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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uxue

藏传是如何定义素食的?也认为韭菜、葱蒜、奶蛋等是素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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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3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显识论,还是不要太多引用了,他重点是讲识的。而关于四种生,什么“触生”“嗅生”“沙生”“声生”,这些既不符合佛说也不符合科学,纯粹是扯牛宝宝的。这个引用多了,只能让未信者诽谤,信者生疑。蛋类,如果是受精卵不难分别的。而现在养殖场,小公鸡仔没人多养的,都被活生生的装进粉碎机了,没进粉碎机的,都在大城市当做宠物,当街卖了。
发表于 2016-5-13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超市买的冷冻鸡肉、熟食快餐的鸡肉制品,是母鸡肉?
发表于 2016-5-13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嶺南獦獠 于 2016-5-13 19:11 编辑
云水堂主 发表于 2016-5-13 18:34
那超市买的冷冻鸡肉、熟食快餐的鸡肉制品,是母鸡肉?


151樓說得對, 公雞不會下蛋, 肉又不如母雞嫩, 所以小公雞一出生就被活生生粉碎, 用來做飼料, 超市和快餐店的雞肉都是母雞肉
 楼主| 发表于 2016-5-13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uxue 于 2016-5-13 20:10 编辑

秃鹫 发表于 2016-5-13 18:13
关于显识论,还是不要太多引用了,他重点是讲识的。而关于四种生,什么“触生”“嗅生”“沙生”“声生”, ...

看过您以前对一个戒律相关问题的回复,旁征博引,分析细致。这一次在此贴,又看到了,佩服!
高深内容有不少看不懂,还要努力学习吧。 不过,这个帖子倒是引出了一个大家一般不太重视的问题:
蛋奶素的同修,也需要注意蛋是不是受精蛋:
1、如果生鸡蛋是受精蛋,自己在家煮吃这个生鸡蛋、或在饭店点这个生鸡蛋做成的菜,实际就造成杀生了吧
2、如果成品形式的蛋是受精蛋,如咸鸭蛋之类、或者外面做成的茶叶蛋,那么实际就是在吃三净肉了吧
所以,基于以上,我觉得我吃了几年的蛋奶素,实际是在吃了不少三净肉而已,也许有时候还有杀生。嗨,惭愧啊....!
忏悔!
发表于 2016-5-13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秃鹫 发表于 2016-5-12 22:46
这贴很热闹,没赶上,太闹眼,没细看,总结性发言。首先,在藏地,一般很少说是素食。而是很直白,不吃肉。 ...

帮你补充下:
文殊师利问经:若为己杀不得啖。若肉如材木已自腐烂欲食得食。文殊师利若欲啖肉者。当说此咒……
这里说的是,若肉如材木已自腐烂。而且还需要三诵咒。这样的肉才可以吃……
发表于 2016-5-13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嶺南獦獠 发表于 2016-5-13 19:08
151樓說得對, 公雞不會下蛋, 肉又不如母雞嫩, 所以小公雞一出生就被活生生粉碎, 用來做飼料, 超市和快餐 ...

倒是也不一定全是母鸡肉,而是另一个品种,肉食鸡,长得快,40天就成品了。而蛋鸡场养的是蛋鸡,生蛋是特长。这个品种的公鸡,除了做种鸡的。全部做饲料了。出生一周左右,就分了,公鸡仔就被处死了。
发表于 2016-5-13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chuxue 发表于 2016-5-13 20:07
看过您以前对一个戒律相关问题的回复,旁征博引,分析细致。这一次在此贴,又看到了,佩服!
高深内容 ...

其实我认为,荤素的分法是大乘兴起之后吧。起初并未严格的。而以前科学相对不够细致。如果按照现代科学来分,应该是植物蛋白和动物蛋白。这样分荤素更严格。而佛教素食旨在修慈悲心。修不杀。相对蛋奶,这个即使是受精卵,未经孵化,也不成为生命吧,这点我也不十分确定属不属于杀,卵与哺乳动物的胎还有不同,胎是自然在体内的,必然发育成长。而且杀戒要具备杀心,这个要有时间在仔细查阅一下律藏的。所以,我倒是认为,没必要太过执着是荤是素。重点放在修慈悲心上,多学习菩提正道菩萨戒论,时时警醒自心。而饮食上,稍加留意就好。保证身体营养状况良好是底线。
发表于 2016-5-13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漠黄沙 发表于 2016-5-13 20:37
帮你补充下:
文殊师利问经:若为己杀不得啖。若肉如材木已自腐烂欲食得食。文殊师利若欲啖肉者。当说此 ...

继续往后看,只看一段,容易断章取义的
发表于 2016-5-1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漠黄沙 发表于 2016-5-13 20:37
帮你补充下:
文殊师利问经:若为己杀不得啖。若肉如材木已自腐烂欲食得食。文殊师利若欲啖肉者。当说此 ...

后面不但说断肉是方便法,也说头陀行是方便法。是为了度化心坏嗔恨,无有慈悲的人说断肉法。为摄受喜欢头陀的人而说头陀法。
发表于 2016-5-13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秃鹫 发表于 2016-5-13 21:02
继续往后看,只看一段,容易断章取义的

我就是看全了并仔细分析了语脉之后才说的,如果不是这样我就不会回你的帖子了。按照常规的逻辑,佛开许可以吃这样的腐烂的肉,所以文殊菩萨才问佛,那么以前您说“一切”(注意是一切)肉都不可以吃,这里怎么又开许了可以吃这种腐烂的肉了呢?于是佛才说,因为“若能不怀害心。大慈悲心为教化一切众生故无有过罪。”我以为这是在文殊菩萨问为什么“这种”肉可以吃的前提下佛的回答,默认了一个前提条件,并非是说一切肉都可以吃。你觉得呢?
 楼主| 发表于 2016-5-13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秃鹫 发表于 2016-5-13 20:51
其实我认为,荤素的分法是大乘兴起之后吧。起初并未严格的。而以前科学相对不够细致。如果按照现代科学来 ...

感谢您的指教,的确修慈悲心、闻思法理、身体健康是正事!
对于“这个即使是受精卵,未经孵化,也不成为生命吧,这点我也不十分确定属不属于杀,卵与哺乳动物的胎还有不同,胎是自然在体内的,必然发育成长”-----前面有法师和不少人都基本肯定了:受精蛋是生命。
发表于 2016-5-14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漠黄沙 发表于 2016-5-13 21:11
我就是看全了并仔细分析了语脉之后才说的,如果不是这样我就不会回你的帖子了。按照常规的逻辑,佛开许可 ...

并不完全如你所说。佛举例说了头陀等,而后说断肉也是方便说法。原文是独立的。“如是文殊师利。若众生有杀害心。为彼心故当生无数罪过。是故我断肉。若能不怀害心。大慈悲心为教化一切众生故无有过罪。“。断肉的前提是有杀心无慈悲。而食肉的条件是无杀心有慈悲。而通看全文,里面的戒相都是笼统一提,三净肉不仅仅是为己杀,这只是净肉的一种。而肉如柴木,这个也是有缘起的,这里只是简单笼统的一说。出家律中,是不许自己做饭吃的,有一次居士供斋,佛陀为制戒,没有去居世家应供,常理阿难取得佛的那份回寺,米饭是夹生饭,阿难怕饭引发佛的痛风,又煮了一遍。佛陀因此开戒,乞得生饭,可以煮熟吃。而后有比丘自乞生米,生菜,自煮而食。佛陀又制戒,不可以乞生米生肉菜自煮。”若於飯粒中。二分熟。一分生。聽自煮食。若菜花果魚肉。先煮色令變。受已。聽自煮而食。若乳等汁物應煮三沸。然可受取自煮而食。並皆無犯。若飯米生菜花果魚肉等。色未變。乳等未經三沸。自煮而食者。得**罪“。这里重点说的应该是”不是生肉”,而吃肉的问题,在律藏中,是明确提出肉和鱼不但是可以吃,而且是五种主食之一,当然还有很多种肉不能吃,比如虎残,不净肉,猴子龙马狼鵰鹫等多种,那是另外的事。大乘经典从修慈悲心的角度,断肉。文殊问经是针对断肉大乘经典而说,说明因为当时听那些法的人,有杀心,无慈悲,断。而食肉,并非是障碍解脱的。
所以,如果是以断肉经典为修法的,和受过断肉戒律的,肯定是要尊重自己的选择的。除此之外,佛是没有强制性的。
发表于 2016-5-14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秃鹫 发表于 2016-5-14 14:46
并不完全如你所说。佛举例说了头陀等,而后说断肉也是方便说法。原文是独立的。“如是文殊师利。若众生有 ...

原文是独立的。
——————
这个说法不同意。佛经本身是一个整体,如果顾后而失前,就造成前后文意割裂,甚至自语相违。按我的解读,是把前后文当成一个整体来体会佛意的,所以整体协调、前后畅通,没有矛盾。而按你互相独立的说法,那么前文说的肉如材木一段话又算什么呢?它如何被合情合理地整合到“互相独立”的说法里呢?肉如材木一段是不是被你选择性失明了?是不是断章取义了?
你不妨再仔细品品,看哪种解读更合理?

经文中说的肉如材木,你在后文进一步引申为不是生肉。这一步跨进虽然理由也说得通,但这个我还是觉得理由不够充分。因为:
1、佛说法是对机说的,所以在不同受众目前,在不同用意之下,说法不是完全一致的。比如大乘、小乘不论在戒律、佛理各方面都不是完全一致的,用小乘的说法解释大乘的东西,我觉得不太放心。如果互相参照,也应该是在大体同等究竟程度下的开示,才可以作为参考的对象。当然你别误会说我在说绝对不可以,我只是表达怀疑而已,任何一个细心的人应该都会怀疑这个问题。
2、要是真如你说,佛何必不直接说“不是生肉”呢?
所以对你的这个说法,我还是比较存疑的。
发表于 2016-5-14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第3点:不是生肉,包括的内涵就广泛了,包括但不限于熟肉、腐肉。而腐肉的概念范围就小多了,这两者差别可大了。佛经原文是腐肉,而且还需要三诵咒,佛经的东西最好是别改了吧?
发表于 2016-5-14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一定说这是腐肉也可以。单就本文,也说得通。但是我在前面也说了,这里只是笼统的在说戒律,是不能以此完全去行持的。而且是说出家戒律,如果说不欲邪行也可以是在家梵行菩萨,那么后面头发二指当剃,就不是在家了,而出家律,还是声闻比丘律,用小乘律藏的来解释,没啥不妥的。大乘小乘戒律,只是涉及发心的,稍有不同。除此详细的讲解,当然在小乘的律藏中。你如果就本文一字不改,不引申综合考虑的话,那么是不是只要非为己杀,肉如材木已腐都可以吃?人肉猴子肉如柴木也可以吃?那么大乘比丘将要弃舍几十条关于不准食用的肉类的戒律。而这些戒律基本是没有开的。只能弃舍。这就涉及声闻律与比丘律的取舍问题了。这宗大师在菩萨戒论已明确阐述过了。大乘律摄小乘律。涉及小乘的东西,必然要依小乘律。因为大乘律而弃舍小乘律是不被允许的。是弃舍小乘发心后的综合考量的。大乘律中,只有梵网断肉,且无开缘,而本文中是开肉食。所以,这食肉也不是大乘律的问题。而文殊菩萨问的也是可以食肉的理由,如果问的是可以食腐肉的理由,那佛应该答的是腐肉如材木,无肉色,肉味等,不影响修慈悲心,有无慈悲心都可以食用。而慈悲心恰恰是大乘经典中宣扬的,食肉断大悲种,这是断的理由。已经生起慈悲心,从修心的角度,断肉已无必要。而本经中对有杀心的,当然还是断肉,这里并未完全否定断肉。只是说明断肉是方便说法,不是绝对的而已。所以,可食的也不完全局限于腐肉。这是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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