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葉小釵

福智團體一則消息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2-7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4-2-7 13:41
确实没有证据,只是假设。

同意
发表于 2014-2-7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福智學員s 于 2014-2-7 13:58 编辑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4-2-7 13:41
这可以啊。这也是一种合理态度。而且我精神上完全支持您。如果一个事情是对的,或者起码我们坚信这是对的 ...

如果一直堅持諸行無常 反覆說明諸行無常10遍而不提出別的新的觀點  也是不被論壇歡迎嗎?

如果有人往生 把南無阿彌陀佛貼了21次而不更改別的新的佛號  也不被論壇歡迎嗎?

 楼主| 发表于 2014-2-7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4-2-7 13:24
这就是支持我第一种假设而已(您的版本只是我版本的一个变种而已)。也就是说,问题是在老师父身上发生 ...

为何领导阶层要妥协到这个程度?唯一合理解释就是她有足够把柄证明。
這點礙難接受,相信你能諒解
這緣起在於常師父驅魔,到底成功與否,沒人知道,
聯波仁波切也收她為弟子,應該是接受她的請求才來福智團體看看,我只能說:她不簡單
发表于 2014-2-7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福智學員s 于 2014-2-7 14:28 编辑
葉小釵 发表于 2014-2-7 14:07
为何领导阶层要妥协到这个程度?唯一合理解释就是她有足够把柄证明。
這點礙難接受,相信你能諒解
這緣起 ...

聯波仁波切難道不知道DL法王說過"自己會觀顧福智團體"?(有公開信)

格魯三大法座到福智團體,是不是都會經過DL法王同意?

第一次祈願法會是日常法師向法王祈請 還是直接邀請三大法座?
发表于 2014-2-7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4-2-7 13:51
如果一直堅持諸行無常 反覆說明諸行無常10遍而不提出別的新的觀點  也是不被論壇歡迎嗎?


您第一天来吗?如果您不断张贴“諸行無常”“諸行無常”“諸行無常”,没有其他观点,确实违规。许多人已经试过了同类的事了。


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4-2-7 13:51
如果有人往生 把南無阿彌陀佛貼了21次而不更改別的新的佛號  也不被論壇歡迎嗎?


理论上,同一个人张贴“南無阿彌陀佛”貼了21次,和以前情况一样,也是违反版规的呀。区别只在于,如果有人死了,您这样做是出于帮助超度,论坛选择容忍而已。

发表于 2014-2-7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葉小釵 发表于 2014-2-7 14:07
這點礙難接受,相信你能諒解


佛教标榜理性、正信,没错。理论上,我们的理想状态是完美的“帮理”。然而,我们无法否认,这只是一个理想状态,实际情况是绝大多数的我们只是在“帮理”和“帮亲”之间,看是更靠近哪边而已。这是能容忍的,是正常的。
涉及到自己的师父的情况下,对于我的两个假设,如果您翻脸我都能谅解。
这不是容易的事:
敢接受某些合理假设,已经不容易。
敢接受全部合理假设,更难。
如果有一天最糟版本的假设被证实了,自己能面对,那超难。
坦白说,我觉得您、弃,和立场相反的bigg,都已经很NB了,起码敢有很大程度的思考、面对、担当。
至于是不是“难接受”,我知道情感上根本无法接受,甚至从您身份来说想想都会觉得大逆不道。可是如果撇开身份,在这点上,我的版本(她有证据)肯定比您的版本(她只是瞎说,毫无证据,可是全体领导却愚昧得怕到全体妥协奉为教主)合理性高很多,您的版本其实很难自圆其说。不过这点您就不必搭话了,当我自说自话即可。

葉小釵 发表于 2014-2-7 14:07
這緣起在於常師父驅魔,到底成功與否,沒人知道


在这点上,不明白您为何反复提。这似乎不是关键啊?!和整个闹剧有什么关系?好像没有吧?!

葉小釵 发表于 2014-2-7 14:07
聯波仁波切也收她為弟子,應該是接受她的請求才來福智團體看看,我只能說:她不簡單


您的这点,出自对西藏喇嘛的外行,也或许受了团体的思想控制、有意或无意的误导。真相是,如果您去,聯波仁波切也会收您為弟子啊。至于“接受她的請求才來福智團體看看”,也毫无证明“她不簡單”,因为,我就能请聯波仁波切来香港看看啊,甚至来我家看看啊,而且这事我干过呀!这怎么会证明“不简单”?这是傻话啦。
老实说,如果我是小金,我上台半年内就能搞定尊者方面的口径让人没有口实。有很多办法能达到这个目的的。她和团体可能不很懂这些运作方法。如果我是她,现在我的处境肯定比她好很多。
发表于 2014-2-7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4-2-7 12:12
这次我来当bigg回答。为什么团体这么多核心领导没出来面对、解释?您说小金不是合法接班,那么为何核心 ...

既然要好好的探究或假設  我也來動一下腦

1. “互相餵食”(或另外那版本:互相夾菜)
     淨遠法師在2008年的北美淨智營中 親口說:金女士提到過,
     有次日常法師在大陸接見她和其他人時,曾誤以爲其中一名男生是金女士的丈夫,
     結果感嘆鮮花插到了牛糞上”
     
    就我等在佛門學過一段時間的人   會聽到僧人或法師  在讚嘆師徒之間的親近關係  是這樣讚的嗎
    如是的提出  第一個就是令人覺得很怪異  

    也就是 這完全好像是一般世間人才會進行或採用的版本吧

2. “常法師對他的弟子說:你們看我很高,或者我比你們高一點,但是對他的這位高足,
      他卻連她的腳指頭的高度都不到”“
     日常法師說:他再來時,希望他這位高足教他”
   “ 師父讚嘆此人對般若的甚深瞭解,實無異宗喀巴”
   
       請問 常師父若真的說過這些話  那是不是就是常師父 是自比"自己已是佛菩薩級層"的行者
      才會如是的知道他人的層級
      當然  常師父可能是用比量類比他們的修行量  但會將自己比成這樣低  金女士這樣高  

      其是不是也太戲劇化了些  即這像不像有人寫好劇本  讓喝了什麼的常師父 照劇本說

3. “常師父給接班人一個直通的熱線電話,讓她任何時間都可以向師父請益”
   
     若有看過李學長的那篇 “天魔大戰” 或許可以體會
     即若當時常被附身的金女士  需藉一些天魔作戰的訊息  急著對常師父報告時
     如是一個曾有的緊急電話  到現在  就有可能被傳成ㄧ個 一直再直通的熱線電話
     即好像他們二人永遠是這樣的熱線

     當然  一直保持直通  這也是有可能  

     只是僧俗會發展到這種情況  其是不是也不是一件很光彩的事
     為何福智的法師 要這樣的大事宣傳呢
     總之  福智法師越如是讚說  越是令人不免更懷疑   即這個熱線不正是一個"被佈好的戲碼"呀

4. 老法師當時確實和她走的很近- 可能老法師確實就是清醒地相信她是宗大師、度母、活佛什麼的
   
    沒錯  這都或許   但就金女士自己說過的一個公案來判
    即她曾陪常師父散步  看見一朵很漂亮的花  要摘之  常師父當場就喝阻

    即常師父說 “漂亮的花 或許有毒” 但金女士還是多次要摘  都被常師父嚇阻 –
    這段是金女士自己說出  即她很懷念那段跟師父學習的日子

    想想 這種對話 是不是很寫實  即其就如 "祖父對孫子"的ㄧ般對話

   當然  或許常師父還是曾當著他人說  "她是宗大師或度母或… "

   然就我的感覺  其還是像 "常師父是不是喝了什麼下 後讓一些陪侍者  特別聽到這些
    "她是XX的化身" 的話語   
    總之  這些話  在我看來 都是被刻意安排下的一些莫名奇妙的話
   
   以我等在正常的互動中  很難看到ㄧ個師長  會一下 視對方是”佛菩薩”

    一下 又視其是 “不懂事的女孩”的喝阻吧

5. 或者是老了糊塗了,然後,可能是改變主意讓她接班了

    或許 在1998年-2002年 常師父對金女士有期望- 如希望她在內地  "開發廣論研習"上 出力  
    但我想2003年的下半年   常師父因看出金女士的問題   即其背後所蘊藏的複雜問題
    因此 會特別慎重的在圓根法會中 及時宣佈 “以後由如證法師接棒 且說這這決定是法王同意等”

    如是一個急轉彎  當然會讓金女士或其背後的策劃人嚇到  
    但因為這個有機體 6-7年的佈局 (1998-2004年) 已經足夠讓核心階層 不質疑
    即常師父是想要金女士接班

    至於 2004年 常師父忽然的圓寂  且後事辦成這樣的隱諱  早就是一件令人非常不齒的陰暗事
    也就是當時金女士一定在場  且是硬搶的在主導一切下  那常師父這個忽然往生的事
    她到現在 為何一句話都沒說  即一付她完全沒有責任似的
    - 當然這也是因為現在盲從的學員  被遮掩的  完全忘了思考這一段秘史
    與也不知要金女士出面說清楚
   

    想想  一直在台灣  當鳳山寺住持多年(2001-2004年)的如證法師  其一下到內地
    當然不知如何處理
    即到內地  全部是熟習內地的金女士在主導
    外加較早就先派往內地開發廣論研討的資深法師  當時對金女士 又忽都如是敬畏下
    如證法師當然只有乖乖的讓出  即讓出在2003年的常師父在法會上的公告(作接棒)
   

    總之  2004年 單純的如證法師是會真的以為  他只不過是一個接力棒  不是接班人
    但後來   即從他對金女士的特殊讚賞   也是令人不知是他真心如是看待   還是也是喝了什麼

    總之  不相信只有金女士一人的魅力   其背後應該是有一個很龐大的有機體吧  
    否則  故事為何可以一直如是荒誕的演下去

发表于 2014-2-7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173:
可是,您的版本,即一切来自“喝了什么”,其实就是我说的“糊涂了”的版本而已嘛,似乎并无新意。关键是,我们有理由假设老法师可能因为某种原因糊涂了,至于是因为被吃药、年老、病了,或者真心相信,这似乎已经不是关键了嘛。哪怕就是因为老了、病了,也不丢人啊。如果是因为确实相信,这也不见得荒诞。老法师生前对这类方面确实比较热衷,这应该不是什么秘密了。
发表于 2014-2-7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鳳山寺住持多年(2001-2004年)的如證法師 其一下到內地,當然不知如何處理....如證法師當然只有乖乖的讓出 即讓出在2003年的常師父在法會上的公告(作接棒)

我以前一直在处理活佛的一些事务,哪怕到了外地人生路不熟,我也不会因为“不知如何處理”而“乖乖的讓出”啊。一个人得智商低到什么程度才会这样做?
所以:
  • 如證法師智商和判断能力极低。也就是说,问题出在他身上。而,老法师选择了他,这是错误选择(排除那万能答案“密意”在外)。
  • 这个假设不合理。
不是1就是2。
发表于 2014-2-7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是一個急轉彎  當然會讓金女士或其背後的策劃人嚇到  
    但因為這個有機體 6-7年的佈局 (1998-2004年) 已經足夠讓核心階層 不質疑
    即常師父是想要金女士接班

在家女生可以管理男僧團嗎?
发表于 2014-2-7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4-2-7 16:12
我以前一直在处理活佛的一些事务,哪怕到了外地人生路不熟,我也不会因为“不知如何處理”而“乖乖的讓出 ...

3.金女士是大陸人 要不要將大陸的宗教政策考慮進去?
发表于 2014-2-7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4-2-7 16:16
在家女生可以管理男僧團嗎?


这似乎不是眼前要解决的关键。关键是老法师有没有授权她这样做。如果没有,您的问题不必讨论。如果有,才需要讨论。而,如果有,那么:
1,能不能固然必须研讨;
可是更重要的关键是
2,责任明显就是在老法师身上,因为是他授权的嘛!
所以,这问题,我是自己和自己讨论,谁希望参与欢迎,不喜欢就算。然而,如果要参与,必然需要考虑老法师、如证师有没有涉及严重犯错的话题。如果要保住他们两位,恐怕就不适宜在论坛或者在自己脑海思考这个话题了(不敢去思考,是完全能理解的,这真的不容易接受)。这是个兼容性的问题。基本上,不可能老法师、如法师、全体领导阶层全部都没错,却仍然能去到今天这个局面。如果他们都没错,小金不可能成功。现在她成功得位了(姑且假设她现在算成功),就意味着老法师、如法师、全体领导阶层的其中一或多位肯定出了毛病。
发表于 2014-2-7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福智學員s 于 2014-2-7 16:30 编辑

非常歡迎有話直說 最好能夠拿出證明 越清楚越好不可一言堂 要能接受別人的質疑
发表于 2014-2-7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4-2-7 16:25
非常歡迎有話直說


可是,已经很直说了啊,还能再怎么直??!

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4-2-7 16:25
最好能夠拿出證明


我没有证明,只是在尝试根据所知道的事情而做出目前最合理的假设而已。


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4-2-7 16:25
越清楚越好不可一言堂 要能接受別人的質


您是在对我说话??!
我是只是假设,谁都可以质疑,包括我自己也会质疑、挑战自己的假设。
可是,如果说到“越清楚越好不可一言堂”,在这里,很明显,我说话比您清楚很多啊?!您只是在胡乱重复同样的话,一句两句而已,也不敢回应或触及某方面话题嘛(但这点是OK的,完全能接受您的不回应不触及某敏感位置,这是真心诚恳话,因为那真的太难面对了)。
发表于 2014-2-7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4-2-7 16:19
3.金女士是大陸人 要不要將大陸的宗教政策考慮進去?

嗯,完全可以啊。请提新假设,我们看看是不是合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6 10:40 , Processed in 0.042858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