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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格勒曲宗

请正视客观的伊斯兰教教义,请让群众了解伊斯兰教就是极端主义,不要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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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愚者 发表于 2014-12-19 18:58
您还要这般的自以为是吗?
你还没有明白在下,上善,及了了的苦心吗?!
我对涅槃经的经文做了解说。你 ...

杀一阐提 亦复如是 无有罪报。
你把大般涅槃经的这段佛经修改下吧。按照你的说法,随你怎么搞。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愚者 发表于 2014-12-19 18:58
您还要这般的自以为是吗?
你还没有明白在下,上善,及了了的苦心吗?!
我对涅槃经的经文做了解说。你 ...

很遗憾,我没觉得自己很狼狈。倒是你,不得罪和没有罪的区别在哪,给我说说,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愚者 发表于 2014-12-19 18:58
您还要这般的自以为是吗?
你还没有明白在下,上善,及了了的苦心吗?!
我对涅槃经的经文做了解说。你 ...

自己去看我第6楼红字的解释,好像狼狈的人应该是你吧?那么大的红字竟然被无视掉了?好吧,我就在此楼复制下。免得你又因为各种原因看不见。

此段佛经只是说杀一阐提无有罪业,佛陀没鼓励大家去杀,更没说杀了一阐提可以积聚无量功德往生到天堂。但古兰经可以鼓励信徒去杀异教徒,且杀了异教徒可得无量的福报往生到天堂受乐。与佛陀的宗旨完全不同,不是一回事,不能互相对比。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愚者 发表于 2014-12-19 18:58
您还要这般的自以为是吗?
你还没有明白在下,上善,及了了的苦心吗?!
我对涅槃经的经文做了解说。你 ...

你的帖子现在水的一点价值都没有。
发表于 2014-12-19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勒曲宗 发表于 2014-12-19 19:05
自己去看我第6楼红字的解释,好像狼狈的人应该是你吧?那么大的红字竟然被无视掉了?好吧,我就在此楼复制 ...

此處的經文是在說“為何佛在因地殺婆羅門一闡提而不得罪。”而不是在說:“殺一韶闡提沒有罪。”

好吧,我最后在这再慈悲一回。为你善显文义。

这里的重点不是“不得罪”和“没有罪”。前后不一样,是我写字不同。你前后换成一样也是可以的。
此处经文是在回答:“为何佛在因地杀婆罗门一阐提无有罪业。”而不是在说:“杀一阐提无有罪业”。如果您的智慧无法分辩此处二者的不同,无分理解依于特殊案例的分析而做的别说,和无有简别的通说之间的差别。我只能为您回向。
发表于 2014-12-19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勒曲宗 发表于 2014-12-19 19:06
你的帖子现在水的一点价值都没有。

不管水不水,您坚持回复就对了。论坛上,坚持就是胜利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愚者 发表于 2014-12-19 19:14
此處的經文是在說“為何佛在因地殺婆羅門一闡提而不得罪。”而不是在說:“殺一韶闡提沒有罪。”

好吧 ...

1、一开始说我错了;现在又说我这么说可以。你变化好快啊。你自我回向的速度也蛮惊人的。如你所言,加血复活。
2、你有意的在避重就轻。佛菩萨可以行使诛杀方法度化众生。你是否认为穆斯林也可以如此做呢?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愚者 发表于 2014-12-19 19:17
不管水不水,您坚持回复就对了。论坛上,坚持就是胜利的!

有道理。死缠烂打,阿Q精神胜利法。
发表于 2014-12-19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勒曲宗 发表于 2014-12-19 19:06
你的帖子现在水的一点价值都没有。

您自已在前面说:
恕不奉陪。这种水贴,没一点实际价值。徒费我时间精力。
(最后回复一遍)

后面您在上面说:你的帖子现在水的一点价值都没有。

可是到现在为止,您针对此很水的贴子,以经有多个回复了啊?!

请问,您的话,我们还能相信吗?!
发表于 2014-12-19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勒曲宗 发表于 2014-12-19 19:19
有道理。死缠烂打,阿Q精神胜利法。

嗯 就这一点来说,阿Q让给你做。我认输。
发表于 2014-12-19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愚者 发表于 2014-12-19 19:14
此處的經文是在說“為何佛在因地殺婆羅門一闡提而不得罪。”而不是在說:“殺一韶闡提沒有罪。”


其实我也不肯定经文愿意是指:
1,菩萨当时这样做不得罪;或
2,这样做没罪(不论谁做)
然而,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如果不按该宗教的传统自洽角度诠释,哪怕佛教也能找出一些干掉异教徒没罪、歧视女性的段落。哪怕楼主说这和MSL说的“杀异教徒有功德”并不一样,客观说,如按照楼主说的现在普世价值观评论,其实也不过是50步笑100步而已。其他宗教,譬如犹太教、基督教,也一样是如此。楼主对这些假装看不到,或按自己标准诠释,那么,他自己的做法就正是他自己所极力反对的掩耳盗铃嘛!很讽刺!
楼主和另外一个朋友,不断以佛教标准来衡量MSL,然后得出佛教优胜的结论,这也是毫无逻辑可言的,根本无法成立。这和他们所反对的一些外道那种唯我天下无敌别人都不灵的心态没区别。
还有,他们评论MSL不符普世价值,可是,问题是,他们在说一个宗教如何可恨,这本身也已经超级不普世价值了嘛!
简单说,他们两位根本不是讲逻辑的料,他们自己就是掩耳盗铃、不普世价值的典范了嘛。没啥可说的!
倒是....那段经文本身其实有点讨论价值。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格勒曲宗 于 2014-12-19 20:10 编辑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4-12-19 19:26
其实我也不肯定经文愿意是指:
1,菩萨当时这样做不得罪;或
2,这样做没罪(不论谁做)

哪怕佛教也能找出一些干掉异教徒没罪、歧视女性的段落。
这是你的原话———没罪和鼓励干掉异教徒是本质上的区别吧?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4-12-19 19:26
其实我也不肯定经文愿意是指:
1,菩萨当时这样做不得罪;或
2,这样做没罪(不论谁做)

他们评论MSL不符普世价值,可是,问题是,他们在说一个宗教如何可恨,这本身也已经超级不普世价值了嘛!
————————————————————————————————————————
好的,古兰经不可恨,穆斯林不可恨,那么是谁在鼓励要干掉异教徒呢?反正不是佛陀也不是我。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愚者 发表于 2014-12-19 19:20
您自已在前面说:
恕不奉陪。这种水贴,没一点实际价值。徒费我时间精力。
(最后回复一遍)

好吧,我最后在这再慈悲一回。为你善显文义。
——————————————————————————
170楼,你的原话。你的话似乎也不可相信。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4-12-19 19:26
其实我也不肯定经文愿意是指:
1,菩萨当时这样做不得罪;或
2,这样做没罪(不论谁做)

不断以佛教标准来衡量MSL,然后得出佛教优胜的结论,这也是毫无逻辑可言的,根本无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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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的意思是:以伊斯兰教义来评价伊斯兰教义,然后得出佛教教义优胜的结论。这样才是有逻辑可言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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