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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如日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給「福智團體」學員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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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5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关键问题还是理顺关系

也就是理顺福智文教基金会 与 广论推广研讨学修的关系。

后者才是核心,应围绕鳳山寺比丘僧团开展。至于“接棒人”,指定的相关消息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接棒人”自身的学修要达到这个“接棒人”的要求,具备善知识的德相。“接棒人”以比丘身份为最上,特别是格鲁派对于这一点更重视,在家人要达到诺那活佛、萨迦法王、多识佛爷那个层次是非常难。

上师是学修而成的,前年南无寺真珠师就这一问题给我进行了开示,上师位不是谁给授予的,关键要看你自己达没达到那个学修程度、具没具备那个德相。大吉活佛赐予敏公上师“法王帽”是为了增强汉地弟子对敏公上师的信心,敏公上师的上师位是其本身学修具备条件后自然形成的,结果不少汉人也来向大吉活佛讨要法王帽,以为给了法王帽就是给了上师位,不给还不高兴。

另外,广论的学修不在于资金的多少,你求得了传承,自己在家里就可学修。有闲暇到具德师尊面前请教印证所学所修,到研讨班同学那里交流探讨。
发表于 2010-4-5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otusdb 于 2010-4-5 20:30 发表
目前关键问题还是理顺关系

也就是理顺福智文教基金会 与 广论推广研讨学修的关系。

后者才是核心,应围绕鳳山寺比丘僧团开展。至于“接棒人”,指定的相关消息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接棒人”自身的学修要达到 ...

格鲁派是政教合一制的,
所以[钱棒]与[法棒]应该是交給同一个人才对。
发表于 2010-4-5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不二 于 2010-4-5 20:17 发表
我認為日常大法師不是[口是心非]的人,
應該不會像兄認為他[說的]跟他[做的]不一樣吧。
所以沒有您說的甚麼[做比較,哪一個份量重?]的問題。  

我也相信日常法師不是[口是心非]的人,不會[說的]跟[做的]不一樣,
那既然日常法師已公開說交棒給如證法師,
那你認為日常法師會是如何做呢?可否說明一下?
发表于 2010-4-5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不二 于 2010-4-5 20:19 发表
應該說兄自己分別,不能代表[我們]。
說的與做的一樣,
兄怎麼相信[說],卻不相信[做的]呢?

這句是你自己加的吧!
若要說"不相信"......那是不相信'不二'兄你說的話,
                              而不是不相信日常法師做的.:o :o :o
发表于 2010-4-5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不二 于 2010-4-5 21:13 发表
格鲁派是政教合一制的,
所以[钱棒]与[法棒]应该是交給同一个人才对。

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 供養金的收據
原本收據中有三人蓋章:分別是
董事長:釋日常
總幹事:盧克宙
經辦人:陳靜香

後來收據中只有兩人蓋章:分別是
董事長:盧克宙
經辦人:陳靜香

這要怎麼解釋呢?
按你的想法,那盧克宙應是日常法師的接棒人才對啊?
然而盧克宙是怎樣說呢?
請參考http://www.gelupa.org/bbs/viewthread.php?tid=16741&extra=page%3D1&page=3  39#
福智之聲第164期 P.82~P.86        2005.11.15出版
未來法人事業整體策略方向
发表于 2010-4-6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otusdb 于 2010-4-5 20:30 发表
目前关键问题还是理顺关系
也就是理顺福智文教基金会 与 广论推广研讨学修的关系。
后者才是核心,应围绕鳳山寺比丘僧团开展。至于“接棒人”,指定的相关消息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接棒人”自身的学修要达到 ...

您所說的可以理解.
但我認為:
日常法師交棒給如證法師才是重點,此不容混淆.這在福智團體的未來法人事業整體策略方向(如下所示)一文中已說明清楚:
(三)未來整個居士團體依止的核心,就是依止鳳山寺的僧團,這個方向不會改變。
  師父在世的時候,居士團體比較直接感受得到的是依止師父,但是師父在圓寂前好幾年就已經建立了僧團羯磨體制,師父在運作的時候,所有事情都會先交由如證法師他們先去討論,師父其實已經早有準備了。所以當師父圓寂以後,在家居士所有大小的事情,就依著僧團羯磨體制的決策作為我們的指導,如證法師是僧團的代表,以前我們聽師父的指導,以後就聽如證法師的指導,包含以後我們修學的法的內涵,由他來指導或是由他派出來的法師來指導;整個法人重大決策方向,主要的簽呈還是由如證法師來簽示,師父在世的晚期已經這樣運作了,師父圓寂一年來也是這樣在做的,現在等於是正式跟大家說明這件事情。

至於接棒人(如證法師)能否達到善知識的標準,那是另一方面.
萬一接棒人(如證法師)碰到問題,那就參看未來法人事業整體策略方向(如下所示)也有說明:
(一)福智團體將依照師父以前的做法,繼續依止法王,這個方向不會改變。
  師父在世的時候,所有重要的決策都跟法王請示,方式是每年定期於印度請法時,把過去一年來所做的事情,以及未來一年要做的事情,選擇主要的原則跟方向寫成一封信,事先呈給法王,法王一定會召見師父,屆時師父再當面跟法王講解,法王會針對師父的報告做一些指導;有些不定期臨時發生的重大事情,師父會派法師去晉見法王,跟他口頭報告。師父圓寂之後,由如證法師帶領我們,這樣的內涵將維持不變,今年印度請法團,就是完全比照過去的模式。


所以日常法師都已經替弟子們準備好了,弟子們應好好的依師教誡才是.

[ 本帖最后由 Ginsong 于 2010-4-6 01:17 编辑 ]
发表于 2010-4-6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這講法符合日常法師的心願.:o :o :o
发表于 2010-4-6 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論語·子路》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衛君是指衛靈公的孫子出公的父親蒯聵靈公的太子,因罪逃往國外,靈公卒,由繼為衛君。後來蒯聵回國,取得君位,則出奔,因此稱為出公
    據《左傳》記載,蒯聵魯定公十四年、因恥其母南子淫亂,涉嫌想殺南子,奔往國。魯哀公二年春,衛靈公有意立公子為太子,辭之。同年夏,靈公卒,南子命公子繼位,再堅辭,遂立蒯聵之子為衛君。是年六月,晉國的趙鞅返衛國戚邑。魯哀公三年春,衛石曼姑等帥師圍戚。歷史家稱他們父子爭國。其實是否出於父子本意還是疑問。此後蒯聵一直居在戚邑。至魯哀公十五年冬,渾良夫等潛入衛家,挾持孔悝,強迫與之結盟,遂立為莊公。明年春,出奔。
    據《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孔子魯哀公六年自,時在衛君出公四年。當時孔子弟子高柴子路等皆仕於。世家在孔子的第二年記載:「衛君欲得孔子為政」,下文即舉「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這一章。子路孔子,衛君待夫子去輔助他治國,不知夫子將以何事為先。孔子答以「必也正名乎」,未表示其他的意見。
    正名的意思,馬融以為「正百事之名」,鄭康成以為「正書字」,《史記》以及宋儒以來的學者,大都主張正父子之名分。但如解釋正父子之名,則為父,應該繼位為君,為子,應該退讓。然而雖為子,事實上繼位已久,何況靈公在世時已不視為太子,而有意立。諸注對此問題之解決,雖然所論都持之有故,但是否合乎孔子的意思,頗值得懷疑。
    子路不以正名為是,所以說:「有是哉」,接之便指孔子的話為迂闊。他的意思是衛君在位已久,繼續作君即可,「奚其正」,何必正名。孔子糾正子路說:「野哉由也」,野字不能解釋為鄙俗,應依孔安國注:「猶不達也」,不達就是對某事不明白,所以下句便說:「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君子對於自己所不明白的事情,便須「蓋闕」不說。

下面是孔子子路解釋必須正名的道理:
    「名不正」,名與事實不相符,則言語錯誤,不能順理成章。「言不順」,則辦事不能成功。辦普通事猶不成功,何況推行禮樂教化之事。治國必須以禮樂來教化。普通事辦不成,一切雜亂無章,則禮樂更不能興起。「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即是刑罰用之不當。刑罰不中,則人民感覺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這就天下大亂了。
最後是結語:
    所以,君子用一個名詞,必使恰如事實,能以順理的說出來。能順理的說出來,必能行得通。君子說話不能隨便。:D
发表于 2010-4-6 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名」,指對一個事物,採用正當合理的名稱。正名一詞源出於《論語》之中。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意思就是說,要做成一件事情,必須先有一個正當合理的名義理由,這樣事情才能講得通,才有辦法產生正面的號召,進而把事情做好。反之,如果名義不正當,就無法自圓其說,只能強詞奪理,事情都講不通了,當然也就辦不成了。原意是在勸告所有的人,做事情前要想清楚,要做符合禮法道義的事情,不要做背逆禮法的事情。
    「正名」的基本含義,是讓事物的名和本來面目匹配,達到名實相符,做到符合正義。孔子春秋》大義,奉正朔,用周天子《春秋》而非諸侯《春秋》;「正名份」,吳、楚君自稱「王」,而《春秋》稱之曰「子」;齊、晉雖強,仍稱曰「侯」;宋、魯雖弱,仍稱曰「公」,這便是「正名」的原旨。:D

发表于 2010-4-6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福智學員s 于 2010-4-5 21:58 发表

這句是你自己加的吧!
若要說"不相信"......那是不相信'不二'兄你說的話,
                              而不是不相信日常法師做的.:o :o :o  

像狗吠火車這類事
明理人是不會做的
发表于 2010-4-6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insong 于 2010-4-5 21:43 发表

我也相信日常法師不是[口是心非]的人,不會[說的]跟[做的]不一樣,
那既然日常法師已公開說交棒給如證法師,
那你認為日常法師會是如何做呢?可否說明一下?

整個龐大僧業、事業的權力與決策中心
就在財團的[董事會]上,這才是生前日常法師的遺志。

要如何做呢?
日常法師不在了,請問您們這ㄧ派的人有誰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之二‧‧‧呢?
如果有的話,請他在開董事會時堅持你們的意見,聯合相同意見的董事,並說服其他有異見的董事成員,
表決通過你們的意見形成決策(例如擯除金女士‧‧‧‧等)。
否則您們就沒有講話的餘地,若董事會決議與您們不同的話,您們現在講的話就與他們決策不同,當然就被視為異己啦。
相反的他們會反過來排除異己(您們),用來貫徹他們的意志的。
這就是政治的現實,除非您們造反啦!
哈哈
要在同中存異,才是知權達變的審時奪勢做法,
這就是如證法師追隨日常法師繼續容許金女士的做法,
只是您們心存不安在此放話而已啦
发表于 2010-4-6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福智學員s 于 2010-4-6 01:13 发表
這講法符合日常法師的心願.:o :o :o  

哈哈
這句話由您口中說是沒有用的啦
您們這一派的人何不在董事會上說而做成決策呢?
发表于 2010-4-6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福智學員s 于 2010-4-5 22:27 发表

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 供養金的收據
原本收據中有三人蓋章:分別是
董事長:釋日常
總幹事:盧克宙
經辦人:陳靜香

後來收據中只有兩人蓋章:分別是
董事長:盧克宙
經辦人:陳靜香

這要怎麼解釋呢 ...

剛開始日常法師是要建立一個所謂[政教合一]的體系,所以傳位給出家僧如證法師當上董事長寶座。

可惜現在看到您的貼文卻因時勢不同而推翻這一個[政教合一]的遺志,反而成為[政教分離]的由在家人取得執政與掌控僧俗二事業了。
因此,您們現在如果有問題,應該懷疑出在領導班子出問題,您們卻不知道啊!
既然現在的董事長是在家人,那您們就接受他的領導吧
发表于 2010-4-6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智之聲第164期 P.82~P.86        2005.11.15出版
未來法人事業整體策略方向
                                                                                                            
編輯室整理

        師父圓寂已將近一年,有感於這段期間,部分同學對於福智團體未來的方向有諸多疑惑,盧克宙總幹事在九月二十八日正式宣布未來法人事業整體策略方向。總幹事首先提及,師父示現圓寂,我們必須接受這是自己的業力所感,未來是否能再得到師長的攝受,這個因必須我們自己去造,但在種因的過程中,最重要的是:「師父留下的教誡,我們是否認真的去實踐;師父留下的事業,我們是否認真的去承擔;師父留下的這一群弟子眾,是否還能和合的相處在一起。」而總幹事所宣布的內容分為三點:

(一)福智團體將依照師父以前的做法,繼續依止法王,這個方向不會改變。
(二)團體的走向,依循師父在世時所定下的原則。
(三)未來整個居士團體依止的核心,就是依止鳳山寺的僧團,這個方向不會改變。

師父在世的時候,居士團體比較直接感受得到的是依止師父,但是師父在圓寂前好幾年就已經建立了僧團羯磨體制,師父在運作的時候,所有事情都會先交由如證法師他們先去討論,師父其實已經早有準備了。所以當師父圓寂以後,在家居士所有大小的事情,就依著僧團羯磨體制的決策作為我們的指導,如證法師是僧團的代表,以前我們聽師父的指導,以後就聽如證法師的指導,包含以後我們修學的法的內涵,由他來指導或是由他派出來的法師來指導;整個法人重大決策方向,主要的簽呈還是由如證法師來簽示,師父在世的晚期已經這樣運作了,師父圓寂一年來也是這樣在做的,現在等於是正式跟大家說明這件事情。    
       最後總幹事呼籲,希望師父留下來的事業,大家共同來承擔,當其他人有疑惑時,我們要立即告訴他法人未來的方向及澄清一些疑點,讓他們能夠安心;若自己有疑惑時,也請循著正確的管道,向上查詢,希望大家都能為了這個團體的穩定,付出一分心力

不管怎麼決策都不要違背日常法師的心願




[ 本帖最后由 Ginsong 于 2010-4-6 09:53 编辑 ]
发表于 2010-4-6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insong 于 2010-4-6 09:47 发表
福智之聲第164期 P.82~P.86        2005.11.15出版
未來法人事業整體策略方向                                                                                                            編輯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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