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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ursky1058

DL首次公开表态支持同性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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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2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住常行 发表于 2014-3-22 14:11
劝阻有很多方式,这两个人一听,awesome,后来一想,这人干嘛的?非我同类还说我okay,要研究下他学什么的 ...

劝阻有很多方式,这两个人一听,awesome,后来一想,这人干嘛的?非我同类还说我okay,要研究下他学什么的。缘起启动了。
————他都说没问题了,继续做同性性行为了。对吧?
发表于 2014-3-22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光明最胜王经 发表于 2014-3-22 14:05
嬉皮士学佛了,所以可以继续吸毒。你是这个暗示吗?
还是吸毒不好,无论是否学佛,都不应该吸毒。

是这个暗示,开始学佛就好。

即使强制不吸毒,这股业力也会促使他飘向其他不善业。
发表于 2014-3-22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光明最胜王经 于 2014-3-22 14:20 编辑
不住常行 发表于 2014-3-22 14:15
是这个暗示,开始学佛就好。

即使强制不吸毒,这股业力也会促使他飘向其他不善业。
非此即彼。
即使被劝阻吸毒,也可能会去杀人。你的想法好奇特啊。
那么以后不要有警察和监狱了。因为即使被强制关押判刑,这股业力也会促使他飘向其他不善业。
你在有意给大家秀下限吧?
发表于 2014-3-22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住常行 发表于 2014-3-22 14:15
是这个暗示,开始学佛就好。

即使强制不吸毒,这股业力也会促使他飘向其他不善业。

是这个暗示,开始学佛就好。
————末法时代,以戒为师。只要学佛就好,那么杀人的继续杀人,贩毒的继续贩毒,卖淫的继续卖淫。。。
你以为佛教是个垃圾筐吗?
发表于 2014-3-22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光明最胜王经 发表于 2014-3-22 13:58
你很有点“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的意味。但还有两句呢。请不要忘了“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这两 ...

我的意味是佛祖先坐了再说,不断占领酒肉的地盘。大部分人不进魔道就免得了如大地土的三恶道?先和佛相关一切接触再说。
发表于 2014-3-22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住常行 发表于 2014-3-22 14:15
是这个暗示,开始学佛就好。

即使强制不吸毒,这股业力也会促使他飘向其他不善业。

你的父母及教师等等,都劝你要做个合法的好公民,要遵纪守法。哪怕在国外,我想也是一样的教导。
绝对没有哪位父母或是教师告诉你:你要是犯罪了就继续去犯,因为你一旦停止了,那么“这股业力也会促使你飘向其他不善业。”
发表于 2014-3-22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住常行 发表于 2014-3-22 14:20
我的意味是佛祖先坐了再说,不断占领酒肉的地盘。大部分人不进魔道就免得了如大地土的三恶道?先和佛相关 ...

奥。你以为学佛就是占地盘吗?弄了一群的犯罪份子或是不法分子或是不守戒律的份子,佛教就能长久存在了?
你以为念了几声佛号,但继续的杀盗淫就可以不堕入地狱了?佛可没那么说过。
发表于 2014-3-2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光明最胜王经 发表于 2014-3-22 14:19
是这个暗示,开始学佛就好。
————末法时代,以戒为师。只要学佛就好,那么杀人的继续杀人,贩毒的继 ...

随喜持戒,但是枪乱打分分钟连菩萨戒都挂掉

善男子,汝若见彼法师,不得生其轻慢疑虑之心。善男子,恐退失汝菩萨之地,反受沉沦。彼之法师,戒行缺犯而有妻子,大小便利触污袈裟无有威仪。”
  尔时,除盖障白世尊言:“如佛教敕。”
发表于 2014-3-22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住常行 发表于 2014-3-22 14:30
随喜持戒,但是枪乱打分分钟连菩萨戒都挂掉

善男子,汝若见彼法师,不得生其轻慢疑虑之心。善男子,恐 ...

1、该段说的菩萨身份。对我们一般人来说,最多就是个初发心菩萨罢了,达不到这段的层次。
2、该段说的是,法师的戒律。没说法师的知见问题。戒律和知见是两回事。
发表于 2014-3-22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光明最胜王经 发表于 2014-3-22 14:23
你的父母及教师等等,都劝你要做个合法的好公民,要遵纪守法。哪怕在国外,我想也是一样的教导。
绝对没 ...

两害相权取其轻啊,连这都看不出来。
发表于 2014-3-22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住常行 发表于 2014-3-22 14:30
随喜持戒,但是枪乱打分分钟连菩萨戒都挂掉

善男子,汝若见彼法师,不得生其轻慢疑虑之心。善男子,恐 ...

自己去查“佛经内关于知见的开示”吧。
别弄些法师持戒的行为来说事了。
发表于 2014-3-22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住常行 发表于 2014-3-22 14:34
两害相权取其轻啊,连这都看不出来。

奥。宁可放纵你继续的犯罪,也不能劝你遵纪守法。因为“两害相权取其轻啊”。我就不明白了:遵纪守法怎么就在你心目中成了“一害”?!
发表于 2014-3-22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住常行 发表于 2014-3-22 14:34
两害相权取其轻啊,连这都看不出来。

你别秀下限了。算我拜托你。你的观点越来越惊世骇俗。我已经无法承受了。
发表于 2014-3-22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法教我们同情别人的烦恼,尊重他人,并不是让我们尊重烦恼,或者支持烦恼。
发表于 2014-3-22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liangar 发表于 2014-3-22 14:42
佛法教我们同情别人的烦恼,尊重他人,并不是让我们尊重烦恼,或者支持烦恼。

赞叹。明眼人的正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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