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374|回复: 21

问个问题:关于传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2-11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个问题:如果某个人前世既有格鲁的传承,又有宁玛的传承。今世也是如此。并且前世宁玛的法修得好。今世如何抉择?如果他对宁玛的法有信心。但是却对格鲁的上师有信心,有如何取舍?
发表于 2012-2-11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利美主义~~~~~~~~~~
发表于 2012-2-11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依止真正的具德善知识,学宁玛派的法或者格鲁派的法都好,都是佛法。
具体如何参学,应以楼主对哪位善知识有最强的信心和依止之心,就应该求教于哪位善知识。
发表于 2012-2-11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壹路顺风 于 2012-2-11 14:28 编辑



  • 问个问题:如果某个人前世既有格鲁的传承,又有宁玛的传承。今世也是如此。并且前世宁玛的法修得好。今世如何抉择----------个人爱怎么抉择就怎么抉择。如果某个人前世既有格鲁的传承,又有宁玛的传承。今世也是如此。并且前世宁玛的法修得好。今世以汉传禅宗为主修,又有何不可?
  • 如果他对宁玛的法有信心。但是却对格鲁的上师有信心,有如何取舍-------个人爱怎么取舍就怎么取舍。如果他对宁玛的法有信心。但是却对格鲁的上师有信心。根本依止师是位汉传禅宗师父,又有何不可?
发表于 2012-2-11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他自己的事,若前世既修格鲁又修宁玛,来世还是个人类,你要问的问题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发表于 2012-2-11 16: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牛哥 发表于 2012-2-11 16:14这是他自己的事,若前世既修格鲁又修宁玛,来世还是个人类,你要问的问题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还是人类?什么理解
发表于 2012-2-11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六道里的人道
发表于 2012-2-11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2616 发表于 2012-2-11 17:25
六道里的人道

我是疑问牛哥的意思是前世格鲁宁玛一起学,来世就不是人类了?
发表于 2012-2-11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柯南 于 2012-2-11 18:22 编辑

如果某个人前世既有格鲁的传承,又有宁玛的传承。今世也是如此。并且前世宁玛的法修得好。今世如何抉择?
今世兩種都得到就都學啊!如果他对宁玛的法有信心。但是却对格鲁的上师有信心,有如何取舍?
找個會寧瑪教法的格魯上師啊!
发表于 2012-2-1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中前世的部分楼主是如何得知的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2-11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晕。但是还是感谢大家的回答。尤其感谢笨师兄!前世之事当然可以问上师了。今世之事上师要自己拿主意。
发表于 2012-2-11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以楼主对哪位善知识有最强的信心和依止之心,就应该求教于哪位善知识----派别有不同,但都是如来所传之法.

您要视师如佛---顶礼所有具德大善知识
 楼主| 发表于 2012-2-13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好多活佛告诉我,希望我修大圆满,因为前世我是既修了格鲁派的法,又修了宁玛派的法,并且宁玛的法修得好,护法也是。如果今世继续修持的话,会很容易证悟大圆满的。我也是对莲师的法很有感应。但是我却对南无寺达吉活佛很有信心。我心中他老人家就是观世音菩萨。老人家的慈悲功德无语表达。虽然老人家允许我修持大圆满。但是我无法割舍对他的眷恋。所以我还想修大圆满。还想依止仁波切。不知道如何圆融?
发表于 2012-2-13 14: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公开泄露自己的事会很容易生障碍。少讨论,去找自己信任的具德上师吧。因缘成熟自会遇到正法。何须烦恼?
发表于 2012-2-13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世我是既修了格鲁派的法,又修了宁玛派的法,并且宁玛的法修得好,护法也是。如果今世继续修持的话,会很容易证悟大圆满的”——一个前世都修得这么好,并且很容易就会证悟的人,居然还有这种选择的疑问,这可能有点像一个笑话了吧。。。这些好多活佛个个都能看到前世,真是牛叉大了。。。话说回来,大吉仁波切无限慈悲,他老人家对居士的教导通常是好好修下士道,皈依业果这些,这与您要修的大圆满不会有任何矛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6 01:31 , Processed in 0.034986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