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8168|回复: 64

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关于“不说僧过”的检讨(作者:释观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3-11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一个问题,长期以来,有意无意地被误导了,就是此处所说的“说僧过恶 犯大重罪”或者说“不说僧过”。
我从戒律的角度来稍微谈谈。

1、首先,“不说僧过”是有的,比丘戒里也提到,但和一般理解完全不同!这里的“僧”,指僧团,而非单个的“僧人”。“过”,指“过失”,不对的地方。

为什么不能说“僧团”之过失呢?

因为,单个“僧人”,要服从所属僧团的决议。即使“僧团”有过失,因为“僧团”形式尚在,所以,当僧团多数成员不接受批评时,僧团可能反而会将“说僧团过失”者摒出僧团!那么作为正义的一方倒反而受到“逞治”(原始僧团出现过这类情况,事关六群比丘僧团)。居士“说僧团过失”后,也可能会出现僧团多数成员不接受而对之行“覆钵”(不接受此居士之供养等)之情况。

所以,戒律里说“不说僧过”。律藏里提到,对此事的处理方式是:不公开的场合,针对一个一个的僧人,进行规劝。

2、僧人的过失居士能不能说?

能。不论比丘还是居士,甚至非佛教徒,都欢迎监督。(当然反对无根之诽谤。)如果像很多人所认为的“不能说僧人的过错”,那么,僧团里的举罪、问罪机制将形同虚设!

举例:某甲犯淫罪根本戒,若不允许人举罪,则某甲将永久的留于僧团中,岂非玷污清净之僧团!

另外,比丘戒律中很多条例,都是应当时居士或舆论的指出而制定的——比如安居、盗戒。如果不允许举罪,则僧人之行为将没有舆论监督,岂不成了特权阶级!

3、某些经典所说当如何通?

正统的佛教经典,我们也要遵循“四依四不依”:依义不依语、依了义不依不了义。多数情况,是指不能做无根的诽谤,警示众人。有时是指“僧团”。也有时,是指要尊重如来遗教。






本贴由释观清于2006年8月07日10:08:15在〖朗忍论坛〗发表.

--------------------------------------------------------------------------------
 楼主| 发表于 2008-3-11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不是持戒的比丘不能批评别的比丘的过失,特转贴此文以正视听!;P
发表于 2008-3-11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为观清师又贴新文章,原来这位老兄干脆转贴了本站的文章。。。呵呵。
发表于 2008-3-11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收入博客收藏.

:lol
发表于 2008-3-11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收入收藏.
发表于 2008-3-11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3-11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
把握原则,不教条,以维护佛门利益为根本

过和罪是有区别的,劝说不是宣扬,不是闲说乱讲,而是益说、善劝,不但无罪还有功德,
怕自己担罪,而不顾佛家的声誉?舍大取小,算什么佛家弟子,
顾及个人面子,佛祖面子又放那里?
为维护正义,就是下地狱又如何?
发表于 2008-3-12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08-3-12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up!
发表于 2008-3-12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08-3-12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好多学佛的,说我是谤僧要下地狱!:'(
这回,可有依据了!:lol
发表于 2008-3-12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别太激动了.

那部经里,世尊好象说过,末法时代一个和尚左手搂着谁,右手拉着谁,前进了一家什么地方,后来又进了一家什么地方,象这种和尚,在家人也不要说他,因为他成佛的时间,也可预见的短.

记不太清楚了,有懂行的人,还请清理一下为好.
发表于 2008-3-13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观清法师一贯是引经据典表明自己观点,为何这次例外呢?(真怀疑这是不是观清法师的文章。)
希望观清法师把有关“不说僧过”和“能说僧过”的相关经文,尽量多多引述过来,再做分析。
这样的论调,恐怕会让很多偏激的人走向另外一个可怕的极端。
望法师慈悲观察其中的因果,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 本帖最后由 大地 于 2008-3-13 10:15 AM 编辑 ]
发表于 2008-3-13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僧人有过可否检举?当然可以,尤其是杀人放火强奸妇女这类归刑法管的事,难道做居士的看见了居然可以就当没看见?佛教育我们做聋哑人并且昧良心的?——很多混蛋就是被居士惯出来的。而居士不敢说,根本不是为了维护僧团,而是为了怕自己受什么果报。有这点私心,还要做无私状,才纵容得一班骗子横行不法!眼看着他们欺骗坑害更多的人,自己良心何安!
检举僧人要有真凭实据,而且也不要出于报复心。他欠你200块钱五年没还,你去告发他,说他是个大骗子,结果人家只不过是忘了。这又何必。
发表于 2008-3-13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慧灯元照 于 2008-3-13 10:23 AM 发表
僧人有过可否检举?当然可以,尤其是杀人放火强奸妇女这类归刑法管的事,难道做居士的看见了居然可以就当没看见?佛教育我们做聋哑人并且昧良心的?——很多混蛋就是被居士惯出来的。而居士不敢说,根本不是为了维护 ...

请注意一点:检举和公开批评是两回事。
另外,还望引经据典,听听佛是怎么说的。我们的智慧太浅了,不必自己分析太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7 15:53 , Processed in 0.033946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