不生不灭,没有时空界限。
佛的理法身五种特性(之一)是:非缘生而属无为法;
“空”,如太虚空间,是非因缘生成,不生不灭,常住不变,无任何作用的“无为法”;

“有”有两种含义,一种是与“法”和“存在”的哲学范畴相同,包括无为法和空间的存在,一种是指因缘生成的有为法,有限的存在。
有为法是因果之物,有生、住、灭的特点,是有作为的无常法,与无为法相对立。
在中观论中所讲的“空”是绝对“虚空”,“有”是指“有为法”,“有”和“空”是对立不相容概念。
有人讲中观时,说“空的无常性显示了缘起生灭”,这是概念上的混乱造成的。“缘起”、“生灭”是有,不是空,“空”是常住不变的无为法,不是无常法。这两个概念判若泾渭,不容混淆。


以上加粗部分是格鲁大德多识活佛的佛法开示,和您的观点对立冲突,谁更可靠,谁属正宗格鲁宗义,不言自明。
发表于 2018-8-25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8-8-25 20:02
不对,无为法可以说是广义缘起,但若说是因缘生所生就错了,无为法不是因缘生灭法。

“因缘所生”只 ...

觉得师兄好可爱*^o^*
 楼主| 发表于 2018-8-25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8-8-25 20:02
不对,无为法可以说是广义缘起,但若说是因缘生所生就错了,无为法不是因缘生灭法。

“因缘所生”只 ...

首先关于无为法的概念,我已经阐述的很清楚了,大家都在看,如果你将你的理解强加于我并没有说过或表达的意思,那我也没有必要再做进一步的解释。

其次,宗义也不是由身份决定的,即便是一个系统的共同上师,弟子也有质疑的权利。何况,多识活佛也许是你的上师但不是我的上师,而且在我所学习的系统内,也没有其他的上师叮嘱过我说多识活佛是可以值得信学的老师。

最后,我有看到你引用的这段话中提到了“中观论”,所以在不考虑其他语境的情况下,我认为这段话应该是作者站在格鲁自宗的立场上的发挥,那显然就是有很多问题的了。

所以,如果确认这些话都出自多识活佛,且没有其他语境或场景上的另外说明,那么我很遗憾地告诉你,我将对彼没有信心。

至于谁属正宗格鲁宗义,那不是你有资格去评判的,格鲁一系的经论尚在,次第修学皆有文本,不是凭谁一番话语就能抹平的。
发表于 2018-8-25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25 22: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赞叹师兄的治学方法。学习一个教理,一般是先看有没有传承师长的直接开示;第二步就是广览,因为如果传承师长还没有见道,善说德相不一定圆满,会有词不达意或者片面阐述甚至错误的可能;所以很多时候也需要第三步,广览其他师长的开示;所能直接理解佛经开示,则单刀直如,且与前面三步互补。第五,则是论坛讨论或者辩论,从善友那里获得启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4 22:49 , Processed in 0.033309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