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了了 于 2011-1-13 16:39 发表
1. 日常可以把 ... 1. 日常可以把’家业’交于他的’意中人’吗?
如果福智只是一个只几十人的非注册小组织, 因着善信对他的信心而围绕着他学习, 提供供养, 其实日常法师真可按他的意愿以世袭制处理其身后事, 即如传统的子孙丛林般, 田产、庙宇我爱给谁就给谁。以后这继任人要改宗, 甚至改信基督教外人也难说什么。但是福智这个团体, 明显地是一个法人组织, 法律上有他的独立人格, 组织内信众或团体外施主因认同其固有方向而曾作出过精神上或物质上的捐献, 因此团体继任人的选择、未来的发展方向, 必须要向公众负责, 不是内部几个人说我们同意了可以搞定(还把不同意的踢走), 福智这种团体可能更似传统的十方丛林, 继任人’往往邀请名宿住持,要由官吏监督选举’。 bigg版演绎’但解、李二位居士老大因怀异见不利团结,逐出。次后,团体内其他明显异见者,逐出’根本不合此团体的应有程序。
简单说, 福智有它的’公众身份’, 搞大了, 就己经不是日常法师的个人财产, 不是随法师个人意志’转让’可以了事。
所以當有人等日常法師圓寂幾年後才說師父幫大家選了那位女眾做接班上師,根本就不合法!
反觀日常法師生前法會公開宣布交棒給如證法師,僧俗都信受奉行,即使在日常法師圓寂後一年,盧總幹事還是代表法人團體正式向大家說明常師父過去的做法和未來的做法(見未來法人事業整體策略方向),大家也都同意,這才是如理如法的方式.:lol :victor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