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826|回复: 18

见死不救是否有因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26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异界 于 2015-10-26 16:05 编辑

有一个疑惑,修行人见死不救是否会造有不好的因果?理论上来说,他并没有 害人,只是没有行善事啊?
见死不救的因果是  自己落难时,没有人救助?

还有 从古至今都说救人命有很大的功德,南京一个叫陈思的善人,十年救了251人的命,

为什么从报道上看,

他现世的命运似乎没有太大的改变呢?或者这个善报要到下一世才能体现出来?

发表于 2015-10-26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救人命应该属于无畏布施的范畴?
发表于 2015-10-26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直接推論回去, 造見死不救的因, 導致有危難時沒人救的果.
发表于 2015-10-26 1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思的命运肯定已经改变了哈哈,从一个不起眼的打工仔成了几亿人赞叹的大好人了。
发表于 2015-10-26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死不救的因果是  自己落难时,没有人救助?”
这个不清楚。

“从古至今都说救人命有很大的功德”
《布施分别经》里说了十四种对个人的布施,其中对圣者布施的功德远远大于布施普通人的功德。

为什么从报道上看,他现世的命运似乎没有太大的改变呢?或者这个善报要到下一世才能体现出来?
如果要现世受报,我看到的说法是:
1.所布施的物品是如法獲得的(paccayānaṃ dhammikatā,資具如法性);
2.對布施具有信心與具備三種思緣(cetanāmahattaṃ,大思;即布施前、布施時、布施後歡喜);
3.接受者是已經證得阿羅漢或不還的聖者(vatthusampatti,對象成就);
4.接受者剛從滅盡定出定(guṇātirekata,超德性)。
发表于 2015-10-26 21: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死不救,犯大乘戒。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6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xiuman 发表于 2015-10-26 20:27
“见死不救的因果是  自己落难时,没有人救助?”
这个不清楚。

那么对圣者作恶的果报  ,是否能现世体现出来?

发表于 2015-10-27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异界 发表于 2015-10-26 22:23
那么对圣者作恶的果报  ,是否能现世体现出来?

也可以,著名的就是提婆达多,直接地裂开入地狱
我还看过一个故事(忘了在哪看的了,大概是这样的):
一位居士看到一位庄严的尊者后,心想:“要是我也有这样长相的妻子就好了。”于是,他马上变成了女性。逃走了以后,在他地生活,后被发现后,在尊者面前忏悔,马上又变回男性,于是,从此厌恶世俗生活,勤加修行,最后好像证果。。。完毕
不过,不知道这算不算恶果。
发表于 2015-10-27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死不救,这句话的意思是,明明能救,却不作为,没管。对吧。如果不能救,没能力救,那就不是见死不救,而是见死救不了。对吧。

接下来,就好办了
1.从二乘戒来说(大乘的居士五戒与此共通),这是犯了杀戒的,没破,但是有罪,就是见作随喜中的“见杀”,看着彼众生被人或者环境等杀死,能作为而不作为,就是看着,眼睁睁看着。那么,这样看着的人,就成为那个众生被杀掉这个结果之所以成熟的一个“缘”(一个因素)。
2,如果学大乘,以成佛为目标,那就问题严重了,这是菩萨戒的内容。因为菩萨戒是性戒,是心性上的东西,即使还没受菩萨戒,这种行为也会对自己的修行,对自己将来能否受菩萨戒,以及是否得戒,产生心性或者外在的业障。

答案:佛法上,见死不救,有罪,造业。
发表于 2015-10-28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梵 发表于 2015-10-27 21:09
见死不救,这句话的意思是,明明能救,却不作为,没管。对吧。如果不能救,没能力救,那就不是见死不救,而 ...

南传居士五戒没有犯了又没破等这些讲究,就是条件足够,然后失去戒体这么简单。
具足了五个条件即构成杀生:
1.生命;
2.知道是生命;
3.存有杀心;
4.付出努力;
5.由此而死。
而我看马欣德尊者讲的《阿毗达摩讲要(下)》中,有讲到亲自杀、教唆杀、赞叹死、劝勉死等。
您也说了要见作随喜,随喜的意思就是见别人杀人,自己升起欢喜心。可是如果只是看着,没有“随喜”的话,那就不够成违犯“离杀生学处”。
业就是起心动念,言语造作,动作行为,就是身口意业,你说一个人没有行为上的杀,没有语言上赞叹杀,连思想上都没有起杀念,只是看着,那怎么可能造杀业呢?
所以,我认为见死不救,并没有造下杀的业,不过,从人伦上说的话,不知道了。
发表于 2015-10-28 13: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死不救助的因果应该要按照发心的不同来论述吧,如果明明可以救助却因内心冷漠而不救,应该就会得到因自私自利而得的果报。如果没有能力救助,哪怕劝一句莫杀,呼喊救命拨打120,或者为它念一句佛号都是善的。如果没有见杀随喜,应该不会犯杀戒。有没有违反菩萨戒就不清楚了,以后有缘再慢慢了解。
发表于 2015-10-29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梵 于 2015-10-29 15:25 编辑
xiuman 发表于 2015-10-28 13:00
南传居士五戒没有犯了又没破等这些讲究,就是条件足够,然后失去戒体这么简单。
具足了五个条件即构成杀 ...

在大乘佛教,只有故意杀人,就是也要具足知道是人,具有杀心,并且有杀法,就是去做了,然后杀死了,这些具足,就是犯了杀戒,并且失去了杀戒的戒体,那么就是俗称的破戒,梵文的罪名叫“波罗夷”,意译为“断头罪”。

像是一只蚊子,嗡嗡嗡的,烦恼了,起了杀心,最后受不了,杀死了蚊子,这种行为具足了您说的南传居士五戒失去戒体的条件(南传佛教的这个失去杀戒戒体的条件,被杀对象不是人吗?而是生命就算?),可是,在大乘佛教,居士受的五戒里,这个只是犯了杀戒(可能是波逸提罪,这个需要查,波逸提就是轻罪的意思,就像一件白衬衫上点了一点墨迹,不失去戒体,就像用水洗衣粉,把白衬衫上的墨点洗掉,所以是可以忏悔还净,通过忏悔的方式,让戒体重新获得清净的。)
所以,综上,
所谓犯了戒但是没有破戒(失去戒体)的情况是存在的。
戒律本身是存在体系的
上座部的
大众部的,
大众部里面还有四分五分等等区别,
所以,就要看,个人的修学是在那个体系里面。
在哪个体系里面,就遵照哪个体系的要求就好了。
发表于 2015-10-29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uman 于 2015-10-29 20:03 编辑
云梵 发表于 2015-10-29 15:22
在大乘佛教,只有故意杀人,就是也要具足知道是人,具有杀心,并且有杀法,就是去做了,然后杀死了,这些 ...

汉传,藏传的情况不是很清楚。

不过,在南传中,您说的“波罗夷罪”估计是《比库巴帝摩卡》中的“巴拉基咖法”中的一条(巴拉基咖:巴利语pàràjika的音译,梵语同。直译为“他胜” ,意为已被打败或失败。汉传佛教音译为波罗夷、波罗市迦,也意译为断头、退没。)

对“巴拉基咖法”的解释:
巴拉基咖相当于比库(比丘)的极刑。在《大分别》中把巴拉基咖比喻为断了头之人不可能再与身体接合而活命、枯叶从树枝上飘落后不可能再变回绿叶、石头破成两块就无法再复合、棕榈树的顶部被砍断了就无法再生长。同样地,凡比库违犯了此学处即自动丧失比库的身份,并且不得与僧团共住,当生也不能再受戒成为比库。若违犯者不覆藏自己的过失,在违犯之后立刻脱掉袈裟,换成俗人的衣服,将来若想再出家,还可以受戒成为沙马内拉(沙弥);然而,如果他在犯了巴拉基咖罪后仍然继续保持原来的形象,冒充为比库,则他既不是比库,当生也不能再出家。

共有四条巴拉基咖罪:
1. 淫欲法
2. 不与取
3. 故意杀人
4. 说虚妄的上人法。

然后,如果故意杀生(除人以外),则违犯”巴吉帝亚“第61条,巴吉帝亚:巴利语pàcittiya的音译,意为令心堕落。违犯这一类学处者只需向一位比库发露忏罪即可。汉传佛教依梵语pràya÷cittika音译为波逸提、波夜提等。

不过,请注意,以上这些都是出家人的戒律,而非在家人
南传在家人五戒就是如果违犯”离杀生学处“的五个条件都满足,即失去戒体,需重新受戒。
在此,只是说明南传的情况,并非对汉传,藏传有任何意见,感谢。
发表于 2015-11-1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洛桑日不丹 于 2015-11-1 01:33 编辑

听过一个说法,见死不救的业很接近于杀业了。

当然并不是说要亲自跳进水里或者冲进火中,而是无动于衷、放任他人陷入危险却不做任何救援的努力吧。
发表于 2015-11-1 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xiuman 发表于 2015-10-27 20:08
也可以,著名的就是提婆达多,直接地裂开入地狱
我还看过一个故事(忘了在哪看的了,大概是这样的):
...

这些故事我也看过很多,但是说实话,不相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5 23:12 , Processed in 0.035227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