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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诃提娑迦罗

五世法王轶事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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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1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2-11 21:10
理論上可能但操作上不允許。
例子是:印度大成就者至尊畢瓦巴。 他實行禁行,依無上瑜珈證果後,說:我昔 ...

  所以,其实结论应该是:理论上不可以,操作上不可以,但历史上有例外。
  热译师杀伐、业印的事业都有做过,也可视为历史上的例外。但这些例外并不违背理论,因为热译师本人也在极短的时间内示现了堕入地狱。

  关于“我昔非比丘,今乃真比丘”一句,末学认为:应当考察原文是否确是“比丘”二字。
发表于 2014-2-12 0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礼进 发表于 2014-2-11 21:32
  所以,其实结论应该是:理论上不可以,操作上不可以,但历史上有例外。
  热译师杀伐、业印的事业 ...

按照南傳的說法,證得須陀洹以上的稱為真實比丘,依佛制羯磨而受具足的,在未證果前稱為認定比丘。然而證果者需要向戒臘高的凡夫僧頂禮。
北傳不知道看法如何,但至少頂禮儀則上,比丘頂禮在家相的觀音等菩薩像。

殺生不論是否為比丘,本質皆為惡業。業印則不太一樣。對在家出家是兩樣的。所以佛本生傳說到殺人以救五百商人,至今感受矛刺。但說到為救欲望逼心的婦人而捨梵行,沒有提到餘報。比丘不捨戒即用業印是不妥的,但已證悟的比丘用業印後是否犯波羅夷是另一個問題。

发表于 2014-2-12 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2-12 01:37
按照南傳的說法,證得須陀洹以上的稱為真實比丘,依佛制羯磨而受具足的,在未證果前稱為認定比丘。然而證 ...
但已證悟的比丘用業印後是否犯波羅夷是另一個問題。

依照聲聞教的標準來說,這個問題是偽問題,根本不能成立。因為證初果的聖者的一個基本素質就是不可能犯戒(更何況初果以上)。所以一個已經證果的比丘,依照聲聞乘的標準,絕不可能受用業印。
发表于 2014-2-12 04: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4-2-12 02:17
依照聲聞教的標準來說,這個問題是偽問題,根本不能成立。因為證初果的聖者的一個基本素質就是不可能犯 ...

但我們討論的超越聲聞乘呀。聲聞乘的初果聖人本來就不可能受用業印,因為該乘無此甚深教授。
你說的道共戒力我承認,但同樣的前提可能會推出完全相反的答案:證得聖果的比丘,就算用業印也不會犯戒,因為沒有犯戒的可能性。
實際上,傳記說畢瓦巴離開寺院前在佛前捨棄比丘戒,但他在那之前就行持禁行了,所以他捨戒捨的是已破還是未破之戒?
照戒律講,如果男根入產門之時,完全沒有貪煩惱現行,成立波羅夷嗎?(忽然聯想到著名的阿羅漢會不會夢遺爭論)

總之,這些問題如今都已不再存在。特別是宗大師以後,所有想修持禁行的人,證得聖果也好,沒證也罷,都要還俗捨戒。
发表于 2014-2-12 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2-12 04:40
但我們討論的超越聲聞乘呀。聲聞乘的初果聖人本來就不可能受用業印,因為該乘無此甚深教授。
你說的道共 ...
但我們討論的超越聲聞乘呀。

既然比丘戒是声闻乘的律法,那讨论比丘戒就无法超越声闻乘嘛。

證得聖果的比丘,就算用業印也不會犯戒,因為沒有犯戒的可能性。

你这是“主观唯心主义”。照你这么说,佛世有那么多证果的比丘(从初果到阿罗汉都有),他们难道都示现了吃晚饭、留胡子、杀人、偷东西、耕地、砍树、拿钱、做生意等等的行为么?(反正按照这种看法,他们这么做也不犯戒,他们变成如‘神正论’下的天神,不论做什么也都是对的)。事实上此种示现一例也没有啊。所谓圣者不犯戒,就是圣者完全按照字面的意思遵守戒律,而不是“圣者做什么都不犯戒”的意思嘛。
事实上,是否按照字面遵守戒律,在声闻教中是判断一个人是否证果的标准之一嘛:如果一个比丘吃晚饭或者砍树,那他肯定就没有证初果。

實際上,傳記說畢瓦巴離開寺院前在佛前捨棄比丘戒,但他在那之前就行持禁行了,所以他捨戒捨的是已破還是未破之戒?

佛前舍是不成舍的。舍戒行为本身就不成立,前提不成立,这个就无法讨论了。

照戒律講,如果男根入產門之時,完全沒有貪煩惱現行,成立波羅夷嗎?

如果是被动插入(被女子强奸),不受乐不犯。如果是主动插入(自己很清醒,也明确有插入的意向),则不论有没有“貪煩惱現行”,插入即成犯。
发表于 2014-2-12 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2-12 04:40
但我們討論的超越聲聞乘呀。聲聞乘的初果聖人本來就不可能受用業印,因為該乘無此甚深教授。
你說的道共 ...
忽然聯想到著名的阿羅漢會不會夢遺爭論)

阿罗汉不会梦遗(若阿罗汉会梦遗,那么辟支佛和佛何以不会?)
发表于 2014-2-12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2-12 01:37
按照南傳的說法,證得須陀洹以上的稱為真實比丘,依佛制羯磨而受具足的,在未證果前稱為認定比丘。然而證 ...

  首先同意138楼的意见。
  其次,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
  苾芻有五:一、名字苾芻,二、自言苾芻,三、乞求苾芻,四、破煩惱苾芻,五、白四羯磨圓具苾芻。
  言名字苾芻者,如人立字名作苾芻,或世共許,或是苾芻種族,因此喚為苾芻,是謂名字苾芻。
  云何自言苾芻?若人實非苾芻,自言我是苾芻,或是賊住,自稱苾芻,是謂自言苾芻。
  云何乞求苾芻?若諸俗人常為乞求以自活命,是名乞求苾芻。
  云何破煩惱苾芻?若人能斷諸漏煩惱所有焦熱、諸苦異熟未來生老死,能善了知,永除根本,如斷多羅樹頭證不生法,是名破煩惱苾芻。
  云何白四羯磨圓具苾芻?謂身無障難,作法圓滿,是不應呵,是名羯磨圓具苾芻。
  今此所言苾芻義者,意取第五。


  按照这里的意思,只有“白四羯磨圓具苾芻”才是真正的苾刍,其他四种都未必是真正的苾刍。你所说的“真实比丘”,与这里的“破烦恼苾刍”一致,未必是真正的苾刍。

  当然,严格说来,“白四羯磨圆具”只是事例,说一切有部承许的得戒方式一共有十种。如《顺正理论》所说:


  诸毘奈耶毘婆沙师说,有十种得具戒法,为摄彼故复说等言。何者为十?一由自然。谓佛、独觉,自然谓智,以不从师,证此智时,得具足戒。二由佛命“善来苾刍”,谓耶舍等,由本愿力,佛威加故。三由得入正性离生,谓五苾刍,由证见道,得具足戒。四由信受佛为大师,谓大迦叶。五由善巧酬答所问,谓苏陀夷。六由敬受八尊重法,谓大生主。七由遣使,谓法授尼。八由持律为第五人,谓于边国。九由十众,谓于中国。十由三说归佛法僧,谓六十贤部共集受具戒。此中或由本愿力故,或阿世耶极圆满故,或薄伽梵威所加故,随其所应得具足戒。

  以这十种方式得戒,都是真正的苾刍。而这里的第三种情况见道得戒,依据德光《律经》及措那瓦《律经释》的观点,属于“古仪轨”,唯佛时代特例才可成立。此后之人即使在家见道,也应如你所说,按佛制羯磨受具足戒。

依佛制羯磨而受具足的,在未證果前稱為認定比丘。然而證果者需要向戒臘高的凡夫僧頂禮。
北傳不知道看法如何,但至少頂禮儀則上,比丘頂禮在家相的觀音等菩薩像。

  两者依据的原理不同,前者是依“有别解脱戒为重”,后者是依“发菩提心者为重”。二者并不矛盾。我们属北传,受僧戒时也被教导:在家人即使是菩萨也要向出家人顶礼。  另外,抛开菩萨像不谈,若是活着的在家菩萨,虽然依据大乘的理论,未发菩提心的比丘向他顶礼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做法上,众所周知,通常还是要在他前面摆一尊佛像更好。

  1. 殺生不論是否為比丘,本質皆為惡業。業印則不太一樣。對在家出家是兩樣的。所以佛本生傳說到殺人以救五百商人,至今感受矛刺。但說到為救欲望逼心的婦人而捨梵行,沒有提到餘報。比丘不捨戒即用業印是不妥的,但已證悟的比丘用業印後是否犯波羅夷是另一個問題。
复制代码


  你的说法,似乎与《瑜伽菩萨戒品》和《菩萨戒品释》不一致。首先如《瑜伽菩萨戒品》所说:

  又如菩萨,处在居家,见有母邑,现无系属,习淫欲法,继心菩萨,求非梵行。菩萨见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随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处,令种善根,亦当令其舍不善业。住慈愍心,行非梵行。虽习如是秽染之法,而无所犯,生多功德。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所教诫,令不坏灭,一切不应行非梵行。

也就是说,你所说的情况,基本上是适用于守护全分梵行的在家菩萨。出家菩萨仍然是绝对禁止的。
  纵然是对出家人而言,也没有违背别解脱戒。如《菩萨戒品释》:

  又《集学论》云:“若见有情增上义利,应舍学处。贪岂能障多劫修习大悲为性,善权方便圆满一切善根菩萨?定不能障。如《善巧方便经》说,星宿婆罗门童子曾于四万二千岁修净梵行,行七步已起大悲心,念我若因犯禁戒故堕那落迦,我宁忍受那落迦苦,当令此女安乐存活。时星宿婆罗门童子还至其所,右手执女,告云:‘姊起,当随汝欲。’”
  又《集学论》云:“诸梵行者,为利他故,于彼应作母姊之想,远离邪行。”此说是在家身所行,不顺苾刍。设见殊胜义利,应舍学处。故义同《菩萨地》。
  若尔,何故惟于非梵行,分别在家出家差别耶?答云:无过。以虽违犯杀生、不与取、妄语业道,然不定犯他胜处罪(如杀傍生、小妄语等)。若制后苾刍,犯非梵行业道,则亦定犯根本重罪。依此密意说其差别,与《集学论》亦不相违。总修梵行即最胜之利他,舍此更无增上利他。设见别有增上有情义利,须犯别解脱根本罪时,当舍学处而作。故亦是许在家菩萨,非许出家。若许出家,无须先舍学处之义。

苾刍若真的是出于利他等,万不得已而行之,也不是说不可以,但前提是:舍戒。无论中观宗、唯识宗,都是这样承许。除开这两宗,别无大乘车轨可寻。

  至于说舍学处后,与那位妇人行非梵行,是否还有恶业?我相信是有的。理由:这位妇人并非妻室故。

  出家菩萨不舍律仪依止实体业引必犯波罗夷,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从阿底峡尊者《道灯论》开始,到宗大师及其后学,广引诸大教典,加诸理证,确凿无疑。纵有一二特例,也并不违背这个道理,因为他们就是在示现“违犯别解脱”嘛!对违犯别解脱的者,也要克服傲慢、关心爱护,不能舍弃嘛!就这些大师的示现而论,他们只能是为了表达这个意图,而不可能是为了教导别人如何绕过别解脱戒。有的甚至连堕地狱都一起示现了。
发表于 2014-2-12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葉小釵 于 2014-2-12 13:52 编辑

大天五事
星期四, 十二月 25th, 2008

悟殷法師《讀大毘婆沙論劄記》  阿育王時代,大眾部的大天,唱道「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大正27.511下)的學說,為自己帶來毀譽參半,甚至毀多於譽的負面評價。在《大毘婆沙論》裏,說他未出家前犯三無間罪,是應該下無間地獄的惡魔(大正27.510下–512上);而在《分德功德論》裏,卻說「唯大天一人是大士,其餘皆是小節」(大正25.32下)。然而,不管是「惡魔」,抑是「大士」,大天的創說,總為當時沈寂的思想界,注入了一股新生命,帶來無限的生機,影響深遠。 據《異部宗輪論》記載:部派佛教中的大眾部、多聞、制多山、西山住、北山住,以及雪山部等,都承續「大天五事」學說,而主張「有阿羅漢為餘所誘、猶有無知、亦有猶豫、他令悟入、道因聲故起」(大正49.15下–16下,南傳57.pp.221–268,東山住部亦同此說)。據《大毘婆沙論》記載:當大天提出:「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大正27.511下)的學說時,有部學者反制大天,提出了:「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汝言非佛教」(大正27.511下),來否定大天的教說。他們彼此諍論什麼?以下試分別解說之。 一、餘所誘  「餘所誘」,是指阿羅漢仍會漏失不淨。據《大毘婆沙論》說:大天不正思惟,夢失不淨,弟子為師浣洗衣物時,發現了不淨,因而起疑:和尚是阿羅漢,阿羅漢諸漏已淨,如何猶有斯事?大天答說:這是天魔所擾,汝不應驚怪!何況漏失有兩種:一者煩惱漏,二者不淨漏。煩惱漏,阿羅漢已無,但猶未能免除不淨漏失。如諸羅漢雖然斷了煩惱,豈無便利、涕唾等事!且諸天魔常於佛法而生憎嫉,見修善者便往壞之,即使是阿羅漢亦被其嬈亂。我漏失是天魔所為,汝等不應有所疑怪(大正27.511上)。  大天意說阿羅漢已經斷盡了煩惱,不會再因內心煩惱的攪動而漏失不淨,但阿羅漢生長在世間,還是人數,由生理的反應,自然地會流出不淨。這就像阿羅漢一樣要穿衣、吃飯,一樣要大小便、涕唾等,是很自然的現象。又,天魔常擾亂行者修行,把不淨穢污行者,我衣服上的不淨,就是天魔所為,不是煩惱漏失。 有部認為:大天漏失不淨,這不淨是內心煩惱的反應。大天尚未證得阿羅漢,由於內心煩惱攪動,因而漏失不淨,為了遮掩過失,遂推說是天魔嬈亂。這是非因計因,戒禁取所攝的惡見(大正27.510中)。  二、無知 「無知」,這關係到證果的聖者有否有「自證智」的問題。傳說大天一一記別弟子證得聖果(四沙門果)。弟子覺得奇怪,問和尚:阿羅漢等應該有自證智,如何我等都不自知?大天說:無知有兩種:一者染污,二者不染污。染污無知,阿羅漢已無;不染污無知,阿羅漢猶有。由於汝等尚有不染污無知,所以汝輩不能自知是否證果,汝等實不應懷疑,不信自己已證得果分(大正27.511中)。 有部認為:阿羅漢於自解脫,由無漏智見故,已離無知。大天說阿羅漢猶有無知,是撥阿羅漢無有無漏智的邪見(大正27.510中)。  三、猶豫 「猶豫」,這是阿羅漢是否有「證信」的問題。弟子問大天和尚:曾聽聞聖者有證信,已度諸疑惑,如何我等於諦實中猶懷疑惑?大天說:諸阿羅漢也有疑惑,疑惑有兩種:一者隨眠性疑,阿羅漢已斷。二者處非處疑,阿羅漢未斷,獨覺於此而猶成就,況汝聲聞於諸諦實,不能無所疑惑,遂乃自輕(大正27.511中)! 有部認為:阿羅漢於自解脫,由無漏道,已斷除猶豫,具足證信。大天說仍有疑惑,這是謗阿羅漢無無漏智道之邪見(大正27.510下)。  四、他令入 「他令入」,這是阿羅漢是否有「聖慧眼」的問題。大天弟子披讀經典,得知阿羅漢有聖慧眼,於自解脫能自證覺知。因而問:我等若是阿羅漢者,應自證知。如何但由師之令入,我等都無現智能自證知?大天說:有阿羅漢是但由他人記別,自己不能自知的。如舍利子智慧第一,大目犍連神通第一,佛若未記,彼等亦不能自知。舍利子、目犍連是世尊上首弟子,尚須佛記,汝等於此實不應窮詰」(大正27.511中)。 有部認為:阿羅漢實自證得無障無背現量慧眼,身證自在,非但由他而得度脫。若說但由他故得度,則是謗聖道的邪見(大正27.510下)。  五、道因聲故起 「道因聲故起」,是可否由音聲得道的問題。傳言大天在夜裏數唱「苦哉苦哉」,弟子聽到,疑惑驚怪。因而問和尚:起居安否?何故夜裏呼唱「苦哉苦哉」?大天說:我稱呼聖道,汝不應怪。有諸聖道,若不至誠稱苦召喚,命終都不現起,所以我夜裏數唱「苦哉苦哉」,是為了召喚聖道現前(大正27.511中)! 有部認為:諸聖道要修方得,若說唱言苦哉能喚起聖道,是非因計因,戒禁取所攝的惡見(大正27.510下)。     以上,依據《大毘婆沙論》的記載,說明大天五事,以及有部對他的批判。《婆沙論》說:大天不僅犯三逆罪,又因創說五事,造成部派分裂(大正27.510中–512上),可說是一個罪大惡極的佛教敗類。由於《大毘婆沙論》是有部論師的著作,其他的資料又缺乏,所以,大天教說的學理根據,弘揚情形,對教界的影響……等等實際情況,不得而知;我們從《大毘婆沙論》得到的訊息,可說是一面倒的負面評價。不過,從五事的內容來看,餘所誘、猶豫、無知,乃至他令入等,都是阿羅漢是否究竟的相關問題;道因聲故起,是修道方面的問題。所以,五事的創說者大天,應是有見於當時傳統佛教墨守成規,堅持以阿羅漢為中心,為究竟解脫,上不能體會世尊因機設教的方便,下而未能適應時代需求,於是創說五事,藉以跳脫傳統窠臼,發揚世尊出世本懷。大天五事的唱說,雖然遭受橫逆與非議,然在大心人士的推波助瀾下,風起雲湧,遂形成一股革新思潮。 從《異部宗輪論》的記載,有大眾、一說、說出世、雞胤、多聞部、制多山、西山住、北山住、雪山部等九個部派(若加上東山住,共十個),奉行阿羅漢為餘所誘等五事。前八個(及東山住),都是大眾部之姐妹學派;雪山部,是說一切有部分裂出來之後的根本上座,轉名為雪山部。如此,可見大天學說相當盛行,對教界一定有某種程度的影響。 印順導師《唯識學探源》:《婆沙》說他毀謗羅漢沒有自證智,還有疑惑。聖者證果而沒有自覺與證信,在後代佛教思想上,沒有這種痕跡。居於大眾系領導地位的大天,也不致那樣荒唐。事實上,這是「不染無知」、「處非處疑」,阿羅漢有沒有斷的諍論。 印順導師《唯識學探源》:羅漢有無知、有疑惑,這是指出了羅漢功德上的缺點。在以羅漢為究竟的上座面前,簡直等於誣辱,這才引起了嚴重的糾紛,促成部派的分裂;大天也被反對者描寫成惡魔。大天的呼聲,震醒了全體佛教界,獲得了新的認識,從狹隘的羅漢中心論裏解放出來。羅漢的無知未斷,還有它要做的事,才回小向大。大乘不共境、行、果的新天地,都在羅漢不斷餘習的光明下發現。 印順導師《唯識學探源》:大天的羅漢「為餘所誘」,「猶有無知」,「亦有猶豫」,都是習氣之一。而這習氣與不染污無知,對後來唯識學的種子思想,有莫大的關係。 而且,大眾部主張羅漢有無知、有猶豫,在有部論者中,亦有歧異。有的認為羅漢「雖斷而猶現行」,只有佛陀才畢竟斷。如說: 邪智有二種:一、染污,二、不染污。染污者,無明相應;不染污者,無明不相應,如於杌起人想等。染污者,聲聞、獨覺俱能斷盡,亦不現行。不染污者,聲聞、獨覺雖能斷盡,而猶現行;唯有如來畢竟不起,煩惱、習氣俱永斷故。(大正27.42中–下) 聲聞、獨覺慧不猛利,雖斷煩惱而有餘習。如世常火,雖有所燒而餘灰燼。佛慧猛利,斷諸煩惱令無餘習。如劫盡火,隨所燒物,無餘灰燼。(大正27.77下) 有的則認為阿羅漢是不斷不染無知的,如說: 有餘師說:阿羅漢等亦現行痴,不染無知猶未斷故。(大正27.78中) 由此可見:當時教界,不只大天主張羅漢功德不盡圓滿,有部論者中,亦有相同的聲音,與之相互輝映。 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大抵佛滅以後,成為上座中心的佛教,阿羅漢是無學聖者,受到非常的尊敬。到那時,比對佛的究竟圓滿,發現解脫生死的阿羅漢,還有習氣「無知」,還有種種不圓滿。綜合為五事而舉揚出來,與傳統無保留的讚歎恭敬,不免引起了諍論。由於阿羅漢不究竟,不圓滿的宣揚,使人更仰慕佛陀,歸向於佛陀。五事的宣揚者——大天,是引導佛教向大乘法演進的大師,所以《分別功德論》隱約的說:「唯大天一人是大士,其餘皆是小節」(大正25.32下)。 至於大天之「道因聲故起」,也影響後代佛教的修行方法。如大眾部認為「苦能引道,苦言能助」,「眼等五識身有染有離染」(大正49.15下)。  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內心精誠的口唱「苦哉」,因耳聽「苦哉」的聲音,能夠引起聖道。這是音聲佛事,與口到、耳到、心到的念佛一樣。大天的「道因聲故起」,只是應用這一原則。五識有離染,也就可在見色、聞聲、嗅香、嘗味、覺觸時修道。所以五識有離染,是修行方法上的理論原則。「苦能引道」,是五識修道的實施方法。這一方法,在大乘佛法中,多方面予以應用。連中國禪宗的修行特色,也可從這原則而理會出來。 以上,導師從思想史的角度切入問題中心,釐清諍論的焦點,說明了大天五事對未來教界之影響。他認為:五事的創說,促使佛教界從狹隘的羅漢中心論裏解放出來;大天不僅是大眾部弘化一方的傳教師,更是引導佛教向大乘演進的大師!他非但不是造成部派分裂的罪魁禍首,實是當時佛教思想界之先驅者。   參考書目 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印順導師在《唯識學探源》 悟殷法師《讀大毘婆沙論劄記》   
发表于 2014-2-12 17: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arraboth 于 2014-2-12 18:14 编辑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4-2-12 05:21
阿罗汉不会梦遗(若阿罗汉会梦遗,那么辟支佛和佛何以不会?)


這個論述強度不夠。辟支佛會不會遺精不知道,何教典說不會的? 就算不會,何以證成阿羅漢也同樣不會?
以醫學角度,睡夢中射精未必需要性欲。事實上,腦負責勃起跟射精的部位一晚會活化多次,一個正常男性一晚會勃起好幾次,如果最後一次剛好是你醒來時你才會發現。幾乎每次都要大腦另外發出抑制射精的指令。有時候因為有夢境,射精區域過度活化,或是某種原因抑制失敗,就會遺精。但未必都跟夢境有關的。有人生病也會遺精;發燒過後,男人容易遺精,因為精子討厭高溫,發燒痊愈後身體會藉此排掉受損的精子。

但阿羅漢的腦生理也可能完全異於常人,此事難以定論。

我說這些不代表大天是阿羅漢,也不代表他的理論正確。只是醫學上射精不能跟欲望擾動畫上等號。
 楼主| 发表于 2014-2-12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2-12 17:59
這個論述強度不夠。辟支佛會不會遺精不知道,何教典說不會的? 就算不會,何以證成阿羅漢也同樣不會?
...

这个楼怎么歪成这样了?这都是哪跟哪啊……
不过还是回答一下:按照正统有部的观点,精子是烦恼所引(所以叫“不净”),阿罗汉没有烦恼,所以不会遗精。《发智论》专门批判了大天的五种恶见,首当其冲就是“阿罗汉会遗精”。按照《毗婆沙》的解释,大天遗精是因为大天自己没有断烦恼(不是阿罗汉),他却说阿罗汉会由于天魔引诱而漏失不净,这种观点将不是原因的事情当做了原因,属于“戒禁取见”。而这种错误的观点在见道见苦谛时就会断除(说明大天根本没见道)。

如《发智论》说:諸起此見:“有阿羅漢,天魔所嬈,漏失不淨”。此於五見,何見攝?見何諦斷此見耶?答非因計因,戒禁取攝。見苦所斷。
在《大毗婆沙论》中解释说:
諸起此見:“有阿羅漢,天魔所嬈,漏失不淨”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欲分別佛涅槃後,假名苾芻所起惡見,令有智者知而制之,故作斯論。諸起此見“有阿羅漢,天魔所嬈,漏失不淨”,此於五見何見攝?見何諦斷此見耶?答:非因計因,戒禁取攝。見苦所斷。
此中,非因計因者,謂彼不淨從煩惱生,而說天魔所嬈故出,故戒禁取以為自性。見苦所斷,顯彼對治。苦智生時,能斷如是不實推求、不實分別,顛倒惡見,令永滅故,名見苦斷。廣說如前。
发表于 2014-2-12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2-12 17:59
這個論述強度不夠。辟支佛會不會遺精不知道,何教典說不會的? 就算不會,何以證成阿羅漢也同樣不會?
...

隨喜145樓法師善說。法師的回答應該可以解答你的疑問了。
補充一點:說“射精是煩惱所引”,和你說的“射精未必需要性慾”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射精當然未必需要性慾,哪怕清醒時候也是一樣嘛!比如第一僧伽婆尸沙法,未必是因追求滿足性慾而犯,為健康(認為出不淨可帶走病氣)、為取藥(認為所出不淨可合藥)、為供養(認為所出不淨可供養鬼神)、為布施(認為所出不淨可為旁生、非人之食)、為觀察(意在觀察所出不淨的顏色、濃淡)、為好奇(意在看出不淨的過程究竟如何)等目的,只要“不淨離本所”即成犯。並不是說非性慾所引發,不以滿足性慾為目的就不犯。
所以,這裡所說引發射精的“煩惱”的範圍,比“性慾”要大得多。
发表于 2014-2-13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4-2-12 21:51
隨喜145樓法師善說。法師的回答應該可以解答你的疑問了。
補充一點:說“射精是煩惱所引”,和你說的“射 ...

那麼深眠中不自主的射精也是煩惱所引嗎? 我們討論的是遺精,不是自手出。

基本上,有部所認定"精子會煩惱所引"一說,科學上自然不可能承許的。精子是男性身體器官在成年後自然每天產生的東西,而精液排出與否是神經的作用,煩惱並非必須,如同法庭必要取犯人的精來比對時,有醫學方法可以強制出精,不管犯人願不願意。
但不說科學了,連佛教本身也不是每個教派都如此承許(出精必與煩惱有關)呀。上部續乘論及此事甚多,許多法友應該清楚,此處不能明白貼出。

無論如何,訶提法師所引的文獻對了解聲聞乘看法非常有價值,在此申謝。
发表于 2014-2-13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arraboth 于 2014-2-13 08:04 编辑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4-2-12 05:20
既然比丘戒是声闻乘的律法,那讨论比丘戒就无法超越声闻乘嘛。


跟伐兄鬥嘴很有意思。文獻拿出來就沒啥好說的,不管你依止的是不是那個乘門的論典。但伐兄往往頗有自己的創見。
以下你就當我故意詭辯找你邏輯麻煩吧:
1. 你說比丘戒是聲聞教法,所以討論比丘戒不能超越聲聞乘。那我可不可以說,業印是無上瑜伽,所以討論業印有關的事情也不能不顧續部理論?
2. 你說佛世證果比丘"吃晚饭、留胡子、杀人、偷东西、耕地、砍树、拿钱、做生意"如何如何,一例都沒有。這不完全正確喔。關於阿羅漢自殺的討論,板上一段時間以前有,可以找來看看。事實上,這三位阿羅漢,照戒律條文講是波羅夷,但佛陀最後反而讚許之。這就是你的理論的反證呀。我的理論並不是神正論呀,因為證果的人仍然不可能因為煩惱驅動而破戒嘛。所以他們不是作什麼都對,他們被證果的定義所拘束了。
3. " 佛前舍是不成舍的。舍戒行为本身就不成立,前提不成立,这个就无法讨论了。"   
你在迴避問題本身嘛。如果佛前捨不成,畢瓦巴也已經在全寺僧人前表達其意了,就算你不承認他有捨好了,我的問題是,他脫下僧袍離寺當時(據說已證六地以上)的比丘戒是破的還是沒破的。
一定要問我,我會說他沒破戒,不為什麼,只因為要是他比丘戒真的沒破而我說他破了,我不是誹謗聖者了嗎? 保險為上,哈哈。

禮進兄(還是法師)的大論看到了,非常感謝,沒什麼特別可說的。我同意不管是聲聞或大乘,未捨戒就實行男女之事都是不可以的。宗大師等人對修密者也如此要求,其義至正。畢瓦巴等古代印度大成自然是特例。但我得特別指出,這些大成就者實行的是金剛乘的禁行,所以本來就是驚世駭俗的,恐怕未必受經乘論點拘束。
 楼主| 发表于 2014-2-13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2-13 07:24
那麼深眠中不自主的射精也是煩惱所引嗎? 我們討論的是遺精,不是自手出。

基本上,有部所認定"精子會煩 ...

1. 科学的精神是“实事求是”,而不是当代的科学水平所能达到的就是科学,否则未来的科学就不是科学,与当代科学不同故。你所说的“神经的作用”、“脑生理”只不过是当代科学所能达到的认识水平,除非你认为科学水平会停滞不前,否则就必须承认当前的科学理论是不完备的,因此才有进步的可能。既然是不完备的,又如何能拿来推翻完备的佛教理论呢(起码是相对完备的小乘佛教理论)?科学也有涯,而法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2. 你认为“漏失不净”(这个词文雅一点)源于“脑部活动”、“神经作用”,这种说法其实已经犯了“路线错误”。这完全是唯物主义的思维模式,恕我不能苟同。按照你的说法,阿罗汉入灭尽等至,火不能烧、刀不能伤,也是错误的、“不科学”,因为不符合“肌肤是可燃的”;众缘觉飞至空中,圆寂自燃,也是错误的、“不科学”,因为不符合“力学原理”。如是等等,佛教中的“不科学”实在太多。若“漏失不净”的主因是大脑,那么贪、嗔、痴、慢、疑的主因也应是大脑,是神经活动导致的心理变化故。那么断烦恼就成为不可能。
依唯识宗很容易反驳你的说法,“大脑”根本是不存在的呀。依自宗,我只能说大脑是个助缘,但不是主因。主因断了,助缘想怎样都没用。
 楼主| 发表于 2014-2-13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诃提娑迦罗 于 2014-2-13 17:51 编辑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2-13 07:58
跟伐兄鬥嘴很有意思。文獻拿出來就沒啥好說的,不管你依止的是不是那個乘門的論典。但伐兄往往頗有自己 ...

虽然不是问我,但我也凑个热闹抛个砖吧。
1. 所谓“共许极成”,讨论比丘能不能依止真实业印时,既要满足比丘戒的条件,又要满足无上部的条件,单方面满足是不行的。不要说比丘戒遮止非梵行,就连菩萨戒也遮止出家人开非梵行,密戒也从未允许出家人开非梵行。阿底峡甚至说出家人不能受第二和第三灌顶(初佛大续中,极力遮止故,密与慧灌顶,梵行者勿受。《道灯论》),宗大师虽然不反对出家人受二三灌顶,但也反对出家人依止真实业印,就是因为依止真实业印不能同时满足比丘戒和无上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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