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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bmi

魔,說的似正法,卻引人遠離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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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現在就是趕快把金女士的勢力逐出福智 達賴喇嘛要關顧福智團體 法的來源不用擔心
发表于 2017-8-2 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四念處 不當愚癡猴

佛典中常譬喻,我們的心就像猿猴一般,上下翻滾、前後跳躍,一刻也靜不下來。這麼一顆難以捉摸的心,該如何調伏呢?佛陀王舍城迦蘭陀竹園便曾召集比丘,說了這個故事:

在遠方的大雪山中,有些區域地勢險峻且氣候嚴寒,猴子上不去,人類也無法居住;有些山區環境艱困,只有猴子居住,看不到人類的蹤影。另外還有些地勢平坦、飲食充足的地方,這裡有人也有猴子,這時候獵人就專挑猴子下手,在猴群經常出沒的地方,用搗碎的冬青內皮做成的黐膠,塗在草上當陷阱。

聰明的猴子一看就知道那是陷阱,躲得遠遠的,根本不會上當,而一些比較傻、毛毛躁躁的猴子,一看到草地上晶晶亮亮的,便好奇地伸手觸摸,結果一把就黏住了!

情急之下,隨即用另一隻手來幫忙,結果兩隻手都黏上去了,接著右腳也湊上來,想當然爾右腳也黏住了。如此一個接一個,右手、左手、右腳、左腳全黏在一塊兒了。無計可施的猴子竟然突發奇想,張大嘴,試圖咬斷草根,結果連嘴巴也一併黏住,最後「五處同膠,聯捲臥地」,只能束手就擒,任人宰割了。

佛陀提醒弟子:愚笨的猴子擅自離開熟悉、安全的場域,四處閒晃,才會遭受這般苦果。比丘啊!這就像凡夫依著聚落群居,一早著衣持缽到村里乞食,這時候如果不懂得守護根門,放任六根隨意攀緣;眼睛看到好看的、喜歡的,就主動黏上去,同樣的,耳朵聽到聲音、鼻子聞到氣味、舌頭嘗到味道、肢體的接觸等等,一一生起染著心,就像猴子五處同膠,輕易地就被魔(獵人)綁架了。

所以,比丘啊!應該讓心安住於熟悉且安全之處,不隨著五欲境界而躁動。至於哪裡是熟悉、安全的處所呢?那就是四念處--身、受、心、法;以身體為覺察的對象,透過內外生起的種種感受、心念、一切現象等,如實地觀察,念念分明,依此調伏世間的種種貪愛與憂苦。
【雜阿含經】第620經 (第24卷)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大雪山中。寒冰嶮處。尚無猿猴。況復有人。或復有山。猿猴所居。而無有人。或復有山。人獸共居。於猿猴行處。獵師以黐膠塗其草上。有黠猿猴遠避而去。愚癡猿猴不能遠避。以手小觸。即膠其手。復以二手欲解求脫。即膠二手。以足求解。復膠其足。以口齧草。輒復膠口。五處同膠。聯卷臥地。獵師既至。即以杖貫。擔負而去

比丘當知。愚癡猿猴捨自境界父母居處。遊他境界。致斯苦惱。如是。比丘。愚癡凡夫依聚落住。晨朝著衣持缽。入村乞食。不善護身。不守根門。眼見色已。則生染著。耳聲.鼻香.舌味.身觸皆生染著。愚癡比丘內根外境被五縛已。隨魔所欲。是故。比丘。當如是學。於自所行處父母境界依止而住。莫隨他處他境界行。云何。比丘。自所行處父母境界。謂四念處。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发表于 2017-8-2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追隨邪見 猶如獼猴捉月

一群傻乎乎的猴子掛在樹枝上打撈水中月,這則簡潔、生動又極具啟發的寓言故事,可說家喻戶曉。

當時提婆達多以佛陀年邁,要求佛交出領導權,並企圖分化僧團,自立為新佛,而擁護提婆達多的六群比丘,經僧眾勸諫不聽,執意為虎作倀。佛陀為此特別說了五百獼猴的故事:

過去在波羅奈城,有五百隻獼猴在樹林中嬉戲遊蕩,玩著、玩著,盪到一棵樹下時,掛在樹枝上的獼猴王,瞧見樹下的水井裡竟然有一顆月亮,不得了了,月亮掉到水裡了!猴王立即召集群猴說:「月亮死掉,落到井裡了,我們一起把它撈起來,免得世間陷入一片黑暗不見光明。」

但要怎麼打撈呢?大家七嘴八舌商量著撈月的方法,這時猴王又說:「不如這樣吧,我捉住樹枝,你們捉住我的尾巴,如此輾轉相捉,這樣就可以下去井中把月亮撈起來了!」於是大家就依照猴王的說法,你捉我、我捉你,像接龍一般,結果樹枝不堪負重,啪的一聲斷裂,獼猴群也就跟著落入井中。

這時,把這一切看在眼裡的樹神說話了:「是等騃榛獸,癡眾共相隨;坐自生苦惱,何能救世間?」

原來這隻獼猴王正是提婆達多的前生,起鬨撈月而掉落水中的就是六群比丘啊!佛陀藉此提醒弟子,驕慢愚癡者,將虛幻不實以為真,不僅讓自己身陷五欲苦海,邪見的追隨者也必然要遭受苦果。所以後世便以「獼猴捉月」、「猴子撈月」、「井中撈月」等,形容愚者追隨愚見而受苦,並引申譬喻驕慢者不見己過而失策。
諸比丘白佛言:「世尊!云何是六群比丘共提婆達多同語同見徒自受苦?」佛告諸比丘:「是六群比丘不但今日同語同見徒自受苦,過去世時已曾如是。」諸比丘白佛言:「已曾爾耶?唯願說之。」佛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城名波羅奈,國名伽尸,於空閑處有五百獼猴,遊行林中,到一尼俱律樹。樹下有井,井中有月影現。時獼猴主見是月影,語諸伴言:『月今日死,落在井中,當共出之,莫令世間長夜闇冥。』共作議言:『云何能出?』時獼猴主言:『我知出法,我捉樹枝,汝捉我尾,展轉相連,乃可出之。』時諸獼猴即如主語,展轉相捉,小未至水,連獼猴重,樹弱枝折,一切獼猴墮井水中。爾時樹神便說偈言:

「『是等騃榛獸,癡眾共相隨;
      坐自生苦惱,何能救世間?』」


佛告諸比丘:「爾時獼猴主者,今提婆達多是。爾時餘獼猴者,
今六群比丘是。爾時已曾更相隨順受諸苦惱,今復如是。」

发表于 2017-8-2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學弘正法 于 2017-8-2 14:20 编辑

福團要在常師父的故鄉「崇明島」推廣有機事業,盧向學員借錢; 傳燈寺的一些真相; 以金這樣聽黃主任的話,金有大能力與大功德嗎?只學依止法的法師或馬可僧,所做的一切,會不跟金報備嗎? 辦事的僧俗做得不合理時,被黃主任K,還不能說出 是"不會辦事"之金的主意, 這樣的依止.是學對了,還是錯了!
2017.8.2

http://dalai2016.blogspot.tw/

2017年8月1日 星期二
轉達梵上座,再加舉一有犯意之實例。

匿名2017年7月31日 下午5:52
(請版主就以下敘述,請與梵上座查證、聽取意見後,考量是否揭露,期〈陽光燦爛〉,若揭露,本人會自負文責,因事實過程,當事人都還在。)

敬愛的福@法友們:

若貴集體主謀們等,想告梵上座,末學為您等加舉一實例,
請指正(當事人都還在!!!)。
時間:梵上座在園區休養的期間。[@ 時間是何年呢? 是2010年,還是2017年, 為何不一次說清啊!]

地點:大悲精舍(令人放下心防,相信不會有人在三寶地說謊吧!)
事由:

有台北下來的盧某人,事先由他人約集園區的全職、義工(乃至由當地分苑的執事人員過濾選擇一些廣論學員),一同到【大悲精舍】。

盧某開口所言大義略為:
要完成老和尚生前推廣【有機農業】的理念,要在老和尚故鄉「崇明島」推廣有機事業,因「團體」現在有調動資金到大陸地區等名目等問題,需要向大眾【借錢】(是【借錢】喔!)等到賺錢後會還給大家。(還錢時間未定,但有說會還喔!)

除了地點在三寶地外,談話結束後,梵上座有發加持物予與會俗眾(讓大家認為梵上座對盧某的言說有所承許?)。

數日後,各與會之人紛紛匯款至盧某指定的人頭帳戶(事後有人查出其中有賴◎長的親人)…
附敘:
1、金錢借貸的民事請求權時效15年。
上開事例,未定返還時間。所以:
借用人(依事實,盧某似以貴團體名義為借用人,不是他人妄加…)得隨時返還,貸與人(出借金錢的人)亦得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限,催告返還,斯時才起算15年。
2、若上開事實涉及犯罪,其刑事追訴權時效:「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3、另上開借錢過程涉及某人之死亡及遺願,故若如梵上座日前所言為真,苟有某女士以積極作為排除某人指定之隨侍醫生,使其陷於無助狀況,再由無知者下藥,致某人死亡,
(看倌們,這是否有點像「XXX圓寂前被更換隨侍醫生、死亡的相關歷程」?)

依相關故事情節,容有可能構成某一犯罪的【間接正犯】
(若事先有同謀者,再分擔各階段行為,即大家分頭於各環節實行,則均為共同正犯;另縱無事先同謀,但就整個過程有幫助犯意、行為等等,亦可能構成幫助犯等不同程度之共犯。)

此等事實,若屬實,則所涉罪名之刑事追訴權為30年。
以上,尚請一併轉知、研析,以昭業果不爽及世間法之公道。

祝福@法友們福智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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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17年8月1日 下午3:20
推測福x的另一個手法:盧在加國病重,無法返國,甚或……。以一了百了,全部都死無對證。

匿名2017年8月1日 下午9:43
笑~今天問內部人為啥不去  
[@ 是指去那?  是指: 去四川的法喜苑, 還是指:去加拿大的傳燈寺呢?]

對方除了說沒錢, 還透露有些人是捐50萬
都可以買一萬份雞排了

Sun R2017年8月1日 下午9:51
50萬  歐洲旅行兩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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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alai2016.blogspot.tw/2017/07/fz_31.html#comment-form
2017年7月31日 星期一
哀鴻遍地呀!fz僧俗到底在造什麼共業?

匿名2017年8月1日 上午7:12
剛剛有現在正在P島參訪的同學發文並貼照片,說感恩法師開放正在建設中的傳燈寺讓他們參觀,
想到當初根本道場、福智大學(還有預先簽名同意開始建蓋時會繼續捐款的同意書)、月稱光明寺等等的募款,還有在憶師恩法會播放根本道場的藍圖願景等等,到現在還有師父紀念館種種的”建設“,都還沒看到成果,反而還在加拿大蓋了傳燈寺看起來已然頗有規模了)?
真的很想看到真相大白!

2017年8月1日 上午9:28
捐錢都捐多久了,台灣只有看到一棟棟的鐵皮屋,其他地方呢?捐錢的人都不會懷疑嗎?只能說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匿名2017年8月1日 下午3:25
★證法師`多位★長字輩的法老們,你們多次鼓勵捐款,不但未專款專用,且流向不明。
是否有犯刑罰呢?能否請福◆法友們給個說法?
還是要等您們提告後才在法院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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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fairylin0102/media_set?set=a.1463688427026783.1073741915.100001569197754&type=3&pnref=lhc
20160810《大覺佛學院》參訪

在2016.8.10 臉主的相片簿,沒有敢現出傳燈寺的相片-即只顯出一張傳燈寺的一株金親栽種的白杉.
但在2017年大約6-7月吧, 忽看到該臉書,放出數張傳燈寺的相片(曾為此發過一文)- 即2016年8月,傳燈寺已經建完 “類似1-2層的地下層,與建完第二層,向第三層邁進” , 現在1年後 [2017年7月],大概是建到4樓了吧!

因為2017.8.1 再去看該臉書, 臉主又關閉傳燈寺的相片, 感覺很奇怪, 為何傳燈寺的相片要這樣神秘的”不能公開”呢?
難不成”傳燈寺” 又是被金說成”不可將傳燈寺的建築過程外放, 不然,就會有障難”的刻意避開福智人的注意啊!
然新加坡的吉祥寶聚寺,好像就沒有這樣的神秘, 即這二座寺院,幾乎同時或前後沒有差多久,就開始興建,今2017年4月,吉祥寶聚寺已經完全建好; 那傳燈寺大概也是快要完工, 才敢公開於福智人吧! 當然或許也是因為最近大家的好奇與要追蹤,金等不得不公開吧!

若我等再看傳燈寺真正是用了多少錢,我們可能要驚嘆台灣福智,真是台灣之光-好有財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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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 黃主任說

…….你像那個傳燈寺,我就跟上師[金]說,這個傳燈寺總預算,本來編十三億,我說一定不夠,變十八億,
第一期八千萬,五期要二十八億,[@為何第一期8000萬 五期是28億, 這是怎麼算的]

結果第一期就花了兩億八千萬,到第四期要花三十八億,
[@ 這是說第一期就有人, 報假帳的吃掉2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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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然後根道也好,或是說傳燈寺也好,他的總額都是要兩三百億?
黃主委:嗯!沒有,根道是要三百多億,傳燈寺本來五期的工程是十八億,結果他們搞到現在,到第四期就三十八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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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根本不懂,法師來跟我做簡報,我說你的邏輯根本有問題,為什麼?
他把加拿大的木頭運回台灣,雕刻再運回去,都在那邊亂弄,我說這是眾生的錢,錢不能這樣花的,所以我們很多的邏輯是我不接受的,
[@ 那一個法師這樣大膽, 敢不向金報備, 就這樣的 "將加拿大的木頭運回台灣雕刻, 再運回加拿大"- 這樣花大錢的事情, 辦事的法師敢不向金報備,就執行嗎? 不太可能吧!
以若辦事僧真的敢這樣自作主張, 那就表示金其實也沒有真的在監督與辦事;乃至福僧也沒有真的對金是凡事依止或啟白了!
因此,聰明的黃主任應該也是知道”這個誇張與浪費錢的事情,是金的指令", 但黃主任好像也是不敢挑明的,將這種"敗金- 浪費金錢"歸咎到金,即黃主任只會一直責怪 "為金辦事的法師" 太不會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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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智今年[ ?? ] 開始會很難過,沒錢,他沒有…募款有問題嘛,他的傳燈寺一定也做不下去,根道也沒錢,所以他一定要停擺,他沒有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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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們傳燈寺也好,那個加拿大也好,犯了多大的錯誤呢,那個沒有申請建照就蓋了,有這麼糊塗的人嗎?法師沒有申請建築執照就先蓋了,現在所有被政府停工,土地什麼都…政府都對你有意見,他說你沒有誠信嘛,很多地方沒有申請執照就先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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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憑良心講,說有人叫我捐錢給福智我都不要捐給他,等他遇到障礙以後再捐給他!你不要共犯結構,業報跟著上身!我是反對捐錢給福智的,因為他沒有一套帳。不需要捐錢給他,所以很多人捐了錢說:「啊~怎樣!」我說:「你活該!叫你不要捐你還捐,捐了你就閉嘴!」

发表于 2017-8-2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美国大片的提示,应寻找薄弱环节之人重点突破,其面临法律制裁的威胁下,极可能连泥带水牵出一片。
发表于 2017-8-2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是先從金女士下手 自然就會一大串
发表于 2017-8-2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嶺南獦獠 于 2017-8-2 22:52 编辑
Paramita 发表于 2017-8-2 18:51
那就是先從金女士下手 自然就會一大串

金女士遠在加拿大,僧團上座和財團法人董事又和她勾結,你怎麼向她"下手"?
发表于 2017-8-2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嶺南獦獠 发表于 2017-8-2 22:50
金女士遠在加拿大,僧團上座和財團法人董事又和她勾結,你怎麼向她"下手"?

干脆刺客联盟,非常手段。
 楼主| 发表于 2017-8-2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bmi 于 2017-8-2 23:10 编辑
云水堂主 发表于 2017-8-2 22:55
干脆刺客联盟,非常手段。

這是邁向恐怖攻擊組織之路嗎?

水滸傳的替天行道,跟佛陀救500人殺一人的差別,如何簡別?
发表于 2017-8-2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嶺南獦獠 于 2017-8-2 23:15 编辑
云水堂主 发表于 2017-8-2 22:55
干脆刺客联盟,非常手段。

這個不成,我看此團體負債不輕,資金又被掏空,只要將其胡塗賬公諸於世,讓它募款不成,早晩會破產垮掉。
发表于 2017-8-2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aramita 于 2017-8-2 23:50 编辑
嶺南獦獠 发表于 2017-8-2 22:50
金女士遠在加拿大,僧團上座和財團法人董事又和她勾結,你怎麼向她"下手"?

重點是要引起世人注意  讓這事公開透明
发表于 2017-8-3 06: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請大家多多廣傳,讓事情公開給大衆知道,也請兩岸政府合作,打擊犯罪。
发表于 2017-8-3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能做的就是廣傳福智募款資金不明,等財務公開.再決定是否捐給福智
发表于 2017-8-3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在加拿大,無法定罪,讓福智沒錢,問題或許解決一些
发表于 2017-8-3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把金女士欺師滅祖假接班的事公諸於世  定不定罪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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