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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寶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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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還有,身為居士,我先要對法師的不敬,在此誠心懺悔。
但有了問題就得提出,還請寶僧法師原諒!

尤其是看了寶僧師的回覆後,末學有兩個問題。

第一題,我認為:寶僧師犯了邏輯的嚴重錯誤!
因為,寶僧師您曾說:

1.若A是B,則凡是A不必定是B;
2.若A是B,則凡是A必定是B.
按三大寺的攝類學教材,
共許認定第一句是對的

可惜,當這兩句被誤譯成:
1.若A是B,則A知不必定是B;

2.若A是B,則A定是B.
這樣一來,對的反而成了第二句了.

紅色的部分正是嚴重錯誤的邏輯!
為何是嚴重的錯誤呢?
請看下面的對談:
TIN說:【A是B,則A定是B.】這句話是對的???
寶僧說:是的。
TIN說:【A是常,則A定是常.】這句話是對的???
寶僧說:是的。
TIN說:【若某法是常,則某法定是常.】這句話是對的???
寶僧說:是的。
TIN說:【若所知是常,則所知定是常.】這句話是對的???
(之後,寶僧會說甚麼,敬請期待吧!)

雖然我無法想像接下來您會如何回覆,但已經很明顯地知道,
您的答案絕非正確!


[ 本帖最后由 tin 于 2007-10-29 07:01 AM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8 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題:
還望第二題由寶僧法師指導!

法師您說:
A是B,則凡是A不必定是B。這是正確的!(Tin認同)
A是B,則A不必定是B。這是錯誤的!(Tin不認同)
依我看來,這兩句話的內容實屬相同!!!
說不定,隨著語法的表態可能會有「優劣」之別,但不至於「是非顛倒」,或是內容完全相反!
更何況,如果【若A是B,則A不必定B】是個錯誤的公式,
那不就等於【若A是B,則A必定B】是個正確的公式?
莫非法師真的認為:
【若A是B,則A必定是B】,亦或是,【若所知是常,則所知定是常】?
這句話正確???
實在不懂為何少了凡是兩字,就是錯誤,望請法師指教!
如:
甲說: (凡是)人不一定是中國人。 ---正確
乙說:(    )人不一定是中國人。 ---錯誤???
丙針對乙說:如果【人不一定是中國人】這句話有錯的話,
莫非【人一定是中國人】的這句話是正確的?
可否請到論壇上的國文老師,解說甲乙兩人說得不同?
莫非,真如寶僧師所言,少了「凡是」兩字,其義就南轅北轍?
发表于 2007-10-28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TIN兄看不出差别,因为他自己的知识体系中,这些本来就没差别。
三大寺为什么一直这样用,而没什么问题?
因为公理系统建立后,不允许大家质疑公理。这是建立公理的一个基本要求。如:1+1 = 2这样的公理。
但公理系统自身的问题,在辩论实践过程中,可以通过文义的内在连接补充。辩论目的就达到了。
发表于 2007-10-28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也火 于 2007-10-28 11:04 AM 发表
TIN兄看不出差别,因为他自己的知识体系中,这些本来就没差别。
三大寺为什么一直这样用,而没什么问题?
因为公理系统建立后,不允许大家质疑公理。这是建立公理的一个基本要求。如:1+1 = 2这样的公理。
但公理 ...


师兄让人大跌眼镜

难道宗咯巴是鼓吹强权就是公理的强盗?

三大寺是倚强凌弱的海盗窝?师兄快说说,他们是怎么样的[公理系统建立后,不允许大家质疑公理]的?来来来,快说说---难道宝僧,Tin,和江译师,他们都是强盗出身,跑这儿来刀逼喉咙,威胁我们入黑帮吗?

你不会没证据就诽谤吧,那样代价也太高!想来你必然有证据,不然怎么敢公开在论坛上来揭三大寺的秘密?

哈哈,关于1+1=2,那是我2岁时,我亲自在人脸上发现的!人人长着1+1共两只眼,如果谁不承认这一点,不配来谈什么公理,他首先就瞎了两只眼!:lol

虽然你确实有发表任何言论的自由
做为一个师兄我劝你还是先将一些基本概念搞清楚才说话 免得无益自他

俗人师兄说得对,望风也火大德审视动机,如理如法参加讨论!

不要失去起码的常识和自重,随意篡改楼主的主题!

[ 本帖最后由 一板一眼 于 2007-10-28 12:48 P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8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1+1=2 你只能举例 ,但不能遍历。所以你无法证明它在任何条件下都成立。因而只能称为公理。
发表于 2007-10-28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1+1=2这是规定出来公理,因为如果采用穷举法证明,根本无法实现。现在只是有最接近的证明。正如你2岁亲自发现的那样,是一个经验的综合结果,是穷举你所有能见到的事实的结果,但不是所有的事实。这就是说,当大家讲到凡是的时候,已经基本上不可以证明了。
所谓不允许大家质疑公理,这是逻辑系统建立的必要;如果,公理大家随便可以推翻,那么根本无法开展辩论。
看了刚晓法师讲玄奘法师当年辩论,就采用了这个逻辑的硬性规定。也就是,玄奘法师很精通辩论。一个 间别 ,把能造成模糊的东西全部给筛选出来了。间别 之法,也就是筛选论题范围之法。这个技术主要通过指示范围的代词之类的东西实现。比如,这个,那个,这些,哪些,全部,部分等。有名的玄奘论式: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一下子,很多人都该称为哑巴。关键,就是把所指示的对象完全表达出来了,别人无法通过指示的对象的不同来转换内容==不管偷换什么东西。玄奘没有翻译量论,不代表他不精通辩论。或许他认为,辩论技术并不完美,或者他的主要精力不在于此。
宗大师的着眼点不同,宗大师发现传统辩论技术缺陷,于是大量规定自宗术语的含义,明确这些意义。意义明确,也就是作了间别,作了筛选,辩论逻辑就可以适当开展了。为了保证所学不致肤浅,要求学僧大量背诵,以文义的通达来补充技巧不足,这样,辩论,背诵构成一个新的循环过程,使得三大寺学僧人才辈出。
在这里,宗大师的悲心与智慧完全得以体现。是这个修学的体制造成了格鲁几百年的盛况,而不仅仅是因明。否则,在因明创始的印度怎么会有佛法的没落。
在刚晓法师的论文中指出,早期因明分为自利,利他两部分。宗大师大量规定术语的定义,是不利于与他宗或者外道的辩论的。我认为,这点,恰是宗大师的目的。宗大师正希望自己的后代能够首先完成自利,他所建立的辩论制度也实现了这点。自宗通达,方能不失去自宗观点,在理解对手的基础上,通过驳论引导对手自己了悟。所以,多识仁波切指出 宗大师发展辩论术体现在驳论法上。驳论术成为对外的主要手段。这个技术,在多识仁波切的《破魔金刚箭雨论》大量体现。当然,驳论术也可用在自宗上。但驳论术早在两千多年前的韩非子的自相矛盾中已经载有,所以刚晓法师说藏传因明的因明技术不比汉传高,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且驳论怎么可能是万能的?任何一个技巧怎么会是万能的?
不明白这点,格鲁与宁玛的隔阂怎么消除。格鲁与禅宗的隔阂怎么消除。
所以,若不能在意义层面的通达,词汇语言就是障碍。

[ 本帖最后由 风也火 于 2007-10-28 01:48 P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8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关于1+1=2,那是我2岁时,我亲自在人脸上发现的!人人长着1+1共两只眼,如果谁不承认这一点,不配来谈什么公理,他首先就瞎了两只眼!

虽然你确实有发表任何言论的自由
做为一个师兄我劝你还是先将一些基本概念搞清楚才说话 免得无益自他

俗人师兄说得对,望风也火大德审视动机,如理如法参加讨论!


哈哈,俗人师兄不够俗,你板板眼眼不够板板眼眼。
发表于 2007-10-28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大德!既然如此, 你我不是这里的主旋律,请先把位子让给当机的人---宝僧师如何?!我曾听到宝僧大德的原话,现转告给您:

再說一句和大家共勉的.像我們現在這種佛學水平的,基乎可以說在任何一個環節上都未有抉擇的能力.有時或共開或私下裡作些模仿式的討論和研習,應多從自身學習的心態出發,別太把自己的說法當回事了.我們總會見過一些比我們更初機的同志作一些更風馬牛不相及的”辯論”,我們也無數次在旁邊看著發笑不是.回頭也該想想,我們現在在這裡急了上火時,法稱菩薩可坐在千葉蓮座上忍笑忍得肚子痛啊.要照顧一下他老人家的情緒不是.(玩笑了)

所以,我们下来清理盘子,别让几根玫瑰花啦几根菜, 老牛牟牟地叫个半天,害得宝僧师憋;P  在外面等候,那就大大不妙了.....!:(

[ 本帖最后由 一板一眼 于 2007-10-28 03:12 P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8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儒家尚且讲就格物致致的科学态度,学佛的人怎么只能学歌功颂德.

法稱菩薩忍笑的肚子都疼了,宝僧师怎么还不来解围?或者进来混战!!

[ 本帖最后由 风也火 于 2007-10-28 05:23 P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8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tin的回答

tin说“甲說: (凡是)人不一定是中國人。 ---正確
乙說:(    )人不一定是中國人。 ---錯誤???”

这个例子两种表达的意思应该是一样的,但不是每个这样的表达都是一样的。如:凡是医生不一定是职业      与     医生不一定是职业  
这两句表达的意思应该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对的,后者是错的。这从我们的语感上应该能判断出来。
不知tin认为是否是这样?
发表于 2007-10-28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tin说“甲說: (凡是)人不一定是中國人。 ---正確
乙說:(    )人不一定是中國人。 ---錯誤???”
---------------------------------------
凡是医生不一定是职业      
医生不一定是职业
------------------------------

这两句当然是一个意思,如果觉得意思不一样,那真的是语文水平有点困难,需要上上补习班了。呵呵……:lol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9 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人與中國人的例子幫助釐清了我的主張,
那我們再來進一步地分析下面這兩個例子:

凡是醫生不一定是執業   ---- 正確   (我認同)
        醫生不一定是執業   ---- 錯誤? (我不認同!)


為何不認同?

如果【凡是醫生不一定是執業】,請說出不一定的例子!
恰恰剛好的是:
這個【不一定】的例子,也能夠同時證明【醫生不一定是執業】!


000兄,您覺得呢?

[ 本帖最后由 tin 于 2007-10-29 07:05 AM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9 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凡是医生不一定是职业      与     医生不一定是职业  
这两句表达的意思应该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对的,后者是错的

-----------

簡單一點說明的話,
當我們認定
【醫生不一定是執業】這句錯誤的時候,其實就等於認定了【醫生一定是種職業】這句正確。
既然已經認定【醫生一定是種職業】這句正確,那不也就等於【凡是醫生一定是種職業】正確了?

在攝類學中級末期的時後,會教這種使用周遍的公式,共有八種。
有興趣的話,可以先記住下來。

[ 本帖最后由 tin 于 2007-10-29 07:04 A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9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tin:

  1. "不敬""懺悔"之言, 不知你所謂何故, 記憶中我好像未曾和你對過話, 何生不敬之辭? 不過, 辯論歸辯論, 但若誰心中真有"不敬"之情生起, 不管其身份是凡夫是法王, 其對象是在家是出家, 都是不應該的, 不是麼?
  2. 文中兩個問題可統一作答如下:
  當若問到: ":【若所知是常,則所知定是常.】這句話是對的???"時, 我的答案是: "同意." 你又如何能出過破?
  你是不是準備以"瓶作有法.....", 到時我的答案是: "周遍不成立." 請你仔細想想, 在承認"所知定是常" 和 "凡是所知不定是常" 之間豈有過失.
  相反, 如你承許 "所知不定是常", 則若有人攻難說:
   以你作有法, 應不堪有"所知是常"之決定承許, 以你相續中應無決定 "所知是常" 之量的原故. 若答"因不成立", 則復由原有法, 應成前因, 以你作上述承許的原故. 此因由你自己的承許成立, 若此時你回答"周遍不成立"的話, 然則, 因類學中諸"未緣到不顯現相屬方之不可現未緣到因"將如何安立?
   如上妨難, 你將何作答?
   另外, 據傳聞你曾經多年於格魯辯場上游學, 豈未曾聞學童先背的那四句: "若是則定是" "若非則定非" "若有則定有" "若無則定無".
   (為方便一些不諳論式的看倌們)或者就簡單地問一句: 對於"不定是常的所知" 來說 "我們可不可以就說 "所知是常" 呢?
   其中細節還請tin 質直用心, 仔細考察.

[ 本帖最后由 寶僧 于 2007-10-29 01:47 PM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9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寶僧說:
當若問到: ":【若所知是常,則所知定是.】這句話是對的???", 我的答案是: "同意." 你又如何能出過破?

TIN答:有過,且大過。破理如下:
【所知定是常】嗎?因【所知是常】故。


如:若我回【若所知是常,則所知定是無常.】您如何破?
莫非您真也同意?

[ 本帖最后由 tin 于 2007-10-29 01:4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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