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判教与宗义书之比较
——汉传佛教起信之七
一、宗义书之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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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藏传佛教之宗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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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义书的组织与特色
首先在组织上,依部派而组成,这是宗义书的特点。由此可知,宗义书在形式上相当于部派教理之断代史,所抉择对象的主要是各派后期的论典与教义。
藏传宗义书的特质:总摄印度大小乘诸宗为四部,依自宗观点对于这些部派的教义加以次第抉择,承袭印度论师以上上之宗见抉择下下者,因此而建立起自宗之道次第。
藏传宗义书的内容,主要探讨法义深浅差别,偏重了义与不了义之简别,通常情况,同一宗派中的学者的著作差距较小,而不同宗派学者的宗义书在形式与内容上的差异都较大。
在对四部宗义的解释与抉择上,藏传佛教各宗之间相差很大,以至于势同水火。由于在法义上强调自宗,注重辨异,依自宗之注疏去概括与归纳部派之教义。从而在论辩过程中,放大了论典以及部派之间的差异性,难免有割裂教法完整性的嫌疑。
例如,在抉择究竟是中观还是唯识了义的问题上,至今没有定论。当然,自空与他空的争辩也由法义之辩导致了派系的斗诤,虽有人试图以“大中观”调和二者的矛盾,但宗派间的壁垒依旧坚固。
至于如来藏类的教典,则无论是借助解释学纳入中观宗、还是唯识宗,都有不够尽善之憾,毕竟,不应该专以空性或唯识来论断如来藏的教义。
时至当代,有些人竟为了强调自宗观点之究竟了义,要么以“密意”重新阐释经论,甚至不惜篡改经论原文以符合自宗之义,开启了过度解读与会集经典的偏邪之门。
四、天台判教的组织与特色
至于汉传佛教宗派的判教工作,则为系统整理诸多的汉译佛典,判定其教法之高下,令学修者不会因“法异门”而理解为矛盾。当然,其中亦有以究竟之教抉择方便之法的过程,由此而建立不同的道次第,而统摄起佛法的整体架构与层次。
以天台宗为例,判教的所依是经典《法华经》及《大般涅槃经》等(汉传宗派判教多依经典,如华严、唯识、净土等),从而在兼容性上具有论典无法相比的厚度与张力。
例如,对于藏教的界定,不只是尼柯耶、部派之论典与律藏均能收纳其中,而在对机上,也明确说“正化二乘,旁化菩萨”,这也就在定义上纠正了“上座部只有声闻缘觉、没有菩萨道”的历史误解。另外,藏教虽说在化仪中,属于摄受界内之钝根众生之渐初之教,但钝根中仍有相对之利根——听闻教法当下证得圣果者,此为属于顿教相,从而解决了阿含经与部派论典中关于是次第还是一心证得圣道的纷争。
针对同属藏教之《毗昙》与《成实》,二者的差异却很大的特征,为了避免笼统,天台宗进一步将藏教分为四门:有门、空门、非空非有门、亦空亦有门(化法四教各有四门,共十六门),《毗昙》与《成实》分别属于藏教之有门与空门,既明其同,又辨其异。如此界定之后,智者大师随即告诫学人,切莫站在门前争论各门之优与劣,应入此方便门而趋究竟地,于门争论,如说食不饱,不仅无益,且误行程,由此而指向佛法的终极旨归——解脱。智者大师之用意,无非强调观行实践的重要性、纠正舍本逐末之偏。毕竟,知见的抉择与突破不能一直停留在闻思之概念与语言的争辩上,更多需要依靠止观的反复熏修而去检验与超越。例如,《童蒙止观》以及《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中列举了行者在进入正修之后的善根显发的情况,随之教导后学如何辨别真伪、以及如何对治邪伪的方法;包括后面的觉知魔事之篇章,无不是须在实践中去完成;至于圆顿止观中的破除法爱,更是在修行有所建树后进行,如此的正见抉择,全在于行者对于止观法门的身心投入与落实,绝非徒托空言者可比拟。而且,修行者最终的解脱究竟与否,是以《法华经》、《华严经》、《大般涅槃经》、《金光明经》以及《般舟三昧经》等佛陀的圣言量来作为检验之标尺,后世的某些宗派之论师对于论典与部派的观点,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至于前文所提及的中观与唯识的抉择、自空与他空的矛盾,可以通过天台宗的七种二谛与五种三谛的阐释去观察与消解,因牵涉法义太多,此不赘述,有心者可请教天台宗的法师。
对于如来藏类教典,则归入别含圆之教,从而解决了仅仅从“空”或“有”的层面去理解如来藏的局限性。
相对于宗义书的“重论”的特征,天台宗则属于“重经”的传统,以论典作为辅助。毕竟,佛所说经,是教法的本源。论为通经之作,本是因解经而有,或是宗经而立,只是解释的角度不同而已。智者大师认为:与其以各论师整合消化后而作的论典为依,不如直接以佛经为依。作为一种本源性的文本,经典源于佛陀内在的证悟,它是敞开的、是契理又契机之引导,可以接纳任何众生,一切有情也都可以直接面对它,但等觉菩萨不能测其广度与深度,也无法穷尽其丰富性与精微性。相对于论典,经典更能直接表达亲证实相的佛陀之本怀。
由此可知,汉传佛教之传统,三宝之一的“法宝”中,经典的地位是至高与至尊的,后世之论典无法替代与归纳;更不能随己见加以会集和妄作曲解。
六、比对之总结
天台宗判教的体系,对于诸多经典、教理深浅、观修法门、相应果位的差别,依教观二门而进行分类安立。
此中, 既有不同教法之内容深浅差别,如化法四教。亦有法义之开显形式上之类似,如化仪四教。可说是内容与形式交叉并置。
其中:化法四教配合别五时,以简别法义之浅深。化仪四教配合别五时,以区分领悟之不同。这部分的内容相似于宗义书的内容。
至于下列内容:化法四教配合通五时,相应摄机之随类。化仪四教配合通五时,比照断证之位齐。则是宗义书所缺。
总之:天台宗由于重经之优良传统,故其判教在简别的同时亦注意到融摄,避免了对立教义、分河饮水的过失。对于树立正知见,强调圣言量经典之至尊地位、完整认知佛法教观体系、维护佛陀教法之本位、建立如法的三皈依上,实在是裨益良多。
而且,天台宗判教还具有佛法概论之特质,亦能作为考量学修者的知见的标准,同时也是指导修行所不可或缺的纲宗,而在统摄与简择佛法义理的工作上亦是居功甚伟。
关于天台宗的判教体系,此处只是略作介绍,欲了解者可先将《天台四教仪》与《教观纲宗》结合一起学习,同时参考《四教义》,熟悉后再深入《法华玄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